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官家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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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官家嫡女- 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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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定豫看着那片瓦砾,还是有些犹豫。
  “雷定豫!万一鞑子或是叛逆杀入城中,无论是太子还是我们,都活不成了!”吴怡干脆喊着雷定豫的名字,这些锦衣卫并非军人,他们一辈子学的就是如何保卫皇帝保卫太子,让雷定豫瞬间进入将军的角色,实在是很难。
  “多谢表妹。”雷定豫向吴怡抱了抱拳,“虎威营的兄弟们!跟我走!”
  吴雅为难的看着吴怡。
  “四姐,你是想要在这里守着,等着城破,还是去守城?”
  吴雅咬了咬牙,“我去守城。”
  “这边有我。”
  雷定豫看了眼自己娇弱弱的表妹,这个女子在这种情形下出奇的镇定,“锦衣卫的兄弟们,听沈夫人的!”
  “虎威营能动的,都跟我走!”他第二次命令这些人,吴雅站到了他的身后。
  虎威营的士兵,看了看雷定豫,又看了看吴雅,看了看刘副将,最终还是放下了手中的瓦砾,跟着他们上了城墙。
  雷定豫也是将门之子,他知道的三军情形要比吴怡靠谱的多又有刘副将的帮忙和吴雅在他身边的坐阵,很快收拢了虎威营,一片漆黑只有城楼的火光的庆林城终于在城墙上燃起了无数的火把,红衣大炮对准一片漆黑的城外。
  这个时候城里别的将军夫人也赶到了,一听说吴雅跟着雷定豫上了外城墙去守城,竟有一多半人的也跟着上了城墙,还有人奔赴各大营,安抚三军,铁勇男直属的只有虎威营,这些将军夫人的到来,让别营信不过雷定豫的兵士也开始听从命令。
  在天亮之时,众人这才看清,早有无数清兵包围了庆林城。
  护城河早已经冰冻结实,上面盖着厚厚的一层雪,若昨夜无人守城,一团混乱,庆林城怕是早已经沦陷。
  这个时候吴怡已经看见了被挖出来的数具尸体,在挖出后金五贝勒时,他被护卫压在身下,只是受了轻伤。
  “为什么?”吴怡救出差点被锦衣卫打伤的五贝勒。
  “并不是只有大齐才为了皇位纷争,我阿玛太喜欢我了。”五贝勒嘴角挂着一丝冷笑。
  “城外的人说是为了接你,你跟他们走吗?”
  “让我看看城外的人是谁。”五贝勒说道。
  “城外是六贝勒的镶红旗。”五贝勒的一名侍卫说道。
  “老六?他可真是等不及啊……”
  后金与大齐不同,大齐还讲究嫡长子继承制,后金则完全是狼群政策,一群儿子,各凭本事,有能者居上。
  五贝勒还活着,多少给吴怡一些信心,这个时候有些百姓也过来跟着挖掘,“咱们这边的人应该是在西边。”一个锦衣卫说道,“可谁知道西边挖出来的是五贝勒。”
  “继续挖,哪边都挖。”吴怡说道,她不懂爆炸原理,只知道继续挖。
  幸好这是古代,没有预制板,城墙是青砖加糯米浆所筑,爆炸之后大块的不多,很快挖到了穿着大齐官服的人。
  只是被砸得已经看不清面目,众人的心都有些发凉。
  “挖!”吴怡就那么在寒风中站着,一直到夏荷给她披了条毯子,才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冻僵了。
  这个时候将军夫人都回来了,聚在一起目光坚毅的等待着挖掘的成果,边城的女人们,早就学会了面对生死,也早学会了保卫自己。
  有后世人说,正是这群将军夫人们,在吴雅的带领之下,保住了失去将领的庆林城。
  就在所有人因为尸骨的增多而失去希望时,忽然有一个锦衣卫像是听见了什么,让人停下动作,“这里有人!”
  一个留下的城门官走了过来,“这下面有一道暗门——”
  众人的眼睛都有些发亮,暗门被打开时,里面出来的第一个人就是铁勇男,“谁在守城?!”他大喊道。
  “雷定豫!”吴怡同样大声回应。
  “那小子——”铁勇男说了这三个字,一头栽倒。
  “医官!医官!”
