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华往事 作者:简暗(晋江2012.9.1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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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华往事 作者:简暗(晋江2012.9.13完结)-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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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为什么要回来。”傅剑玲问,“我不会傻到以为你是为了我回来的。”
  韦宗泽仰头,看到薄云如雾与明月擦身而过,想了一会儿,如实回道:“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待在那边一直不回来。我也没有想到一去就是四年这么久。”
  “你没有想到的事真多。”傅剑玲冷冷一笑。
  韦宗泽却不再闪躲,“其实,就算倒回去重来一遍,我们也会做一样的事,走一样的路对不对。我并不是书里面的白马王子,总是那么成熟,总是拥有权力地位和自由,我也需要成长,需要磨砺。我算不到所有的结果,也不知道最后自己会不会后悔。如果你恨我,生我的气,甚至你选择了别人,我也没有怨言,但现在实际情况是我回来了,我的心没有一分一秒改变过,并且你也还在这里,没有离开,没有选择别的男人。我还有机会的对不对?我不想放弃。”
  他说的是事实,她没什么可反驳的,“就算我生气,也已经不是气我们分手的事。”傅剑玲略略加重语气,却回道:“难道你没觉得自己的态度很让人生气吗?”
  “你指哪里?”韦宗泽认真问。
  傅剑玲也不知道从哪里说起,“算了。”
  “怎么能算了。”他追过来抓住她的肩膀,“我哪儿让你生气,你告诉我。”
  “哪里都生气。”傅剑玲说,“现在,你让我有点后悔这四年来没有找一个新的男朋友。还有,你让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希望你倒霉些,最好是哭爹喊娘的那种,然后我就可以站在一边冷笑了。”
  打死韦宗泽也想不出这么幼稚的答案来,可是,她的话语却无意间透露了她的心意,“就这样?你希望的只是这样?”韦宗泽惊诧中还带着一丝欣慰。
  傅剑玲挣开他的手,“四年对你来说也许不怎么漫长,对我来说,每一天都很疲倦,就像你身边有一个李玲如,我身边也不是没有那么一两个人的,可是做不到的事就是做不到。就算我再怎么尝试,没感觉的就是没感觉。我以为等我三十几岁了,就能做到了,现实一点会好些的。可是你跑回来,变了个人,站在我面前,我一边觉得我要的就是在你面前说一个不字,结束这一切,结果却发现那都是书里面的情节。”
  韦宗泽听着,“你这四年,每天都在想这件事吗?”
  “你做梦呢!自恋不要太投入。”傅剑玲道:“这四年,我拼命地工作。”
  “也是。”韦宗泽点点头,“我懂你的意思了,你觉得现在我的很陌生,而且经过四年,你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敞开心扉,说到底,你对现在的自己也很陌生,对吗?”
  他一路说,不见傅剑玲反感,便继续下去,也许这一夜是个很好的时机,他们都不躲闪,也不回避,想要堂堂正正面对自己。
  “你还记不记得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流行叶倩文的一首歌,潇洒走一回。”
  “记得,可是你别唱。”
  “为什么?”
