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史500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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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史500疑案- 第1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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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鲁春秋》;指出《春秋》非孔子所作。此说自唐代刘知几提出疑问, 
历经宋代郑樵、朱熹,清代崔述等人或婉转或直接的揭示,至近代疑古学者
的大力宣扬,逐步为人们所闻知。他们认为《鲁春秋》是因为被孔子作为教
材向其弟子传授,所以才被说成是孔子所编定。
解释《春秋》经文而为《春秋》作传的共有五家,即左氏、公羊氏、谷
梁氏、邹氏和夹氏,邹、夹氏之传至汉代己泯灭,只剩下左、公、谷三家。
这三家中《公羊传》、《榖梁传》是解释孔子“微言大义”的,也就是为《春
秋》作训诂、义理、体例、书法上的注解。《左传》则是记述春秋时期历史
事实的,往往《春秋》中简单的一句话,在《左传》中便有周详生动的描述。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就《春秋》三传来说,尊的是公、谷二家, 
为之立学,使其成为“官学”,而左氏却依然是所谓的“私学”。究其原因
是西汉人认为公、谷传的是孔子的《春秋》,而左氏传的是鲁国史官的《鲁
春秋》。
《左传》纪事于鲁国十二公,它简于隐、桓、庄、闵,稍详于僖、文、
宣、成,而详于襄、昭、定、哀,所以清代学者崔述推论其成书年代为“上
距定、哀未远,亦不得以为战国后”。杨伯峻复考定为成书于前403 年至前
386 年(或前389 年)之际,即在战国初期。《左传》在战国时期便开始流
传,班固在《汉书·经籍志》和《儒林传》里记载了其传授师承情况。大约
在秦统一以前,《左传》便以当时的文字(古文)写定,所以属于“古文经”, 
而《公羊传》和《榖梁传》却是在秦亡后用汉代文字(今文)写定,所以属
于“今文经”。《左传》原名《左氏春秋》,其命名如同《吕氏春秋》、《晏
子春秋》等一样,是一部独立的著作。西汉末刘歆在秘阁(皇室藏书之处) 
整理古籍时看到了《春秋古经》,便断定《左氏春秋》为《春秋古经》之传, 
把《左氏春秋》更名为《春秋左氏传》。但这时《左传》还是单独成书,并
未与《春秋》合在一起。晋代杜预作《春秋经传集解》开始,才分《春秋》
经文,把它分别放在《左传》每段叙事之前。从此《春秋》才与《左传》一
起流传。这也就是我们现在见到的《左传》的面貌。后人读《左传》往往发
现其中有“无经之传”或“无传之经”,其原因就是原来的两部书后来合成

了一部书。
通常认为的《左传》作者左丘明其人,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
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按
指《春秋》)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从《左传》鲁哀公十六年记载
“孔子卒”及《左传》纪事比《春秋》多出二十七年(或二十五年)来看, 
左丘明在世应比孔子略晚。西汉严彭祖引西汉本《孔子家语·观周篇》云: 
“孔子将修《春秋》,与左丘明乘,如周,观书与周史,归而修《春秋》之
经,左丘明为之传,共为表里。”认为孔子与左丘明是同时代人。而《论语·公
冶长》却说:“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
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后人据此推论左丘明是孔子所尊崇
的前贤。以上三说,以左丘明晚于孔子为通行。关于左丘明的身份,各家说
法大同小异,说他是“鲁君子”或“鲁太史”、“瞽史”等,总之是鲁国史
官之类。从《左传》记载的内容来看,左丘明无疑是一个具有丰富学识和高
度文化修养的人。他的思想倾向与儒家思想比较接近,所以《左传》的褒贬
美刺多同于《春秋》。司马迁曾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言,因此
有人把《左传》称为《春秋内传》,而把《国语》称为《春秋外传》。现已
经学者论定《左传》和《国语》实非出自一人之手,《国语》无论从史学或
文学的角度来看,其价值都不及《左传》,它对后世的影响也远较《左传》
为小。
此外,有的认为《左传》乃吴起或史起所作,有的认为是楚国左史倚相
所作,有的虽未指出作者是谁,但却断言非左丘明所作。这些说法都各有所
据,各自成说,但其中有几点是共同的,即《左传》的作者生当春秋末、战
国初,他曾受孔子或孔门子弟的影响。但不属于儒家,还接受了其他学派(如
兵家等)的影响。《左传》在以后流传过程中曾有多人加以增益和补充,所
以并非出自一人一时之手。至于说《左传》出自刘歆伪造,近代学者都不尚
此说。
(稼禾) 
《难经》成书于何时?作者为何人? 
