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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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伦·霍妮_自我的挣扎-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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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乃是就其原字之意义“喜爱个人的理想化影像”。更明确地说:个人认为自己就是他理想化的自我,而且羡慕它。这种基本的态度使他具有其他类型的人所完全缺乏的愉悦与活泼;它给了他相当丰富的自信,这是那些为自疑而烦躁的人所艳羡的。在意识上,他没有任何疑问;他是救世主、命运的主宰、预言者、伟大的施舍者、人类的恩人,这些只包含了一丁点的真实性。他常具有超凡的天赋,年幼时就能轻而易举地赢得殊荣,而且有时是最得宠且令人夸赞的小孩。
  他之坚信他的伟大与独特,乃是我们用以了解他的关键之所在。他的愉悦与恒久的青春,乃由这源泉而产生,他惑人的魅力亦然。明显地,他虽具有天赋,但仍处于艰危困顿之境。他会继续不断地谈及他的功绩或奇才及需求,以崇拜及热爱的方式而恒久地确信他对自我的评价。他的征服感,在于他坚信他无所不能以及无所不胜。他常真的是十分迷人的,特别是当新人映入他的眼眶时。不顾他们对他的实际重要性,他必定要将他们铭记在心,他给他自己与别人以深刻的印象:他“爱”人们。而且他慷慨大方、真情流露、才智横溢、谄媚阿谀、恩宠与助人──以求他人之崇拜或回报他所接受于他人的热爱。他赤诚地捐助家人与朋友,贡献工作与计划。他能容忍而不强求他人必定完美无缺,他甚至能忍受别人开他的玩笑,只要这些玩笑能使他悦人的特点显现出来;然而惟有一点,他必须未曾严正地被质问过。
  他的“应该”比其他形式的心理症较不残酷(在分析中所呈现的),但利用魔杖去对付“应该”乃是他的特征。他那种忽略缺点或将其转变为美德的能力,似乎是无限的。清醒的旁观者会称他为不谨慎,或至少是不可靠的。他似乎不介意于毁约、不忠实、负债、诈欺等等行为,然而,他不是个有计划的开发者,他觉得他的需求与工作是如此重要,因此他们有权让他享受每一种特权。他并不怀疑他的权利,却会期待别人“无条件地”“爱”他,而不论他已如何地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他的困难呈现在他与人们的关系及他的工作中。在基本上,他乃是与别人无关的此一想法,必定会在闭锁的关系里表现出来。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别人都会各有他们自己的愿望或意见,他们也会对他吹毛求疵或反对他的缺点,他们会期望他做某事──所有这些他都会觉得是不堪忍受的屈辱,且会引起郁积于心的气愤。于是他会对较“了解”他的人大发雷霆,因为这种过程大都发生在他的亲戚中,因此他常感到很是孤寂。
  呈现在他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是多重的,他的计划常过于夸张,他不会认为自己有所缺陷,而过于高估自己的能力,他的追求过于繁杂,因此极易失败。虽然他的强性(活泼)付予了他观察的能力,但是另一方面,待人处事上的反覆失败──被排斥──却也压服了他。此外,继续被缓搁的自恨与自卑于是会全力产生作用,他会陷于忧郁中,或表现出精神病的症状甚至于会自杀(更常见的),或经由自毁的冲动,而遭遇祸害或病死。【James M。Barrie在他的著作“Tommy and Grize”中(1900年,Charies Scribner‘s Sons所出版),已描述过此种结果。也可参考,1949年,Random House出版,Arthur Miller所著的《售货员之死》(The Death of a Saleman)。】
