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骄子 by 逆境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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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 by 逆境丛生-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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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华公子的眼皮动了动,沉默了。“条件真得很重要么?只要两情相悦何须在乎彼此的富贵贫贱。” 
      “公子,我只是不想我的爱人跟着我受苦罢了。”我再度开始磨墨,看着那已经干涸的磨盘。 
      “有些人,可以共享福,有些人可以共患难,有些人则可以生死与共,只有后者才最难能可贵。我不希望可以和我患难地人不能和我享福。”我小声地说着。不知道怎么的,这位公子身上的气质让我不由自主地作为自己,不再是那个卑微的小三。完全忘记了自己可能因为出言不慎而召祸。 

      “三子,你当真13岁么?”落华公子冷不防的问一句。 
      “当然。我看起来像是14岁么?”我摸摸自己的脸蛋,故作迷茫状。 
      “听你的语气,好象很有经验,难道你?”落华公子突然眼睛放大。我屏息凝视。“家道中落?” 
      “。。。哎。”我配合得摇摇头,一幅往事不要再提的样子。 
      “果然,我就说你一个童子怎么会识字,教小孩子识字的家里都是大户,而你又怎么沦落到。。。哎,不说了,不过,看来真的是家境让你瞬间长大,连语气都和印嘉那么像,哈哈哈,不过也挺有趣的。” 

      “这样吧,我正好需要一个会识字的书童,你跟着我好了。你这么多有趣的见识,像比我日后不会太无聊。”落华公子突然心情大好的提笔,不过不是书法,而是画画。顷刻间,完成了一幅水墨画。 

      “看,这是什么?”落华公子得意地像我炫耀的时候的表情才让我想起来他也不过17,8岁还是个孩子。 
      “看起来像是悬崖峭壁上一朵孤零零的花。”有什么含义么? 
      “这就是你给我的第一感觉。来,提笔!” 
      “公子,我的书法实在。。。”可以和狗屎媲美。 
      “别推说了,快点,反正要送给你的,你写的再难看我也看不到了。” 
      “写什么?” 
      “随便了,快点,墨水又快干了。”落华公子催促道。 
      “好吧,我咬牙,这大概是我此生第一次握住毛笔,连手都握不好。” 
      “千层峭壁奇花孤芳自赏,见卷万千盼有缘人品尝。”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白话文。”我看着自己的扭扭歪歪的大字,真是不入眼。 
      “三子。” 
      “什么?” 
      “你的字实在是太丑了。所以我才没认出来那是汉字,才问你什么意思。看来你需要复习复习书法了。”落华公子拿起宣纸,仔细而真诚地对我说。 
      而我,很想撞墙。 

      4.转折 

      原本以为落华公子把我要去当书童是我的幸运,因为从此以后就有机会读书,多多了解这个朝代的状况。现在回想一下,人命天定,也许那一连串的时间都是老天事先安排好地巴。我也只有随波逐流得份,冷静的对付一切了。 

      “三子,这是什么?”落华公子慢悠悠的提着利剑回来,准备用午餐。我原本以为落华公子这个样子一定是文采大家,后来才听春迎说,落花公子文武双全,只是因为前一段意外受伤,才变得有些慵懒,不再那么勤奋的读书,也不再刻苦的练武了。 

      “这是我做的米线。我看公子每日吃上那一模一样的三餐都腻了,所以想要给公子作一些清淡点的东西。公子你太瘦了,多吃点才好。”其实我还有许多没有说出来,虽然说落华是位客人,但是大家对他的不屑还是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看出来。送的饭菜千篇一律,一个蛋汤,一个素菜,一个猪肉,一个鱼肉,除非偶尔换换酱油醋的比例外,内容都是一样的。连白米饭都不是特别新鲜的。可是落花公子可能也是清心寡欲,越来越吃不下去,也不会去厨房挑食。可是我就看不惯了,先不说这位公子给我的感觉很好,可以交心。最重要的是他可是我在混沌中的一盏名灯。捉住他,我就可以抓住一个未来。所以,他的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和我的切身利益有太多的关系,我怎能袖手旁观?所以变相地从厨房给他弄点清淡的食品来,看他的样子也不太像喜欢油腻的东西。 

