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权 第三等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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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权 第三等级是什么?-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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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在这些省议会中,处理公共事务时不考虑个人的等级,故而人们理所当然地相信,三个等级之间不久便可形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因而也就是普遍利益;国家终将成为统一的,而这种统一状态本应是一切国家的起点。    
  人们曾对首席大臣的头脑大事吹嘘,但这头脑却对这么多的出色见解视而不见。这并不是因为他看不清他打算为之服务的利益;而是因为他丝毫不了解被他糟蹋的东西的实际价值。他重新划分了非政治性的个人等级;尽管这个唯一的变动使他必须制定新方案,但是对于那些在他看来并不违背他的意愿的东西,他还是满足于旧的方案;此后,因二者缺乏协调,每天都产生许多难题,对此他感到惊讶。贵族尤其无法想象,在一个数典忘祖的议会里,他们怎能重整旗鼓。他们这方面的忧虑成了旁观者的笑柄。    
  建造这座大厦有种种弊病,最严重的弊病就在于它不是建立在天然的基础,即人民的自由选举之上,而是本末倒置,从房顶动工。但是,这位大臣至少出于对第三等级权利的尊重,宣布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与僧侣和贵族的代表总数相等。从这一条来看,该方案是有积极意义的。实际结果如何呢?竟让第三等级从特权等级中遴选议员。我就知道有一个这样的议会,在五十二名成员中,只有一个不属于特权阶级。人们就是这样在为第三等级的事业服务,而且事先还公开宣布要对第三等级公平相待!    
  第二节 显贵会议    
  显贵们已使一个又一个大臣大失所望。提到显贵们,没有比色吕蒂先生(11)卓越的笔锋形容得更中肯了:“国王曾两度把他们召集在自己身边,向他们就王权和国家利益征询意见。1787年(12)显贵们做了些什么呢?他们反对王权,维护特权。1788年(13)显贵们又做了些什么呢?他们反对国家,维护特权。”本来就不该在特权方面向显贵咨询,而应在知识方面向显贵咨询。倒是小民百姓,每当他们需要就自己的事情,或就与他们确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事情找人出个主意时,绝不至于找错对象。    
  内克先生(14)上当了。但是他怎能想到,正是投票赞成在省议会中第三等级代表与另两个等级代表总数相等的这些人,却反对在三级会议中实行这种平等呢?无论如何,公众在这个问题上不曾上当。我们总是听到公众说他们不赞成某项措施,因为他们已预计到其后果;他们认为,即使作最好的估计,由于这项措施迟迟不予实施,国家也将因此受害。这里倒象是个机会,可以探讨一下大多数末代显贵的行为动机。但是我们还是不要走在历史审判的前头吧;对于某些人来说,历史出来讲话还为时过早。这些人身处最佳地位,能指令一个伟大国家实现公正、美好、善良的事物,却热衷于糟蹋这大好机会,为一个卑鄙的集团谋私利。    
  可见大臣们的几次尝试并未产生有利于第三等级的可喜后果。    
  第三节 前两个等级的爱国作家    
  教会和贵族的一些作家在捍卫第三等级的事业方面,比非特权者本身更为热情,更为有力,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从第三等级的动作迟缓这一现象中,我只看到了受压迫者身上的那种沉默寡言和畏首畏尾的习惯,这是压迫确实存在的又一证据。如果对人类制度中残酷的不公正没有从内心深处感到愤慨厌恶,怎么可能对社会状况的原则和目的认真产肃地进行思考呢?因此,前两个等级产生了第一批正义和人道的捍卫者,对此我丝毫不感到惊异。才学之士是由专一思索和长期习惯造成的,第三等级成员有千万条理由应该在这方面才华出众;但是公共道义的学识则应首先出现在所处地位更宜于掌握社会重大关系、锐气比通常受挫较少的那些人身上;因为有一些学问既有赖于感情,也有赖于智力。如果国民取得了自由,我坚信不疑,他们一定会怀着感激之情回忆起前两个等级中那些爱国作家的。这些人带头抛弃了年深日久的谬误,以普遍公正的原则为重,反对以集团利益牺牲全民利益的罪恶行径。在等候国民授与他们公共荣誉之际,但愿他们不会鄙视一位公民的敬意,这位公民的灵魂在为自由的祖国而燃烧,对于所有旨在使祖国从封建制度的废墟中解脱出来的努力,他部表示由衷的敬佩!    