  肖远航、曹淳、太子一个一个的从里面钻了出来——“第一波炮轰时,铁将军想到了城门下面的暗门,护着我们下去,还没等让旁人进来,第二波炮轰就到了——”曹淳说道,他看吴怡的眼神却有些躲闪。
  “沈大人在下面!沈大人在下面!”太子指着暗门里面,不停地喊道。
  等所有人扶出沉思齐时,吴怡首先看见的是他血流不止的头——
  “他……”
  “里面有石头掉下来,他为护着太子,头被砸伤了。”曹淳说道,他现在整个人都有点放空。
  “先别说了,救人要紧。”肖远航说道。
  也许是因为庆林城里没乱,也许是因为派进城里烧粮仓的小股精兵被神秘人群截杀耽搁了时辰,又被后赶去的精兵屠杀殆尽,五贝勒的正白旗又远远的将他们围住,城外的镶红旗果然撤了军,五贝勒带着国书被接走,庆林城之危暂解。
  铁勇男断了三根肋骨,其中一根伤了内腹,幸好当时庆林城里有太子带来的数名太医,总算把他的命保住了。
  可到沉思齐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沉思齐高烧不退,头上外伤的血止住了,太医却说内伤难治,吴怡命人用冰块做成冰枕,让他枕着,这种情形吴怡这个现代人倒是知道怎么处置——送医院做开颅手术。
  “二奶奶……”夏荷从吴怡拿冰枕给沉思齐枕,就觉得吴怡有些惊傻了,不由得话里太了哭音。
  “有传教士吗?”吴怡说道。
  “什么?”
  “这附近有教堂或者传教士吗?”
  吴雅原也在一旁替吴怡伤心,听见她这么一说,倒有了几分的清明,“庆林城里没有,往南走三十里,闵江城里有,只不过那人长得怪吓人的。”
  “麻烦四姐请他来。”这个时代的传教士,十个里面倒有一半懂些西医,请他们来总比这些不知道如何手术的中医强些。
  半斤在门外不停地念叨着,还有几天二爷就二十一了……
  生死大劫——
  就算是那张道长说的是对的,他可还说过自己是沉思齐的贵人呢,沉思齐死不了,想死都死不成——
  也许吴怡真的是沉思齐命里的贵人,也许这个大运真的撞得不错,那个传教士不太懂医,可传教士有一位来自法兰西的朋友是名医生,在这个没有脑CT的时代,沉思齐的运气也不错,只是硬膜血肿,“这位夫人,大齐朝的人都不肯让我给他们手术,没想到夫人却——”
  “当年我国有位名医,名唤华佗的,最擅开颅,可惜被一位多疑的权臣杀害,所著医书尽毁,那权臣也死于头疼,想必贵国医术,与华佗神医异曲同工,小妇人自是信得的。”吴怡说道。
  “你丈夫伤很重,能不能醒要看上帝的旨意了。”
  “我们这儿不信上帝,我们信玉皇大帝和观音菩萨,我信他们都不会让他死。”吴怡甚至带着一丝微笑。
  就在她守着沉思齐,吴雅守着铁勇男,肖远航接替了雷定豫带着能动的将领继续守城,曹淳快马回京奏报的时候,京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
  俗称大王爷的永郡王——反了!
  庆林城之乱传回京里的速度极快,所有人都以为太子已经死在了庆林城,洪宣帝震怒又绝望,派人去抓永郡王,被忽出其来的风波永郡王却早有准备,杀了传旨太监,鼓动城外绿林营造反。
  曹淳在城外正好遇上叛军,只好躲在民居,穿了百姓的衣裳,偷偷找了个空子混进城中。
  摸进了冯府,在冯侯爷的带领下由秘道进宫,洪宣帝这才知道太子无恙。
  沉思齐醒来的那天,京里面又有信传来,永郡王之乱已经被平息,京城开始了血雨腥风式的大清洗。
  吴怡喂沉思齐喝着药,沉思齐半闭着眼睛靠在床头,“曹淳比我强。”
  “你比曹淳强太多了。”
  “他如今风头正健,我却是流放的病夫,他怎么能比我强?”
