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爱+番外 作者:兰小青(晋江2012.05.02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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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爱+番外 作者:兰小青(晋江2012.05.02完结)-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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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涵宇靠着合欢树,微笑:“你逃课?”
  “嗯……”女孩刚出口却又止住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呢?哦……还不是逃课?还去打架!哼哼……”
  “我们高三已经放假了,我不是逃课。你是初中部的吧。”
  女孩眼睛又鼓了起来,本来坐下的她站了起来:“我高一,高一好不好!什么初中部的?我有那么小?”
  每个女孩小的时候,都渴望长大,成熟,最怕别人觉得自己是小孩子。可是等真正到了那个年纪,却又惧怕,听着别人说自己小就开心的不得了,路上万一有小朋友喊阿姨,那个心情能悲伤一整天。
  “数学才考40分?”
  “你都听到了?啊……苍天呐……”女孩抓着脑袋把头埋在膝盖里:“我就是笨嘛,怎么也学不进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公式快烦死我了。”
  李涵宇不再说话,静静的闭上眼睛。合欢花的香味阵阵传来,他甚至有些疲惫的想睡觉。可是,身边有一个聒噪的女孩却没打算放过他:“这个是什么?高考志愿表长这个样子啊……”
  李涵宇睁开眼,看女孩瞅了那张志愿表半天,然后叹口气放下:“唉……不知道我到时候能考上哪个大学。”
  “你自己想上哪个大学?”
  “能考上哪个上哪个喽。”女孩耸耸肩,撇着嘴说:“其实,我从小就想当律师来着,觉得在法庭上滔滔如流的声张正义真不错。可我脑子太笨了,根本背不下那么多东西。也许,只有走艺术这条路了。”
  学艺术的分数线相对文化课的确实少了许多,很多有这方面天赋的孩子都会选择这条路。
  学校下课的铃声响起来,女孩背起书包给李涵宇挥手告了别,李涵宇起身去了教师办公室交了志愿表。
  老师看着他填报的学校和专业一脸的欣慰:“学法律不错,你脑子聪明绝对没问题。”
  那个女孩像是一个指示牌一样,给他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出现。
  
  说完李涵宇微笑的抓紧秦笛的手:“冷吗?”
  “不冷,快讲下去。接着呢?你们怎么样了?”
  “后来我就考上了大学,再也没有见过她。”
  “啊……这样啊……”秦笛有些失望:“这个不算是恋爱吧?连暗恋也不算啊。你们只见过一面,你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算,还算什么初恋。你骗人。”
  李涵宇笑,想起再次见到那个女孩的时候,他的眼前一亮,瞬间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颜色,只记得那个女孩清朗的微笑,还有张牙舞爪可爱的样子。
  再也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了呢。
  ******
  秦笛想,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过去,遗忘就好。邱小南,周艺璇,李涵宇,所有人都是如此。自己,也该把这些都放下。李涵宇,那个温暖的值得依靠的男子。
  可是,当从A市回来打开家门的一瞬间,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客厅了,爸爸,妈妈,还有,陆景川。
  陆景川站起来朝着秦笛微笑:“小笛,你回来了。”
  “这一路累不?先去洗把脸。”妈妈走过来拿过秦笛的包,在她进洗手间的时候耳语:“小宇呢?”
  “送我到楼下就回去了。”
  “那就好,我还真怕他两碰见了对你不好。”秦妈皱皱眉头:“这小伙子昨天就来了一趟,我说你不在,今天又来了。”
  “哦。”秦笛的大脑一片空白,她都不知道怎么面对这一切。
  “听说,他也到你们学校当老师了。这你可怎么办……”
  秦笛转过脸,这才真正的反应过来:“妈你说什么?”
  
  
  
  
  
  
  
