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万水人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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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万水人海中-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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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何其大,她却只想偎在他的怀。尤其是、经历过疾病直面过死亡之后。明白了人世间的无常,愈是珍惜自己的眼前人。十分了解地,钟国紧紧拥抱了她一下:“苏一,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从成都到南充,两个小时的车程里,钟国始终牵着苏一的手不放。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她的手搁在他的掌心,只觉异样安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苏一突然就想起了这两句诗。心中的甜蜜如春蚕吐丝,一线细细却无限绵长,将她整颗心整个人都缠绕起来……   
  第八章 亲卿爱卿(1)   
  1、 
  夏天一向是苏一最喜欢的季节。 
  她喜欢夏天的好天气。天空是一片干干净净的澄蓝,阳光道道金线,云彩朵朵银白。晴好日子总能让她的心情也随之晴朗无比。 
  她喜欢夏天的新鲜果蔬。清甜的西瓜、酸甜的葡萄,蜜甜的水蜜桃;黄瓜青翠、番茄鲜红,空心菜嫩生生的绿;果也罢,蔬也罢,吃起来都是清爽好滋味。 
  她喜欢夏天的衣裙,衣薄薄,裙飘飘,在澄金阳光下行走,每一步都有轻舞飞扬的感觉。 
  她喜欢夏天的黄昏,西斜的夕阳犹在余晖脉脉,东方的天空却已然升起淡白月亮。残阳与月影共谱一段悠长黄昏,徐徐拂来的晚风如吻一般缠绵。 
  当然,如今她最喜欢的,是夏天可以去游泳。和钟国一起去,如鸳鸯双双,相对浴红衣。 
  苏一现在已经不满足只在游泳池里扑腾了,闹着要上嘉陵江一试身手。钟国便带她去了白塔嘉陵江大桥下的江水段,这一带水域是南充市民最爱来游泳的地方。鹤鸣山在侧,宋代白塔在望,与清碧的嘉陵江交相辉映,山的青水的绿,蓄满人的眼人的心。 
  为了安全起见,钟国不让她往江中心去,就在近岸的浅水区游一游。嘉陵江的水清澈清凉,活泼泼地流动。她游着游着不想游了,他便背着她继续游。伏在他黝黑结实的背上,她全心全意地依附。快乐地,甜蜜地、幸福地依附。水无比温柔地包裹着他们…… 
  苏一对于爱情的记忆,永远离不了夏日清凉的水。无论是一方凝碧的池水,还是一带流碧的江水。水有多温柔,爱就有多温柔;水有多缱绻,情就有多缱绻。他们年轻单纯的爱情在水面上书写,水无声地记载了一切。 
  而笔墨,是另一种记载。 
  钟国在寒假时跟苏一学的书法,她还以为他在北京呆了几个月后早已荒废。一日心血来潮检查他的“功课”,让他写几个字来看看。结果第一个字方写出来,就看得她大吃一惊:“哇,钟国,你进步神速。你在北京还坚持天天练字了?” 
  “那当然,我每天都练字。不过只练三个字。” 
  苏一一时没会意:“哪个三个字?” 
  钟国刚刚在宣纸上落笔写了一个“我”字,马上提笔再续上“爱、你”。 
  “就是这三个字。不光只练楷书,我还练了用隶书、篆书、行书、草书来写。你看我写得怎么样?” 
  雪白宣纸上,钟国执毫在手,饱蘸浓墨,用各种字体写下“我爱你”三个字。看得出他确实用心苦练过,隶篆行草几种字体都初具神韵,笔法力道也颇有可圈可点之处。 
  苏一脸上笑得甜蜜蜜,嘴里却嗔道:“你就只练这三个字,看来你学书法目的不纯。” 
  钟国笑着承认:“我本来就是因为爱屋及乌才学的,所以只勤学苦练这三个字,好向你表忠心。” 
  苏一忍不住笑出声:“好吧,算你忠心可嘉。我重重有赏。” 
  “赏什么?” 
  “赏你一条鱼吃。怎么样?” 
  钟国作垂涎三尺状:“太好了,马上就去吃吧?” 
