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窄门 作者:张鼎鼎(晋江vip2012-10-08完结,婚恋、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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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窄门 作者:张鼎鼎(晋江vip2012-10-08完结,婚恋、小三)-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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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女朋友要到外地,不说送送,甚至连一个短信都没有。没有一点的关心呵护,这样的他们还能继续往下走吗?

    “很难受?”

    路宁点点头。

    “很痛苦?”

    路宁继续点头。

    “其实这不算什么。”

    “我知道。”她知道,她当然知道。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实践到自己身上则是另外一回事。就像她趴在论坛上看帖子,见到那些包子贴总是愤慨。

    怎么这样的家庭还不离开?怎么这样的老公还不离婚?怎么这样的男朋友还不踢了?

    懦弱!活该!傻X!脑残!

    而当这些事发生在了她身上,她才知道,她并不比别人更聪明,更有勇气。

    “知道我为什么来丽江吗?”

    路宁摇摇头。

    “因为我得了绝症。”

    这句话就像风似的,轻飘飘的砸了下来,路宁瞪大了眼,震惊的看着他,一时也分不清他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怎么,你不相信?”

    “不是……很像。”

    过了片刻路宁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马孩儿笑了起来:“那怎么才算像呢?瘦骨嶙峋还是哭天喊地?”

    路宁不知道怎么说了,她想要去安慰,但又觉得如果对方真得了绝症,那真是什么样的话都太苍白了。就在她想着怎么措辞的时候,马孩儿又道:“其实,我也是不相信的。我一直觉得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到我身上呢?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什么事都是有规矩的,像这种不规矩的……”

    说到这里,马孩儿停了停,然后用一种非常温柔,非常安静,如同咏叹的叹息的声调道:“我也是没有想到的。”

    在说这一句的时候,他直直的看着路宁,微微泛黄的眼眸中带着几分可怜兮兮的味道,路宁突然就觉得这个看起来斯文的沉稳的男人突然就脆弱了起来,她的心突然的一颤,不由得就拍了拍对方的手:“没有关系的,就算是绝症也不见得就治不好。”

    马孩儿一笑,路宁道:“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但我真的觉得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最终都是要死的,关键的……嗯,还是我们是否努力了吧。”

    “嗯,我正在努力。”

    这话有点奇怪,路宁隐隐的觉得不太对头,但此时她有些心慌意乱,也就没有去细想,更没有去问你这所谓的努力,就是来丽江逛街晒太阳吗?

    “不说这些了,陪我吃顿饭怎么样?”

    如果是早先路宁绝对不会同意,但现在她就觉得自己实在无法拒绝,她想了想,道:“好,不过要AA。”

    两人在一架石桥下吃了饭,公正的说,饭菜实在一般,但在这风景如画的地方,这些好像也不算什么了。而路宁和马孩儿则迅速的熟悉了起来,从天文地理到历史八卦,路宁发现自己和这个萍水相逢的男人竟有这么多东西可以说,而且很多看法竟是那么的相近。等这一顿饭吃完,她已经无法把对方当陌生人来看了。

    “喂,你这马孩儿到底是真名还是假名啊?”

    “当然是真的。”

    “那你怎么会……唔,叫一个这么有特色的名字呢?”

    “你要听真的还是假的?”

    “还有两个版本?都说来听听。”

    “看到我眼球的颜色了吗?”

    马孩儿比了一下,路宁点点头,虽然不是很明显,但马孩儿的眼球,的确比别人多了一层淡淡的黄,并不像外国人那么明显,但和中国人却是不同的。

    “这是因为我的祖上是色目人,在元朝之前已经来到了中国,虽然这么多年混血一些基因已经很少了,但有时候还是会显现出来,我这双眼珠就是证据。我们家呢,也算是比较老派的人家,不仅一直流传这家谱,一些习俗也一直保留了下来。比如我的名字,其实就是音译的。”

    他说的有鼻子有眼,恰恰路宁还知道色目人是怎么回事,不由得就有些相信:“这是真的?”

    “假的。”

    路宁一怔,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真的是什么?”

    “真的就是,这两个字和我的八字相配。”

    “真的?”

