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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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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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农业,是如何进化的呢?一言以蔽之,曰:自粗耕进于精耕。古代有爰田之法。爰田即系换田。据《公羊》宣公十五年何《注》,是因为地有美恶,“肥饶不得独乐,硗确不得独苦”,所以“三年一换主易居”。据《周官》大司徒:则田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分。不易之地,是年年可种的。一易之地,种一年要休耕一年。再易之地,种一年要休耕两年。授田时:不易之地,一家给一百亩。一易之地,给二百亩。再易之地,给三百亩。古代的田亩,固然较今日为小。然一夫百亩,实远较今日农夫所耕为大。而其成绩,则据《孟子》《万章下篇》和《礼记·王制》所说:是上农夫食9人,其次食8人,其次食7人,其次食6人,下农夫食5人。较诸现在,并不见得佳良,可见其耕作之法,不及今人了。汉朝有个大农业家赵过,能为代田之法。把一亩分做三个甽,播种于其中。甽以外的高处谓之陇。苗生叶以后,要勤除陇上之草,因而把陇上的土,倾颓下来,使其附著苗根。如此逐渐为之,到盛暑,则“陇尽而根深”,能够“耐风与旱”。甽和陇,是年年更换的,所以谓之代田。见《汉书·食货志》。后来又有区田之法。把田分为一块一块的,谓之区。隔一区,种一区。其锄草和颓土,亦与代田相同。《齐民要术》见下极称之。后世言农业的人,亦多称道其法。但据近代研究农业的人说:则“代田区田之法,不外乎所耕者少,而耕作则精。近世江南的农耕,较诸古人所谓代田区田,其精勤实无多讓。其田并不番休,而地力亦不见其竭。则其施肥及更换所种谷物之法,亦必有精意存乎其间。”这都是农业自然的进步。总而言之:农业有大农制和小农制。大农制的长处,在于资本的节约,能够使用机械,及人工的分配得宜。小农制的长处,则在以人尽其劳,使地尽其力。所以就一个人的劳力,论其所得的多少,是大农制为长。就土地同一的面积,论其所得的多少,则小农制为胜。中国农夫的技能,在小农制中,总可算首屈一指了。这都是长时间自然的进化。
  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约有三端:(一)为讲究农学的人太少。即使有之,亦和农民隔绝,学问不能见诸实用。古代有许多教稼的官。如《周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司稼,“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悬于邑闾”。这些事,都是后世所没有的。李兆洛《凤台县志》说,凤台县人所种的地,平均是1人16亩。穷苦异常。往往不够本。一到荒年,就要无衣无食。县人有一个唤做郑念祖的,雇佣了一个兖州人。问他:你能种多少园地?他说两亩。还要雇一个人帮忙。问他要用多少肥料?他说一亩田的肥料,要值到两千个铜钱。间壁的农人听了大笑,说,我种10亩地,只花一千个铜钱的肥料,收获的结果,还往往不够本呢?郑念祖对于这个兖州人,也是将信将疑。且依著他的话试试看呢,因其用力之勤,施肥之厚,人家的作物,都没有成熟,他先就成熟了;而且长得很好。争先入市,获利甚多。到人家蔬果等上市时,他和人家一块卖的,所得的都是赢利了。李兆洛据此一例,很想募江南的农民为农师,以开水田。这不过是一个例。其余类乎此的情形,不知凡几。使农民互相师,已可使农业获有很大的进步,何况益之以士大夫?何况使士大夫与农民互相师,以学理经验,交相补足呢?(二)古代土地公有,所以沟洫阡陌等,都井井有条。后世则不然。土地变为私有,寸寸割裂。凡水旱蓄泄等事,总是要费掉一部分土地的,谁肯牺牲?凡一切公共事业的规划,其根源,实即公共财产的规划。所以土地公有之世,不必讲地方自治,而自治自无不举。土地既已私有,公共的事务,先已无存。间有少数非联合不能举办的,则公益和私益,多少有些冲突。于是公益的举措,固有的荡然无存,当兴的阙而莫举;而违反公益之事,且日出不穷。如滥伐林木,破坏隄防,壅塞沟渠等都是。而农田遂大受其害。其最为显著的,就是水利。(三)土地既然私有了,人民谁不爱护其私产?但必使其俯仰有余;且勤劳所得,可以为其所有;农民才肯尽力。如其一饱且不可得;又偶有赢余,即为强有力者剥削以去;人民安得不苟偷呢?然封建势力和高利贷的巧取豪夺,则正是和这原则相反的。这也是农田的一个致命伤。职是故,农业有其进化的方面,而亦有其退化的方面。进退相消,遂成为现在的状况。
  中国现在农业上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而要推行大农制,则必须先有大农制所使用的器具。民国十七年春,俄国国营农场经理马克维次(Markevich),有多余不用的机犁百架,召集附近村落的农民,许租给他们使用,而以他们所有的土地,共同耕种为条件。当时加入的农民,其耕地共计9000余亩。到秋天,增至24000余亩。事为共产党所闻。于是增制机犁,并建造使用机犁的动力场。至明年,遂推行其法于全国。是为苏俄集合农场的起源。据张君劢《史泰林治下之苏俄》。再生杂志社本。天下事口说不如实做。瘏口哓音,说了半天的话,人家还是不信。实在的行动当前,利害较然可见,就无待烦言了。普通的议论,都说农民是最顽固的、守旧的。其实这是农民的生活,使其如此。现在为机器时代。使用旧式的器具,决不足以与之相敌。而全国最多数的农民,因其生活,而滞留于私有制度下自私自利的思想,亦实为文化进步的障碍。感化之法,单靠空言启牖是无用的。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活变。“牖民孔易”,制造出耕作用的机械来,便是化除农民私见的方法。并不是要待农民私见他除了,机械才可使用。
