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4-死神首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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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死神首曲-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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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她不陪伴我翻生,我宁愿死

    这十年来,死神久不久便让他名单上的某些灵魂溜到他的片场内拍上一场戏,也是在这种时刻,死神才感到真正的满足。他不喜欢当死神,他喜欢更有创意的工作,当一名导演,总较接走一个死人有趣。    
    死亡,有什么了不起?重生,才是真正的大意义。    
    死神,一点也不喜欢死亡。    
    他不忍心看见死亡把人生中的美好终止。他对于他名单上的灵魂了如指掌,他知道谁可以较无忧地死,谁的死亡却只会带给其他人沉重的悲剧。死神总抱着帮助人类的决心,如果可以让一个人重生,而结果又能裨益其他人的话,死神非常愿意冒险。    
    死亡重要,存活更加重要。    
    每完成一次这种反叛的勾当之后,死神都得着加倍的狂喜。神祗的另一半藏于体内,这种结构能让神祗每天也处于恋爱的喜悦中。而死神的秘密任务,就让他得着加倍的快慰。    
    他在私人的电影院中重看一出又一出回阳人的演出,他知道,他快将沉迷于这种反叛之中。明白这种至高无上的兴奋吗?救人一命,就如堕进最不可思议的恋爱那样,那种飘飘然、快乐、感动、壮丽、伟大、澎湃,以及自我肯定,年年月月也不驱散。    
    在漆黑的电影院中,死神的容貌分外具魅力。这一刻,他切切确确地认为,自己就是人所景仰的万人迷。    
    济世为怀,当然就是非同凡响。    
    英雄,也大概就是此模样。    
    请看看死神脸上的表情,神圣的英雄光辉正爆发出火焰。    
    史上最英伟的神祗,不外是他。    
    可是,死神对回阳人的提议,并非每次也被接纳。曾经,死神对一名被银行劫匪胁持然后谋杀的老人家提出回阳人的建议,起初被接纳,最后却遭老人家临阵退缩。    
    事情是这样的。死神看中这名老人家,皆因他是出色的医学研究人员,死神认为,只要他不去世,那份差不多完成的医学研究便能得以继续。老人家最初也认同死神的建议,但当他到达拍摄现场之后,他就反而向死神要回他死亡的权力。    
    死神安排老人家主演《罗蜜欧与茱莉叶后现代激情篇》,老人家穿上瑞安纳度狄卡比奥的戏服,显得有型不羁。即将演出的一幕,要他悲痛地拥着虚拟死亡的茱莉叶,然后服毒自杀,最后茱莉叶苏醒了,再与他一同自杀。老人家排练了两次,显得投入和认真,但当到真正拍摄之时,他却忽然罢拍。    
    死神前去问他原因,老人家便说:“我以为茱莉叶会由我的老妻扮演!”    
    死神向他解释:“你的妻子不能像你那样重获新生。”    
    老人家脸有难色。“但她也一同与我被银行劫匪枪杀呀!”    
    死神很无奈。“我不能让她回阳,事关她在回阳之后,所能作出的贡献不够。”    
    老人家当众脱掉戏服,表现不满。“她不陪伴我翻生,我宁愿死!”    
    死神只好说:“教授,你的妻子甚至不是由我来接走的,她是另一个死神负责。恕我无能为力。”    
    老人家耸耸肩。“那么你让我步向黄泉便成!我不会追究。”    
    死神试图说服他。“教授,如果你能回阳,你的研究便能继续,人类会裨益良多!”    
    老人家仰面笑起来:“哈哈哈!”接着对死神说:“我离去之后,我的研究自然会有人接替。或许进度会慢上好几年;然而,由其他人参与,研究结果说不定更完善。年轻人,我要是想死,你就让我死吧!”    
    老人家笑意盈盈的,死神只好顺从他的意愿。    
    死神叹了口气,然后伸出他的右手,与老人家握手致意。    
    他把老人家由片场带到《神曲》的风景中,那里有山有河有亮光有天使有歌声,兼且青春满盈爱意丰盛,的确比人间壮丽。    
    死神一边点头一边步离他的创意景象。他也明白,有些人,会比较喜欢死亡。    
    


