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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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傅-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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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倒在石地板上,开始哀哀叫着。
  「唉唷!唉唷!好痛!好痛!杀人啦!」我叫得无比凄厉,字字血泪控诉,双眸含泪地瞪向「撞我」的凶手。
  周遭的人群渐渐靠拢,那人不知所措地瞧着我。
  「好痛好痛!我要死了!」我一副撕心裂肺的样子,哭嚎起来:「娘!孩儿不孝!对不起您!您散尽千金,变卖祖业,就为了帮我这天生带病根的病痨子买千年人参吊口气,买天山雪莲当药引,把珍珠粉让我当糖果吃,天天这么办,好不容易,我总算是活到这么大了,这一两天就要娶媳妇,为咱家留个后。可是因为这人,孩儿就要死了!枉费了您的一番苦心,娘啊娘,孩儿不甘心啊!」
  那人听得一愣一愣,到最后忍不住破口大骂。
  「喂!你这人讲不讲道理啊!不过就是这么轻轻的一撞,有那么严重吗?而且刚刚不是我撞你,是你撞过来的,怪得了我吗?」
  一听这话,我哭嚎得更大声了。
  「天啊!地啊!这世间还有公理、正义吗?我被撞得就要死了,这人还反倒诬我撞他,这是什么道理?!」我举袖拭泪:「也罢!反正是我自己福薄。这位兄台,你刚刚说你只是轻轻一撞,可是你这一撞,却恰好撞上了我的膻中|穴。要知道,我这一身病骨,之所以能活这么长,不只靠珍贵的药物延命,还有一名奇人,硬是耗费了一甲子功力,替我封住了病根。你这么一撞,解了|穴,病已深入五脏六腑,我还能活吗?!」说到伤心处,我又不禁激动得咳起来。
  围观的群众开始七嘴八舌,其中有人问道:「这位小哥,难不成真是药石罔效了?」我稍微缓下气,气喘嘘嘘地说。
  「假如是延个一年两年,也不是没办法,只是……我们家的祖产早没了,要我用什么去买那些珍贵的药材啊!!啊~~~~~~~」我再度哭了起来,以袖掩面,边哭边咳,颇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声势。
  周围的人,很快将视线移到那位撞我的仁兄的脸,然后视线齐齐由那位仁兄的脸,转到他的锦秀衣裳和一身的金银珠宝上。
  那位仁兄也不是人为刀俎,我就为鱼肉的白痴。就见他瞪大了眼,开始为自己辩了起来。
  「哪…哪有这种事的,我听都没听过,搞不好……搞不好他分明是来骗钱的!」
  我一听,气得说不出话,只是咳得更使劲了,然后,我脸色一白,一口鲜血尽数喷上那公子哥儿的衣袍。
  半刻钟后,我拿着钉钉当当一串首饰、古玉,还有几片金叶子和一堆银两,回到了暗香阁。
  「算算看,这批值多少?」我把东西全丢到桌上。
  「哇啊啊!大丰收呢!这一批…嗯嗯嗯,可以抵两、三锭了。」红歌看着面前的金银财宝,霹雳啪啦地打着算盘。
  「还差多少?」我环起双臂,背倚着墙问道「还差……我的天!不只没差,还多了。」红歌估完了价,一脸惊奇地看着我。「云月,你这种简陋的计画居然也行。」
  「当然!」我得意的连鼻子都翘了起来。「我行走江湖多久了,这区区谋生技俩怎么会不知。」
  既然红歌明摆着坑我,我也只好坑别人来堵她的嘴。
  我先叫人去菜市场捡了些人家不要的剩菜,又抹又挤,再掺了些黄豆水,用和出来的东西在脸上涂抹一番,一副病痨鬼的死样就像了七八成。接下来的两三成则靠我几近于天才的演技补足。为了求逼真,我还加了吐血的那一段,不过这段高潮戏的排演却出了点小波折。
  今天在场诸人中,大部分是习武的,红歌则是卖的,因此,大家对孔老夫子在唠叨什么东西都没什么大兴趣。就算是这样,事到临头,大家还是确切地遵行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大道理──没有人愿意自残躯体来资助我的行动。就算有,要我把血含在嘴里我也嫌恶心。不过,做人要懂得变通,于是我要了一杯红酸梅汁带着,这样不管是喝下去还是吐出来都可以。对于我的计画,红歌相当不以为然。
