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安全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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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安全警告-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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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的古巴比伦王国的臣民,为了保持繁荣昌盛,获得更多的良田,毁灭了大片森林和草原,结果使千里沃野沙化、盐碱化,庞大的巴比伦王国最终化为乌有;美国西部许多地区曾经森林茂密、草原广布,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人为增加小麦产量,将大片森林、草原辟为耕地,结果开成了东西长2400公里、南北宽1400公里、高3400公里的黑色风暴带,造成了千万人的流离失所;在国际社会,霸权主义者为了抢占地盘、掠压资源,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争,弥漫的战火使大片大片的森林消失,许多动植物因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到破坏而物种锐减;工业文明的迅猛发展,使空气质量严重下降,河水及饮用水污染加剧,许多动植物失去自下而上的家园,土壤污染随处可见,动物赖以生存的植物已无立足之地;宠物和笼养鸟的盲目流行,被一些人视为人类物质、精神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表征,殊不知滥养宠物污染的公众环境引发了狂犬病,1只笼养鸟的背后是19只同类的丧生;聪明的人们发现虫害和疫源时就使用大量杀虫剂、抗生素,尽管暂控制了虫害和疫情,但却意想不到地毒死了害虫也毒死了害虫的天敌……    
    科学家告诉我们,世界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部分连接在一起一样。人们常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青泥”——这就是水中的食物链的一部分。那么,在森林生态系统中食物链又是如何呢?森林之中的虎、豹、狼以食用草食动物为主;而食肉鸟类如鹰、隼类则以中小型鸟类、兽类为食;草食动物如狍、羊、兔以百草及树叶为食;中小型鸟类如燕、雀、莺则以昆虫、嫩叶及草籽为食;昆虫以各种植物为食;各种动植物的死亡或遗粪滋养了百草、森林及菌类,菌类给植物提供营养或加速动植物死亡,用另一种方式维系着动植物生长。这就像自行车的链子,一环扣一环,断掉其中的一环,自行车就不能走了。世间生命之网并非人类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    
    千百年来的历史表明:大自然不是我们随意盘剥的对象,不是我们取之不尽的财富源泉,而是与我们自下而上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人类虽然是地球的宠儿,但地球上却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如果没了那数不胜数的“百花齐放”,我们将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现代人的行为将决定物种未来的消长存亡,污染和破坏地球及其生物环境,就是自毁家园。对自然,我们不能虚妄地去“征服”和“战胜”,更不能狂妄地去“消灭”和“铲除”,而要精心地加以保护。所以,人只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人类属于大自然,而大自然不属于人类。人类必须摆正自己在大自然中的位置,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人与自然相伴的城市设计    
