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亦恕與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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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亦恕與珂雪-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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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能每件事都因为所以啊。」
『可是我总觉得文字的逻辑顺序要清楚,有因才会有果啊。』
「写小说时的脑袋要软一点,不必太用力解释很多东西。如果小说中
所有大小事情的因果都要解释得很清楚,读者会以为在看佛经。」
『不行。』我摇摇头,『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写小说的原则发生
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你又在抬杠了。」
我不是抬杠,只是逞强。
“因为”我对文字的掌控还不是那么娴熟,
“所以”小说中才会出现太多次因为所以。
“因为”不想让大东认为我能力不足,“所以”我不会坦白承认这点。
这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没有好好受教导,“所以”才会事事逞强。
我的个性是如果发现我的个性有偏差,就会觉得那是小时候的问题。
「还有,有些形容你用得怪怪的。」大东又拿起稿子,快速翻了几页,
「很像在冬天的海滩出现比基尼女郎的那种感觉。」
『这是什么意思?』
「冬天的海滩应该很冷清,如果出现了穿三点式泳装的比基尼女郎,
你不会觉得怪怪的吗?」
『这怎么会怪?』我又开始逞强,『当你在寒冷的冬天海滩上而且心情
正低落时,突然迎面走来比基尼女郎,你不会觉得精神一振吗?』
「喔?」大东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微笑,「嘿,你说得没错喔。」
『嘿嘿。』我很得意。
「目前为止还不错。」大东说,「尤其咖啡馆老板的角色很生动。」
『是吗?』我很高兴,『那么我多描写他好了。』
「不要忘了小说的主轴,支线部分要控制好,不要喧宾夺主。」
『我会注意的。』
「就这样吧。」大东伸个懒腰,「我回房间赶进度了。」
『那我也要回房继续写。』
我们各自回房时,在沙发后方交错而过。大东回头说:
「你还要上班,写小说不会太累吧?」
『不会的。我是天生好手啊。』
「别逞强。明后天放假,你可以休息两天,不急。」
『我浑身上下都是精力,不需要休息的。』
我的个性是如果别人叫我不要逞强的话,就会更逞强。
其实这阵子写小说,耗去很多心力,觉得有些疲惫。
原本打算利用这两天休假去看看电影,或找朋友出去玩。
但我已经在大东面前夸下海口,只好关起门来写作。
除了在吃饭时间出门外,其余时间都待在房里。
即使是出门,也只到便利商店买微波便当,带回来吃。
每当撑不下去想溜出去玩时,看见大东还在他房里赶稿,
我便打消念头,乖乖回到电脑前。
在亦恕与珂雪接下来的进展中,我将亦恕设定为逞强的人。
因此亦恕也许没有足够的理由写小说,却有不得不写小说的力量。
至于咖啡馆老板这号人物,每当我描写他时,都会联想到武功高手。
我甚至不小心写下:他在吧台上用内力煮咖啡,逼出咖啡的香气。
后来发现时立刻改掉,毕竟爱情小说中出现武侠情节是很诡异的事。
就像我们无法想像在武侠小说中,各路英雄豪杰争夺武林盟主时,
突然出现外星人来捣乱的情节。
这跟「冬天的海滩出现比基尼女郎」的感觉完全不同,
比基尼女郎也许可以让读者精神一振;外星人则一定会让读者疯掉。
我也发觉我可以专注于写小说这件事情上,这跟上班时的专注不同。
上班时的思考像依循藏宝图找宝藏一样,会有线索、路径和工具。
你只需演算、推论与判断,然后找出合理或正确的答案。
答案通常只是被隐藏,并非不存在。
思绪也许会迷路或找不到方向,但终归是在路上走着。
但写小说时的思考并没有藏宝图,甚至没有宝藏。
也就是说,答案不是被隐藏,只是不存在。
于是思绪很容易进入一种冥想的状态,完全不受控制。
前一秒还在沙漠中找绿洲,后一秒可能在大海里躲鲨鱼。
好不容易收敛心神准备离开沙漠或大海,
思绪的后脚却像绑了条橡皮绳索,以为要一跃而出时,
却会突然被莫名的外力拉回。
在思绪游离的过程中,我常想起过往记忆的片段。
脑海里有时会浮现曾经看过的电影情节;有时仿佛听到熟悉的音乐;
有时几乎可以闻到与初恋情人走在故乡海边时的空气味道。
我无法分辨,是以前发生过的场景和对白被我写入小说中;
还是小说将我带进过往的记忆里,让我在小说中再活一次?