  第11章 第十一章 丢丢
  陆景川到C城,主动提出担任C大的荣誉教师,C大的领导们自是求之不得。秦笛和陆景川在河堤边走着,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直到陆景川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平静:“等这一刻等了五年。”
  秦笛知道陆景川说的是什么,他们曾不止一次的计划一起回C城见秦笛的父母,秦笛也不止一次的说过:“我一定要让你去吃吃我们的小吃,一定让你呼吸呼吸我们小城的新鲜空气,一定要和你一起在我们那的河堤边走走。”
  秦笛指着A城那条黄的不能再黄的河说:“我们那的河清澈见底,都能看见鱼儿在水底游呢。晚上走在河堤边,闻着河岸两边青草的味道,那感觉不知有多惬意!”
  陆景川拥过她:“好好,等我一毕业就陪你去拜见岳父岳母大人,要不是你说的那样小心我揍你。”
  只是,这一刻真的好久,五年。秦笛笑:“是啊,五年。”
  “我回去处理了事情就立刻赶了回来找你,这次我真的不会再放手了。”陆景川叹口气:“小笛你能不能就再相信我一次。”
  陆景川的手伸了过来想牵住秦笛,碰触到她的那一刻,发觉她的手指冰凉。秦笛的手指微微一颤,立刻把双臂拥了起来躲开了陆景川的手。
  “不能。”
  “小笛,我知道你有你的骄傲,你不能容忍我这么多年的离开。可是为什么从来不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当时我的离开实在是因为林静她……”
  “是,都是因为林静师姐!”秦笛打断陆景川:“我知道,你都是为了她。你为了她离开我,你为了她音讯全无五年,你为了她回来。我是有我的骄傲,可是陆景川你考虑过我的感受了吗?你一走五年毫无消息,然后你回来了,若无其事的想我们和原来一样,可能吗?”
  “那是我的责任。”
  “责任?她是你的责任?那我呢?我不是圣人,我做不到自己的男朋友为了前女友离开我我还镇定自若。我只是需要一份简单的爱情,过简单的生活。我就希望自己的男朋友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在自己哭的时候为自己擦眼泪,在自己烦恼的时候默默在旁边陪伴,在累的时候可以有人说几句安慰的话语。我要的这些,真的不多,真的真的不多……”
  陆景川一把抱紧秦笛在怀里:“我知道我都知道,我错了,以后不会了真的不会了……”
  秦笛的眼泪流到陆景川的肩膀,她又一次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觉得不真实的很。她一把推开他:“没有以后,陆景川。没有以后。”
  “五年可以改变很多事,可以改变你,也可以改变我。邱小南说的对,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陆景川还是刚刚拥着她的手势,孤单的手臂在空气中晃了晃,最后一点点的收回。陆景川拿出手帕递给秦笛:“小笛……”
  手帕还是她喜欢的样式,蓝白相间的格子,带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
  秦笛推开他伸来的手臂,自己用手背擦干,忍住泪水:“我不是为你哭,不要自作多情。你应该过你高高在上的生活,不要再和我一个小人物在这里纠缠好不好?你的身边站着的应该是林静师姐,绝不应该是我!”
  ******
  秦笛以为,骄傲如陆景川,在她这番话后一定不会在她的面前再次出现。那她也会安心的嫁给李涵宇,与他再无纠葛。
  可是陆景川没有走,第二天依旧出现在秦笛的面前,宿醉后的红眼睛还有一夜中长出的青色胡渣,他笑着对秦笛说:“这次,轮到我等你了。”
  我不需要我不需要……秦笛深呼一口气,憋住即将涌出的眼泪告诉陆景川,一切都没有意义。
  “可是对我说有。”陆景川倚着辅导员办公室的门望着秦笛:“你对我来说,很特别。”
  每一个人都是特别的不是吗?因为我是秦笛,只是秦笛。林静也是,只是林静。秦笛明白林静对于陆景川的意义。
  她永远记得,陆景川对她说:“别拿你和她比,你比不过。”
  秦笛比不上林静漂亮,比不上林静有才,更比不上陆景川对于林静的爱。得知林静生病了陆景川能够放弃大好前程,能够放弃秦笛,义无反顾的朝着她去。就算秦笛再怎么求也无济于事。
  就算有过那些甜蜜又怎样,就算在鬼屋他牵着她的手说:“别怕,我拉着你”又怎样,就算在海南天涯海角边他牵着她的手说:“就算你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你。”又怎样,不过是一场华丽的,奢侈的梦罢了。
  “陆景川,还不到一个月我就结婚了。”