第一部分教导过她削苹果看意中人的魔法

    在贵州的偏远山村内,村民正盛装庆祝。苗族姑娘头顶十公斤以上的华丽银饰载歌载舞;而苗族壮丁则捧着乐器芦笙吹奏,气氛极盛。    
    苗族姑娘的面胚短而圆,眼睛明亮,鼻子小巧,长相甜美纯朴;苗族男子长得粗中带幼,体魄健壮但又精通奏乐。这群为数近百名的年轻男女正进行一项名为“讨花带”的活动,姑娘们早已准备好自己缝制的长条形布带,只要她喜欢的男子挨近她,她便会把布带挂在他吹奏的芦笙之上。    
    十六岁的桑桑也挂满全身银饰,但她没走到外头参与族人的活动,她留在全村中最豪华的吊脚楼之内,进行她的削苹果魔法。    
    她头戴高九十厘米的银冠帽,那两枝巨型的银角上雕有双龙抢宝的图案,而银冠帽之上,密密麻麻地挂上立体的凤雀、排马、花草等银饰。她的上衣是蓝色的染布,颈上挂有三圈银环,另加一排巨型银锁,这块六英寸阔的银锁沉甸甸地垂到腰腹之上。银锁通常是自幼跟身,象征平安福乐,要在出嫁后才能取下。银锁上的雕花极精致,图纹有双狮、鱼、蝶、龙、花草、绣球,下沿垂挂银链、银片、银铃。桑桑的下身穿着花带裙,手工极精致,花带裙以银珠连花带,而花带上的图案,是衣物拥有者自行一针一线刺绣于上。    
    穿着如此隆重瑰丽,却又与庆典无关。桑桑不认为她的爱情会在芦笙的歌舞中出现。她知道,她要找的人就在镜子之内。    
    已经试过三次了,这一夜,桑桑试第四次。母亲和姨姨生前教导过她削苹果看意中人的魔法,只要在月圆之夜的子时对着镜子削苹果,一边念出心咒,当苹果的皮被完全削下来之后,那个命中注定的人便会出现。    
    桑桑一边削苹果,一边念念有词,而镜中反映出来的,是她那张娇美的脸。她的样子长得像父亲,脸胚较尖长,而眼睛则比一般苗族少女圆大,鼻子亦较同族的女孩高而尖挺。长得像亡母的部分,是丰厚的双唇,以及比例匀称的身形。    
    母亲和姨姨的心诀不会出错,桑桑知道她今次一定会成功。而就在苹果皮全掉下来之时,她亮起大圆眼瞪着镜子,狠狠地瞪了数十秒,眼皮支持不住要覆盖下来,然后她合上眼休息一会再瞪大眼,如此这般重复着瞪眼、合上眼的动作。终于,也让她看见她想看到的奇异影像。    
    镜子内的确是个男人,他长得英俊挺拔,浓眉大眼、鼻子高、嘴唇棱角分明,英气之余又富贵气,无论以哪一种角度去品评,镜内出现的男人也是无懈可击的英俊。    
    桑桑沉住气,瞪着镜中人眼也不眨。继而,她就说了一句:“相公,干吗你长大之后变成这个样子?”    
    从桑桑的魔法中活现出来的男人,是死神LXXXIII。    
    而挂在桑桑房间之外、帘缝之上的一串圆镜风铃,摇摇晃晃,叮铃不断。    
    但又明明,这夜没有风……