  “太久远了,我会觉得自己老了。”她故意这么说。
  韦宗泽喟然一叹,不想惹动她,“初中时,才开学没多久就是国庆节,你们班的高材生毕宁在全年级联欢会上唱了这首歌,然后是你被安排上去献花的。”韦宗泽道:“其实我一进学校,就发现你了,当你献花的时候,我感觉到从没有过的激动。那时候我还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傅剑玲想了想,给毕宁献花这件事,她当时真没有当回事,反而是秋游的时候,毕宁现场作画,才让她对这个人有了一点印象,可是后来他们同时参加国画比赛,又同时入围,最后得奖的却是傅剑玲,气得毕宁直到毕业都拿白眼瞪她。
  还有,那次联欢会以后,她才知道毕宁是临时改变主意,带头唱了这么一首流行的情歌,虽然很轰动,事后却被老师叫去办公室批评好久。连带傅剑玲也被叫去问他们是不是事先串通好的,傅剑玲才发现自己是被同班同学们给坑了,因为大家都想听情歌,也都想看到女孩给男孩献花的场面,于是就推出了老师看重的毕宁,以及同校老师的女儿傅剑玲来出这个头,她也真就傻傻地出头了,回家还被爸爸罚跪算盘吃苦瓜。
  但她并不怪任何人,就那件事而言,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会觉得那首歌被毕宁唱得很好听。唯一有感触的,大概就是当她回头的时候,从泱泱观众席中感觉到烈烈交织的火焰,那是一大片的,燃烧的感觉。大家都在向往着什么。
  韦宗泽侧过脸来瞧瞧她神情,知道她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些印象,但那些印象一定和他脑海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那时因为入学成绩成绩差,在掉尾巴的班级里,坐在很后面,和分在重点班的傅剑玲隔着一排又一排人头攒动的距离。当她回头看观众席的时候,他差点以为她是发现了他,结果坐在一边的男同学却嘲笑他道,“那女孩是重点班的,又是老师的孩子,不会早恋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韦宗泽就是这时候开始对早恋这个词有印象的。可早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谁也不能确切地告诉他。
  两个人一边走着,一边无序列地随机谈论起一些事情。以前的,现在的,北京的,武汉的,没什么关联的,杂乱无章地谈论着。不知不觉间,天黑到了极点,这是黎明的表象。
  韦宗泽和傅剑玲走进了电梯,本想着聊了快一个晚上也没聊出什么结果来,不如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十人载重的电梯带着他们两个人一层层往上飞,快到她家时,韦宗泽垂头看了一眼手表,忽然道:“天快亮了,我们一起去平台看一下日出好吗?”
  那时剑玲已经困了,打了一个呵欠,瞧着韦宗泽的脸,他却一点都不疲倦。
  “好。”反正她也很久没有看过日出。
  韦宗泽笑了笑,重新摁了一下电梯到达的楼层,他们便径直上去了。上到平台需要先到最顶层,然后走备用楼梯,上去后是一个备用杂物间,从里面再爬上一个铁架子做的悬梯,再上去就是平台了。
  爬悬梯的时候,是韦宗泽先上去的,迅速而敏捷,也不怕挂破他那件昂贵的阿曼尼衬衣,他首先四处看了一眼,确定日出还没开始,便转身朝傅剑玲伸出手,“来,上来吧!”
  傅剑玲从下往上看到的却是一圈黑而浓重的天空,仿佛紧紧贴在韦宗泽的背上,她伸出手去,让他把她也拉了上去,从那个圈里出去时,迎面便是盘旋的凉风。
  “上面好凉快。”傅剑玲说。
  韦宗泽又伸手看了看表,快五点了。
  “走,去那边。”他带她一起往平台的边沿处移动,地上到处是交错的塑胶管和石墩,“你小心点。”
  傅剑玲紧跟在他后面,当他们走到最佳位置的时候,天空还黑漆漆的,平时她从大街上看着的那些林立纷纭的大楼和公寓此刻显得一片沉寂。由于隔得有些远,他们看上去还有点像是大楼模型,只是从楼底那些交织的街道深处,不时传出一些声音来,表示这个时间已经有人起床了。
  “别看下面了。”韦宗泽忽然提醒道,“看前面。”
  傅剑玲便抬起头,看到红彤彤的太阳正要穿过厚厚的云积,逐层渲染着云彩,从一个缝隙开始,将火焰点燃整个天空,直到那缝隙再也压制不住它的光芒,它便加速从幕后升起,原本冷色调的天空,冷色调的大地,冷色调的街道和楼宇,都一一转为了暖色调。
  它高高在上,君临天下,踏着绚烂丛云,终于不可逆地成为所有光芒中的王者。
  傅剑玲从心底深处感觉到它的强大,转过头来,却看到韦宗泽整个人都被照亮了,就连那抹贴在他背上的夜都已经醒来。
  她还从他直视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也是红彤彤的,被光芒勾勒着的样子。
  刹那间,她感觉心潮澎湃。
  金色阳光射进心灵触不可及之处,情怀如斯,原是这般模样。
  那些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原本已经退去的色彩,此刻都重新鲜活起来。
  如果我原谅了你,我们还能像以前那样相爱吗?
  你和我,在现在,那份斩不断的思绪,扑不灭的念头,还能像一株健康的芽儿破土而出,巍然直上吗?
  如果我不原谅你,我们能把往事当做一部电影,看完以后,各自归家,从此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吗?

