《于川作品集-都市边缘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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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川作品集-都市边缘的女人-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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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会有那样的好事呀?我跟人家东家说,我有孩子,晚上不能住在他家里,东家同意了。我琢磨着,丹丹快八岁了,自己也能对付着弄个饭,烧个水的了。白天让她自己在家,晚上我就回来了,有什么办法,不就是为了多赚几个钱吗?”
  丹丹妈说着,忍不住眼圈就有点红了,惹得丹丹紧紧地搂了妈妈的腿,小脸窘窘地带着哭相。
  杨宝兴的老婆终归还是女人,见不得这样,转了脸,不忍再去看这母女的伤感。
  伤感归伤感,丹丹妈今天却是难得地高兴了一回。



第七章
  1、都市的诱惑
  秀兰的妹妹慧兰来了已经三天了。
  三天来,秀兰也没有顾得上开门接客,几个自己找上门来的熟客也让她悄悄地给打发走了,虽然她知道到,终究会有一天,纸包不住火,妹妹可能早晚要知道她这个做姐姐的这些年在城里究竟在做什么营生,但她还是打定了主意,能多瞒一天算一天。
  杨宝兴帮慧兰找到的工作是在他一个朋友开的一家小饭馆里做服务员。
  秀兰把慧兰接回来的当天,杨宝兴就来问过她慧兰什么时候能去上班。
  秀兰琢磨一下,觉得妹妹第一次来到这座繁华的大都市,趁着她还没有正式开始工作,自己这个做姐姐的怎么也得带着她好好逛逛,让她这个从没有离开过家的山沟沟里的姑娘开开眼,长长见识,也好尽快地适应这城里的生活和环境。于是,她对杨宝兴说,等过上个过三五天再让慧兰去上班。
  “阿叔,你看行吗?”
  秀兰小心翼翼地征求着房东的意见。
  “没问题,那老板是我朋友,一句话!”
  杨宝兴大包大揽地显示着自己的面子足够的大。
  “抓紧带慧兰出去转转,看看我们这儿的摩天大楼是不是比你们老家的山还高!”
  和老婆一样,杨宝兴在他的房客们面前也总要显露出一种大都市人的优越感。
  秀兰要不是因为感激他给妹妹找了这份工作,真想给他两句,说来说去,你这大城市的农民不终归还是农民吗,比她们这些山沟沟里的农民就高贵多少呢?摩天大楼再高,你也住不上,就说你是房东,不也还得和这些房客挤在这同一个又脏,又乱的大杂院里吗!不过秀兰这回忍住了,淡淡地对他笑了笑,没有做声。
  慧兰被姐姐从火车站接回家来,一进院门的第一句话就让秀兰心里堵堵得不是个滋味。
  “哟,姐,你怎么就住这儿啊?这么脏,这么窄,还没咱家的柴火房豁亮呢!”
  慧兰满脸都写着失望,从火车站回家路上那股子初来乍到的兴奋劲一下子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秀兰一边把妹妹的行李安顿好,一边不咸不淡地回答着妹妹的话。
  “你以为这还是在家里呀?出门在外,哪儿有那么舒服的?”
  “可我路上看到那么多漂亮房子,你这些年挣了那么多钱,就没想着自己买一套?!”
  慧兰的语调中满是想当然的意味。
  “废话,那些房子能买得起呀?别说买了,告诉你吧,那样的房子,你就是租也租不起!”
  秀兰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地抢白了妹妹一句。
  “净唬人,买不起,还租不起?”
  慧兰怯怯地嘀咕着。
  秀兰真是拿这个还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的小丫头没有一点办法。想想自己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也是傻傻的,觉得这大都市也没什么大不不得的,就算比家乡的县城强,还能强多少呢?没想到,这大都市里确是家乡的小县城有着天壤之别。只有切身生活在这座大都市以后,她才知道了什么叫‘繁华’。说起来家乡那些没出过远门的人们怎么会相信,人家这里在街上随地吐口痰都得掏上个五块钱,大城市就是大城市,这里挣钱确实比家乡容易,可花起钱来,就更容易了。
  “刚才咱们坐车回来,路上经过一条特别宽的马路,你还记得吗?”
  秀兰问慧兰。
  “就是那条天上架着桥的路?”
  慧兰第一次见到立交桥,还不知道那叫什么。
  秀兰点点头。
  “那周围的房子,一套两居室的,每个月的租金就是两千美金!”
  “两千?那么贵!”