这两天也曾想过到那家咖啡馆坐坐,喝杯咖啡换换心情。
但一来懒得出门;二来觉得钱还是省点用比较好,所以便没去。
幸好有这些现实生活上的理由,提醒我现在正简单生活着,
而不是活在自己所架构的小说世界里。
星期一到了,我又得上班,思考的方式也将改变。
昨晚写到凌晨三点,早上起床时呵欠连连,走路像在打醉拳。
趁着坐捷运的空档,闭上眼睛休息。
再睁开眼睛时,隐约可以从很多人空洞的眼神中,感觉到一些东西。
他们虽然仍是罐头,但并不是真空密封,我仿佛可以闻到味道。
刚走进公司大门,正好与抬头的曹小姐四目交接。
「早。」她说。
我却说不出话来,毕竟好一阵子没听见她跟我打招呼。
「休假两天,应该有出门好好玩一下吧。」
『我……』
「你好厉害,每天都刚好在八点出现。」
『这个……』
我的个性是如果漂亮的女孩主动跟我说话时,就会说不出话来。
走到我办公桌的路上,我觉得有些头重脚轻。
「早。」公司另一位李小姐跟我打招呼。
『早啊。今天的天气真不错。』我说。
「休假两天,应该有出门好好玩一下吧。」
『开什么玩笑?哪有时间玩啊,而且也没钱可以出门去玩。真可谓:
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
「你好厉害,每天都刚好在八点出现。」
『准时上班是真理,只拿公司微薄的薪水便想偷懒是人之常情。我是
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漂亮的女孩主动跟我说话时,就会啰啰嗦嗦。
坐进位子,打开电脑。趁着开机的空档,按摩一下眼睛周边的穴道,
准备打起精神并调整上班的心情。
看着电脑里的东西,觉得很陌生,好像上次看到时已是八百年前的事。
这也许是因为前两天在自己架构的世界悠游,而现在又回到现实生活。
电话突然响起,我又吓了一跳。
「你来一下。」老总的声音。
『好。』我说。
我心情有点忐忑,因为上次帮他到市政府开会的事。
他该不会因此而被冠上环境的屠夫或生态的杀手之类的封号,
于是找我算帐吧?
「这件案子你看一下,看可不可行。」老总拿一份招标文件给我。
『喔。』我暗叫好险,然后翻一翻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的工作项目,
『第四个工作项目不好做;第六个的话,我们应该做不到。』
「是吗?」老总陷入沉思。
门外传来细碎的敲门声,曹小姐走进来。
「这是刚收到的传真。」她先朝我点点头,再将传真放在桌上。
「嗯。」老总抬头看了一眼,又将目光回到招标文件上,「这个……」
准备要离去的曹小姐,以为老总还有吩咐,便停下脚步。
「我们真的接不下这个案子?」老总看着我。
『未必。』看了曹小姐一眼后,我说。
我的个性是如果漂亮女孩在旁边而且不主动跟我说话时,就会逞强。 
「喔?」老总有些疑惑,「你不是说第四个工作项目不好做?」
『确实不好做。』我神情肃穆,『但我一定尽力而为。』
「那第六个工作项目不是做不到吗?」
『应该做不到。』我慷慨激昂,『不过反正事在人为。』
「很好。」老总笑了笑,「你真是年轻有为、大有作为。」
再多说一点嘛。
曹小姐也笑了笑,对我说:「加油哦。」
我感觉我的血液已经沸腾。
曹小姐走后,老总说:「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交……交给我?』我的血液迅速结冰。
「是啊。既然你这么有信心,当然就由你负责。」
『这个……』我嗫嚅地说,『信心跟冲动是两回事。』 
「什么?」
『我刚刚太冲动了。』我小声说,『这个案子我们没办法做。』
「你说什么?」老总的音量提高,又开始像只激动的鸟。
『年轻人难免冲动,这种心情你应该能了解。』
「我不了解!」老总拍拍翅膀站起身,把招标文件丢到我面前,
「总之你下礼拜一给我写完服务建议书!」
走回办公桌的路上,猛捶自己的脑袋,红颜祸水啊,我这么想。
