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浮生记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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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浮生记 b-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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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之感。黄河两岸,是沿河建筑的城镇、村庄,广阔的平原向地平线伸展,处处郁郁葱葱,和右扶风、凉州等地的干旱实是不同。农田规划有序,据称弘农郡屯田政策,是根据汉朝明帝时期颁布的政令实行的,主要是为了保证畿辅一带的粮食供应,保证司隶军事、政治的中心地位。另外河东、河内两郡也都实行过屯田,供给军用。

洛阳地位显著,绝对是东汉政府掌上明珠,因此无论是在政治还是经济上,都予以特殊照顾。不过当初光武帝计议定都时,原本是想承西汉而都长安,只是一时耳朵软,听伺了某某,又因为是时赤眉军盘踞长安,作为老本营,才不得不选了已很破落的洛阳作为都城。我不禁遐想:若当年定都长安,后人还会不会把汉朝分做东西两部分,或者王莽之乱、绿林赤眉的历史会像唐朝武则天一样,仅为一个朝代中的小小波折而已?

又过了片刻,我便自往酒肆,想喝上几杯。

突地,街边有人大叫道:“颜鹰!”

我奇怪地想:不是小清,什么人会在这儿和我相遇?难道是杨速和陈林?回过头去,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只见有十几个人,手上都执兵器,恶狠狠地从对面冲来,领头一位,十分面熟,却是在陈仓“惨遭”打击的花花公子公孙生。

我大叫一声,掉脸狂奔。心里叫苦道:怎会在此地碰到这龟儿子,还被他认了出来,要群殴我哩。小清吾妻,速速救我,不然你老公不变成肉酱,也一定被阉了当太监。方才准备奔向另一条街,突地背面也出现好几个面目狰狞的汉子,冷笑着以棍棒敲击手心。

我连连刹车,不由得额头见汗,缓步后退到街房小店。

街上行人见此情况,惟恐躲避不及,纷纷散去,连邻近人家、店铺,也急忙关门,全没一人敢来救命。

公孙生“嘿嘿”阴笑着走到面前,道:“姓颜的小子,真是狭路相逢啊。我公孙生承蒙阁下一顿好打,真是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只想着怎么报恩。今天总算给我找到机会了。嘿嘿。”脸色一变,眼神也凶凶地道:“臭要饭的,你打了本公子,就想一走了之吗?快快跪下向大爷求饶,说不定大爷一高兴,跺了你两条腿也就算了。嘿嘿,我倒要看看,你今天是愿意吃软的还是吃硬的。”

我自忖难免,急出一身冷汗,心道:搞不好要死在这儿!这花花太岁,穷凶极恶,手下这么多狗腿子,足见平日里欺压百姓惯了。老子死则死尔,一发搞个大的,你我同归于尽了吧!计议一定,便装作哭丧着脸,慢慢跪下,那公孙生一怔,仰头狂笑道:“你们看看这小子,多让人好笑。那天他打我的时候,可曾想到会有今天!”手下众壮汉亦都大笑起来,似乎跟着公孙生,便找到了快乐的感觉一般。

我一咬牙,再无犹豫,和身一滚,便凑到公孙生跟前,伸出左脚一勾,那家伙“哎哟”一声,仰面跌倒在地。我疯狂跳起,夺了刀压在他的脖上,一画大叫:“都不要过来,都给我退后!妈的,谁敢过来我就杀了他!”

是时无论是公孙生还是其手下,都惊得呆住。公孙生“哇”地哭了起来,大声呻吟,求饶道:“好汉爷,求求你不要杀我,呜……不要杀我。”

这番动作让我的伤势加重,伤口更是隐隐压出血来,气息不畅,便连连呛咳。

公孙生的狗腿子们回过神,全不知如何是好。我便逼压着那好似生了软骨病的瘟猪站起不由得猛地一声大喊:“都退后,退到街对面去,快一点!哪个不退我就杀了他。”公孙生哭叫道:“你们想害死我吗?都给我滚开!

滚得远远的!大侠,大侠饶了我吧,我给你磕头,我还会学狗叫,汪汪,汪汪!大侠饶命,饶命啊。“

那帮狗腿子气焰全消,都赶忙远远地退到街对面去。我实在想不到这小子骨头那么软,不觉又好气又好笑,心道:放你一千个心,我绝对不会杀你。你都已经变成狗了,哪能再和你计较呢?言语仍是冰冷地道:“你们都听着,你们要想这小子无恙,两个时辰以后,到西门来接人。现在统统给我滚,我若是看见有一个人跟着我们,就立刻杀了他!”

