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吹书读哪页-纽约时报书评 100年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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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吹书读哪页-纽约时报书评 100年精选-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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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将来也个会幸福的。健康也与他无缘。他天生过于敏感,神经质,而这
都是我的过错。”
在戏剧临近接尾时,喝了过量威士忌的小儿子发了一通评论,这是剧本
中最具有内省性质的一幕,他说,“我出生为一个人,真是一个大错。如果
是一只海鸥,或一条鱼,我可能会更成功。实际上,我对这个世界从来就是
一个陌生过客,从未感觉到象在家里一样,不需要什么,也不真正为人需要。
我从来无法有一种归宿感,而总是和死亡有一种自然的亲近。”
这听起来倒确实像自传,它深刻他说明了奥尼尔的超脱漠然,他孤独的
思考,无休止地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个遥远的地方,他徒劳的对平静和健康
的追求,以及对死亡,归隐的迷恋。他以上的颇具浪漫意味的独自是其性格
特征的生动刻画。
如果把这份于1940 年完成的剧本与奥尼尔在1933 年写成的《啊,荒原!》
作一番比较,倒是很有趣的,这两篇剧本的选材在很多方面是一致的——夏
日的新伦敦,少年的放任,家庭轿车,大儿子,以及刚从欧洲传入的无政府
主义思想。但《阿,荒原!》中所描绘的场景是在1906 年,其基调类似于布
斯?培金顿的作品。当奥尼尔在写这篇剧本时,他在以轻松幽默的笔调回忆
过去,定出的是美国舞台文学史上最轻松愉快的喜剧作品之一。
按奥尼尔家庭的编年记载6 年以后,也是按其文学生涯年谱7 年以后,
奥尼尔返回新伦敦,进入悲剧作家角色。《长夜漫漫路遥遥》作为一个故事
而言,并不比他所讲述的其他故事更打动人的心弦。但它作为一曲戏剧,它
以其文学性和个人化,具有不同凡响的感染力。它以个人家庭为背景——表
面属于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内心却遭受折磨和扭曲——在这一背景下,我
们伟大的悲剧作家呈现出其悲凉的背影。
(布?阿特金森,1956 年2 月19 日)
漫长的喜悦之路──《在路上》,
杰克,凯鲁亚克著
对30 年前的年青人和厌世者——海明威以及菲茨杰拉德笔下创造的人
物——而言,仅仅是“迷惘”就足够摩登的了。而今天,经历了经济大萧条
和两次大战之后,一个人为了保持自由就必须得跟堕落沾点儿边。《在路上》
即属于美国小说中这类新兴的流浪主义。在这样的小说里,实验的风格与古
怪的人物和无道德的观点结合在一起。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倒不如说它是
由被称为“垮掉的一代”创作出的一部充满深情的长篇游戏之作,在这种程
度上它也是个典型,是国内目前创作中的最具独创性的作品,依靠古怪和超
乎常情的离奇做为该小说创造性的刺激物。杰克?凯鲁亚克写了部可读性很
强的逗乐的书,不过若是我怀着同样的心情去阅读它,你就会遇到其它的意
味:离经叛道的行为尽管几乎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却具有相当的迷
人之处。
该故事由萨尔?帕若德斯津津乐道地讲来,他是一全后青的大学生,通
过和一位名叫迪安?莫瑞尔蒂的人的交往,使他的焦虑感及对“刺激”的追
求得到了满足。教养学校的前学生莫瑞尔蒂是个好性子、傻乐哈的人,他病
态地沉醉于无目的的旅行、女人、偷车、抽大麻。波普爵士、酗酒和故作智
慧的谈话当中,如像生活只是一次漫长的无法停止的欢乐旅程。这个角色是
凯鲁亚克先生对焦虑年纪的人们的回答——作者真正的成就之一就在于,使
这个人物既能为人接受又令人同情。
通过莫瑞尔蒂这个角色,我们看到了他的3 个妻子,我们还遇到一个瘾
君子,一个诗人——以及形形色色的移民后代,其背景在广阔的美洲次大陆
