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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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止步-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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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故事狂
  我写《鹤止步》之时,已经开始写我的新长篇《上海王》了。写长篇时,本应是六亲不认。但是也需要休息,因此,我把《鹤止步》先写出来。这个中篇时间锚定在汪伪时期的上海,写的却是男人之间生死与共的感情。收入这个集子的一些短篇,也大都作于我近三年写长篇的间隔时间。有杂志社的编辑催着要,我便停下长篇,写短篇,也算浮上水面透一口气。
  曾有人问我为何近年对中国笔记体小说感兴趣。若读者读了这集子,就自然明白我的用心。
  我走了一个圆圈,少女时爱读中国古典小说,开始写诗时,大量阅读西方的小说诗歌,一头扎进里面。等到自己动手写小说,我发现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便走到以前喜欢的那些诗词和小说里,重新读《老残游记》,重读《红楼梦》,尤其是重读笔记小说。像冯梦龙《情史》,那么短短的一个个故事,讲得像一首诗。
  赵毅衡说过我有想象力崇拜。他认为我是“叙述狂”——喜欢讲故事,讲故事时透出一股狂喜,类似巴尔特称为的“文本欢乐”。我永远想让我的人物多遇上点惊奇,多撞上点危险。我的故事有时候读起来只是想讲个好故事,如此而已。我本人却很沉醉:我醉心的,是把玩人的命运,让我的人物变成意念挪动的棋子。
  而这,恰恰是神的游戏。能有比这更快乐的事吗?
  热衷想象,绝对与我的童年有关系,我家的堂屋顶上,蝙蝠在夜里神出鬼没。据父亲说,蝙蝠是医治不治之症的偏方。夜里搭着木梯用电筒捉蝙蝠,那些月光与乌云赛跑着漫过天井。我父亲眼盲,他站在黑暗中,屋顶瓦片上能听到奇怪的脚步声。
  我再看那堂屋的墙,我惊呆了:黑暗中似乎闪过天书般的文字,写着我的过去和未来。那时我似乎开始明白,文字的力量,就在于让我惊奇,让我似乎读懂了,却让我明白它的意义远远超出它表面的文字意义。
  就像那些神奇的笔记小说,好像一个故事已经说完,却可以再说一次,却可以再说一次。

  一
  电话铃突然响了,他们两人都愣了一下。铃响了两下就停了。杨世荣脸色发白,右手拿着一个“车”停在空中,不知怎么办才好,眼睛却在看贺家麟。贺家麟的领带小碎花,闪着细碎碎的亮绿,丝绸质量上等。
  铃还是在响,杨世荣手中还是拿着棋,手明显在抖动,不过眼光从贺家麟身上移开了。
  “真他妈的下棋也不给一个清静!”杨世荣说得狠,不过声音不重,“这棋正下到好处。”他的右手自然地点点,把车放在一个位置上,站起身,颔首致歉。贺家麟含蓄地一笑,表示理解。
  杨世荣朝隔壁房间走去,穿一件黑麻纱褂子。他走得不快,不过腰板一挺,个子显出全部的高大壮实来,虽然不是顶天立地的那种伟岸。他是军官出身,镇江一带口音。不会下围棋,只会下象棋,棋道也直,攻势颇猛,急于换子,好像很想早点下残局。今晚他已经让贺家麟领略了他下残局时的韧劲。
  红木家具,加上南美藤沙发,靠垫若叠起一大堆,再大的房间也不够用,陈设真是太富丽了。杨世荣顺手带上房间门,去接电话。
  从跨入这房子他就一再提醒自己,不能对不起老板,受此重任,是老板看得起自己。这些天来,他都只是在白天睡了一会,绝不出大门,一点也不敢大意。不过这人没有试图逃跑,也没有做太不好对付的事。他预先的担心不必要,紧张了好多天,但愿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
  电话不太清楚,不知为什么杂音很大,而且电话线那边的人说得太快,情绪很激动。他来不及回答,只得“嗯嗯”回答,声音尽量压得很低。这时他转了一下身,从虚了一条线的门缝望过去,看到贺家麟搓搓手,看棋盘,端起青瓷茶盅,揭开盖碗,吹浮在上面的茶叶。
  对方说个没完,杨世荣听着。“银行?”两字从他嘴里冒出时,他一惊,赶快收住。怎么,今夜开始动手了?
  杨世荣不便提出任何问题,隔壁肯定听到。他也不能做任何争论,在对方一再问他时,他只好有点勉强地说:“就这样吧。”便放下电话。他站在那里,的确感到疲惫,从门缝里看见贺家麟又端起茶盅,喝了两口。茶叶是上好的,有股清香飘来。贺家麟刚才下棋时问过他:这地可能是沪西之外沿,霞飞路顶头接徐家汇的一段?