      “看样子不错,公子,你就试试看,多吃点吧。”春迎也跟着掺和。春迎虽然是这个府上的女童,但是每次落花公子来都是她服饰的,倒也培养得出主仆的感情来。“那这些是什么呢?”只见落花公子先用勺子挖了一口鲜汤,稍微皱眉头,但是并没有反胃的迹象。他指着周遭的盘子问我。 

      “这些是清炒出的鸡肉丝。”我指着白色的碟子,很少量,反正公子吃不了那么多。“这个红色的是牛肉四,泛白的是羊肉丝。小的不知道公子喜欢什么,都拿了一些,没有用太多的油,公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拌在碗里。” 

      “是么?”落华公子小心翼翼的拿了些牛肉放在自己的碗里边,蘸了蘸。 
      “公子,不是那么吃的,这个高烫是用小柴鸡炖出来的,很新鲜的,要把面线,青菜和牛肉拌开,顺便提醒一下,高烫很热,公子不要被烫着了。” 
      “真有趣的东西,你怎么想到的?”春迎走过来,好奇的看着。 
      “这叫做过桥米线,我们家乡的特产。”我对中华饮食可是精通,虽然以前没怎么做饭,但是天分还是有的。 
      “嗯,不错,滑而不腻,吃起来挺舒畅的。”落华公子露出些欣喜地感觉,便开始吃起来。 
      “三子真厉害。”春迎笑嘻嘻的说。“你们家乡还有什么特产,要统统拿出来啊!” 
      “那当然。”我拍拍胸脯。“公子若是喜欢,三子一定使出浑身的力气。” 
      看得出来落花公子虽然不抱怨,但是也吃腻了厨房的清一色,还是我贴心。之后的一个月内,我想着房子给落花公子变出些花样来,都是一些简单的,像是火锅,只要能把汤料和调料配置好,就十分方便,而且不会油腻。我发现落花公子不喜欢油烟,就多给他做些素食,如担担面,凉面,素菜羹等等,不知不觉,落花公子的气色红润多了。 


      进入深秋,开始了蒙蒙的阴雨天,低沉的大气压让人喘不过气来。我跟着落华公子倒也沾光,他喜欢我的手艺,对我格外宽宏,连借阅他的藏书这样的请求都被批准了,还可以无限制的用他的宣纸和毛笔墨汁。这对于一个下人来说,已经是条大的恩惠,因为我晓得,公子用的都是自带的毛笔,那狼嚎一支值黄金的价钱。我除了此后公子,傍晚间就窝在书房,看书写字,天黑而睡,天亮而起,看着公子比划,我也默默地在一旁学习者。来到这里,光靠智能也不行,一身的铁骨硬筋也有其重要。因为我受欺负的话,只有自己能欺负回来。体力自然而然的成了一个必备的条件。 


      夹杂着雷阵雨的夜以往能让我香甜入睡,今夜却让我辗转难眠。我揉揉眼睛,从地板上跳起来,打量了一下四周,不晓得是什么因素让我无法入睡,是被风吹开的门,还是稀里哗啦的雨水。倏尔倾听,仿佛听见呻吟的声音。我走近落花公子的房间,就在书房隔三间屋子的地方,同一排,连撑伞都不用,实在方便。 

      “公子?”我小声地问。我可不想被误会半夜三更行为不轨,先生致人,看看落花公子有什么事情。呻吟声顿时停止。我担心的再度敲门。“公子,我是三子,你做恶梦了么?没事吧?” 

      “三子?”虚弱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不好,公子是不是着凉了?我边说“我进来看公子了。”一遍已经退开大门邀请自己进入。 
      只见落花公子抱住自己的膝盖,似乎痛苦万分的蜷缩在房间的角落里边。 
      “公子,你怎么了?”我急急忙忙地跑过去,却被落花公子一手挡住。 
      “我。。。没事,你出去吧!我只是旧疾泛了,一会儿就好。”看着他不匀一面对我的脸,原来是不像被下人看见自己的狼狈样子吧?公子毕竟也不过十七八,跟小孩子一样。(逆境:你忘了自己才13岁。) 

      “公子,我去去就来。”我轻轻地掩住房门。心理估算着他的疾病的可能,最有可能风湿性关节炎,换季梅雨就会发疼。想到这里,我不顾雨水的冲击,想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搬来了炉子,一盆清水,几条毛巾,一些打酒。落花公子的脑袋已久埋在被子里边,任我这么进进出出,倒也对我放心。 