上的简易住房、酒吧、破损的汽车、穿州越县的大巴士和通宵营业的饭店里。
莫瑞尔蒂的漫游被一次三心二意的寻找他酒精中毒的父亲的企图打断了。这
种不停歇的狂乱游荡成为《在路上》基本的动力,部分由于“流浪”是垮掉
派作品的特征,也由于这种狂热的对欢乐之追踪使凯鲁亚克先生得以集中笔
墨于美洲广大的荒僻地区,这些地区给了他的作品以自托马斯?沃尔夫时代
以来无可比拟的描述的激动。
不同于沃尔夫,内尔森?阿尔格伦或索尔?贝娄,凯鲁亚克先生扔掉了
他笔下人物的人性,好像他们本该如此,他的人物没有发展,仅仅存在着。
他们表演、鞠躬,之后就往后一跃,跳进舞台的侧幕里,这即是一场轻歌舞
剧和戏剧的不同之处。与其说莫瑞尔蒂生活方式中的及时行乐,优雅的空洞
是《在路上》的主题,倒不如说它是一种走马观花的策略。
“垮掉的一代”,惯用的无结论无是非成为作者自己无情节无主题的技
巧——消解掉作品人物所有的责任,也能消解掉作家惯常的对于动机和真实
性的注意力。作为一幅游离于社会——扮演自己神经过敏的必需性的社会—
—之外的部分人的素描,《在路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对于人物而言,
这是一条导向虚无的道路——而且小说家本人也不能再一次提供旅行。
(戴维?德普西,1957 年9 月8 日)
优雅的迷恋──《洛莉塔》,
弗?纳博科夫著
头一次读《洛莉塔》,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好笑的书之一。(1957 年
《锚评论》上所刊文章的观点概括起来也是这句话。)可是又一字不漏地读
了一遍后,我觉得它成了最让人神伤的一本书了。我之所以谈及个人的这些
感受,是因为《洛莉塔》已跻身于那些偶然才会冒出来一本的书之列,它们
的身后长了一条臧否和毁誉相互掺杂的长尾,读者一不小心就会被它抽一
下,痛得跳起来。
任何书碰上这种情况日子都是不好过的。《洛莉塔》却稳稳地承受住了,
尽管连作者本人也觉得有必要写一个序言解释一下自己的意图。顺便讲一
下,我觉得这样做会象“约翰?雷伊博士”(这是对美国学术界官僚气的一
个绝妙的讽刺)的那篇有意显得荒唐(也非常可笑)的序言一样极易对人产
生误导。但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为故事的情节发展设置一系列错视画式
的框架时,无疑一直是有意为之。它们既是框架又是图景。
他热衷于框架及其产生的效果。而在这本书中最终的效果是由叙述者汉
伯特“一个化名”的人来实现的。汉伯特是一个年届不惑的欧洲人,一个半
吊子评论家出身的冒牌诗人,一个有着一笔小而足够用的收入的教授,他有
一个让他倍受折磨的个人问题:只能在发育期的小姑娘(9 到14 岁的“宁芙”)
身上唤发性欲。
然后,就像在神话故事中一样,他的愿望成真了。洛莉塔成全了他。她
是宁芙的完美体现,在美国东部一个小镇的高潮事件中她现出了真身。为了
得到她,汉伯特将自己彻底编入一个色情舞中,这让一只长于此道的花亭鸟
见了都会脸红。他古怪而狰狞,可笑到令人不堪的地步。他也知道自己是怎
么回事。
在序言中,纳博科夫先生告诉我们《洛莉塔》不涉及道德。我能说的只
有,在我看来汉伯特的命运有一种经典的悲剧意味,它最确切地表达了莎士
比亚在一首十四行诗中总结出的道德真诠,诗这样开头:“失去羞耻心的灵
魂/常通过满足贪欲寻求价值。”
(伊丽莎白?简苇,l958 年8 月17 日)
令人羡慕的格拉斯家的人们──《弗兰尼和卓依》,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著
很突然地,在塞林格的写作生涯中途,他开始写更长的故事,纽约出版
社给他出版硬皮本小说。1960 年“纽约出版社1950—1960 年故事选”中有
他的一本《木匠们,把屋梁高抬起来吧》,现在“弗兰尼”和“卓依”有了
他们自己的故事,这两篇故事——第一篇相当于中篇小说,第二篇有长篇小
说那么长——在时间上是连续的,主题都是关于弗兰尼的精神危机。
在第一篇故事中,弗兰尼坐火车从一所校规森严的大学来到外地——很
可能是普林斯顿——度周末。她和约会对象菜思?库特尔在一家饭店就餐,
在那里她一点也打不起精神,而且感觉极不舒服。她试图向她的朋友解释,
而后者一边大嚼田鸡腿,一边向她吹嘘一篇臭烘烘的学期论文。最后,她昏
倒了。我们最后见到她是在饭店经理的办公室里。她醒来后静静地躺在办公
室内,朝着天花板祷告。
在第二篇故事中,弗兰尼已经回家了。这是在东70 区一套很宽敞的公