  当然他没有回答。贺家麟的判断令人佩服,言下之意,此地就不在法租界之内了。这幢爬满长春藤的房子,一楼是客厅、饭厅和延建的一大间,楼上每扇窗有感觉,帘子紧拉,装了铁格栅。
  那人说,窗外是风吹梧桐?不像是问他,问他,他还是不会回答:都知道法租界马路上种满梧桐,有些嫩绿的爬虫生出梧桐树,一转夏,它们身上的刺儿就要往人身上扎。那人自顾自往下说,还打了个比喻:残春初夏时分的上海之夜,跟绵缎绕在身上一样舒适,去年在贵阳住的旧祠堂改的兵营,巨蚊如雷,湿热蒸人,月前自香港转道时,九龙破烂不堪,这十里洋场依旧繁华,几乎是两个世界。
  的确是两个世界。杨世荣摸了摸脑袋,怎么啦?他知道他如此做,是为了停止想刚才的电话,有意分开思路。这么说,银行出事,将要出事?
  不管什么事,那个安静地喝着茶的贺家麟,当然明白自己被软禁在这里。明天租界的报纸是否能给他看,就得请示。早晚此人会知道,但那是上峰决定的事,不用他操心。
  楼下有一个班的警卫士兵,不直接与贺家麟接触,一日三餐都按时送到楼上来,有酒有菜,有茶有棋,有闲书,报纸却是挑了送来,文学杂志不少,风花雪月之外,还有一批男男女女新作家,文字相当出色,虽是汪伪点缀升平之计,却比后方千篇一律的抗战文学好看得多。这个贺家麟看得津津有味,还推荐杨世荣看。杨世荣闲着无事时,也翻一下。有个女子,小说刁钻刻薄,文字厉害,名字却俗气得可爱,叫张爱玲。贺家麟老是说这女人刻薄得好。
  待情绪稳定了,杨世荣满脸笑容推开门出去,对贺家麟说:“怠慢,得罪了。”
  贺家麟照旧不卑不亢地笑笑,点点头。
  杨世荣坐下看棋盘,他记得那子放在左边,现在怎么到了正中,不用多想,棋盘明显动过了。他说:“这是我下的子?”
  “不错。”贺家麟说。
  “车怎么放在这里?”
  “你看应当放在哪儿?”
  “你动了棋吧!”他差一点脱口而出,终于忍回喉咙了。想想说这话没出息,显得自己太没有涵养,不配与上等人交往,于是他点头微笑。贺家麟虽然没有他高大,不像他一瞧就是当兵吃粮的胚子。不过贺家麟还真耐得起看,人说气宇轩昂,一表人材,怕就是这类人吧。这样的人当然不会趁人不在动棋子,这种怀疑也不该有。再说姓贺的是个人物,干大事的,哪怕今日是阶下囚时,也没有必要做偷鸡摸狗的事。
  看来他刚才听到电话铃时,脑子根本没有回到棋盘上来,假模假样放松了一下而已。贺家麟坐在那里十多分钟,在棋盘上看出什么呢?看出他的窘相!
  杨世荣不知怎么竟从贺家麟眼里读出这层意思,几乎同时有尖尖的石子硬在他的胸口,很难受。
  偷鸡摸狗的事。
  “输了,这盘输给你。”他爽气地说。
  “岂敢,岂敢,胜负远远未定。”贺家麟说。
  “败相已露,下面没有意思了。今晚不早了,休息吧,明日再战。”杨世荣忽然改了口气,很体贴地说,“来杯白兰地吧,我倒跟你学会了喝洋酒。”

  二
  听到街上汽车刺耳的一声刹车,不到半分钟谭因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没有敲门,就直接推开杨世荣的房间,一脸是汗。“娘的,那个天这么热。”他叫道,“夏天不是杀人天,弄得全身腥臭!”
  杨世荣嘘了他一下,指指隔壁房间,房门是关着的,但这么放肆的声音,楼下也听得见。
  谭因伸了一下舌头,轻声问:“杨哥,什么人?要你亲自来看守?”不等到回答,他注意力已经转开去,嚷起来,“这房间好气派!”他用手按按床垫,羡慕地说,“好舒服的床。是真洋货。叫什么席梦思吧?”