  中国的农学,最古的,自然是《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的农家。其所著录先秦的农书,今已不存。先秦农家之说,存于今的,只有《管子》中的《地员》,《吕氏春秋》中的《任地》、《辨土》、《审时》数篇。汉代农家所著之书,亦俱亡佚。诸家征引,以汜胜之书为最多。据《周官》草人疏说,这是汉代农书中最佳的,未知信否。古人著述,流传到现在的,以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为最早。后世官修的巨著,有如元代的《农桑辑要》,清代的《授时通考》;私家的巨著,有如元王桢的《农书》,明徐光启的《农政全书》等;均在子部农家中。此项农书,所包颇广。种植而外,蚕桑、菜果、树木、药草、孳畜等,都包括其中。田制、劝课、救荒之法,亦均论及,尚有茶经、酒史、食谱、花谱、相牛经、相马经等,前代亦隶农家,清四库书目改入谱录类。兽医之书,则属子部医家。这些,都是和农业有关系的。旧时种植之法,未必都能适用于今。然要研究农业历史的人,则不可以不读。
  蚕桑之业,起于黄帝元妃嫘祖,语出《淮南·蚕经》,《农政全书》引。自不足信。《易·系辞传》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疏》云:“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亦近附会。但我国的蚕业,发达是极早的。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七十者可以衣帛矣。”《梁惠王上》。久已成为农家妇女普遍的职业了。古代蚕利,盛于北方。《诗经》中说及蚕桑的地方就很多。《禹贡》兖州说桑土既蚕,青州说厥篚檿丝。檿是山桑,这就是现在的野蚕丝了。齐纨、鲁缟,汉世最为著名。南北朝、隋、唐货币都通用布帛。唐朝的调法,亦兼收丝麻织品。元朝还有五户丝及二户丝。可见北方蚕桑之业,在元代,尚非不振,然自明以后,其利就渐限于东南了。唐甄《潜书》说:“蚕桑之利,北不逾淞,南不逾浙,西不通湖,东不至海,不过方千里,外此则所居为邻,相隔一畔而无桑矣。此以盛衰言之,并非谓绝对无有,不可拘泥。甚矣民之惰也。”大概中国文化,各地不齐,农民愚陋,只会蹈常习故。便是士和工商亦然。所以全国各地,风气有大相悬殊的。《日知录》说:“华阴王宏撰著议,以为延安一府,布帛之价,贵于西安数倍。”又引《盐铁论》说:“边民无桑麻之利,仰中国丝絮而后衣。夏不释褐,冬不离窟。”崔寔《政论》说:“仆前为五原太守,土俗不知缉绩。冬积草伏卧其中。若见吏,以草缠身,令人酸鼻。”顾氏说:“今大同人多是如此。妇人出草,则穿纸袴。”可见有许多地方,荒陋的情形,竟是古今一辙。此等情形,昔人多欲以补救之法,责之官吏,间亦有能行之的。如清乾隆时,陈宏谋做陕西巡抚。曾在西安、三原、凤翔设蚕馆、织局,招南方机匠为师。又教民种桑。桑叶、茧丝,官家都许收买,使民节节得利,可以踊跃从事,即其一例。但究不能普遍。今后交通便利,资本的流通,遍及穷乡僻壤,此等情形,必将渐渐改变了。
  林政:愈到后世而愈坏。古代的山林,本是公有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则,如《礼记·王制》说“草木黄落,然后入山林”是。亦或设官管理,如《周官》的林衡是。又古代列国并立,务于设险,平地也有人造的森林,如《周官》司险,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是。后世此等事都没有了。造林之事极少,只是靠天然的使用。所以愈开辟则林木愈少。如《汉书·地理志》说,天水、陇西,山多林木,人民都住在板屋里。又如近代,内地的木材,出于四川、江西、贵州,而吉、黑两省,为全国最大的森林区域,都是比较上少开辟的地方。林木的阙乏,积极方面,由于国家不知保护森林,更不知造林之法。如清朝梅曾亮,有《书棚民事》一篇。他说当他替安徽巡抚董文恪做行状时,遍览其奏议,见其请准棚民开山的奏折,说棚民能攻苦食淡于崇山峻岭,人迹不通之处,开种旱谷,有裨民食,和他告讦的人,都是溺于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田,保一棺之土的,其说必不可听。梅氏说:“予览其说而是之。”又说:“及予来宣城,问诸乡人,则说: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缓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灌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其情形就大不然了。”梅氏说:“予亦闻其说而是之。”又说:“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于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此事之是非,在今日一言可决。而当时或不之知,或作依违之论。可见昔人对于森林的利益,知之不甚透澈。自然不知保护,更说不到造林;历代虽有课民种桑枣等法令,亦多成为具文了。消极方面,则最大的为兵燹的摧残,而如前述开垦时的滥伐,甚至有放火焚毁的,亦是其一部分的原因。
  渔猎畜牧,从农业兴起以后,就不被视为主要的事业。其中惟田猎因和武事有关,还按时举行,藉为阅习之用。渔业则被视为鄙事,为人君所弗亲。观《左氏》隐公五年所载臧僖伯谏观渔之辞可见。牧业,如《周官》之牧人、牛人、充人等,所豢养的,亦仅以供祭祀之用。只有马是和军事、交通都有关系的,历代视之最重,常设“苑”“监”等机关,择适宜之地,设官管理。其中如唐朝的张万岁等,亦颇有成绩。然能如此的殊不多。以上是就官营立论。至于民间,规模较大的,亦恒在缘边之地。如《史记·货殖列传》说,天水、陇西、北地、上郡,畜牧为天下饶。又如《后汉书·马援传》说,援亡命北地,因留畜牧,役属数百家。转游陇汉间,因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是。内地民家,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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