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与共韶光 作者:钫铮(晋江2013-04-03完结,天作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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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与共韶光 作者:钫铮(晋江2013-04-03完结,天作之和)-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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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远山气得想说什么,一个字都吐不出,脸青了白,白了又青,老实人被这闺女给逼得巴掌扬起来,依云手捂住嘴掩住喷薄而出的惊呼,好在,那巴掌没落下,改成食指对着永恩房间,“进去,没我们允许不可以出来。”

从小到大,永恩得到的惩罚最严厉的也只是这样,回去自己房间,没有允许不得而出。在此时此刻,这样的惩罚莫名其妙,只会勾引的大家更伤感,更遗憾,更柔肠寸断。永恩不发一言,转身进了自己房间。

其实,出院之后,她留在自己房间的时间本来就很多,根本不在乎更多一点。晚上,依云叫永恩吃饭,永恩赌气不吃,依云也没勉强。翌日清早,永恩去厨房,见到昨天的晚饭仍摆在餐桌上,晚饭,谁都没吃。永恩在餐桌旁站了半晌,去厨房打豆浆弄早餐,叮当二五地把爸妈都惊醒,她嘀嘀咕咕抱怨,“真是的,我不吃晚餐你们就不吃,拜托,我都够上火的了,还这样子罚我,人家刚出院嘛……”她还是逃避,该提的正经事一句不提,远山夫妻也没办法,只得暂且随她。

永恩是觉得,她为什么不可以逃避?她为什么非得有俩爹不可?她为什么非得回来方帜接受方家的生活圈子?不,永恩不会接受这样的安排,当年李平做错的事情她绝不可以再错。

在这样“潜逃”兼深宅的日子里,偶尔阿彼来陪陪永恩,时有接到出外度假那几只傻鸟来的电话,每次,永恩攒足精神兴头头应付他们,总是在送阿彼出去关上那扇门之后,或放下国际长途之后,所有的兴头头都溜走,垮下肩膀那一刻,永恩都很想放开喉咙哭一次,可每次都把到眼里的泪水逼回去,永恩对自己说,不值得,为这种事不值得哭,她不要为方明诚,李平和他俩的私生女掉一滴泪。她努力养伤,希望自己尽快恢复之前的状态,但实际上她一天比一天瘦,气色看上去比住院时候还不如。

一天,永恩午睡起来走到客厅,意外的发现泰哥在,妈和他说着什么,看永恩出来就停了嘴。

永恩惊讶:“泰哥,你怎么来了,不是说接了大案子一直有任务在出很忙吗?”

泰哥看见永恩也好惊讶,“永恩,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他拥抱永恩,“对不起,才知道你受伤住院了。”

“还说我瘦了,”永恩打量泰哥,“师父,你才憔悴好多。”永恩知道自己为什么消瘦,却不知泰哥为何憔悴,问,“师父,你还好吗?工作很辛苦是不是?”再见师父,永恩又象小女孩样语气,“你和莫莫好讨厌,都说忙,越来越少跟我联络,写给你们邮件都不回,莫莫上次来邮件说从非洲去了印度……”永恩声音越来越小,她看到泰哥逐渐变红的眼眶,心一点点跌落下去,是莫莫出事了?永恩怕起来,看看妈妈,再看看泰哥,小心的,“怎么了?”

“不该现在告诉你的,可是,她留给你一封信。她留下的遗物不多,觉得还是应该拿给你。”

永恩不相信,“遗物?”

泰哥的眼泪掉下来,他飞快抹去,“永恩,是莫莫,前段时间在印度出现泥石流,莫莫为了救个小孩子,结果被冲走了。我刚陪着莫伯父和伯母从那边回来。”

永恩呆怔住,泰哥的意思,是莫莫死了?一封信交到她手上,永恩再也没听清泰哥说什么,跌坐进沙发里,片刻,跳起来,揪着泰哥的衣襟,“为什么不娶她?这样她就不会去参加无国界医生组织,也不会死。”

泰哥沉默,半晌,再抱抱永恩,“师父赶飞机,你保重。”他脚步沉重,背影纯粹的哀伤。

永恩被妈妈扶回床上休息,公司有急事她赶着去处理,交代钟点工照顾她,后来钟点工也走了,永恩觉得耳朵里嗡嗡的轰鸣似乎好了一些,坐起来,颤抖着,读莫莫的信。

永恩:
最近好吗?虽然不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但这次的离开却让我感触良多。我的工作很顺利的展开,条件自然是艰苦的,可是帮助到许多贫困地区的朋友却是件十分快乐的事情。唯一的遗憾是我好想家,好想朋友,常常会在从这个地方到那个地方的旅途中想起泰哥,想起你,所以,我忍不住拿起笔,在飞机上,在距离地面三万英尺的空中,写信给你。