  杨世荣心突突地跳起来。最近一看到谭因,他就有这感觉。见娘个鬼,中了什么魔祟?谭因的脸白里透红,几乎像个女孩子。穿着中式褂子,圆口布鞋。虽然他头发留长,一甩一甩,顽皮得像个中学生,脸还是一副娃娃相。不过一米七六的身段匀称,从背后看,若是一个女子真是老天厚道了。
  那么是谭因说话的声音,也不对,他不过是用故意撒野的口吻说话,声音高到他不能忍受的地步。若是队里别人在他面前如此说话,他早就让他一边去了。
  谭因摸了摸考究的梳妆台,站直身体照镜子,嘻嘻地笑了。这间房明显是女主人的卧室,隔壁想必是男主人的卧室兼书房。西洋人怪里怪气的,夫妻分房间睡,难道干事还先预约征求同意?还有一间是孩子的房间,里面堆满小床童车各种玩具杂物,插不进一只脚。这幢花园洋房的原主人据说是英国的银行经理,看局势不好贱价把房子带部分家具卖了。可能离开没多久,这间房还有股淡淡的香水脂粉气味。
  杨世荣拉灭了台灯,只留下壁灯。
  谭因注意力又转回头来:“日娘个稀罕!我还没有见过那么多血,手提机枪嘟嘟干倒十五个。”杨世荣连忙走上去堵他的嘴,这谭六永远不懂事。
  谭因被杨世荣手捂着嘴,不动弹,脸一下红了,有股汗味,不难闻,像女孩子的汗味,甜腻腻的。两人紧靠的身体都不动弹,都僵住了。这突如其来的接触,使他们两人都透不过气来。
  杨世荣放开了手,退后一步,不由自主往隔壁房间看了看。
  谭因身子一转,靠着梳妆台,从裤袋里摸出一只玲珑的琥珀色小鱼:“杨哥,像以前宫里的东西,顺路拾来,让你玩玩。”说着扔过来。
  杨世荣手一伸,就接着了。鱼嘴红艳,鱼脊上有朵初放的花。雕工细腻,色泽清爽凝重。真货假货不论,鱼在掌心里十分含蓄。他把鱼递给谭因:“这么讨人喜欢的东西,还是你玩吧。”
  谭因不接,杨世荣将鱼放在梳妆台上,镜子映着鱼,鱼一下子变得活泼起来。
  谭因眼珠闪亮:“杨哥,这地方好。”
  “不好,”杨世荣摇摇头,“我在此执行任务。”
  “日那个娘任务。”谭因说,他做了个扫射姿势,“谁叫你让我来!天王老子管得远!杨哥,有什么喝的?渴死了。”他一边走一边乱翻抽屉。“什么也没有。这种房子澡盆最漂亮,我洗个澡。”话一说完。就把上身的衣服一剥。
  杨世荣这才注意到他的裤角和膝盖处有些微的血渍:“不行。浴室是这两个房间合用的,那人会听见,那头的门锁拆了,两边都一推就开。到楼下去冲个澡!”
  “什么鬼囚犯,与我何相干?论功行赏,也该老子到洋房玩一次。”谭因叫起来,根本不理他的茬,神情非常兴奋。这小家伙第一次痛痛快快杀人,杨世荣每次看到这种兵,都有点害怕:他们是敢死队的料子,杀人无顾忌,被杀也就“够本”。这种愣头兵活不长,一般一年半载,少数三五年,实际是短命鬼。但今天是在谭因的兴头上,他不好说这话。
  他自己已见够了战场上的血。比如南京战役,他所在的部队奉命在栖霞山一线掘壕阻击,守了三夜,阵地几乎全部被炸平。待日军冲过战线直捣南京时,他才从阵亡者的断臂碎肢中钻出来,一路要饭跑回家乡。家乡五服内亲人都死光了,又是当兵饭吃粮久了,做不了田。只能再干本行,哪怕现在给饷的是当日的对手,但他情愿干见血较少的警卫,阴差阳错进了这个机关。
  谭因脱去长裤鞋子,身上的肉圆润润的,灯光下泛出光泽。他连短裤也不剩下,一边扯,一边跳着步子走向浴室。年轻的皮肤没有一个疤痕,而且结结实实,不像他已经有好几处刺刀划过的长疤,两个子弹洞,一身难看的肌腱,腿上还有因长年背枪抬担架跑出的筋脉。
  谭因已经抓起浴室的门把,杨世荣奔过去想拦住他。但是谭因动作比他更快,把浴室门推开。果然浴室通向那间房的门大开着,这本是杨世荣规定的。
  他们俩都看见了贺家麟一身西服整齐地站在沙发后,脸上尽量沉稳地看着他们——一个赤身裸休,一个全副军装在浴室门口。气氛顿时凝住了。
  还是谭因首先恢复镇静,他说了一声:“伙计,打扰。”算是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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