      “公子,把腿伸出来吧。”我拉拉背角。 
      落花公子还真是好脾气,听话地伸出头来,有些疑惑的看着我。 
      “公子放心,三子只是以前看过一位姨母的同样的病状,直到些减缓痛苦的方法,公子若是信得过三子,且让三子一试,如若没有效果,三子立马滚,好么?” 
      “你?”落华公子没办法地看着我,然后小心翼翼的露出他的双腿。没有汗毛,光滑晶莹,真是生在富贵人家,保养得当,不过怎么会的这么个病? 
      我小心地把路子上的热水蘸了蘸毛巾,放在他的左膝关节的上下热敷数次,并且把小腿擦得红红的,来活血化淤。然后将烧酒放在一个瓷碗里,就着火苗,点燃。落花公子看见万里的蓝色的火苗,有些讶异,我不等他开口,迅速的将八个手指放进去蘸了滚热的烧酒,并且在他的膝关节四周按摩起来。起先落花公子有些惊慌无措,还发出疼痛得叫声,后来却是越来越舒服也不叫了,还眯起了眼睛。 

      “三子你懂得真多。”落华公子舒服的烤着枕头,看着我给他不停的按摩关节,小腿,甚至是足部,后来索性连另外一只腿也伸过来。 
      隐隐约约得过了一会儿,似乎是四更天的时候,听见公子突然表情一变,推开我来,皱着眉头,对遮掩的门说。“谁?” 
      我一惊觉,看来有工夫的人就是不一样,然后毕恭毕敬的起身,开始收拾工具。毕竟落花公子不喜欢别人看他的狼狈的样子,更何况来者肯定和公子一样身份不一般。我在这里诸多不便。却发觉公子突然用渴望压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不想让我走么?可是不速之客?罢了,我心软,我好奇,我退到了一边。 

      “落华公子好性质啊,深更半夜还勾引小仆?怎么被拋弃后就那么不堪么?”一个娇纵的声音闯进来,来者站在门口,推开门,却没有进来,身后两个黑衣护卫,刀剑齐佩。 

      眼见落华公子要紧嘴唇脸色泛白,就要呼吸堵塞的样子。我先出声。“小三区区一个奴仆,看公子身体不适,前来照顾,怎有勾引之说?莫说公子心高气名,看不上我这样的奴才,再说小三尚未及冠,自然也不明事理,跟谈不上勾引之罪。”虽然这样大胆的言词铁定找事,不过如果沈默则代表默认,再说落华公子看起来不像是会争辩的人,我只有自救了。 

      “大胆的奴才,主子还没开口,你有什么说话的份,来人,给我掌。。。” 
      “印贞,不要乱说话。”落华公子缓慢的站立起来,一负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雍容华贵,相比较,门外的工资虽然眉目更为清秀,却夹杂着浮躁的起色,身上虽然衣冠整洁,佩戴齐全,显得荣华富贵,却也隐约透漏出财大气粗的低俗。 

      “我的人,用不着你来教训。” 
      “你的人,不是吧?”那位叫做印贞的公子嘲笑着。 
      “更何况,你四更天不请自入,又是何为?”落华瞪着印贞,丝毫不退缩。 
      “我乐意,我在此地做客,可以进出随意。” 
      “这是我的东厢房,不是你的西厢房,井水不犯河水。。。” 
      “你们愣着干什么,让你们掌嘴,不是么?”他不耐烦地看着自己身后的打手。 
      “你不能!”落花似乎生气了。 
      “当我不知道,这个小瘪三不是你的书童,你落难来此地,根本没带任何人,不是么?他是印嘉哥的下人,我代表印嘉哥管理奴仆有何不可?快点,磨蹭什么?” 
      看来这位好不讲理的公子是西厢房的贵客。 
      “啪啪”我已经打了自己两巴掌,不等任何人阻止或发话。落花有些吃惊的看着我,而那两个大汉也不再接近。开什么玩笑,我才13岁,被那样的大汉用精纯的内力巴掌打一下,不死去掉半条小命也,不如自己来。 

      “公子还不满意么?我再来。”又是啪啪两声。 
      “够了。”印贞突然露出诡异的笑容,我死死的盯着他,不晓得他要做什么。 
      “小三!”在落华公子的惊呼声中,我竟然被一扫入院子里边的废井,井深数丈,虽然已经没有水,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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