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凭什么赢 作者:[美]埃文·托马斯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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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凭什么赢 作者:[美]埃文·托马斯_2-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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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选投票日的这一时刻,人们要求变革的力量恐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都将显得苍白无力。
  “如果还有人怀疑美国是一个梦想皆可成真的地方,如果还有人猜想先辈的理想能否依然长存于我们这个时代,如果还有人质疑民主的强大威力,那么,此时此刻,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回答。”
  这是奥巴马胜选当晚,对挤满芝加哥格兰特公园(Grant ParK)的拥护者们发表的胜选感言。他间接地提到了这次胜出的历史性意义——“这次选举开创了许多先例,也终将被后世所传颂。”除此之外,他真的无需多言,因为他所讲的足以证明一切。
  从某种意义上说,奥巴马竞选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雄辩地证明:他的资质超越了种族(或许可以这样说吧)。有不少人相信,他独特的肤色、奇怪的名字和不寻常的背景会让他在大选中败下阵来。但结果是他赢得干脆漂亮,是民主党候选人中罕见的壮举。这是否意味着美国现在不存在种族歧视了呢?不,但我们较一年前已经进步了不少。奥巴马的胜利,无论其政治派别如何,都意味着拯救一个国家于危难中的时刻的到来。谁都不会忘记,美国的种族问题被直接且完全地称为“美国的困境”。
前 言 奥巴马时代(2)
  参议员约翰·麦凯恩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人,也是一位爱国者,他的一生都在为国尽忠,为民效劳。不过,在 2008 年这一历史时刻,他却站错了队。与希拉里·克林顿一样,他也是位令人敬佩的国家公仆,然而,他最大的不幸就是在这条势不可挡的政治道路上扮演了“拦路虎”的角色。这个时代最大的迷思就是,如果他在 2000 年南卡罗来纳州的初选中击败了布什而成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那么 8 年后的今天世界将变成什么模样?外部力量所创造的这种大环境——主要是秋季爆发的金融海啸以及总统布什持续低迷的支持率,都预示着共和党的胜利之路异常艰难,再加上对手奥巴马无可争辩的政治才能,共和党的胜算就更加渺茫了。
  如同 1932 年的富兰克林·D。 罗斯福(Fran lin D。 Roosevelt)和 1980 年的里根一样,奥巴马在 2008 年赢得大选,将标志着一个划时代的巨变。也许现在下结论有些为时过早,但不妨试想一下——奥巴马上任前后,美国的政治会有何变化?当然,众多奥巴马迷早已勾勒出了这一前景。出口民调(指选民投票后,一些机构会在出口处访问他们把票投给了谁,从而做出一个预测。——译者注)显示,每 10 个选民中就有一个是首次参与投票,而且几乎都是少数民族和年轻人,其中,18 岁~ 24 岁的年轻人占了全体选民人数的 17%,与 2004 年的比例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当年有40% ~54%的人投票给了约翰·克里(John Kerry),而今年有 30% ~ 68% 的人投票给了奥巴马,相差高达 24 个百分点,这是目前为止任何年龄组中差幅最大的一个。
  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战争与我们的父辈那个年代完全不同。奥巴马曾向他熟识的一位“资深政界人士”请教过一个问题,即与战后相比,为什么华盛顿在 21 世纪的头十年里感觉更艰苦更难熬呢?“时代不同罢了!”那人回答道,“在过去,几乎每一个在华盛顿有些权力的人都参加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也许我们在某些问题上激烈交锋过,甚至我们中的许多人还有着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交际圈子、不同的政治哲学,但是通过战争,我们都找到了彼此的共同之处。这个共同的战争经历使得大家都彼此信任、互相尊重,从而使得大家可以克服隔阂、通力合作。”这个版本的历史观经反复修改而面目全非:乔·麦卡锡(Joe McCarthy)就是这样一名退伍老兵。