  慧兰瞪大了眼睛盯着姐姐,好象在判断秀兰是不是在吓唬自己。
  “两千,那可是美金,合了咱人民币,就是一万七、八千块哪!”
  秀兰的这番解释,差点把妹妹慧兰的舌头吓得伸出来缩不回去。
  “杀人哪!!”
  慧兰的叫声中透着难以掩饰的凄厉。
  “别鬼叫鬼叫的,你以为这是在咱家的山上!”
  秀兰不满地呵斥着妹妹,害得慧兰把没叫出来的半截话咽了回去,脸憋得通红。
  “姐,你给我找的是个什么样儿工作,是不是也是‘白领’啊?”
  晚饭的时候,秀兰给妹妹接风,特地带她到附近一家本地风味的饭馆去吃饭。在惊异了其实在秀兰眼里很一般的饭馆的装潢和规模之后,慧兰咂摸着杯子里的啤酒,通红着一张在秀兰眼里还很稚嫩的脸,问姐姐。
  对于城市的生活和工作,慧兰已经向往很久了。从家里动身的那一刻,她就仿佛自己已经成为那座闻名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大都会中骄傲的一份子了。论学历,论头脑,还有姿色和年龄,她自觉在这方方面面的比较中自己都不输给姐姐,以此看来,至少在今后在都市中的生活和工作上,她都不应该,而且也不会输给姐姐的。在父亲生病的时候,姐姐每月往家里寄两千块钱,加上她自己的吃穿用度,怕是每月姐姐的收入不会少于三千块,自己至少也应该能挣到这个数目,现在家里没有了父亲的拖累,就算尽份孝心,每月象姐姐现在这样给母亲寄上个三百、五百的,她还能攒下一、两千块钱,那样的话,一年下来就是两万来块,好家伙,比他们家乡一个壮劳力在风调雨顺的年程里干上三、五年的收入还高得多。慧兰想着想着,激动得浑身禁不住直哆嗦。真要是有了那么的钱,她干什么呀?自己的嫁妆是绝对不成问题了,那个跟她定亲时还因为她家的生活条件差,担心她没有丰厚的嫁妆,犹豫再三的小伙子,到时候还不得死乞白赖地抓住自己不放手啊?哼,到了那时候,嫁不嫁给他还不一定呢!要是他不把自己哄得高兴了,就和他“白白”!
  但从踏进杨宝兴的大杂院的那一刻开始,慧兰的心就凉了一半了。
  想不到,姐姐就生活在这样肮脏、鄙陋的环境里,要不是怕姐姐不高兴,她真想对秀兰说,这哪儿是人住的地方啊!现在她开始嘀咕,姐姐究竟给自己找了份什么样的工作了。
  秀兰苦口婆心,费尽了口舌,才说服了无比失望的妹妹接受了那份在她看来受了天大委屈的饭馆服务员的工作,作为对哭天抹泪的妹妹的安慰和补偿,秀兰咬了咬牙,一狠心拿出五百块钱,给妹妹从头到脚添置了一身时髦的行头。
  秀兰带着妹妹在城里足足地逛了三天,慧兰也暂时忘却了工作的不如意,尽情地感受着都市的冲击,大惊小怪地在街上叫唤了三天。
  到第四天的时候,脑袋已经被妹妹叫得大了的秀兰,一大早就和杨宝兴把慧兰送到饭馆上班去了。
  安顿好了妹妹,秀兰急着赶回了家。三天没做生意,现在她得抓紧时间出卖自己了,以便尽快把这三天耽误了的收入找补回来。
  2、哪儿都有好人
  阳子每天下午五点钟就收摊,虽说农贸市场是七点钟才关门,可是阳子必须要赶在幼儿园五点半种下班以前去接回儿子亮亮。
  幼儿园看门的李老伯不止一次地和阳子打过招呼,让她每天不用这么急着忙慌地往回赶,说是亮亮可以在幼儿园下班后跟着他玩一会,晚点接也没关系。但阳子觉得,每天早上已经给李老伯添麻烦了,下午再要麻烦人家,她心里无论如何也过意不去了,所以,她宁肯牺牲一点傍晚的生意,还是每天都赶在幼儿园下班之前来接亮亮。
  阳子赶到幼儿园的时候,空空荡荡的教室里就只剩下亮亮和他班上的老师俩个人了。
  “妈妈!”
