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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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要义-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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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虞夏商的史实,未易详考,但有一件事,是我们知道的,就是当时并没有与政权并峙的教权,如埃及式的僧侣,犹太式的祭司,印度式的婆罗门,在中国史上还未发见有与之相等的宗教权力阶级。中国古代君主都是君而兼师的;他以政治领袖而兼理教务,其心思当然偏重在人事。中国宗教始终不能发展到唯一绝对的大神观念。当然亦是教权不能凌驾政权之上的原因。在宗教上的统一天国尚未成熟之前,政治上的统一帝国已经先建立起来;因此宗教的统治,便永不能再出现了。 
  商民族或许是古代唯一最先崇拜大神的人。上帝之观念,自淮河流域的商人带来,加入中国文化系统,然而商民族与其先进的夏民族的关系,正和亚述人与巴比仑人的关系相似。武力征服之后,文化上建设能力却不充分,免不得沿袭其被征服民族文化遗产。因此上帝观念之输入,不过使旧有宗教之上增加一个较大的神,而未能消灭或统治了原有的多神。并且受了原始中国人实际思想之同化,所谓上帝已失天地之“天”的观念合而为一。因为中国古文化的特质,是近于唯物的,其所崇奉之每一神祗,就代表一件有利于民生的实物(如天地山川等)。上帝于是乃成了自然界一个最大物质的代表。后来墨子 ——他是宗教的商民族之遗裔——想替中国增设一个以上帝崇拜为中心的宗教,终归没有成功,似乎那时间已经太晚了。 
  此外王治心著《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于此问题亦有类似之解说。又近见新出版《东方与西方》第一第二期有许思园《论宗教在中国不发达之原因》,唐君毅论《墨子与西方宗教精神》两文,皆值得参看。) 
  一 宗教是什么 
  宗族生活、集团生活同为最早人群所固有;但后来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各走一路。西方之路,基督教实开之,中国之路则打从周孔教化来的,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山岭。凡此理致,于上已露其端。现在要继续阐明的,是周孔教化及其影响于中国者,同时,对看基督教所予西洋之影响。于此,必须一谈宗教。 
  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并且至今尚有以宗教包办一切的文化——西藏其一例。不仅文化不甚高的时候如此,便是高等文化亦多托庇在一伟大宗教下,而孕育发展出来——近代欧美即其例。我们知道,非有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之统一,却每都有赖一个大宗教。宗教之渐失其重要,乃只挽近之事耳。 
  盖人类文化占最大部分的,诚不外那些为人生而有的工具手段、方法技术、组织制度等。但这些虽极占分量,却只居从属地位。居中心而为之主的,是其一种人生态度,是其所有之价值判断。——此即是说,主要还在其人生何所取舍,何所好恶,何是何非,何去何从。这里定了,其他一切莫不随之,不同的文化,要在这里辨其不同。文化之改造,亦重在此,而不在其从属部分。否则,此处不改,其他尽多变换,无关宏旨。此人生态度或价值判断寓于一切文化间,或隐或显,无所不在,而尤以宗教、道德、礼俗、法律,这几样东西特为其寄寓之所。道德、礼俗、法律皆属后起,初时都蕴孕于宗教之中而不分,是即所以人类文化不能不以宗教开端,并依宗教作中心了。 
  人类文化之必造端于宗教尚自有故。盖最早之人群,社会关系甚疏,彼此相需相待不可或离之结构未著;然若分离零散则不成社会,亦将无文化,宗教于此,恰好有其统摄凝聚的功用。此其一,又社会生活之进行,不能不赖有一种秩序,但群众间互相了解,彼此同意,从理性而建立秩序,自不能期望于那时的人。而且因冲动太强,民+攵/日不畏死,峻法严刑亦每每无用,建立秩序之道几穷。宗教恰好在此处,有其统摄驯服的功用 。此其二。此两种功用皆从一个要点来,即趁其在惶怖疑惑及种种不安之幻想中,而建 立一共同信仰目标。一共同相信目标既立,涣散的人群自能收拢凝聚,而同时宰制众人 调驯蛮性的种种方法,亦从而得到了。 