众狗腿子见状,都不免犹豫,全都望着公孙小子。那小子兀白干嚎“不要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低声道:“只要你合作,我决不杀你。我颜鹰言出必践,但只给你一次机会,若你不肯,便准备造个大坟吧。”

公孙生喘不过来似的,道:“真不杀我?”突地大叫:“就按好汉爷的意思办,你们两个时辰后,到城西来接我。现在都给我滚开,千万别给他看见!”

那些人惶惶如丧家之犬,都弃了兵刃,四散逃去。我放下心来,忖道:这招“擒贼先擒王”我是从哪儿学的?真好使。

忽然听见一声音道,“颜鹰,你又在干什么坏事了?”却是刚盼而不得的小清,正含笑看着我,一脸悠闲、玩笑的样子。

我大喜,叫了她一声,却突然间恍然大悟:她是在旁边准备偷看我的笑话呢!好家伙,居然不来帮忙,搞得我吓出一身臭汗,有没有良心?指着她的鼻子,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小清顽皮一笑,走到我的面前,“怎么说不出话来了?刚刚还一脸得色,好像中了状元似的。”

“你……你早来了?”

小清笑得打跌,道:“你可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想害你的。我来的时候,你已经控制了大局,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她瞅瞅公孙生,转口道:“这坏家伙怎么不杀掉?你差点就把命送在他手里。”

公孙生抱头蹲着,闻言只是颤抖,呻吟声不绝于耳。我轻蔑地道:“杀他?脏了老子的手,算了,既然你来了,我也不管他了。公孙小子,你自去西门吧。”牵着小清,毫不回顾地走了。此时街旁房里,便陆续露出许多脸来,尽是小心翼翼地来看热闹。酒肆里众人,却早就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走到无人之处,我舒了口气,道:“今天若不是我见机得快,恐怕就见不到老婆了。”转头凝视她,故意露出狐疑的目光,“你不是真的不想救我吧?”

湖县雇不到大车,只得买马代步。小清想买大宛国名马,可是价钱太贵,只好听从我的计策,买了两匹骟马。

走出县境,已是傍晚时分。天气昏暗,行人也十分稀少。经过河水时,小清突然很害羞地道:“颜鹰,你帮我看着点,我想下去洗澡。”我心旌一荡,脱口道:“我来帮你洗。”

小清格格笑着,径自下了马,朝河边奔去,“你好色哦,可不准看。”我骑一匹、牵一匹,微笑着追逐她黑夜中朦胧的倩影,远远道:“不准看,准不准摸?”

我驰到河边,将马拴在树上。小清正自将束好的头发放了下来,笑道:“喂,快来帮我梳一下头。”

我缓缓迎上,走到她的身边,伸出手去,抚摸着她乌黑的头发。

我有一种目眩神迷的感觉,不禁低声道:“小清,你的头发好漂亮。”她“唔”了一声,背靠着我的身体,默默不语。我接过梳子,笑问道:“是买的,还是捡的?”她笑道:“是新儿送我的。”

我的思绪顿时被新儿占据,怔了好久才道:“原来是她送的,怪不得你这样的时髦女郎会用这么笨拙的东西。不过新儿可真是对你好,你还没醒的时候,她就开始替你做衣服了。”

小清道:“是啊,我身上这件衣服就是她做的。这孩子真是懂事,知道体贴和关心别人,在南郑时,你和杨速不在,她急得大哭,只说自己没用,害了病不能跟着你们,好像罪责都在她的身上似的,连我看了都难受。”

我慢慢用梳子梳理小清的头发,长叹道:“新儿太善;良了,所以我害怕她以后会吃亏。其实,照说跟着我这种人,决不可能变得那么好。你看看杨速,现在拍马拍得多到位……所以对于新儿,我一直想不通。”

小清笑道:“你真有自知之明。我上辈子最看不起的,就是你这样轻浮无赖,又喜欢胡说八道,开玩笑没个边际的家伙,可是跟你在一起不过几十天,我竟然就被你迷住了,可见你的确能影响和改变别人。”

我把梳子别在她的发间,嘿嘿笑道:“还是老婆比较了解我。不过这年头,像我这种人已经不吃香了,人家都喜欢那种阴着脸、喜欢杀人、脾气大而且不识字的家伙,那种人够酷,,所以才有人追。”看她笑得欢天喜地,故意皱了皱眉头,道:“当心别笑噎住了。你身上臭得跟烂咸鱼一样,还不快去洗澡,难道要我替你脱衣服不成?”