  最后,我们提提他对生活的感觉,表面上他相当的乐观与外向,希冀快乐与幸福,但却会隐伏着失望与悲观。他用达成“无限”和所幻想的幸福为尺度来衡量自己,因此难免会感受到生活中的痛苦矛盾,只要他居于浪峰上,他就不能充许自己失败,特别是在征服生活方面。矛盾并非在于他,而是在于生活的本身。因此,在生活中他会发觉到,悲剧的特质并非是原本就存在的,而是由他所带来的。
  第二种细分的类型,都沿着完美主义而行动,以为他自己就是他的标准典型。这类型的人因为他崇高的标准、道德与智慧而自感优越,他凭此而藐视他人。不过他那种对别人狂妄的轻视却隐藏(他自己也无法预知)在文雅的友善之后,因为他的标准抑制了此种“不合道德的”情感。
  他为掩饰无法实现的应该而采用的方式是双重的;与自恋欲的类型相反,他藉着负责任、尽义务,藉着温文有礼的态度,藉着不撒谎以尽力满足他的应该。当我们一谈及完美主义型的人们时,常会想起那些慎守规则、过分呆板与守时的人,或必须选用最适当的话才说,必须打最好的领带,戴最适宜的帽子的人,但这些只是他们需求获取最高度杰出的表面现象而已,真正重要的并非那些繁琐的细节,而是整个生活行为的完美与杰出。然而,因为所有他所能完成的都是行为主义的完美,所以需要其他的设计,这等于是他心目中的标准与事实──知道道德价值以及做个善人。在这其中所包含的自欺乃是他最不能预知的,因为他会强调其他人都真的在依据此完美标准而行,而轻视自己不能如此做到。于是他的自责因此而外移了(转移到别人身上)。为了证实他自己的意见,他需要别人的尊敬,而不需赤诚的羡慕(他有轻视羡慕的倾向)。如前所述,他的要求比较不是建筑在对自己的伟大“纯朴”信仰上,而是建筑在(如第二章心理症的要求中所述)他与生活所订的“密约”上。因为他是良善、公平而负责,所以他有权享受别人或生活的优厚待遇。对于生活中那种绝对可靠的公义信念给予他一种征服感,因此,他自己的完美不只是达成优越之手段,而且也是支配生活的工具。对于过度运气的想法,不论是好是坏,与他的完全不同,因此他自己的成就、财富或健康,比他之被证实具有美德会较不令他欣喜。相反地,任何降临他身上的不幸──诸如小孩身亡、意外灾祸、妻子不贞、失业──将会使这个看来很正常的人濒临崩溃,他不只愤恨恶运之不公平,尤有甚者,他精神生活的基础会因之而动摇;它使他的整个“计数系统”失灵,而且恐怖地追忆起无助的影像。
  我们讨论“应该之暴行”时,曾提到过还有其他的破坏性存在:他认识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或失败,以及他发现自己被系于矛盾的应该之间。正如“不幸”已将他所立足之地摧毁一样,对于他自己的“绝无谬误”之了解亦同。于是一直居于抑制地位的自谦倾向与未冲淡的自恨,将会更惹人注意。
  第三种类型,则沿着“自大的报复”而发展,这都与他的自负同出一辙。他生活中的主要动力是他需要胜利的报复。就如哈尔特·克尔曼【哈尔特·克尔曼(Harold Kelman),《受伤的综合病症》(The Traumatic Syndrome)】有关受伤心理症所描述的,此处报复成为生活的方法。
  需要“胜利的报复”乃是荣誉探求中的正常成分,因此,我们的注意力便不在于有关此一需求的存在性,而是在于它势不可当的强度上,此种胜利的意念如何去支配一个费尽毕生之力以追求它的人呢?的确,它必定是由许多有力的原因所促成的;但只凭对这些原因的了解,并无法充分解释它那无法克服的威力。为了获取更完全的了解,我们仍需由其他有利点来研究这个问题。即使在其他方面报仇与胜利的需求,其震撼力可以是深刻的,但它却常因三项因素而限制在一定的限度内:爱、恐惧与自卫。只当这些抑制暂时或永久地不起作用时,“报复”方会侵入整个人格之中,而使它完全朝着报仇与胜利的方向发展。在所有这种类型里,“报复”正是有力的冲动与不足的抑制作用两种过程的结合,这也说明了报复的大小。伟大的作家们已直觉地了解到此种结合,且以远超过精神医学家所预期的更感人的方式将之描述出来。譬如,我所想到的:《白鲸记》(Moby Dick)中的Caption Ahab,Wuthering Heights中的Heathcliff 以及《红与黑》一书中的珠莲等都是。