  “他如今杀人杀得痛快,只怕……”吴怡几乎是冷笑了,曹淳归根结底太激进太自以为是了。
  她没有想到的是,在京里同样有一个人跟曹淳说着类似的话,恪王爷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打骂一位姓曹的御史,结果害得曹御史气愤而死的事,一直到曹淳手捧圣旨,身后跟着捧着白绫与毒酒的太监出现在他的面前。
  洪宣帝在永郡王的结盟名单的第一行看见恪王的名字时,似乎一切都有了解释,不是他的儿子不好,更不是他不会教儿子,是有恪王这个不甘心大位落入他手的前太子之子在从中捣鬼,为的就是他们父子失和,他好从中渔利。
  接着又在恪王的书房暗阁里搜出龙袍与御玺,恪王更是百口莫辩。
  “曹淳,是你栽赃给我的吧。”恪王接了圣旨,手里拿着毒酒,像是在品评一杯名酒一般,一撩衣服,坐到了自己的紫檀木椅子上。
  “是。”曹淳点了点头,他这些年的努力,甚至出卖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今天,他并不避讳在恪王跟前说出自己的计划,“凤仙君还记得你从秘道带他去书房嬉乐时是怎么走的。”
  “可是他——”恪王有些微讶,又很快收敛了起来,“我知道了,凤什是你的人。”凤什正是他的新宠,也只有他有机会从卧室的秘道进入书房的暗室。
  “永郡王已经是穷途末路,我跟他说只要把你的名字填上去,至少能保他不死时,他信了。”
  “你倒不是瞎说的,我那位堂弟是为慈父。”恪王说道,“可惜皇后却不是一位慈母。”
  “这事儿我们先不告诉他。”曹淳笑了,他现在出奇的放松,好像是这一生的包袱都被甩脱了一样。
  “曹淳,看在你这人确实有本事,我确实当年有点对不起曹御史的份上,我最后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飞鸟尽良弓藏。”恪王说道,“你为了太子除掉了那么多的权贵,得罪了那么多的世家,又因为永王谋反案得罪了宗室,当今圣上一定不会杀你,他留着你有大用处,你想想太子若是有朝一日登基,第一个杀掉权奸酷吏曹淳,该让多少人拍手称快,多少人一夜归心——”
  曹淳有些发愣,没人跟他讲过这些,他没想到他这辈子听到的最重要的一段话,是来自仇人恪王。
  “你以为你是冯家的女婿就能保住你吗?沈见贤还是冯家的嫡长女婿呢,你是姓曹的,你不姓冯!冯家嫡支忍你这么久,忍冯五这么久,你以为是真的怕了你们吗?”
  曹淳低下了头。
  “开国八大侯,冯家愚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敢示愚于天下,二是因为他们能忍别人说他们愚;沈家拙而不倒,一是因为他们懂站队,二是因为他们懂示弱;肖家功高而不倒,是因为他们只懂尽忠;萧家人丁单薄而不倒,是因为他们懂收敛;雷家平平而不倒,是因为雷家听话;明家不倒是因为他们懂退步。闵家倒是因为他们贪,欧阳家倒是因为他们忘本。”开国八大侯,能一直存活到现在的,哪一家是好惹的?可笑曹淳以为自己能将世家玩弄于鼓掌而不付出代价。
  “好了,就说这么多了,给我收尸的人也快到了。”恪王一仰头,将毒酒尽饮,“别人说这酒好喝,原来真难喝……”他随手扔了酒杯,“吴胜衣,你来不来,你到底来不来……你不来我真的要被野狗吃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曹淳没有心思再听他说话,带着人转身离开,在他走后,收尸的人果然来了。
  最后替恪王收敛尸骨的,是吴敏和杨锦屏。
  “他躲了一辈子,自污了一辈子,最后还是没躲开。”杨锦屏说道。
  “这世上的事啊,若是躲就能躲开的,也不会有这么多的纷争了。”吴敏说道。
  “你们吴家如今权倾天下,你预备怎么办?”
  “我?今天是二月二龙抬头,我明天下江南,正巧能赶上三月里春暖花开……”
  “可惜我离不得京城,放不下戏楼和戏班子,否则就跟你走了。”杨锦屏说道。
  “人生在世啊,有离不得、放不下、舍不得的东西,实在是三生有幸……”
  番外一章——万春
  我是万春,我有一些秘密,就算是在死去的时候,都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不是那种宫廷里常见的让人在午夜时惊醒觉得恶心心悸的秘密,而是会在某个冬日,阳光温暖的照进宫室的午后,端着一杯来自边城的烧酒,一个人嘴角带着一丝笑意秘密。
  我认得沉思齐,那个如今已经名扬四海的男人,在京城中我们是点首之交,在边城时他却是我的初恋。
  他是在边城时并不经常出现的那种男人,俊美、颀长,嘴角总带着一丝笑意,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净与和煦人气息,就算是在每个人都汗流浃背,边城的绝大多男人身上汗味与皮革味道加起来能薰死一群人的夏天,他还是那么的干净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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