    “真的。”

    路宁怔了怔,然后不可遏制的笑了起来,她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但就是觉得那么的开心,那么的高兴,笑了一会儿,她不由得说起了自己:“我本来不叫宁的,但我小时候爱哭,天天哭,白天哭过晚上哭,我妈妈被我吵的没办法,希望我安宁点,因为我有个姑姑叫安,所以我就叫宁了。”

    “很好听的。”

    路宁一笑:“现在觉得这个名字是还不错了,简简单单,规规矩矩,一听就知道是正常人的名字,但过去却总觉得紫嫣飘零之类的名字才有味道。”

    “嗯,我以前也觉得西门吹雪孤独求败的名字很酷。”

    “其实我觉得最酷的是东方不败。”

    马孩儿的嘴角抽了一下,路宁哈的一声笑了出来。

    对于路宁来说,马孩儿只是旅途中的一个邂逅,因为彼此交换了某种心情遭遇,所以在这一天结伴而行,她没有想过和对方有什么进一步的接触。毕竟这是在旅途,毕竟这是在外地,所以哪怕对方看起来很是正人君子,哪怕他们聊的很投机,甚至哪怕他们都来自于省城而马孩儿还身患绝症,她也还是保持一定的警惕的。

    在这个人来人往的古城里,她不吃对方递过来的东西,不和对方到背街小巷,不去酒吧,等到十点的时候,就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她想着,也就这样了,明天她会有自己的节目,虽然她还没想好要去哪里,但绝对是独自出游的。但是当第二天早上,她刚走出自己的房间,就看到马孩儿正拿着什么东西喂那只叫旺旺的萨摩耶。

    “我听说这附近有一家的馕很好,就想着叫你一起去尝尝。”发觉她来了,马孩儿抬起头微笑道。他穿着一件全白的衬衣,白的甚至有些发蓝,阳光在他的背后打出一圈光影,有风吹过,他的衣摆微微的摆动着,路宁突然就找不到拒绝的话了。

    *********

    “说,你和这个马孩儿到底是什么关系!”秦菲菲翻着手机,带着几分促狭的逼问。

    “真没关系。”

    “少来,看看这里多少张你和他的照片,你和王锐都没这么多照片吧!”

    “我和王锐没有合影。”

    秦菲菲惊讶的看着她,路宁摊开了手:“真没有,我们也没有到什么地方去玩过,也没有到过影楼。好像我给他拍过一张,他也给我拍过一张。就是他给我拍的那张不上相,我给他拍的也不怎么样,所以就都又删了。”

    “你和他……怎么样了?”

    “就那样。”

    “还没有联系?”

    路宁摇了摇头:“我没有联系他,他也没有联系我。”

    “那他知道你要回来了吗?”

    “应该知道我就在这两天回来吧,我对他说过只去一个星期的,走之前还给他发了短信。”

    “分手吧。”秦菲菲沉默了片刻,“你们这样真没有什么意思。”

    路宁蹙了下眉,没有说话。

    “你看看这些照片,我倒觉得你和这个马孩儿更合适,你说这样的帅哥怎么就让你捡到了呢?”

    路宁正在想着王锐,听她这么说,下意识就道:“很帅吗?”

    “比王锐帅多了!”

    路宁怔了下,向自己的手机看去,照片中的马孩儿抱着一把吉他,那并不是装模作样,而是真的演奏,在那个叫做一米阳光的酒吧。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君子匪丢的地雷,O(∩_∩)O~

    然后,要说一个不太好的事,接到通知要入V,囧……

    这个文是非常任性的时候开的坑,因为是在纠结的状态下开的坑,虽然后来坑了,但也觉得有必要要完成它,成绩不好,也是预料之中的。

    不能保证什么,只能说努力去写,努力完结。然后因为这个文已经快十万了,所以被要求在第二十七章的时候V,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了,鞠躬!