    在居住小区和城市环境里,当今的绿化建设,从图纸设计开始,就将“草地”列为绿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不论在“效果图”还是在“平面图”表现上,嫩绿和草绿总是必不可少的地面色彩陪衬。在建设竣工时,也总免不了立一些“爱护绿地,人人有责”的精神文明告示牌照。同时,它也告诉了你:除了区内的道路,免开你的足迹!这种草地式的绿化环境,遍布于当今的各种高低档住宅区里,遍布于当今的各种办公环境和写字楼周围,遍布于当今的城市广场、街头绿地、城市花园、城市绿带和环城绿带的地块里。就这样,一个个不可多得的绿色环境,使人们至多只能享受到局部的道路占地的“绿色感觉”。    
    更有甚者,在人类活动频繁的“买卖”、“饮食”、“加工”等环境的街道路旁,其绿化地块里种植着色彩艳丽和疏密有致的灌木林。这种环境既不能成为燕雀之巢,又不能让人迈入半步。在尚不文明地块,这种“灌木林”便成了“垃圾林”;在“文明发达”地块,这种“灌木林”则成为绿化工人的“就业碗饭”,捡废纸、除杂草、剪绿叶。巨资开辟的“绿地环境”,除了园林工人可以入境享受以外,广大的民众,为了坚守文明,就只能不越雷池半步。所以,绿色就只能“与人为敌”了。    
    上海的衡山路,一边有一个“徐家汇公园”,另一边有一个“衡山公园”,徐家汇公园约是衡山公园面积的8倍。但入园沐浴“绿色”的人次却是相反。因为衡山公园内的树阴下的每一块园地,都能接纳游人。而徐家汇公园的环境里,却只能是径上站人、凳椅坐人,它的占90%以上的绿地,却只能让人望“绿”兴叹。徐家汇公园,是2000年后上海市政府斥巨资建设的城市绿地。衡山公园是20世纪初(或许更早)的时候建立的环境绿地。徐家汇公园是新时期为民造福的“公园”,而衡山公园却像是上个世纪留下的一座“私园”。为什么衡山公园会比徐家汇公园更能“留人”,这并不仅仅因为是衡山公园内的年代性的树冠之大,更有其园内的任何一块泥土均可踩、可乘之缘故。因为这是一个“与人为友”的环境。    
    在当今中国,绿化建设究竟是“与人为敌”还是“与人为友”?这是绿化建设的设计理念问题。当今的绿化之音乐“哆来咪”的布设(草坪1;灌木2;塔松3),只能算作是一种绿化“布景”。它不仅在视觉上已完全失去了其审美情趣,而且在功能上也是一种“与人争地”和“与人为敌”的绿化环境,它是当今的非文明产物。在某新村小区,这个小区的居民“不文明”地辟开黄杨冬青的绿篱,进入被圈的草地,在几棵大树底下乘凉对弈。我觉得,这是真正的文明人的举措。我们的绿地环境,为什么不能朝这个方向去设计建设呢?人类渴求在树阴下弈棋,就像燕雀喜欢在灌木林中啄虫一样。这是因为这符合了动植物之间的体位活动的行为空间尺码的相互适应性。由于当今的绿地环境是缺而不是多,又因为我们当今的绿地建设的目的应该是留人而不是拒人。所以,我们应该在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绿地环境里,要尽可能减少灌木和草地。因为人类的活动和梳理,在体位和尺码上,与灌木和草地并不相适应。而我们更不应该受所谓的“视觉需要”而去铺设这些草坪和灌木。这就是植物与动物之间的体位、尺码上的相容性。而当今的绿地环境建设,则应该更多地考虑人类的“体位和尺码”,并探讨出哪类体态的植物,与人类相伴是最互为适应的。


城市减灾忠告灾难是人类共同的不幸(2)

    生命安全的新意识    
    重庆开县井喷事故,经中央派出的井喷调查组认真调查,被认定为特大责任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员还说,调查组将从这次惨痛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回想起来,单是2003年一年之内我们发生的那么多大小事故,又有几个不是“责任事故”呢?尤其是有些同类事故接连不断发生,说不是“责任事故”又如何能够说得通?至于公众“安全意识”虽然有待“提高”,但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好像是管理者或公务员。我想问,如果是因为一些负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责任人因安全意识不强所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呢?    