  我们将从描述报复如何表现在人际关系中,来开始我们的讨论。一股对胜利的强迫性需求,使他变得极富斗性。事实上,他无法忍受任何比他知道更多或成就比他更大的人,也无法忍受掌握比他更大权力的人以及那些怀疑他优越的人。不可自主地,他必须摧毁他的对手或打败他。即使为了职业,他有时得低声下气,但他仍旧计划图取最后的胜利。他不再受忠实感的束缚,而甚易变得奸诈。他孜孜不倦地工作,但实际的成就仍须依他的天赋而定。虽然他有计划有远虑,但却常做无益之事,不只因为他不静进,而且因为他(就如我们即将发觉的)过于具有自毁心理。
  他报复的最明显表现就是暴怒,这些报复的激怒魔力是甚难克服的,因此他自己会感到害怕,恐惧他会失却控制,而做出不可挽救之事。譬如,病人在酒的影响之下,事实上会惧于杀人──亦就是说在他们平常的控制未发生作用时。报复行为的冲动,可以强烈得凌驾于通常用以管制他们行为的“谨慎”之上。当他们陷于报复的暴怒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安全、他们的职业、他们的社会地位真会濒临险境。举个例子,斯汤达尔的《红与黑》一书中,珠莲在看完毁谤他的信后,遂将雷那夫人射杀了,以后我们就会了解这种行为的鲁莽性。
  比这些更重要的,报复情感之突发所形成的是种永久的报复,这类型的人在其待人的态度里都弥漫了这种情感。他确信每个人根本上都是险恶不正的、友善的姿态都是伪装的,除非已证明他人的诚实的,否则将人人视为不诚实方是明智之举。就他待人的行为而言,他表现出公然的狂妄,通常是粗暴无礼的,尽管有时这种狂妄会被文质彬彬的虚伪外表所掩饰。他会以一种精巧或粗劣的方式,知或不自知地屈辱他人及剥削他们;他会不顾女人的情感而利用她们来满足他的性欲,基于看来似乎是“纯朴”的自我中心,而将人们当成是他达成目标的工具。因为下面这些人可以为他的胜利需求而尽力,所以他常与他们来往:在他的生涯中可用做跳板的人,那些他所能征服与压制而且具有影响力的女人,能灌输他盲目的认识,并加强他权力的随从。
  就摧折他人而言,他是个老练的人──摧折他们的希望,摧折他们对于关怀、勇气的恢复、时间、同伴、享受之需求【我与其他人都将大部分的报复表现描述为虐待狂的倾向(Sadistic trends)。“虐待狂的”这个术语焦点在于从权力到受权力之支配,到痛苦或侮辱所获取的满足。满足──兴奋、震颤、喜悦──无疑地可包括性的或非性的,如此,“虐待狂的”这个术语所指的意义方称得上足够完全。我之所以利用“报复性”以代替“虐待狂的”的一般用法,乃基于因为所谓虐待狂的倾向乃是以报复的需求为最重要的激发力。参考卡伦·霍妮著《我们的内在冲突》(Our Inner Conflicts),第十二章,虐待狂的倾向。】。当别人抗议此种作为时,他会觉得别人实在是神经过敏了。
  在分析中,当这些倾向明显地减除后,他也许会将他们视为所有相对抗的竞争中之正当武器,他必定是个不当班,或不将精力用于自己的防卫与幸福的笨人,他必须永远准备反击,不管在任何状况下,甚至于永远永远他都必须是个处在那种不可克服情势中的胜利者。
  他待人的报复态度,最主要的表现在于他所做要求的种类与维护要求的方式。虽然他不会公然地提出这些要求,而且全然不知他已具有或作了任何要求,但事实上却会觉得他有权具有受人敬重,而且允许他轻视别人的需求与愿望的心理症需求。譬如,他觉得他有权全然表现他那偏颇的观察与指责,但却同时又自觉有权不受批评。他有权决定多久看望一次朋友,与决定每次需花多少时间,但相反的,他也有权不让他人在这方面表达他们的期望或异议。
  不管用什么来说明这些要求的内在需要性,他们都一定会轻视他人。要是这些要求无法达成时,则会引起讨伐性的报复──这可以遍布于由烦躁不安而至愠怒、至使人产生罪恶感,以至公然愤怒的整个历程之中。一方面,这些乃是因他感到挫折,而产生的愤怒反应,但是这些情感的表现,也是一种藉着威迫他人,将他人征服到平息状态以维护他之要求的方法。反之,要是他不坚持他的“权利”或不具讨伐性,则他会因为自己“变得懦弱”,而对自己感到愤怒并责备自己。在分析中,当他抱怨他的抑制与“顺从”时,他的意思一部分是不自觉地在表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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