  「红酸梅汁的颜色这么淡,跟血色差了不知多少,你这样就想混过关?」她嗤之以鼻。
  「割出来的血和吐出来的血,怎么可能一样浓,就算我是病号也要喝水的啊!况且,颜色淡正好显我气血虚啊!」我理直气壮。
  「……那好吧!可是对方假如舔一舔,认出这是红酸梅汁吗?」
  「对方假如聪明到会去舔一舔,他就会在第一时间拉我去报官,而不是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任我演到最后!」
  事实证明,这果然行得通。
  于是,她坑我,我就去坑别人,别人回家坑父母,别人父母再坑别人……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反正我不是最后被坑的那个人就好。
   
                  第三十五章
  「这么好赚,早知道刚刚就说一百锭了……」红歌在一旁悔恨地喃喃自语,一点都没有收受不义之财应有的愧疚感。她这存心灌水的话,逃不过我一双顺风耳。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你要敢这么说,我就去报官。坑人也没有坑成这样的,真把我当冤大头吗?」
  「……你发现啦?」红歌愣了半晌,吐了吐舌头。
  「你说呢?!我又不是没去过妓院,价码怎样都差不多有个底了。」唉!可是我就拿女孩子没辄,更何况还是认识的女孩子。假如红歌只是一味撒泼蛮缠,或许我还能硬下心来,可是她刚刚吐舌头装可爱,我就拿她十二分的没办法。
  「我知道云月你疼我,所以才专挑你坑啊!」喂喂喂!「人家也是讨生活啊,近来阁里的生意清淡了许多,再这样下去,我就得出来端茶了。」
  「清淡?!」我差点失笑出声:「你刚刚是在说京城最红的暗香阁?夜夜笙歌、客如潮水、佳宾满座的暗香阁会生意清淡?!红歌,你这玩笑也开得也忒大了,当心被嬷嬷听到了,气你咒她喔!要找借口多得是,何必专挑触自己霉头的。」
  「所以啦!谁会挑这种借口触自己霉头,那是因为事实就是如此。」红歌没好气的倒了一杯茶给我。
  现在才午时没过多久,暗香阁向来是傍晚才开始做生意的,因此平日里热闹的景象、众多的酒客、来回穿梭的小姐们,全都不见踪影,就连红歌的贴身丫环,也都被她打发了事情,偌大的厅堂里,也只有我和红歌两人。因此,肯给我倒茶的,也只有她了。虽然茶凉了、涩了,不过我一向喜喝凉茶,爱那一丝涩后回甘,所以没什么反应是正常的,异常的是,红歌居然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喝将起来,这才让我看得目瞪口呆。印象中,红歌对这种小事最是讲究,此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地把那杯茶喝下去……再看她面带愁容,这事莫不是真的?
  「……真的生意清淡?」我迟疑地问。
  「没错!来的客人…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红歌点了点头。从她的表情,我看不出一丝破绽。
  「暗香阁怎么会生意清淡?京城里的大官小官,平时闲着没事做,不是都会来这边花钱吗?难不成你们也有分旺季淡季啊?」
  突然,我脑子里灵光一闪。
  「啊啊!莫不是上回我见到的那疯子把客人都吓跑了!他后来还有继续来这边闹吗?」
  「跟那人没关系,来这里的客人顶多把他当笑话看,扫了兴致倒还说不上。而且客人不来后,那人也没什么来了。狗会找地方撒尿,疯子也是要选地方闹的,是吧?」红歌无奈地一笑,当下我就决定把我骗人赚的钱都给她,剩的钱也不用找了。
  「红歌,反正这阁就算垮了,也不干你的事啊!就算你跟嬷嬷的交情深厚,也不需要太难过…」我试图安慰她。
  「云月,覆巢之下无完卵,你听过吗?何况嬷嬷说过,她说假如暗香阁垮了,她就……她就……」说到这里,红歌脸色一暗,便说不下去了。我只好继续安慰她。
  「就算她说要自杀,你也不用太难过。生死有命,由得她去吧!」
  红歌摇了摇头。「她假如说要自杀,我会烦恼吗?」啊?「嬷嬷说,假如她撑不下去了,就要把我们的契约转卖给别人,自己就拿那些钱去乡下养老。云月,虽然赚皮肉钱不好受,但是起码这里福利优沃,我们每个月都可以发到上等的胭脂水粉、绢丝布匹,食宿精致,小费不少。要是转到了别家,还能有这种待遇吗?人家不要啊!!」
  「……」我真的无言以对了。