永恩,还记得我跟你说起的,我的那个故事吗?我爱上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子,为了他自甘堕落,吸毒,双料自杀,你一直问我,那个男孩子到底是谁,现在我告诉你,那个人近在眼前,他叫乔景琛,对,我说的是阿琛,你的好朋友阿琛,当年我不顾一切爱上的,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子……

永恩把信搁下,阿琛?竟然是阿琛?老天啊,还能再复杂点吗?趴到桌上半晌,永恩想起莫莫走之前给她留下的短信里说,会给她写信,不是邮件,而是笔写的那种,应该在那时候,莫莫想跟她说阿琛的事情,但没机会或者不知怎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永恩打开信继续看。

 “永恩,我第一次邂逅阿琛,他还是高中三年级的学生,短短的头发,清爽的笑容,他是我一位做模特高中同学的男友,准确说是刚交往了三天的男友。那时候觉得乔景琛是个奇怪的小孩,应该是位过早纵情风月声色犬马的有钱阔少,可眼里总带着几分落寞。他不象一般的纨绔子弟,也不象十八九岁的青春少年。当模特的同学告诉我说,阿琛和每位女友的交往最多不过十天,因为乔景琛认为每个女人的保鲜期最多就是这个样子,虽然如此,因为他生得潇洒,出手阔绰,人也十分懂情调,所以仍有成堆的女人趋之若骛。

女人还要算保鲜期而且算的这么短,荒谬又残酷。可这样一个男孩子的眼里为什么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落寞,我清楚的看见,即使在灯火迷离的歌台舞榭,他也显得寂寞,而更为荒谬的是我,我为这个小男生心动。有一天,我精心打扮过,找了十几家酒吧pub,终于在一家叫红狐的酒吧找到了景琛。我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让我做你的女友好吗?”他不无轻佻捏捏我的下巴说,好啊,不过只有七天。我那会儿暗中发誓,我不会只做他几天的女朋友,我要他爱上我。可惜,我高估了自己,一个星期过去,我没能让他爱上我,却无奈的输了自己。阿琛从不发脾气,从不没风度,永远优雅,永远照顾朋友,可也永远把自己包装得密不透风,我在他的神秘莫测中迷失找不到出路。

乔景琛跟我提分手的时候我不答应,他貌似温柔却冷淡嫌恶地告诉我,他最讨厌爱情游戏,我苦苦相求,他越逃越远。我不甘心,所以拼命的糟蹋自己,吸毒,自杀,心里想,如果哪天他知道我为他疯狂或许会对我有几分怜惜,可每天混混噩噩的过日子,根本没机会再遇到阿琛,再说也日渐自惭形秽,不能去找他。

直到泰哥救了我,泰哥说:“如果你不爱自己,如何让那个男人爱上你?”我开始努力振作,对自己说,忘了他吧,可心里又有个小小声音说,活得精彩点,活得漂亮点,活得开心点,活给那个寂寞的浪子看,哪天遇到他就说,看,没有你我可以活得更好。可惜我又错了,当我重拾自己,学成回来,甚至骄傲自己有个象泰哥这样的未婚夫的时候,再重遇他,却发现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多讽刺!多讽刺!!多讽刺!!!

这张信纸到这里空半截,永恩心里忽悠悠好像也空了半截,又有愤慨,MD她季永恩怎么就从没看见过乔景琛的落寞,丫夜夜笙歌花天酒地,整个一花心萝卜好吗?可怜的莫莫,她是怎么个火眼金睛法,见识到季永恩没见识过的琛少。迫不及待,永恩翻开另一页信纸。莫莫的信写得一段一段,有时是水笔有时是圆珠笔,这张纸上居然是铅笔。纸张也很随意,有时信纸有时就是一张背面打着医学数据的打印纸,看样子莫莫很忙,或者对她来说,写信给永恩就是个在孤单异乡,在纸上发泄相思的由头。

 “乔景琛已经不认识我了,好不甘心,我想要他记起我。再次精心装扮过,我来到琴bae,事隔经年,再次寻他似已轻车熟路,不费心思,我坐在他面前,笑着看他,他也看到我,我以为我们象所有猎艳的男女那样开始彼此诱惑,永恩,我想和他再玩一次,一期一会,五天,七天,或者十天,而再玩一次的结果呢?我是不是可以潇洒离开?我给自己的答案竟是不能,最可怕的是我知道不能但我仍然想和他在一起,我是只扑火的飞蛾,宁愿烧死自己,也要飞到那堆叫乔景琛的火里。而让我幸免于难的是,乔景琛认出我是季永恩的师母,猎艳的游戏难以为继,想想情何以堪。