    明天会连着三更的~

第三十一章

    也许是因为那个非常著名的电视剧;也许是因为玉龙雪山的那个著名传说;总之丽江古城有很多个叫一米阳光的酒吧,只是大多数的酒吧都是喧闹和疯狂的,在外面还好;在里面,哪怕是路宁抱着体验的想法;也没有办法在那几乎把耳朵都要震聋的地方呆下去。所以到最后,他们还是找了家安静的酒吧;里面没有杂乱的灯光;没有疯狂的声音;没有拼命嘶吼的DJ;只有一两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在那里轻轻的歌唱。

    很大的地方,却没有多少人;也不知道老板是怎么维持开销的,也许是因为每一样东西都卖的比较贵?路宁不知道,也不想去想这个问题,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看着下面在灯光里荡漾的水光,她只是遗憾坐在她对面的不是王锐,如果是王锐……也许,他们就会和好了吧。

    “我看这里是能上去唱歌的,你要不要上去唱一首?”

    “我一唱,老板非出来找我不可。”

    “哦?”

    “把他的客人都吓光了啊。”

    马孩儿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她有点惆怅的说:“我男朋友唱的很好,可惜他不在。”

    马孩儿歪了下头,然后在她的诧异中站了起来,走到前台,和人低语了几句,之后就接过了对方的吉他,调试了两下,然后,那音调就出来了——《青花瓷》。

    对于那位周董,路宁并没有多么疯狂的喜欢,事实上她对明星的感觉一般,小虎队火的时候她可能会哼两句小虎队的歌,大话西游红的时候,她会跟着秦菲菲去看几遍。也会进电影院,也会买唱片,但也就是这样了,要说为了某个明星赶多少路特意去买什么东西则是从来都没有的。

    但这首《青花瓷》她一直喜欢,因为其中的那两句歌词: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每当听到这一句就有一种长久的厚重的宿命的感觉,就仿佛穿越历史走遍世界,沉默的坚持,只为了那一个早在前世就已经相约好的伴侣。这首歌,王锐唱过,那时候她惊为天人,她从来没有想到,现实中还有人能把歌唱的这么好,在这首歌之前路宁当然也是喜欢王锐的,但在这首歌之后,这种感觉却有了质的变化,那就仿佛,你一直在等的某件事突然通过了某种渠道,而体现在了那个你本来就喜欢的那个人身上。

    宿命。

    那时候的路宁真的有这种感觉。

    但在此时,她却发现马孩儿唱的更好。王锐唱的好,是因为音调,因为相似,而马孩儿却是因为感觉。当唱到天青色那一句的时候,他抬起头,直直的看过来,路宁突然有一种他其实一直在等着自己的感觉。恍惚里,她甚至仿佛看到了某个景象,下着雨的小巷中,这个人撑着一把纸伞向她走来,轻轻一笑,就是一生一世。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诡异也太可怕了,路宁简直怀疑对方是不是在她的饮料中下了某种迷药,所以当天晚上她甚至没有和对方参加当地的篝火晚会,简直就是有点落荒而逃的回了旅店。

    “喂喂,醒醒!醒醒!路宁——路宁——魂归兮来——”

    路宁回过神,没好气的拍掉秦菲菲手:“叫魂呢!”

    “可不就是叫魂吗?我看你的魂都跟着别人跑了。”

    “别瞎说!”

    秦菲菲嘿嘿的笑着。

    “我们真不可能的。”

    “我看他要比王锐好多了。你说在丽江你都敢和他在一起,怎么回来倒胆小了?”

    “也不是敢,只是……哎呀,没办法给你说。”

    “我知道我知道,哎呀,你痛苦啊你纠结啊,你难受啊。一方面你觉得这样不好,但另外一方面你又受这个人吸引,于是你不知道如何抉择。其实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嘛,你和王锐本来就有了问题,没有这个马孩儿也是要分手的,你现在大大方方的分手不就结了吗?”

    路宁有些惊讶的看着她:“你这变得也太快了吧,我记得上个月你还说王锐很好的。”

    “王锐一开始给我的感觉是很好,但我现在发现他实在有些混蛋。他本人也许没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但你要跟他生活在一起,一定会很累。相反这个马孩儿就不一样了,你看你笑的多开心啊,而且这些照片,真美!”

    “我和他真不可能。”

    “……随便你吧,你要一头撞到南墙上,谁也没办法。”

    “他有绝症。”

    秦菲菲瞪着眼,路宁苦笑:“到丽江,就是去看阳光的。”

    “……靠!”秦菲菲锤了下桌子,“怎么这么狗血的事都让你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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