  “我知道。我只是想和自己打个赌,赌你没有忘记我。”陆景川用手抚扶额头:“只是,别让我等太久。”
  陆景川去上课,秦笛一口气呼出瘫坐在自己的位置,她觉得自己像是进入了一个无法预知的迷宫里,两条迷惑的道路朝她展开,却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真正的出口是在哪里。
  ******
  因为陆景川的出现,秦笛越来越心神不宁,代课的时候出错,整理资料的时候出错,就连和李涵宇说话也常常是牛头不对马嘴。
  李涵宇问,她却也只是摇头否认:“没有啊,什么事都没有。”
  可是当李涵宇来学校接她一起下班的时候,秦笛远远的看见陆景川朝着他们的方向走来,身边走着一只……白色毛茸茸的比熊。
  丢丢……秦笛眼睛顿时睁大,看着哪个酷似丢丢的小家伙,忍不住想伸出双臂去抱住它。可是却反复告诉自己,不是丢丢,不是丢丢。
  丢丢是她和陆景川曾经养的一只狗,一只小小的肉肉的比熊。
  秦笛曾经教一个叫佳佳的小孩子弹古筝,小孩子好像总是那样,什么东西都是新鲜劲一过就不要了,前一周去给佳佳上课还看见佳佳抱着新买的狗狗舍不得放手,连上课都好说歹说了半天才把狗狗放在脚边。可是再过一周去看见可怜的狗狗脏兮兮就被丢在了门口。
  见秦笛在哪里很喜欢的样子,佳佳的爸爸让她把那只可爱的比熊带回了家。不过,陆景川可不怎么欢迎这个不速之客。
  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陆景川看到可爱的比熊后,却是如临大敌,好像很反感似的,“谁让你带狗进来的?”
  秦笛堆起笑脸,“它很可爱的,以后就和我们住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陆景川油盐不进。
  “为什么?”
  “我不喜欢,我讨厌狗。”
  “我不管,我要养他。”
  “我说不许!”陆景川离丢丢远远的,然后摆摆手:“快扔出去!”
  那个家伙,是一点都不懂的同情弱者,这么可爱的狗狗,他为什么会不喜欢呢?秦笛嘟起嘴,敌视的看着陆景川。狗狗甚至也知道自己是被抛弃的,在哪里往她怀里攒,很委屈的样子。
  “别可怜巴巴的看我,看了也没用。”
  “哼!”秦笛抱着丢丢就进了卧室,一个人坐里面生闷气。没有爱情的家伙!没有人性的家伙!
  ……
  两人冷战了两天,直到第三天陆景川开了口:“养它可以,只许它在阳台的位置活动,不许进屋。”
  秦笛看着陆景川对着丢丢躲躲闪闪的样子,这才一脸坏笑:“师哥,你不会是怕一只这么小,这么可爱的狗狗吧。”
  “谁怕……我只是讨厌罢了。”陆景川白了眼秦笛:“要是我看见它在除了阳台以外的范围内活动,我就丢它出去。”
  那只叫丢丢的狗狗这才留了下来。而且那只重色亲友的小母狗看见秦笛爱搭理不搭理的,永远是晃着圆圆的屁股跟着陆景川后面,还招的陆景川不待见。
  慢慢的两人都习惯了这么一个小东西的存在。陆景川由开始的闪躲再到后来的视而不见,直到有一天秦笛回家居然看见一幅温馨的画面。
  陆景川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丢丢也躺在他的臂膀里快乐打呼噜。
  秦笛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想把丢丢放到狗窝去,看见陆景川那张熟睡的脸。长长的睫毛,红润的嘴唇,白皙的皮肤,耳朵那里还有颗小小的痣很灵动,秦笛感觉像个小虫子在哪里爬着一样,一时好奇心,对着那颗痣吹啊吹看能不能把小虫子吹走。
  陆景川突然睁开了眼睛。“你在干什么?”
  这一声让秦笛有些猝不及防,身子不由得向前倾,整个身子全部都压倒了陆景川的身上,抬起头甚至能感觉到陆景川的呼吸。
  这个动作真暧昧,秦笛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甚至不好意思抬头,她在想是不是可以装晕倒。
  “你以为你很瘦吗?快起来,压死我了。”
  额,秦笛这才起来,然后逃也似的带着丢丢离开。
  身后的陆景川看着秦笛逃跑的背影,才呼了一口气,这个家伙,居然那么近距离的看他,他都感觉到她的呼吸了,所以一时没有睁开眼睛想看看她到底想干什么,谁想到这个家伙,居然吹他最敏感的耳朵!而且,他居然有了反应……该死……
  陆景川会以丢丢为借口要秦笛做饭给他吃,或者以丢丢为借口不放她出门去玩,那时候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因为这个出现的小动物,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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