第一部分男人逃不过女人的魔法

    苗族少女桑桑的父亲是城市人,本身是大学工程系教授,因着研究,于是与开发队伍于贵州暂居。    
    故事的发展带着经典的浪漫,教授爱上了村落中最美丽的少女,心氏的大姑娘。心氏大姑娘除了能歌善舞,善于刺绣之外,更有一项独到的技能:她是魔法的传人。是这点点的魔力,把教授迷倒。    
    快乐又可爱的桑桑,在特殊的家庭中成长,每天唱唱歌又变走小鸡小猪,日子写意到不得了。    
    而认识陈济民那一年,桑桑五岁。父亲的同窗带同家人由城市到贵州探望,桑桑就认识了九岁的陈济民。陈济民又是另外一种人,他不会魔法不会教学不会吹奏芦笙,但他会说洋文。陈济民的父母是海外留学生,他们在美国诞下儿子,在他六岁那年才一起回祖国工作。    
    陈济民是名俊秀的小男孩,常常不自觉地仰起小脸,一副高傲不妥协的模样。桑桑呆呆地看着他,觉得他是不可言喻的好看。村落中的男孩子,无人能有陈济民这种看不起其他人的神态。这个当然了,没见过世面的村童,凭什么高傲?    
    陈济民就如世界风光,让桑桑开了眼界。    
    陈济民望着桑桑,问:“你的名字是Song Song吗?你是一首歌吗?”    
    桑桑不懂得他的意思,只会傻笑。    
    陈济民见她傻傻的,便不知再与她说些什么才好。他其实不太习惯落后的人与地方,才住了几天,他已不住皱眉又皱眉。    
    桑桑见他没再说话,然后她就决定变魔术给他看。她随手向三英尺外的黄狗一指,黄狗就不见了。    
    陈济民目瞪口呆。从这一秒开始,他就不由自主地爱上了她。    
    桑桑仍然傻笑。她当然预计到他会有些什么反应。母亲和姨姨常说,男人逃不过女人的魔法。    
    陈济民是名很认真的小男孩。他考虑了两晚之后,就对桑桑说:“我打算娶你为妻。以后你就在我面前表演魔法给我看。”    
    桑桑大笑,露出了没有门牙的嘴巴。她把裙子上的其中一条花带拆下来递给陈济民,她答应了他的亲事。    
    而陈济民也懂得回礼,他送她那盒父母打算用来向地方官员拜访的瑞士巧克力,桑桑如狼似虎地全部吞进肚子中,只剩下一片留给陈济民。    
    桑桑亮着闪出星星的大眼睛,为着饱尝了美食而惊叹。然后陈济民就知道了讨好这个傻小女孩的法门。看来他会应付得到。    
    九岁的陈济民和五岁的桑桑手牵手,他们走到双方父母跟前,由陈济民向成年人提出婚姻的要求。    
    五个成年人笑不拢嘴,也陪小孩子一同儿戏,毫无忌讳地答应了。    
    从此,桑桑称呼陈济民做相公,陈济民则称她为娘子。    
    相公与娘子以书信维系感情。贵州山区隔涉偏远,居于天津的陈济民的书信,往往一个多月才到达桑桑的手中;因此,他俩的书信往来不是一问一答的,而是一有心情便写一封。    
    桑桑才刚开始上小学,认识的字不多,陈济民的中文也不好,于是,书信中的内容反而显示不到年龄的差距,二人说着的都是一些孩童的无聊话题,娘子告诉相公她看到了怪鸟,相公告诉娘子他被选拔出来训练乒乓球。    
    如此这般,二人通信了半年,话题已渐渐减少。    
    精灵的桑桑但觉甚不妥当。她与班房中隔邻座位的黄大牛似乎更熟络更有话题。    
    吃着陈济民寄来的巧克力,桑桑在甜腻中扁下了嘴。    
    母亲与姨姨见她对着陈济民的信笺愁眉不展,于是向她献计:“以后,就每一封信写下一个小故事,我敢保证他会看得津津有味!”    
    自此,桑桑就如《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每天构思一个小故事来养活他们的感情。    
    陈济民总为桑桑的故事喝彩,对于她的说故事技巧,他激赏非常,她的书信,就成为他的最深爱读物。也渐渐,他明白,是她在开他眼界,是她让他置身奇幻之地,让他随意天马行空。    
    陈济民谦厚地相信,相比自己,桑桑是更了不起的一个。    
    无间断地,桑桑每天给陈济民写信,这样就过了很多年。时光荏苒,她已十二岁了,而陈济民,更已是十六岁的少年。    
    这些年来,他们也无机会相聚。陈济民的父母为儿子安排暑期的国外交流旅程,他去过非洲和欧洲,就是没再回到贵州。当再见到迷人的小小魔术师之时,陈济民已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了。    
    桑桑以传统的苗族少女打扮迎接他。她扁起唇来笑,羞羞怯的。刚步入少女之年的她,开始酝酿出矜持来,她望着她的小恋人,欲拒还迎,极不自在,不知如何是好。


第一部分青春恋爱的另一阶段

    陈济民的心情也很兴奋,但毕竟见过世面,态度落落大方。他呈上英国的拖肥巧克力,又温柔地对她说:“娘子,我挂念你。”    
    顷刻,桑桑的心窝温热地翻腾,激动得满脸涨红,在鼻子一酸之后,眼泪就滚动淌下。    
    陈济民笑起来,张开阔大的臂弯,把她迎进怀里。    
    他们度过了神仙眷属那样的夏季。他们在水洞间捉迷藏;他们跑过山边的每一块梯田;他们爬上最壮大的树顶上捕捉日光;他们在庆典上狂饮乱舞。然后,他与她在瀑布之下赤身相对,展开了青春恋爱的另一阶段。    
    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桑桑小巧的身躯在瀑布的流泻下宛如水中精灵,她就是男人都梦寐以求的仙界礼物。她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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