  时过境迁,但道理始终没变——共同的经历创造共同的价值观。甚至近年来震撼人心的事件,比如“9·11”恐怖袭击、伊拉克战争、经济危机,都无法像二战那样为奥巴马提供一个缓和两党对立、建立协作同盟的环境。选民们分享的是坚定的信念,而非经验。这些信念中最为有力的是要求对布什政府进行变革的激情,以及对奥巴马不加掩饰的追捧。
  就此看来,奥巴马与里根之间的共同点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多。里根的支持者相信他的观念,或至少他的一个观点,而且对他心悦诚服。如今,在这个民心动荡、经济混乱的特殊时期,他们渴望对现任政府做出改变。这种鲜明对比昭示着未来的 4 年或 8 年与众不同的特点。像里根一样,奥巴马是一个最佳的表演家、神话的缔造者和讲故事的高手;像里根一样,奥巴马的朋友和敌人都清楚地知道,他既是纯粹意识形态的精神旗手,又是具备实干家倾向的典范;像里根总统一样,他是信徒的领袖核心,他们坚信他与自己站在同一阵线,即使他做出妥协退让,也是情有可原。
前 言 奥巴马时代(3)
  奥巴马得到了真传。“里根深知美国对秩序的渴望。”他写道,“我们要坚信:我们不受任何盲目力量的支配,只要我们重新找回踏实肯干、爱国敬业、富有责任、乐观自信的传统美德,我们就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和集体的命运。”
  奥巴马的语言生动又富有历史想象力,尽管他是一个脚踏实地的实干家,但他无疑更是一个梦想家。作为一名参议员,他看到的不是事物的现状,而是它背后所蕴含的历史深意。
  “有时,站在参议院议事厅中,我可以想象保罗·道格拉斯(Paul Douglas)或者休伯特·汉弗莱(Hubert Humphrey)坐在其中的一张桌子前,再一次敦促议会采纳和通过民权法案;或者是在几张桌子开外,乔·麦卡锡正在翻阅着长长的名单,随时准备为其中的一些名字作政治定性;或者是林登· 约翰逊(L J),徘徊在过道上,通过游说来拉选票。有时,我也会徘徊在丹尼尔·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曾经用过的桌子边,想象着他勇敢地站出来,在挤得水泄不通的议会旁听席和同僚们面前,强烈反对分裂势力,奋力维护联邦的完整,他的眼中闪烁着熊熊的火光。”
  成为参议员,来到华盛顿,奥巴马在参观了白宫后写道:“白宫不像你从电视和电影中看到的那样光彩夺目。它看上去管理得不错,但是显得有一些陈旧,有如人们想象中的一幢苍老的房子,在寒冷的冬夜中,风凉萧瑟。我伫立在前厅,目光循着走廊闲游,过去在这里发生的历史仍旧无法释怀——约翰· F。肯尼迪和罗伯特· 肯尼迪(Robert Kennedy)埋头苦干,以应对古巴导弹危机;富兰克林·罗斯福字斟句酌,在电台演讲前对稿件做最后一分钟的修改;林肯(Lincoln)肩负重担,独自一人在大厅里踱步。”
  这无疑说明了奥巴马的历史想象力截止于上世纪60年代——一个与随后的十几年完全不同的年代,而他的竞选又要开展于战后的婴儿潮一代。就这一点来看,他似乎是在自相矛盾。在总统竞选中,他给人以温和的中间派印象,是一个可靠的自由主义者,且没有令人“津津乐道”的投票记录。问鼎白宫后,奥巴马会以何种形象示人呢?是新晋的新派民主党?还是之前来自芝加哥的社区组织者——一个可靠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要扮演雄辩有力的沃尔特·蒙代尔(WalterMondale,美国政治家,据称是卡特当政时期最有实权的副总统。——译者注),或是精于谋略的迈克尔·杜卡基斯(MichaelDukakis,1988年参加总统竞选,最后败给老布什。——译者注),那他绝不会赢得这场胜利。他扮演的是一个更加务实的中间偏左的政治家,而非大社会的自由主义者,但他继承了比尔·克林顿的传统,坚信能够用中间派那偶尔保守的文化思想追求进步的目标。从某种程序上来说,麦凯恩和佩林试图用“社会主义者”的称号来攻击奥巴马,这非但没有挫伤他的气势,反而加重了选民对他们的信任。