  可以肯定,前两个等级关注第三等级权利的恢复。对这一点丝毫不必隐讳;公众自由的保证只存在于拥有实际力量的地方。我们只有和人民在一起,并依靠人民,才能获得自由。    
  如果说,对人民的重要性作这样的评论超出了大多数法国人的猥琐和狭隘的自私自利,那么他们至少不能不为公众舆论方面发生的变化而感到震惊。理性的威力日益扩大;归还被窃取的权利日益成为必需。或迟或早,各个阶级必须约束在社会契约的界限之内。是采集这样做法的无数硕果,还是为专制制度而牺牲这些硕果?此乃真正的问题所在。在野蛮与封建的长夜里,人与人的真正关系遭到破坏,所有的国家被搅得动荡不安,所有的司法部门均已腐化;但是,当阳光升起的时刻,必须扫尽哥特人的颠倒黑白,消灭并埋葬古代封建制度的残迹。这是确定无疑的事。我们究竟只是让苦难变个花样,还是让尽善尽美的社会秩序取代旧日的混乱?我们即将经受的变动,将产生于一场从各方面来说都有害于三个等级而仅仅有利于政府权力的一场内战呢?还是从简单与公正的观点出发,通过良好的合作(这种合作必须惜助于强有力的时机,由所有利害相关的阶级真诚地加以推动)而产生的那种预期的、驾驭得当的自然结果呢?    
  第四节 平等承担赋税的许诺    
  显贵们已正式表示这样的愿望:让三个等级承担同样的赋税。人们并没有就此征求他们的意见。问题是召集三级会议的方式,而不是三级会议要讨论的议题。因此,只能将这种愿望看作来自王公、高等法院,以及大量的社团和个人的一种愿望,这些人现在急急忙忙地表示,最富的人应和最穷的人缴纳同等数量的赋税谁都明白,倘若从前真是按照应该采用的办法纳税,即作为纳税人的自愿赠与,那么第三等级是不会心甘情愿地表现得比其他等级更慷慨大方的。    
  这种从未见过的协作行动使一部分公众惊骇,对此我们亦无法隐讳。当一种公平合理的捐税摊派即将由法律予以宣布时,事先就表示乐于服从这种摊派方法,这无疑很好,而且值得称赞。但是,人们心里已经在想,第二等级何以热情得出奇,何以如此一致,如此殷切?当他们提出自动放弃时,是否期望法律不必再对此作明文规定?处心积虑地抢在三级会议将要采取的行动之先,这难道不会意味着企图避开三级会议?我丝毫不指责对国王说这样话的贵族:陛下,您需要三级会议只是为了重整您的财政:好吧!我们愿意同第三等级一样纳税;您看,有了这笔余款,是否就可以让我们摆脱这个会议?我们对这个会议比您更不放心。不,这种看法是不能设想的。人们更有理由怀疑贵族企图给第三等级制造幻想,并以提前给予某种公正待遇为代价,使第三等级忽略当前的请求,转移第三等级的注意力,不去考虑为自己在三级会议中取得某种地位的必要性。贵族仿佛在对第三等级说:“你们要求什么?不是要我们跟你们一样纳税吗?这很对,我们一定缴纳。过去,你们什么权力也没有,一切由我们说了算,我们不费吹灰之力想缴多少就缴多少,那老一套嘛,现在就把它置之脑后吧!”    
  第三等级可以这样回答:“你们同我们一样担负起捐税的重担,确实是时候了,这笔捐税对你们比对我们更有用。你们早就清清楚楚预见到,这种骇人听闻的不公平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如果叫我们自由捐赠,很显然,我们才不会比你们捐赠得更多。对,你们这回要出钱了,不过不是出于乐善好施,而是出于公平合理;并不是因为你们心甘情愿,而是因为你们必须这么做。我们期待于你们的,是遵守普通法的行动,而不是对你们长期以来冷酷对待的一个等级表示什么带侮辱性的怜悯。但是这件事应该在三级会议上讨论;今天要做的事是使三级会议的组成合理。若是第三等级在三级会议中没有代表,那么在三级会议中便听不到国民的声音。三级会议便将一事无成。即使你们没有我们的协作也能找到在各地建立良好秩序的途径,我们也不能容忍没有我们在场而受人摆布。长期而凄惨的经历甚至使我们不能相信有什么切实可靠的良好的法律,如果法律只是强者的恩赐。”    
  特权者不厌其烦地说,一旦他们放弃金钱上的豁免权,各等级之间便一切平等了。倘若一切平等,他们对第三等级的要求还惧怕什么呢?难道他们以为,第三等级打算损害共同利益从而伤害自身吗?倘若一切平等,为什么还拼命阻止第三等级摆脱它在政治上无足轻重的地位呢?    