《难经》一书,又名《黄帝八十一难经》、《八十一问》、《八十一难》
等等。关于这本书的性质,清代名医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卷下《难经论》
中说:“《难经》非经也,以经文之难解者,设为问难以明之,故曰《难经》。” 
可见,此书是一部解释《黄帝内经》的著作。《难经》全书共有八十一章, 
以问答解疑的形式,讨论了《黄帝内经》中关于脉法、经络、脏腑、疾病、
腧穴、针法等方面的81 个带有疑义的问题,其中一至二十二难为脉学,二十
三至二十九难为经络,三十至四十七难为脏腑,四十八至六十一难为疾病, 
六十二至六十八难为腧穴,六十九至八十一难为针法。
《难经》在中医理论的各方面,都对《黄帝内经》有所补充,有所发展。
书中内容简要、辨析透彻,尤其对中医脉学有非常精当的论述,特别是第一
难中论述了脉诊“独取寸口”的方法,一千多年来,一直为后代医家所沿用。
宋代苏轼在《楞伽经跋》中曰:“医之有《难经》,句句皆理,字字皆法, 
后世达者,神而明之,如盘走珠,如珠走盘,无不可者”,对此书评价甚高。
由此可见,《难经》不失为我国古代医学的一部重要经典著作。查考《难经》

一书,在《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和《汉书·艺文志》中均无著录。东汉时
期的名医张仲景在《伤寒杂病论·序》中,以及后来的《隋书·经籍志》中, 
虽然提到了此书,但都没有说明作者和成书时间。因此,历代学者对此书的
成书时间和作者,各持一说,自成一言,而终无定论。
晋代医学家皇甫谧《帝王世纪》曰:“黄帝命雷公岐伯,论经脉,旁通
问难八十一,为《难经》”。认为是黄帝时代的著作。
唐代的杨玄操,在所著《难经集注·序》中,首次提出《难经》一书为
秦越人所著,其曰:“按黄帝有《内经》二帙,帙各九卷,而其义幽赜,殆
难穷览,越人乃采摘英华,抄撮精要,二部经内凡八十一章,勒成卷轴,伸
演其道,探微索隐,传示后昆,名为《八十一难经》”。随后,《旧唐书·经
籍志》等书也记载有“《黄帝八十一难经》十卷,秦越人撰”云云。但是, 
也有其他的不同见解,如《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三,《难经本义》条曰: 
“《难经》八十一篇,《汉书·艺文志》不载,隋唐志始载。。吴太医令吕
广尝注之,则其文当出三国前。”日本学者丹波元胤在《医籍考》卷七中亦
云:《难经》一书“较之于《素问》、《灵枢》,其语气稍弱,似出于东都
(东汉定都洛阳)以后之人,而其所记,又有与当时之语相类者,若元气之
称,始见于董仲舒《春秋繁露》、扬雄《解嘲》”。他们都认为是东汉时期
的著作。
清代学者姚际恒在《古今伪书考》一书中,近代学者廖平在《难经释补
证》中,又都断定《难经》一书为六朝时期人所伪托。
《难经》的作者和该书的成书时间一样,也是当代学术界长期争论,众
说纷坛的一个问题。
甄志亚主编的《中国医学史》(教材)认为:从此书的内容来看,《难
经》的成书年代似可以确定在东汉以前,大约编撰于西汉时期。至于该书的
作者,尚待进一步研究考证,而秦越人所著之说殆不可信。
李今庸在《读古医书随笔》中提出:《难经》一书,旧题为秦越人所撰, 
此乃系唐、宋间人所为,实非战国时代的秦越人所著。他认为,此书的成书
时间不可能早于战国后期,甚至不可能早于秦汉时代,而应当在东汉时期, 
确切他说,上限只能在公元79 年(即章帝建初四年)以后,下限很可能在公
元106 年(即殇帝延平)前后。
程鸿儒在《漫谈秦越人与“难经”》(载《中华医史杂志》1982 年第3 
期)一文中认为:《难经》一书是秦越人所著。杨文儒、李宝华在《中国历
代名医评介》一书中,也持同一观点。其主要理由是:首先,东汉名医张仲
景在写《伤寒杂病论·序》时已经谈到有关秦越人的事迹,“余每览越人入
虢,望齐侯之色”,同时也提到了他的《伤寒杂病论》一书“乃勤求古训, 
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而成。其次,今本《金
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中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