  如果奥巴马未能在他所许诺的情人节前呈现出一个进步的“瓦尔哈拉殿堂”(北欧神话主神兼死亡之神奥丁接待英灵的殿堂。——译者注),那些为他欢呼雀跃的自由主义者的理想恐怕就要破灭了。但里根的例子为奥巴马的竞选提供了一个不同的、更加接近的可能。由于奥巴马在群众中享有盛誉,这或许能使他成为一个罕见的政客——他可以侥幸做成一笔生意而不被视作出卖民意。里根的增税计划并没有成为攻击的目标,甚至都没有引起人们过多的注意。奥巴马很有可能成为新世纪的“特富龙”人(Teflon,美国杜邦公司对其研发的所有碳氢树脂的总称,由于其独特优异的耐热、耐低温、自润滑性及化学稳定性能等,而被称为“拒腐蚀、永不粘的特富龙”。——译者注)。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奥巴马深知华盛顿的游戏规则,尽管他不屑一顾,但他对此了若指掌。事实上,他令每一个选举中的预言都充满悬疑,而且对政治、心理和历史都有所研究。他深知,耐心已成为美国人身上少有的美德,而迷失方向又是如此地轻而易举。他写道:“曾经有一些民主党人士在集会上冲到我面前叫喊说:‘我们正处在政治上最困难的时期,因为有一只渐渐壮大的法西斯主义之手正在扼住我们的喉咙。’这时,我会提起罗斯福政府对日裔美国人的拘押,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执政时期颁布的《客籍法和镇压叛乱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s),或者盛行长达百年、历经数十任政府的私刑,然后告诫大家要保持冷静。”
  在面对格兰特公园的群众时,奥巴马承认未来任务的艰巨性:“两大战争、一个处于危险中的星球、本世纪最严重的经济危机。” 他没有鼓吹未来的希望,而是用他那种特有的严肃沉着的口吻,试图对美国的政治采用一种十分新颖的方法:他(基本上)对我们如实以告——在前方等待着我们的将会是什么。“前方的道路将很漫长,我们攀登的脚步会很艰辛。我们可能无法在一年甚至一个任期内实现这些目标,但我从未像今晚这样满怀希望,因为我们的目标终将实现。”紧接着他又回到现实中来,“我们会遭遇挫折,并且起步艰难。”同时,他又做出承诺——“我将会始终向你们坦陈我们所面临的挑战。”
  为了安邦治国,奥巴马需要具备他曾经呼吁的所有领袖的精神——罗斯福、肯尼迪、林肯,同时,他也需要通情达理的民众。两年前,在他竞选总统的前夕,奥巴马曾对美国人民说道:“我猜想他们正在盼望着一个足够成熟的政治,这个政治能够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取得平衡,能分清什么可以妥协、什么不可以妥协,同时,也得承认自己的政治对手也可能有对的时候。”
  现在他终于得到了将这一政治理想变成现实的机会。在大选前夕,奥巴马从俄亥俄州的阿克伦城(Akron)返回芝加哥的家,途中他走进竞选专机的随行记者团,向各位记者致以感谢——尤其是那些从始至终一路同行的记者们。奥巴马边向专机前方点头致意边说:“大家要是看到故事是如何结尾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
  是的,当选总统先生,的确如此。
  
感悟成功(1)
  2008年美国大选创下了多个第一,开启了奥巴马时代,一个我们一起亲历、目睹和承受的时代终将被后世所记起。
  巴拉克·奥巴马深知自己有一种天赋,他能够让那些才思敏捷、才华横溢的人感到帮助他是明智之举。就在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当哈佛法学院卷入到“政治正确性”(politcal correctness,为了避免对某一性别、种族或特定人群的歧视或冒犯而在言语和行为上表现出的谨慎、禁忌或对传统言语行为方式的改变。它最初兴起于美国各高校校园,即所谓的“校园战争”。——译者注)之争中的时候,奥巴马的这种天赋便已经显露出来了。他赢得了哈佛大学真正的荣誉:当选为《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的主编。这可是首位获此殊荣的非洲裔美国人。尽管奥巴马一如既往地走了自由主义的政治路线,但仍有保守主义者支持他。
  美国人需要一个救世主奥巴马是位好听众,专注并且用心,他能用他那过人的智慧从条理混乱的长篇大论中归纳出逻辑缜密的统一观点,但他的魅力还远不止于此。他是一位黑人,一位置身种族政治纷争之外并跳出狭隘的既定利益集团的黑人。他似乎对身份政治和种族怨恨总是淡漠的;同时,对于人们的追捧或是打击,他也表现得很淡然。奥巴马内心也雄心勃勃,却能用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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