    每个人都应该有“安全意识”,这自不用说。作为一些百姓,虽然还没富裕起来,有的甚至还很穷,因此说他们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吃苦不怕受罪,但有谁说他们不把自己的生命当生命,甚至非要说他们“不怕死”,我想这也不完全符合实际。这次井喷事故发生后,当离事故发生的中心稍远一些的穷苦百姓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又还没晕倒的情况下都争先恐后地往外逃命(传媒上有当地百姓往外逃命的图片),就是最好的证明。再说,在每年大大小小无数的事故中死去的一些百姓,也都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意识”所造成,或者说如果一些百姓因事故而死都仅仅是因为死者没有“安全意识”造成,我们也不会把那事故称为“责任事故”。对于一些百姓而言,他们的“生命安全”实在不是自己的“安全意识”能以控制得了的。有时候,这些人没有安全意识,是个死;有了安全意识也还是个死。比如这次开县井喷事故,就与百姓有没有那种“安全意识”不大沾边。可以说,当时有很多人都是在没有弄清怎么回事就“晕”过去的,直到死去。这与他们有没有“安全意识”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些百姓怎么也不会想到,是因为某些管理者的责任,让他们连须臾也离不开的空气居然也不能呼吸了,或说连呼吸的空气也成了这些百姓致命的杀手。尤其是当事故发生后,原本最敏感的当地媒体由于种种这“规定”那“纪律”,都没能及时报道。否则,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惨,死亡的人数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多。已经在媒体上看到有人做深度分析,很奇怪,这次对开县井喷事做的报道,重庆地方传媒总体上竟迟于中央传媒。如果说,传媒在这种危机事件面前,还犹豫再三,一定要等新华社定调发消息,那么,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传媒的社会警戒与动员的功能。因为我们毕竟没有更有效的渠道代替传媒发挥这种广而告之的功能。在这样的事件中,时间就是生命,延误每一分钟都可能丧失一个生命,或者致使一个生命的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对于传媒的介入,必须是争分夺秒!    
    谁为公共灾难埋单    
    2004年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明确指出:“因突发事件致病、致伤人员确实无力支付医疗机构救治费用而欠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医疗机构予以适当补助。”公共灾难由个人埋单的规定,让我们感到很困惑:承担公共安全风险本是国家的职责,为何酿成的苦果却要个人承担?笔者认为,突发的公共灾难要求个人承担的损失,背离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本质是要求个人对不是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使其肉体在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财产又一次受到重大的损失;是将本应由全社会共担的风险一味地加诸个人身上。如此而为,有欠公正。    
    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受害人的过错,却要其承担不测的后果,使得个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无法对将来充满信心。我国银行有十万亿的存款,但是人们消费的热情却不高,就是因为人们对于将来不放心,而使得资金沉淀在银行成为存款,而无法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资本。当人们没有安全感时,谁还敢消费,市场又如何获得充足的资本来运转?    
    我们知道社会就是为了共抗灾难,弥补个人的不足,以集体的力量给个人以保护的,社会越发展这样的职能应该越完善:至今犹记,我国劳工在以色列被炸身亡,以色列承担的是国家责任,不仅给予了死亡补偿金,而且给予遗孀及子女补贴。如果同样的灾难发生在国内,也绝不该让他们自舔伤口。    
    如果将社会比喻成一个大船,我们每个人都是乘客,那么公共安全事件所引发的灾难就应该类似于海商法中的共同海损,大家风险共担。公共灾难所威胁的是我们每个人,而那些可怜的受害者不过是替我们受难罢了,我们纳税,我们服从政府,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当我们成了这样的不幸者时,能够得到社会的保护。让我们知道,我们不是独立的个人面对不测的世界;再大的灾难在团结着的人类面前,都不可能让人丧失生活的信心。总之,对于突发的事件,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不能让受害人倒二次霉,在肉体受伤后财产上再遭受更大的损失,有关的费用应该由危险引发者承担,在危险引发者无法查明或者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应该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社会应尽快建立起这种机制。


城市减灾忠告新世纪国际减灾战略提出新主题

    新世纪国际减灾战略——重视青少年防灾教育    
    2000年,联合国减灾特别工作组秘书处发布的国际减灾日主题是“防灾,青年与教育──特别关注森林火灾”。    
    “国际减灾战略”特别工作组强调如下要点即:(1)保护地球和环境,我们人类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我们的下一代即今天的孩子们在这方面要发挥特别作用,因为他们是明天社会的主宰,他们更需要安全的生活。(2)青少年的防灾教育是全球性的,可能会涉及各种威胁及风险,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了解到生活社区及家园隐藏着灾害威胁。(3)全球在新世纪的防灾管理上转变将是根本的,即要从灾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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