  苏一笑得大有玄机:“不,等我安排。” 
  钟国特别爱吃鱼,只要是鱼,无论红烧清蒸糖醋煎炸他都喜欢。不过清蒸他最喜欢,因为那样的做法可以品尝到鱼的原汁原味。苏一一开始老取笑他是猫投胎的,可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渐渐地,她也随他爱上了吃鱼。两个人像两只猫,每天在嘉陵江游完夜泳后,上岸吃夜宵都是找鱼吃。 
  大北街的乌江鱼,又便宜又好吃;北湖路的鱼头火锅,麻辣鲜香再入味不过;滨江大道的烤鱼香而不辣,入口酥脆……苏一跟着钟国,吃遍了南充大街小巷吃鱼的地方。 
  盛夏的晚上,每每夜已阑人未寂。食街夜市更是人声车流不息,嘈杂一如乱世。而他们灯下对坐,一口鲜美酽香的鱼汤含在嘴里,对视一笑,笑容无限安宁静好。同样安宁静好的,是天上明月。时而新月如眉,时而满月如壁,时而残月如钩,伴足他们长长一夏。 
  苏一一开始不太会吃鱼,尤其是多刺的鲫鱼,每每一不小心就被鱼刺卡到。寻常小刺倒罢了,喝点醋或是吃一大口米饭就软化了咽下去了。可是有一次,卡在喉咙里的刺无论怎么喝醋吃饭都下不去,看来是卡了一根比较大的鱼刺。钟国第二天一早就带她去医院,花了50块钱,医生做一个小手术把鱼刺取出来。手术挺简单,不难受也不痛。就是在口腔里面喷了点麻药,五分钟后医生再用一根90度弯的夹子伸进去,一下就把那根顽固的鱼刺夹出來了。 
  经历了这次‘有鲠在喉’之后,苏一是既爱吃鱼又怕吃鱼了,毕竟被鱼刺卡在喉咙里的感觉很不好。钟国取笑她:“没见过你这么笨的,吃个鱼还被刺卡得上医院,真是狗熊的奶奶——笨死了。” 
  话虽如此,他再带她去吃鱼时却格外小心谨慎。每每一条鱼上桌,就先把鱼腹处的两块肚皮肉挑给她。这是一条鱼的精华部位,刺最少肉质最鲜嫩。他全部让给她吃,自己啃鱼头鱼尾鱼背。还会时不时将鱼背上的肉细致地挑去鱼刺放到她的碗里:“喏,照顾照顾你这个小笨猪吧。” 
  而苏一,一口口鲜嫩鱼肉吃在嘴里、甜在心里。什么是爱情?玫瑰是爱情,钻石是爱情,精心剔去刺的鱼肉更是爱情——最朴素无华的爱。 
  苏一开始跟妈妈学厨了。而且一来就学难度比较大的菜——清蒸鱼。 
  每一个恋爱中的女孩,都会如此吧?为着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苏妈妈只有摇头叹气:“养了你二十年,不见你煮一碗面孝敬我,这会倒巴巴地为钟国学起蒸鱼来了。果然养女儿是替别人家养的。” 
  苏一软语哄她:“妈,明天我就煮面给你吃,今天你先教我蒸鱼。” 
  母女俩一起上菜市场,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新鲜鲫鱼。请鱼贩将鱼杀好去鳞、鳃、内脏后拎回家,苏妈妈指导女儿把鱼洗干净,用刀在鱼身上斜斜切出刀纹,再均匀抹上细盐腌一腌。然后教她准备配料,葱去皮洗净切段、姜去皮洗净切丝、蒜去皮洗净切片…… 
  厨房里一片叮叮当当,苏一初次操刀,笨手笨脚。姜丝不成丝,蒜片不成片,相比之下葱段最合格。 
  手艺虽不足,心意却很足,足以弥补所有不足。在妈妈的悉心指点下,苏一最后蒸出来的那道鱼非常非常香。闻到那清鲜鱼香,也知味道一定不会差。她献宝般把鱼送去对面钟家,捧到钟国面前:“钟国,这是我赏你的鱼。” 
  钟国先是一怔,很快眼睛熠熠闪耀,满是惊喜的光芒:“你做的?” 
  苏一骄傲地一点头:“那当然。这可是我的‘首度巨献’,算你有口福,快尝尝味道怎么样?” 
  钟国喜笑颜开,嘴里却还要跟她戏谑:“你的‘首度巨献’啊!苏大小姐你头一回做的菜能不能吃呀?吃了能活下来吧?活下来生活还能自理吧?” 
  “这么多顾虑呀!那你不要吃了算了。” 
  苏一作势要端回去,钟国赶紧把盘子抢过来:“吃吃吃,当然要吃,死了都要吃。”急不可待地尝一口,他一迭声欢喜地说:“好吃好吃!太好吃了!” 
  两个人一起快乐地分享了这条清蒸鱼,钟国说这是他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好吃的鱼。苏一初次下厨的手艺,自然不能跟外头那饭庄餐馆食府中的大厨们比。但是钟国坚持:“这就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鱼。” 
  确实如此,心爱的女孩专门为自己下厨做的清蒸鱼,全世界独一份,哪位大厨的手艺都无法与其相比。 
  苏一看着他把那条鱼啃得干干净净,骨架上一丝鱼肉都不剩,连蒸鱼蒸出的汤汁都喝光了,心中无限满足喜悦。还有什么比看到心爱的人吃光了自己做的菜更让女孩子高兴的呢? 