  后来,在红歌一双哀怨的眼神下,我又出去行骗了几次,只是地点得错开,一下城东,一下城西,这次城南,下次就城北,免得被人拆穿了西洋镜,丢脸就丢大了。红歌看我几次来回,每次都满载而归,当下就硬缠着我教她。教就教,这又不是什么不传秘典。可是红歌这人,光听我说、看我做,还嫌不够,非要我实地演练不可。可是能去的地方都去得差不多了,我也不可能带着红歌这头牌满城地跑,可是又扭不过红歌。灵机一动,登时把场地设在暗香阁前。
  于是,我和红歌就躲在门边看,寻找看来金光闪闪的肥羊。
  「啊啊!这个!浑身金光闪闪财大气粗样,就找这人了!」红歌在一旁出着馊主意。
  我摇头否决。
  「啧啧啧!你没看到这人身后跟着一堆保镳家丁,个个凶神恶煞,看起来就跟这人一样的德性。依我看,就算他们撞死了人,也不给赔的,跳过!」
  红歌沉寂了半晌,再接再厉。
  「咦咦?那那个呢?浑身金光闪闪,身边没有保镳家丁,及格了吧?」
  我大大地叹了口气。
  「不行!你看这人,穿戴虽华丽,但是满脸的畏琐气,衣服细看之下还磨花了几处,身上的首饰啊,与其是戴着当装饰,还不如说是全摆出来充场面──八成是家道中落的败家子。这种人可小气了,从他身上抠不出什么钱来,换一个!」
  「……好吧!那那边摇着玉骨白丝金流苏扇的男人呢?身上衣饰金光闪闪,气度雍容华贵,看他买东西也是出手大方不用找……这人应该可以了吧?」
  「可以……才怪!」我摇了摇扇子:「没错!这人有钱,没保镳跟着,可是你看他的气度,你也说了,雍容华贵嘛!你说,这种人像是会被骗的吗?依我说……」我的目光一转,食指向前指去:「那个人才好。」
  「他好?!」红歌的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他哪里好?!又瘦弱,又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身上玉器首饰没半个,一身素衣,你还说他好?!」
  我这次摇头叹气一起来。
  「红歌,做人不能只看表面。谁规定有玉器就要挂在身上?风尘仆仆就没钱吗?你仔细看看,这人虽着素衣,但这衣可不便宜。质地上等,织功细腻,就算是在江南,也只有几家老字号的才织得出这种布。更何况,这素衣上,还有人特地用白线绣上了图案。绣功精致,花样繁复却搭配得刚刚好。还有他用来束发的带子上,挂的可是上好鸡血石。再说这人个性啊!一看就知是急性子,顾得了前顾不了后,对金钱观念淡薄,八成是家里宠的。出来闯天下,但是还是不缺钱用,不用愁于生计,所以单纯。功夫一流,眉宇间有正气,成日大概就会行侠仗义,刀子嘴、豆腐心……该怎么说呢……标准的肥羊啊!我只要撞他时,吐一点『血』,就大事底定了。」
  红歌瞧了老半天。「……我怎么看不出来?」
  「所以说你功力不够,要练啊!我去示范给你看。」
  于是我走出大门,直直地朝那人走去。那人对周遭环境像是不太在意,又好象不习惯在人多的地方行走,虽然武功不弱,但是丝毫没留意我的靠近。我嘴角挂上了笑,在跟对方擦身而过的瞬间,我一个错步,撞上了那个人。
  一切就跟我在想象中排演的一模一样,简直太完美了。可是我还来不及吐血倒地,对方就先吐血倒地,这点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半刻钟后,在红歌质疑的眼神下,我带回暗香阁的,不再是叮叮当当的首饰玉佩银两金叶子,而是一个吐血吐到昏过去的人。
  这能怪我吗?我哪知会遇到真货啊!
   
                  第三十六章
  一步、两步、三步……我一个转身,避过了一队正朝我这个方向走来的卫兵。趁着人注意的空档,我轻轻一跃,两只脚交替着踢上城墙,五步便冲至城头,接着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我没三两下就轻轻松松地落了地。沿途全仗着我耳聪目明,还有自小修来的轻功,这才顺利地躲过了众多人的耳目。
  唉!今天真是背,不提也罢!一想到红歌那里的事不但没了,还越拖越大,就像滚雪球一样,心里就像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我觉得,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有被雪球压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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