  我倒要请问,是哪一种神奇力量能够保证法国将来再也不会有任何种类的任何弊端?只有这种力量促使贵族缴纳他们那份捐税。如果除了动用税收的那些人外,各种流弊或混乱继续存在,那么请给我解释一下,从中受益者与从中受害者二者之间怎样能够一切平等。    
  一切平等!如此说来,正是基于平等的精神,才向第三等级宣布,把他们最不光彩地排除在所有职务,所有比较高级的位置之外噗,正是基于平等的精神,方向第三等级榨取额外税,以创造各类巨顿财源,专供所谓的穷贵族享有喽?    
  在我们的特权者和一个老百姓之间不论发生什么事情,这个平民百姓肯定要忍气吞声地受人压迫,这难道不正是因为如果他敢于呼吁公道,他必须求助于某些特权阶级吗?唯有特权阶级掌握着一切权力,而他们的第一个反应,难道不是视平民的怨诉为不服役使吗?人们借以使对手沮丧或毁灭的财产分配、提审、延缓定案等一切司法方面的特权,到底对谁有利?难道对没有特权的第三等级有利吗?    
  最受税务机关官员和政府各部门下属的人身欺凌的是哪些公民?是第三等级的成员。我指的始终是真正的第三等级,不享受任何豁免权的人。    
  法律至少应该做到不偏不倚,但法律本身也分明是特权的帮凶。法律看来是为谁制定的?为了特权阶级。与谁作对?与人民作对,如此等等。    
  可是还想叫人民知足,不要再有什么奢求,因为贵族已同意跟他们一样纳税!还想叫新的一代人时当代的知识思想视而不见,而对行将终老的一代人再也无法忍受的压迫秩序习以为常!这是一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只会激起愤怒的感情,我们就不谈了吧!    
  第三等级的全部特殊捐税必将废除,对此不应有任何怀疑。有这样奇怪的国家,在那里从公共事物中受益最多者反而对此奉献最少;在那里有种种使人耻于承担的捐税,连立法者自己都斥之为使人堕落的捐税。在那个国家里,劳动使人身份降低,消费光荣,生产可耻,艰辛的职业被称为卑贱,似乎除了邪恶之外,尚有其他卑贱事物,似乎正是在劳动阶级中,这种卑贱,这种唯一的真正的卑贱才最多,这种国家叫什么国家?    
  最后,“人头税”、获得贵族封地的平民应向国王缴纳的税,军队过境时无偿使用居民的家具器皿等等(15),所有这些字眼均将从政治语言中永远清除。外国人将其资本与技艺带到我们中间来,却受到今人羞辱的区别对待的阻挠。立法者再也不应愚蠢地以排斥这一大批外国人为乐。    
  当我在设想一个组成合理的议会应该为人民争得这许许多多的好处时,我尚未看见有任何承诺使第三等级得到一部好宪法。第三等级在这方面也没有提出更多要求。特权阶级坚持两院制,坚持在三票中占有两票,他们始终主张这两票各有否定效力。    
  第五节 特权者与政府的共同朋友所提出的折衷办法    
  政府最害怕的是那种会使全部事务停顿下来的议事方式。只要能就弥补财政赤字一项达成协议,政府对其他事情也就无甚兴趣;各等级爱争论多久就争论多久。相反,他们做得越少,政府越觉得其原有的无限权力完好无损。由此而产生了一种和解方法,人们开始把它四处兜售,因为它大有益于特权阶级和政府,而对第三等级则是致命伤。这就是:建议以按人表决临时税及有关捐税的一切事项。表决后就让各等级各自回到他们那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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