  2、 
  因为聚少离多,苏一格外珍惜假期里和钟国在一起的时间。他亦如此,一般的朋友聚会都推托不去,只享受二人世界的甜蜜。 
  这天,杨钢却找上门来一定要钟国下午帮他踢一场足球。 
  杨钢就在南充市的一所大专学院念书,和校园里一干足球发烧友组织了一个业余球队,踢遍南充各个大中院校。暑假更是格外活跃,隔三差五就能找到另一支业余球队来比赛。虽然这样的比赛纯属是自娱自乐,没有任何奖项可拿。但是对于他们这些足球迷来说,能够活跃在绿茵场上就是最大的收获。所以对比赛还是挺重视的,这不,临时有个主力队员因故上不了场,赶紧找钟国救场来了。他们俩以前在高中时就是球场上的哼哈二将。 
  一场足球比赛要踢九十分钟,如果分不出胜负,再加赛半小时。钟国知道苏一对足球没兴趣,很难有耐心在一旁看上这么久。正好宋颖又打电话来叫她去逛街。于是说定兵分两路,他跟杨钢去踢球,她和宋颖去逛街。 
  苏一和宋颖逛了一下午街,买了一条连衣裙,再买了一些头饰发卡之类的小玩意。还买了两条一模一样的生肖猪手机挂链。这挂链可不是在那些时尚新潮的饰品店里买的,而是在一家玉石专卖店选购得来。 
  起初只是经过店门时,被古雅的装修吸引随便进去看看。一看之下,那些质地细腻晶莹剔透的玉石商品马上吸引了苏一。老板不失时机地在一旁介绍,说他店里的玉石商品不但东西好,而且都经过开光的宗教文化特殊处理,具有辟邪护身的灵性。这话是真是假无从查证,不过有心想买的准顾客还是很愿意相信的。老板还表示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在其购买的玉佩上刻上名字、生日或比较浪漫诗意的词语。准顾客们自然是更加满意了。 
  苏一细细地挑选半天,最后选中了一款翡翠生肖猪的手机挂链。大红的丝绳编成一个精巧的中国结,结下缀着小小一枚翡翠石雕就的憨态可掬的猪。然后再坠下两根丝络,每根络子上悬着一颗小小翡翠珠子。非常中国韵味的一款手机链,48元的价格也不算太贵。她马上付钱买了两个,让老板分别在翡翠小猪的身上刻上“钟国”和“苏一”两个名字。 
  宋颖当然要取笑她:“苏一,你这算什么?订情物吗?” 
  “什么订情物啊!买一对手机链而已,你别上纲上线的行不行?” 
  苏一一边说,一边把那只刻着“钟国”名字的翡翠小猪系上了自己的手机。柠檬黄的手机,配上醒目的中国红丝绳,透明水绿的玉石,红黄绿三种颜色彼此辉映得特别鲜艳漂亮。 
  宋颖又有话说了:“哦,刻了钟国名字的小猪挂在你的手机上,刻了你名字的小猪就挂在钟国的手机上。这算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吧?” 
  苏一那点小心思,像阳光下的玻璃,透明透亮地被这个鬼精灵似的宋颖一眼就看穿。她笑着跺足:“宋颖,我真想拿东西堵住你的嘴。” 
  “拿吧拿吧,仪凤街就在附近,你拿一碗川北凉粉来堵我的嘴吧。” 
  宋颖一付求之不得的口气,没辙,苏一只有掏钱请客。 
  吃完川北凉粉出来,经过街口时苏一看到路边的报刊亭里,当天的《体坛周报》摆放在醒目位置。想起这是钟国每期必买的报纸,马上替他买一份。然后给他发个短信:“球踢完了吗?我给你买了今天的《体坛周报》,你不要再买了。” 
  按照他们平时的短信联系,一般情况下,发过去不用一分钟就能马上得到回复。钟国曾经说过:“我走到哪手机就带到哪,怕万一你找我我没听到。在学校去浴室洗澡,我都用个防水塑料袋把它装好拎进去挂在水龙头上。” 
  苏一也是如此,人在哪手机就在哪。手机对她,如贾宝玉的美玉薛宝钗的金锁——不离不弃、莫失莫忘。 
  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如此重视自己的手机。随身携带有如身体一部分,二十四小时从不关机。因为手机随时可以传递爱人的呼吸和声音。 
  可是这个短信发完,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苏一几乎怀疑是自己的手机出了毛病,拿起来看了又看,一切正常啊! 
  “大小姐,人家踢球呢。不可能把手机揣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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