  宗教是什么?此非一言可答。但我们却可指出,所有大大小小高下不等的种种宗教,有 其共同之点,就是:一切宗教都从超绝于人类知识处立他的根据,而以人类情感之安慰意志之勖勉为事。(1)(见《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90页。)分析之,可得两点: 
  一、宗教必以对于人的情志方面之安慰勖勉为其事务; 
  二、宗教必以对于人的知识方面之超外背反立其根据。 
  世间不拘何物,总是应于需要而有。宗教之出现,即是为了人类情志不安而来。人类情志方面,安或不安,强或弱,因时代变化而异。所以自古讫今,宗教亦时盛时衰。—— 这是从前一面看。从后一面看:尽管宗教要在超绝于知识处立足,而如何立足法(如何 形成其宗教),却必视乎其人之知识文化而定。人类知识文化各时各地既大为不等,所 以其宗教亦就高下不等。 
  据此而谈,人类文化初期之需要宗教,是当然的。因那时人类对于自然环境,一切不明白;由于不明白,亦就不能控制,由于不能控制,亦就受其威胁祸害,而情志遂日在惶怖不安之中。同时,其只能有极幼稚之迷信,极低等之宗教,亦是当然的,因那时人的知识文化,原只能产生这个。在此后,一般说来,人类对付自然之知能是进步了。而天灾虽减,人祸代兴,情志不安的情形还是严重。且其法律和道德虽渐渐有了,还不足以当文化中心之任,为了维持社会,发展文化,尤其少不了宗教。所以上古中古之世,宗教称盛,必待有如欧洲近代文明者出现,局势乃为之一变: 
  第一,科学发达,知识取迷信玄想而代之。 
  第二,征服自然之威力猛进,人类意态转强。 
  第三,富于理智批评的精神,于信仰之不合理者渐难容认。 
  第四,人与人相需相待不可或离之结构,已从经济上建筑起来,而社会秩序则受成于政治。此时作为文化之中心者,已渐在道德、礼俗暨法律。 
  第五,生活竞争激烈,物质文明之诱惑亦多,人生疲于对外,一切模糊混过。 
  人们对于宗教之需要既远不如前,而知见明利,又使宗教之安立倍难于前;于是从近代到今天,宗教之失势,遂不可挽。 
  有的人,轻率推断宗教后此将不复在人类文化中有其位置。此证之以最近欧美有识之士,警觉于现代文明之危机者,又转其眼光及兴趣于宗教,而有以知其不然。我们说到此,亦不能不更向深处说一说。 
  宗教是什么?如我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所说: 
  宗教者,出世之谓也。方人类文化之萌,而宗教萌焉;方宗教之萌,而出世之倾向萌焉。人类之求生活倾向为正,为主,同时此出世倾向为反,为宾。一正一反,一主一宾。常相辅以维系生活而促进文化。(《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113页) 
  本书前章亦曾提及: 
  人类的生命,具有相反之两面:一面是从躯壳起念之倾向;又一面是倾向于超躯壳或反躯壳。(中略)宗教正是代表后一倾向。 
  宗教的真根据,是在出世。出世间者,世间之所托。世间有限也,而托于无限;世间相对也,而托于绝对;世间生灭也,而托于不生灭。超躯壳或反躯壳,无非出世倾向之异名。这倾向,则为人类打开一般生物之锢闭性而有: 
  (上略)盖生物进化到人类,实开一异境;一切生物均限于“有对”之中,唯人类则以“ 有对”超进于“无对”——他一面还是站脚在“有对”,一面实又超“有对”而进于“ 无对”了。(《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342页) 
  世间,出世间,非一非异,隔而不隔。从乎有对则隔;从其无对则木隔——这些话只是 说在这里,不及讲明,讲明待另成专书。 
  人总是若明若昧也,或直接或间接地,倾向于出世,若不容已,此亦不必皆形成宗教,而宗教之本,则在此。费尔巴哈(L。 Feuerbach)著《宗教之本质》一书,其第一章总括地说“依赖感乃是宗教的根源”,我们说到信教,亦恒云“皈依”,其情恰亦可见。然依赖却有多种不同,宗教最初可说是一种对于外力之假借;此外力却实在就是自己。其所依赖者,原出于自己一种构想。但这样转一湾过来,便有无比奇效。因为自己力量原自无边,而自己不能发现。宗教中所有对象之伟大、崇高、永恒、真实、美善、纯洁,原是人自己本具之德,而自己却相信不及。经这样一转湾,自己随即伟大,随即纯洁,于不自觉,其自我否定,每每就是另一方式并进一步之自我肯定。宗教最后则不经假借,彻达出世,依赖所依赖泯合无间,由解放自己而完成自己。所以同一礼拜祈祷,同一忏悔清修,恒视其人而异其内容。宗教之恒视其时代文化而异其品第,亦正为此。 
  “弱者而后需要宗教,愚者而后接受宗教”,过去或不免有此情形,非所论于一切。胡石青先生有云“理智尽处生信仰”,此谓理智有尽,理智与信仰非必不相容。基督徒有云“宗教之可贵,在它使人得到最大的好处”,此好处谓“永生”。“永生”虽为基督教名词,而其旨引申可通于一切。这两则说话都不及深,而宗教之可能,宗教之必要,端可识已。 