一期一会在日本茶道里的解释是一生只有一次。
永恩啊,我对阿琛而言,或许是巫山无数流云中不复记忆的一段云;可是阿琛对于我是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一生只有一次的狂热。我的运气很好,在我风华正茂的时候,遇到个好男人,我生命里最美的一段云,从此,别的男人在我眼里黯然失色,就连泰哥也不能超越阿琛在我心中的地位。

最终,流浪的琛会属于谁的?我路过他的生命,带给了我潮起潮落。我路过他的天空,吹起了漫天烟火。我路过他的沙漠,眼见到大雨滂沱,却找不到可以逃离的骆驼。每一次仰望蓝天,都可以看到他的轮廓,每想起一次,心都会狠狠的堕落,我在自己的记忆里看着他的背影执着,他是我的心魔。”

莫莫的信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末尾没署名日期,或者她没写完,或者她根本没想寄出,已经不重要了,莫莫现在不需要这些,她埋在印度的泥石流里,尸骨无存。永恩握着莫莫的信,心内无数悲凉,好男人?到这个地步,莫莫仍认为乔景琛是好男人?原来他才是害得师母莫莫避情离开此地以至于惨死于他乡泥石流的重要理由,贱,贱,贱,贱,贱人!!!!

手机响,永恩机械性接听,是杀千刀的乔景琛,欢快中有期待,“喂,疯丫头,我们回来了,有带礼物给你,你可以出来吗?我们在老地方。”

老地方,琴bar,莫莫再见阿琛的地方,永恩恨透了他欢快的声音,恨得想要掐死他,回应,“等我,我马上到。”放下电话走出门拦的士,一路怒火烧的她心头乱跳浑身发抖,直至目的地到达该付车钱的时候,永恩才象活回这个世界,她没带钱包,没拿手机,没换衣服,就穿着直身的棉布睡袍和拖鞋。

永恩无奈,对司机说:“我有朋友在里面,我去拿钱给你,你在这里等我。”

司机不相信,打量永恩,“小姐,你是出来见朋友的吗?”

唉,这只认衣冠不认人毫无慧眼的破烂世界,永恩下车,“师傅,我真有朋友在里面,要不麻烦你跟我进去拿钱……”正与的士司机交涉纠缠,一只手拍她肩,“什么事情?季永恩?”永恩回身,是南极冰,猝不及防,顿时失语,只顾发怔。有多少天没看到他了?二十六天零十五小时,他站在夏日黄昏的夕阳里,身上带着海浪椰风的味道,看起来黑了些,壮了些,依旧清俊无伦,隽隽斯文,漫不经心一派悠闲,他不知道他在水清沙幼的海边冲浪拾贝之时,她有多想他,又多怕想他。

多数看出来光少是个能帮永恩付钱的主儿,司机冲他喊,“这姑娘出门没带钱。”

阿光掏张票子给司机,不等找零,抬手示意司机快走,看着永恩,眉头皱起, “你怎么穿成这样?是离家出走的吗?”

永恩定定神,“没事,知道你们回来,出门急,忘了带钱包。”这个理由不怎么像样。可外面好热,空气好闷,永恩出院后就没怎么出过门,一时适应不良,看起来摇摇欲坠更不像样,要求,“拜托,能进去再说吧,外面好热,我快要晒化了。”

阿光忙扶住永恩,“慢点。”他低声咕哝,“你看起来真糟,我担心琛会被你吓死。”

永恩没吭声,能吓死那个乔景琛也不错,她死都不想放过他。

正如南极冰所言,琛少见到永恩吓到跳起来,把永恩扶去坐,“你怎么样?哪里不舒服吗?看起来都要晕倒了。”连文少都被吓倒,“阿彼跟我说你瘦好多我都不信,敢情真的。喂,季永恩,你不是在静养吗?怎么把自己养成这这德行?你看起来比住院的时候还丑。”

如果是平时,永恩会注意并介意暴君文的措辞,是丑哦,被一个纨绔子弟笑话丑根本就是奇耻大辱,可今天没跟文哥炸毛。她没炸毛,大家都有点毛。琛哥几近无措,“永恩,你怎么不会活蹦乱跳耍贫嘴了?这么没精神?”琛征求大家意见,“要不要送她去医院?”

永恩强忍着煽阿琛几巴掌的冲动,“刚才在街上站了一下,很热,过会儿就好。”

“能吃点什么吗?”阿琛关心。

永恩无所谓,口吻随便,“热牛奶好了。”

阿彼比较懂得怎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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