寓,时间是她不幸的周六后的星期一。只有弗兰尼的母亲贝茜和弟弟卓依在
家。当弗兰尼毫无睡意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时,她母亲喋喋不休地向卓依表
达对他的关切,而后者在经过和弗兰尼更长时间的谈话后,好容易吐出对弗
兰尼表示安慰的关键词句,使公寓压抑的气氛一扫而光,弗兰尼“突然感觉
好象认识了世上全部的智慧”,朝着天花板笑了,然后入睡。
自从乔伊斯以后,很少有作家敢于用大量的词语专门描述完全属于内心
世界的活动和长篇的对话。但是在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上,一个决定性的行
动很有可能会导致一个毁灭,而塞林格所持的观点,人类的内在生活更为重
要,使他成为美国唱赞歌的合适人选,这个国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去感觉,
别的便不需要什么了。历史很可能需要我们内省,这是一个畅所欲言的时代,
同时,也是一个模棱两可的,国家和个人都在玩心理战术的时代,这个时代
现在就在我们眼前。塞林格对这些现象的密切关注,使他成为当代文学艺术
家中颇具特色的一位。塞林格的小说以其冷嘲热讽式的虚张声势,所表现出
的幽默、病态、愁苦以及永不泯灭的希望的确是美国当代社会的真实写照。
但是塞林格也因此付出了代价,他的小说显得比较繁复晦涩,缺少动感。整
体感的缺点也是其小说的一大弊病。这两篇看来互为补充的故事,作为一本
书来看内容也是相互冲突的。
《弗兰尼》中的弗兰尼和《卓依》中的弗兰尼并不是同一个人。《弗兰
尼》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漂亮的大学生,正在渡过一段对人生的厌恶的时期。
她发现了——这是每个人都有可能发现的——人类饥饿的自我中存在的某种
丑陋的东西,还有大学校园中浑浑噩噩的气氛。她正在阅读一本宗教书籍《大
路历程》,想借此书的帮助寻求解脱。这本书是一位教授推荐的,弗兰尼如
愿以偿地在图书馆找到了这本书。我们只是在她的一封信的附言中对她的家
庭有短暂地一瞥,看来弗兰尼的家庭属于标准的中上阶级。书中根本没有提
到过他们的姓——格拉斯;弗兰尼也从未说过她是否有兄弟。
然而《卓依》中的弗兰尼是弗兰尼?格拉斯,著名的弗兰尼家7 个小孩
中最年幼的一个,他们是一个智力竞赛广播节目“这小孩真聪明”中天资聪
颖的表演者。他们的父母是犹太人和爱尔兰人的奇怪组合,而且父母都在一
家传统的杂耍戏团卖艺。从孩提时起,弗兰尼就从两个哥哥——西摩和巴迪
——那里,耳儒目染获得许多关于东方的宗教智慧。《天路历程》根本不是
在大学刚刚接触到的,而是从西摩的书桌上看到的。这本书在他案头已摆了
好多年了。
读者会感到怀疑:一个在佛教和神学危机成为饭桌上常谈话题的家庭中
长大的女孩子,怎么会那么晚才认识到自己的危机,而且当危机到来时,又
怎么会手足无措?不管怎样,认为她怀孕是不可能的;仅仅这么想就是对格
拉斯一家精妙、幽雅气氛的一种亵渎。
塞林格对这7 个小孩描述得越多,他们就越在不可思议的美貌和智慧中
让人无法区别。他对弗兰尼是这样描述的,“她的皮肤十分漂亮,长相端庄,
轮廓分明。她的眼睛和卓依的一样蓝得让人心颤,但两眼分得很开,作为女
孩子,无疑应该这样。”至于卓依,作者向我们保证,“他记忆能力超群,
只要他认真听过,看过的东西,他能马上几乎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这种
写作目的肯定不是想使虚幻的人物显得特殊,而是要读者对他们在嫉妒的同
时,对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
《弗兰尼》中的故事情节,在现实生活中还能找到影子;但在《卓依》
里,我们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作者满怀激情着力描写的细节只是让我
们感到愈加不真实。当卓依对弗兰尼说“是的,我有一个溃疡。这是印度教
中的黑暗时代,希腊神话中的黑铁时代”时,读者不禁会对所谓的“黑暗时
代”感到怀疑,对“黑铁时代”的阐述,使读者感觉一个演讲者代替了作家
在说话。而且,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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