我的个性是如果逞强逞出悲剧的话,就会觉得是别人害的。
经过影印机时,正在影印的曹小姐对我说:「周总把案子交给你了?」
『是啊。』
「你好厉害。」
『哪里。』我笑了笑。
我的个性是如果害我的人是个美女的话,我还是会对她笑嘻嘻。
回到座位,拿出那份招标文件。只看了几页,便开始唉声叹气。
我干嘛逞强呢?没那种肛门就别吃那种泻药啊。
拿起笔,在文件内页写上:笨蛋、活该、罪有应得、自作自受……
骂到词穷后,便楞楞地盯着文件内的工作项目,开始发呆。
「咦?」李小姐经过我桌旁,「这个案子很难做哦。」
『嗯。』我点点头。
「不过你应该可以搞定吧。」
『当然没问题。』
看了看李小姐,我不禁悲从中来。
我的个性是如果连在不漂亮的女孩面前也要逞强的话,就会觉得悲哀。
「一起吃中饭吧。」李小姐说,「小梁和礼嫣也要去。」
原本听到〃小梁〃时,我皱起眉头;但听到曹小姐的名字后,
我迅速站起身说:『好。』
难得可以跟曹小姐吃饭,我一定要掌握机会多说话,好好表现自己。
走出大楼后,小梁提议去吃什么有机蔬菜,我说:「干嘛要吃素?」
「吃素好啊。」小梁说,「而且有机蔬菜无污染,不洒农药。」
『如果是爱干净的猴子,在丛林中一定会很难过。』我说。
他们三人几乎同时停下脚步,看着我。
「什么意思?」小梁问。
『猴子整天在丛林里荡来荡去,很容易弄脏啊,如果猴子偏偏爱干净,
岂不是过得很痛苦?』我说,『习惯脏并喜欢脏的猴子才会快乐。』
「这跟有机蔬菜有什么关系?」李小姐问。
『现在的蔬菜几乎都洒农药啊,而且食物也通常有化学成分。如果你
从不吃含化学成分的食物,不仅没抵抗力而且也很难找到东西吃。』
「原来如此。」小梁对我说,「所以你不是爱干净的猴子?」
『当然啰。』我说,『我已经习惯脏了,正朝喜欢脏的境界迈进。』
「可是我是爱干净的猴子呢。」曹小姐说,「而且我一直吃素。」
轮到我停下脚步,变成急冻人了。
「那我们去吃素,来不来随你,不勉强。」小梁笑着说,眼神很狡黠。
混蛋,我被耍了。
我怎么这么迷糊呢?连曹小姐吃素这种基本资料都不知道。
可恶,头皮尴尬得又麻又硬。
不过这样刚好可以硬着头皮跟去。
进了那家标榜不含农药的店,我们找位子坐下来。
我和李小姐坐一边,小梁和曹小姐坐对面。
「礼嫣。」小梁拿起她的碗,「我帮你盛饭。」
「谢谢。」曹小姐微微一笑。
可恶,竟然被抢先了。而且礼嫣是你这家伙叫的吗?
正在悔恨不已时,李小姐把碗递到我面前。
『干嘛?』我转头问她。
「帮我盛饭呀。」李小姐说,「连这个基本的绅士礼貌都不懂。」
『这么小的碗够你吃吗?要不要我帮你换大一点的碗?』我说。
「你找死呀!」李小姐笑着拍一下我肩膀。
菜一道道端上来,但我觉得每道菜的味道都差不多,于是吃得有些闷。
夹起一根长长的东西,却掉了两次,索性放下筷子,用手拿着吃。
「果然是不爱干净的猴子喔。」小梁笑着说,「怎么用手呢?」
『用手跟爱不爱干净有什么关系?』我说,『这些菜在煮好端上来前,
已经不知道被厨房内多少只手碰过了,你还不是照吃。』
「那不一样啊。」
『哪里不一样?你真是执迷不悟。印度人早就看破这点,所以才用手
吃饭。正因为他们顿悟较早,所以释迦牟尼佛才会出现在印度啊。』
我说完后,他们三人又楞住了。
「还是用筷子吧。」过了一会,曹小姐对我说。
「对啊!」小梁立刻接着说:「印度有释迦牟尼,我们有孔子啊!难道
孔子会输释迦牟尼吗?更何况筷子是我们的国粹!」
什么跟什么嘛,胡说八道。不过我还是听曹小姐的话,乖乖拿起筷子。
说来实在令人泄气,我很迷糊、容易尴尬、爱逞强,
但却不像小梁可以厚着脸皮。
我的个性是如果吃饭时觉得闷的话,就会低头猛扒饭不说话。
「听说周总叫你接一个很难做的案子?」小梁问我。
『难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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