  二 宗教在中国 
  宗教在中国,有其同于他方之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独具之特殊的情形。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中国亦无例外。有如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所述,最早之图腾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其自古相传未断之祭天祀祖,则须分别观之,在周孔教化未兴时,当亦为一种宗教,在周孔教化既兴之后,表面似无大改,而留心辨察实进入一特殊情形了。质言之,此后之中国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只构成周孔教化之一条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论中国宗教,(1)(见胡著《人类主义初草》第34页。此书胡氏自印,坊间无售处。)似未曾留心此分别,兹先引述其说,再申明我的意见。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为三大系:希伯来一系,印度一系,而外中国亦为一系。他说,“大教无名,唯中国系之宗教足以当之”,其内容“合天人,包万有”;约举要义则有三: 
  一、尊天。“天之大德曰生”,“万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于天地。 
  二、敬祖。“人为万物之灵”,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来,不能自外于祖先。 
  三、崇德报功。渔牧工业,宫室舟车,文物制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创造之赐,要莫能外。——按祭孔应属于此一则中。 
  此三原则,皆有充量诚信之价值,决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惧之弱点,以别生作用。亦不规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会之组织,以示拘束。与此不悖之各地习俗或外来宗教,亦不加干涉,不事排斥,亘古不见宗教战争,故实为人类信仰中之唯一最正大最自由者。——以上均见胡著《人类主义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面不把中国划出于宗教范围外,一面亦不曾歪曲了中国的特殊事实,贬损了中国的特殊精神。这是一种很通的说法,我们未尝不可以接受之。却是我愿点出:心此所说,都是早经周孔转过一道手而来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如我推断,三千年前的中国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国,则当别论。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国为准,而浑括三千年前的中国在内。以下接续申明我的意见。 
  前于第一章列举“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为中国文化一大特征,说中国文化内缺乏宗教,即是指近三千年而言。何以说中国文化,断自周孔以后,而以前不计?则以中国文化 之发展开朗,原是近三千年的事,即周孔以后的事;此其一。中国文化之流传到现在,且一直为中国民族所实际受用者是周孔以来的文化。三千年以上者,于后世生活无大关系,仅在文化史上占分量而已;此其二。周孔以来的中国文化,其中有一些成为显然属于宗教范畴,何以说它缺乏宗教,说它是“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则以此三千年的文 化,其发展统一不依宗教做中心。前说,非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文化之统一,每有赖一大宗教。中国以偌大民族,偌大地域,各方风土人情之异,语音之多隔,交通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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