  第三十三章

  假如将时间倒转十年,转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网络,电脑也不普及,听上去好像很遥远,其实不过是一晃眼的时间。那时家教好些人家的孩子,在艺术培养上大多被送去学习国画、钢琴或是芭蕾。如果父母是老师,那就更不必说了,除此之外的奥数和作文培训是少不了的。1993年的时候,傅剑玲上小学六年级,她的父母就已经决定好让她在自己任职的书林中学就读,好就近监督和照顾。
  傅剑玲得其父遗传,从小偏爱文艺类的事物,画画、诗歌,还有诸如雕刻装饰那一类的东西,而且剑玲的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资历很深,又在作文上亲自教导女儿,所以剑玲自小在班上就有些出类拔萃的感觉。她认得很多别的孩子不认得的字,并且多次入选楚才杯作文竞赛。
  一直以来,傅剑玲都是个乖巧的女孩,知书达礼,待人接物遵守父亲教导出来的中庸之道。她们家住在黎黄陂路那边一排长长的公寓里面,外婆则住在跟他们家隔着两条大马路的巴公房子,因外公死得早,自她妈妈出嫁以后,外婆就一个人住了。
  傅剑玲的爸爸妈妈在学校里面都是班主任,负责不同的年级,妈妈是初中部的,爸爸是高中部,他们都是很严厉而且负责任的人,经常会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费心费力去照顾自己班上那些比较难带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们对待自己的女儿反而疏忽一些,尤其是在那个时期,他们已经习惯把女儿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女儿就不需要他们特别去注意了。
  六年级开始,傅剑玲每逢周末都必须去外婆家里待上两个钟头,行孝之余,这也是父亲给她的一个课题,要她每一周写出一篇外婆家的所见所闻,不能重复,并且不少于八百字。这是在给她后来中学考试的作文打基础。
  刚开始的时候,傅剑玲可说是手到擒来,从外婆脸上树皮般的皱纹写到外婆那双包过的旧社会的小脚,从外婆挂着白帐子床上的老铜壶写到外婆门前那两盆在不同季节开放的花儿。可是半年一晃眼,她再想写出点新奇的东西,却是十分艰难的了。
  为此外婆总在她到来之前,刻意买些新鲜的东西回来,但那些始终不是外婆家所独有的,傅剑玲便决定转变视野,写写自己从外婆的窗台所看到的世界。
  外婆的家在二楼,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和一盆金钱橘,窗帘是翠绿底的碎花图案,那时都流行用油漆刷墙面,外婆家和她自己家一样,都刷了绿颜色的。傅剑玲第一次趴在窗台往外看,是个初冬,雪还没有下下来,大风凌寒,已经在巴公房子中间的方形空地上方呼呼地吹。外婆正在门口烧碳炉子,要等到它不再冒出黑烟,就可以搬到家里来取暖了。
  傅剑玲很期待和外婆一起在炉子上烤甜橙和红薯,出门前爸爸妈妈就给她装了满满一袋子。她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就写外婆烤橙子的事。她一边想着,一边到处看。
  “外婆,你看那是谁啊?”傅剑玲看到对面楼的一户门前,站着一个木讷的小男孩,和她差不多大的样子。外婆抬眼看了看,不怎么惊讶,“哟,又是辛乔家的儿子,这么冷站在外面不是要冻死。”外婆说着,却没有好心地提议让他到家中来坐一下。
  傅剑玲便问外婆原因。外婆回答说:“那个孩子牛样脾气,倔得要命,怎么拖都拖不动的。”傅剑玲打小就是个软柿子,从没见识过什么叫“倔得要命”,抬眼便朝他仔细看去,他看起来好瘦,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好像这天气并不怎么冷。
  傅剑玲一阵好奇,从屋子里窜出来,也在走廊上笔直直站着,站了没几分钟,便被寒风在她背上开辟出一条盈满冰气的通道,害她鸡皮疙瘩一阵接过一阵,又迅速窜回屋里去了。
  外婆已经把炭炉搬了进去,窝在炉边一边烤手,一边笑她,“知道冷了吧。”
  傅剑玲打了两个哆嗦,转身再从窗里看过去,总算看到那男孩的家人回来了,是一个非常时髦的阿姨,那男孩就跟在那个阿姨的后面走进门去,转身关门的时候,仿佛早是就看到她的,不知道为何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天傍晚时分,爸爸骑着自行车来接她回家,往她头上盖上一个大绒毛帽子。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抬头仰望这片历史悠久的巴公房子,早已看惯了的红砖墙老木梯和中间那一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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