  一如既往地期盼着妈妈的亮亮看见阳子在教室门外探进头来,兴奋地大叫着扑了过来。
  阳子一边抱起儿子,一边脸上堆着歉然的微笑和儿子的老师打了招呼。
  每天阳子几乎都是最后一个来接孩子的家长,老师自然对她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幼儿园规定是五点半钟下班,但如果家长们都比较早地把孩子接回去,老师们就可以提前下班了。亮亮班上的老师总是因为亮亮的晚归而比幼儿园里其他班级的老师们下班晚,天长日久的,自然对阳子和亮亮就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了。
  “老师总是骂我‘外地人’,‘乡下人’!”
  亮亮回家时对阳子学舌。
  “咱们是‘外地人’、‘乡下人’,她说就说呗。”
  阳子只能这样安慰儿子。
  在许多城里人的眼里,她们这些外来打工的永远都是低人一头的“乡下人”和“外地人”,永远都无法切实融入这城市的生活和城市的人群中去。素质低下的城里人动辄“乡下人”、“外地人”地挂在嘴边上,有些稍微含蓄点的人嘴上不说,那眼光中也是难以掩饰地流露出几分鄙夷,些许蔑视,时时提醒着她们,这座城市是属于他们这些城里人的,而她们这些外来户永远只能是这繁华都市中匆匆的过客而已。
  当阳子费尽口舌,而且还不得不破费一笔很可观的“赞助费”,把亮亮送进了她家附近的公立幼儿园的时候,几乎所有认识她的人都觉得她脑子一定是出了什么毛病。
  “你自己要做生意,没法带孩子,可以把亮亮送到专门收咱们外地人的孩子的那些托儿所去呀,干么非得要花这份冤枉钱哪?”
  刘大直截了当地表示着自己的不解。
  “是啊,不是有很多外地人办的学校吗?收费又便宜,里面还都是咱们这些打工的人的孩子,大家出身都一样,谁也不欺负谁。”
  王嫂也说,她有一个老乡,也是把孩子送进了一所本地的小学,那孩子一天到晚被那些城里孩子们欺负,就因为他是“乡下人”。
  阳子没有和他们解释什么,她有自己的想法。
  男人死的时候,阳子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乡下人”的命不值钱。一个活蹦乱跳的大老爷们儿,死了,就换回来那么几千块钱!给钱的还觉得吃了多大的亏似的。房东杨宝兴跟她说过,要是死的是个城里人,少说也得要个十万、二十万的才算完事。为什么?城里人的命金贵呗!
  很多老乡很不屑城里人的优越感。
  “他们有什么呀?没有我们这些‘乡下人’,他们吃什么?喝什么?就是街上的垃圾也没人扫!别说饿死、渴死,就是臭,也臭死他们了!”
  可阳子不这样想。
  虽说城里人现在离开他们这些“乡下人”可能无法生活,但他们乡下人如果不进城打工不也同样生活得更加艰难吗?城里的机会多,虽然说不上是遍地黄金,但总好过在家里守着那一亩三分地土里刨食强得多。既然城里的钱比家乡好挣,那为什么她们不能尽量努力地融入这都市的生活呢?人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了,那些城里人,倒着往前数上几代,不也同样是来自农村的吗?他们的先人们就如同今天的阳子她们,背井离乡来到这座城市,在艰辛中开创着自己的新生活,繁衍了一代又一代崭新的“城里人”。那么,她阳子,以及和她一样的这些外来的“乡下人”们,为什么不能重演一个当年故事,在这座都市中生根立足,让自己的子孙成为新的“城里人”呢?
  为了儿子,为了儿子的儿子,阳子甘愿自己苦一点,累一点,也要让她的孩子从小接受城市化的教育,在一个完全的城市环境中生长。她要让儿子学习城里的语言,城里的生活习惯,城里的思维方式,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到那个时候,还有谁会再歧视着亮亮,口口声声地把他叫做“乡下人”呢?
  亮亮班上的老师今天依旧是一副冷漠不屑的神情,甚至在阳子招呼着儿子和她说“再会!”的时候,也没有抬头看她们母子一眼。
  阳子牵着儿子的手走出教室,走到幼儿园门口时,娘俩遇到了正在扫院子的李老伯。
  “爷爷好!”
  亮亮老远就和李老伯打着招呼。
  “回家了,高兴吧?”
  李老伯停了手里的扫帚,直起腰来望着迎面走过来的阳子母子。
  “老伯,还忙活着哪?”
  阳子笑着和李老伯点了点头。
  李老伯抬腕看看手表。
  “今天早嘛。”
  “是早一点,今天路上好走。”
  阳子说。
  李老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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