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
实脾,惟治肝也。”这段回答正是引用了《八十一难》中第七十七难的经文, 
虽然字句略异,而意义相同。这说明早在东汉之前,《难经》已经存在并且
流传了。最后,宋代李昭所编《文苑英华》中载有王勃所写《黄帝八十一难
经·序》,其中曰:“《黄帝八十一难经》,是医经之秘录也,。。医和历
六师以授秦越人,越人始定立章句。”王勃为初唐文学大家,被尊称“四杰” 
之一,其所言决非无稽之谈。

《难经》的作者究竟是谁?其成书年代到底在何时?看来这千古之谜, 
还有待我们后人去揭开。
(冯兆平) 
《九章律》是萧何制定的吗? 
西汉的法典《九章律》,在中国古代法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上承
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所制的《法经》,下启魏晋各朝诸律,为后世王朝所参照, 
成为中国封建法制制度的一块奠基石。
那么,《九章律》是谁制定的呢? 
传统的说法是西汉开国功臣萧何所制定。此说最早见于西汉末年扬雄的
《解嘲篇》:“甫刑靡敝,秦法酷烈,圣汉权制而萧何造律,宜也。”并认
为萧何所以受封立侯,是因为制律有功。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刑法志》
中肯定了扬雄之言,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 
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班氏之语几乎起了一锤定音的作用,继起的魏
晋各朝均承袭其说,以为萧何所作,如西晋武帝曾下诏书说:“昔萧何以定
律受封,叔孙通制仪为奉常。”唐朝初年,由太宗李世民亲自过问,由房玄
龄、褚遂良、许敬宗等人主持编修的《晋书·刑法志》对班固之说作了进一
步阐发,认为《九章律》是萧何以李悝的《法经》六篇(盗法、贼法、囚法、
捕法、杂法、具法)为基础,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合为九篇而成。
《唐六典》和《唐律疏议》除了支持此说外,还对户、兴、厩三篇的内容作
了阐述,从此,萧何作《九章律》的说法,一直流传下来。
另一种说法是,《九章律》并非萧何所制。最早提出此说者是与班固同
时期的王充,他在《论衡·谢短篇》中说:“九章谁所作也?彼闻皋陶作狱, 
必将曰皋陶也。。或曰萧何也。”王充认为,皋陶是唐尧虞舜时期臣子,尧
舜时的刑法为五刑,而《九章律》中并无五刑之文,因此,皋陶不可能作《九
章律》;《九章律》中的象刑不是肉刑,萧何是汉高祖刘邦的臣下,当时并
未废除肉刑,直到半个世纪后的汉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德获罪被押解长安, 
其女缇萦上书,愿代父受刑,文帝感其孝心,才明令废除肉刑,并写入律典。
因此,萧何也不可能作《九章律》。至于《九章律》的制定者究竟是谁,王
充也无法判明,但是,从王充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九章律》的
作者有几种说法,班固在《汉书·刑法志》中可能采用了“萧何定律”一说。
那么,班固之说是否属实呢?近年来,就有人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见
胡银康《萧何作九章律的质疑》) 
首先,如果萧何曾在汉初作《九章律》,这无疑是当时政治生活中的一
件大事,必然会在史料上有所反映。司马迁所处年代离萧何不远,他写《史
记》历时20 多年,遍览了汉宫秘府的图籍档案,访问过当时各色人物,是公
认的博学强识、实事求是的史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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