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a i-那年的梦想 作者:张小娴(全) 豪言书馆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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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a i-那年的梦想 作者:张小娴(全) 豪言书馆藏书-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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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起来,是陈澄域。 

  「有没有吵醒你?」他问。 

  「没有。」 

  「巴黎昨天有炸弹爆炸。」他说。 

  「我知道了,幸好没有死伤。」 

  「你一个人,要小心一点。」他叮嘱。 

  「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她说,「还有其他同事。」 

  「不管怎样,要小心呀!我等你回来。」他再一次叮嘱。 

  放下了电话筒,她转过身去,背着余志希。是分手的时候了,她再也受不住内疚的煎熬。那个早上,不是良知召唤了她,而是爱情。她还是爱着远方的他多一点。离别已经在她和陈澄域之间上演过不知多少次了,这一次的叮咛,却是撕心裂肺的。漫漫长途终有回归,是时候回家了。 


  她回到了陈澄域的身边。曾经有过的背叛,使她更清楚知道谁是一生厮守的人。 

  从今以後,她会专心一意的爱他。那九个月里所发生的一切,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 

  这样也好,这样的话,他们的爱情才是完美的。 

  可是,一年之後,她发现陈澄域有了第三者。 

  一天,她在百货公司裏看见他买巧克力。她是从来不吃巧克力的,他买给谁呢,也许,他不过是用来送礼给朋友;可是,从他脸上的神情看来,却像是买给女孩子的。当他抱着巧克力时,他是微笑着的,是满怀情意的。 


  她走到那个柜台,问卖巧克力的女孩: 

  「刚才那位先生买的,是哪一种巧克力?」 

  「喔,是这一种。」女孩指着一盘正方形的、薄薄的巧克力,说: 「是Le1502。」 

  女孩问她:「小姐,你要不要试一试?这个巧克力很苦的,那位先生也常常来买。」 

  「是自己吃的吗?」她问。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女孩说。 

  她也买了一包相同的巧克力。 

  那天晚上,陈澄域见到那包巧克力的时候,很是诧异。他的神色出卖了他,他从来就不是—个会说谎的人。 

  「朋友送的。」她说,「你要吃吗?这个巧克力叫Le1052。” 

  他摇了摇头。 

  果然不是他自己吃的。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呢?这是报应吧?她曾经背叛过他,现在,她得到报应了。当他爱上了别人,她才知道被背叛是多么的难受。这不是报应又是甚么?即使结束了那段九个月的关系,也不可以赎罪。   


  她飞去伦敦的那天早上,陈澄域来送机。离别的那一刻,她问: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游伦敦的时候,一起逛波特贝露道?」 

  他说:「怎会不记得?你吃了一大包无花果。那个时候,我心里想:“这个女人真能吃!” 

  她问:「你会不会离开我?」 

  他搂着她,说:「不会。」 

  到了伦敦,她一个人回到波特贝露道,买了一束英国红玫瑰。自从陈澄域在这里送过一束花给她之後,每次去到一个城市,她也会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即使是与余志希一起的时候,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回想起来,是这个买花的习惯把他们永远连在一起的吧? 


  在伦敦的那个早上,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陈澄域,他好像在睡觉,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小。 

  「有没有吵醒你?」她问。 

  「没有。」他说。 

  曾几何时,当她睡在余志希的身边,陈澄域不也是在遥远的地方问她同一个问题吗?这个时候,他身边是不是也有另一个女人? 

  如果是报应,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她受够折磨了,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爱他了。 

  「你会不会离开我?」她凄然问他。 

  久久的沉默之後,他说:「为甚么这样问?」 

  「我害怕有一天会剩下我一个人。」 

  「不会的。」他说。 

  她拿着电话筒,所有的悲伤都涌上了心头。她很想问他: 

  「你身边是不是有另外—个女人?」 

  可是,她终究没有问。 

  她不敢问,怕会成为事实。万一他回答说:「是的,我爱上了别人。」那怎么办?装着不知道的话,也许还有转变的余地。她不是也曾经背叛过他吗?最後也回到他身边。当他倦了,他会回家的。 


  回到香港的那个下午,她走上了陈澄域的家,发觉他换过了一条床单。几天前才换过的床单,为甚么要再换一次呢?而且,他是从来不会自己换床单的。她像个疯妇似的,到处找那条床单,最後,她找到一张洗衣店的发票,床单是昨天拿去洗的。 


  床单是给另一个女人弄脏了的吧?陈澄域太可恶了!他怎能够跟两个女人上同一张床?这张床是他们神圣的诗情区域,他怎么可以那样践踏? 