小清好容易才停住笑,娇嗔道:“你才臭呢!我又不会出汗,怎么可能……”解开一半扣子,脸忽地一红,道:“别看了,回过头去呀。”

我的脖子僵硬了,怎么可能扭得动呢?面对如此良宵美景,看着她一件件地脱去衣物,我真感到血脉贲张。如果有画笔在手,此时定有灵感,作一幅《沐浴中的维纳斯》,肯定会独占鳌头,轻取西洋画派第一名。小清见我那么瞪着她,赶忙浸到水中,羞道:“拜托你别看了嘛!我会不好意思啦。”

我笑着转过头,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看她。那时小清正站在河中洗浴长发,朦朦胧胧的夜雾中,只能看见河水浸在她的腰部,她那美丽动人的躯体都在我面前一览无遗。我看着她将湿漉漉的长发绞干,盘在头顶,一手扶着,另一手遮在胸前,这才走上岸来。

我笑吟吟地站起身来望着她,小清窘得轻呼一声,就欲转身逃去。我拉住她,将外衣脱下,裹在她光滑如缎的胴体上,她这才放松了矜持,有些感动地看看我。终于,柔柔地偎进我的怀中。我轻嗅着她的芬芳,有一种软玉温香抱满怀的遐想,而且立刻觉得,她在我的心目中,已变得越来越重要。

第十七章 宦党名流

三日后。洛阳。

终于赶到汉都了!迎着朝阳,我和小清静静地跨在马上,欣赏着那如卧龙般横陈的洛阳城池。墙垣向两旁的远,处延伸,城外数里之外,可看见十分雄伟的陵墓建筑,高大的牌楼,矗立在广阔的原野之中。据说那一片草木繁盛之所便是上林苑,平时是禁止游人进入捕猎的,城外西首白马寺,早已迎来众多香客,那金碧辉煌的庙堂令我叹为观止。

通往城外的大道上,行进着许多各式各样的人物,有穿着破烂、身负薪木的老农,也有乘坐骢花大马或乘舆的官僚、贵族。经过护城沟上的吊桥,我们牵马进入城内。城门站着几队整齐肃立的军士,一望而知不同于寻常的残兵败卒,全是精神抖擞,身材高大威武之辈,城楼之上,还有服色鲜艳的军官带领士卒巡视,那种服饰,真是帅呆了!我看得几乎停住脚步,小清将我拉开,嗔怪地道:“你当心呀,那些人会以为你是奸细,抓住你怎么办?”

我犹自以为眼花,多看了那人几眼,道:“惹眼,简直是太惹眼了!赶明儿,我也要弄一套穿穿,这种衣服领导世界新潮流,毋庸置疑。”

小清掩嘴笑道:“看你,又在说笑了。你别光顾着看,进城去转一转呀。”

我牵了牵马缰,道:“走吧。我们四处仔细看看,反正来一趟也不容易,可千万别错过了旅游的好机会。”

洛阳的市集极是热闹,四处人声鼎沸,人们闲聊着、谈笑着,与商贾们讨价还价。市集每一边,都有巡逻士卒站立,已具现代警察的雏形。酒肆的招牌旗挑得老高,而且建筑极为独特。大多酒肆,都依街口而建,两面只用亭栏半掩,留一口供人进出,因此生意的好坏一望便知。酒肆的楼上,还有突出的望台,酒意至半,便可临街而望,抒发感慨、抱负,优雅至极。

我驻马在一肆前,兴致勃勃地抬头观望,猛地,远处一面旗帜落人我的眼中,上用小篆大书三字:“会宾楼”。

小清见我似在沉吟,问道:“你怎么啦?”

我一指那面旗帜,道:“会宾楼。当初陈仓卖马之时,那洛阳人王越,不是叫我们到这里来找他吗?”

小清笑道:“原来是他,他的那套剑法可惜只看了一遍,有些深奥之处还没完全学会,正想请教他哩。”我奇道:“他使的那么快,你都能看懂吗?”小清点点头,道:“其实也不难学。不过他的剑术无论从方位、角度还是从精准性上来说,都已经达到了极致。例如,他使剑时回转的动作,可说是十分轻盈,丝毫不拖泥带水,看起来虽很平常,却是简练有致,令人称绝。”

我笑道:“你评剑也很有水平,是不是曾经学过?”

小清微微一笑,道:“我不过有击剑程序而已,与他的那种剑法,相差得太远。不过我相信,不管是什么功夫,只要能杀人,就是真功夫。”

我未置可否地耸耸肩,已然来到会宾楼下。门外柱上,已拴了多匹不同颜色的骏马,我把阉马拴上,方一回头,顿时招来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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