  她很想揭穿他。可是,她跟自己说:要冷静一点,再冷静一点。一旦揭穿了他,也许就会失去他。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不能够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她不想把他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她曾经背叛他,现在,他也背叛她一次,不是打成平手吗? 


  陈澄域回来的时候,她扑到他身上,手里拿着在波特贝露道上买的红玫瑰。他接住了她整个人。 

  「你干甚么?」他给她吓了—跳。 

  她说:「你不是说过,每次去到一个城市,该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吗?这是伦敦的玫瑰。」 

  「可是,那束花是不应该带回来的。」他说。 

  “这次是不一样的。」她说。 

  「为甚么?」 

  「因为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问:「你可以娶我吗?」 

  他呆在那里。 

  「不要离开我。」她说。 

  她在他眼裏看到了一种无法言表的爱,她放心了。她拉开了他的外套,他把她抱到床上。她扯开了那条床单,骑着他驰进了永恒的国度;那里,遗忘了背叛与谎言,只有原谅和原谅。 


  她知道他终於离开那个女人了。他现在是完全属於她的,再没有甚么事情可以把他们分开。 

  一天,她在书店里遇到余志希。 

  「很久不见了。」他说。 

  「嗯。」 

  沉默了一阵之後,她终於说: 

  「我结婚了。」 

  「恭喜你。」余志希说。 

  「要去喝杯咖啡吗?旁边有一家Starbucks。」他问。 

  「不了。」她说。 

  余志希尴尬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微笑着说:「我也没有。」 

  那个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余志希呢?那个爱情的缺口,已经永远修补了。 

  当她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报应又来了。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陈澄域说好了大概十二点钟回来。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她打电话到办公室给他,他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有没有想念我?」她问。 

  陈澄域笑着说:「当然没有。」 

  「真的没有?」 

  「嗯。」 

  「哼,那么,你不要回来。」 

  「你不想见到我吗?」 

  「不想。」 

  「但我想见你。」他说。 

  她笑了:「但我不想见你。」 

  过了十二点钟,陈澄域还没有回来,他老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她拧开了收音机,她每晚也听夏心桔的节目。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在节目襄用钢琴弹Dan Fogclbcrg的《Longer》 ,悠长动听。 


  两点钟了,陈澄域为甚么还没有回来呢?然後,她听到了电台新闻报告。陈澄域的车子失事冲下海里。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双手抖颤。她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可是,上帝竟然惩罚她两次。一次的背叛,还有一次的永别。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因为她把从波特贝露道买的玫瑰带了回来?陈澄域说,那是个不该带走的记念。她带走了,记念变成诅咒。 

  她曾经想过她和陈澄域也许会分开;那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也爱上了别人。 

  她只是没有想到是死亡把他们永远分开了。而她跟他说的最後一句话竟然是:我不想见你。她多么恨她自己? 

  现在,她读着他的日记,泪流满面。她在一本旧的日记里发现这一篇: 

  我爱她比我自己所以为的多太多了。明知道她爱上别人,我却一直装着不知道,甚至没有勇气去揭穿她的谎言。 

  当她在另—个城市里,她是睡在另—个男人的身旁吧? 

  很想放弃了,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却又只想原谅和忘记。 

  等着她觉悟,等着她回来我身边,天知道那些日子有多么难熬。 

  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谎言无懈可击;原来,只是他假装不知道。他後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也是报复吧? 

  上帝有多么的残忍?它不是惩罚她两次;当她找到这本日记,便是第三次的惩罚,也是最重的—次。 

第6章 

 


  午夜裏,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後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裏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後,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後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裏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後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後,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後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裏坐下来之後。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後,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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