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欢如梦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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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短篇集-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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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笑了。

“丹薇,你为什么笑?”

“因为我不能够再哭了。”

“为什么不能再哭?”

“因为我老了。”我说:“年纪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远微笑。”

“丹薇,我是这样爱你。”他低着头说:“但是你总不给我任何机会,因为我说话太结结巴巴了,因为我没有像他们那样穿流里流气的衣服,因为我不懂得说笑话讨好你,丹薇,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你。”

我微笑着点头。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后,能够把一个陌生的男人当作家明,对他诉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不知道,或者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倾吐一下,不要管对象是谁。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说不定,被爱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丽的,丹薇既然这样的被爱,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爱着的时候,其实也还是一张苍白的脸、素色的衣服,但是因为他爱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鲜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骄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爱。

这个男孩子自口袋摸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属镶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开盖子,喝一口。

他笑起来像个孩子,事实上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点,就是因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坏的坏人也不会有一张这么清秀的脸。

他轻声问:“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们这里过了十二点不卖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O。”

我摇摇头。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后,还是很清醒,但是说话就迷迷糊糊的,象对身边的人莫名其妙的说:“那部莲花可以取出来了,灯应该换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为身边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后来人家把这些话那学回给我听,我真是惨无容身之地。怎么会这样呢?我不是很镇静吗?我不是很冷淡吗?我不是谈笑如常吗?为什么当这种紧要关头,心里埋了多少的话,一句句的吐出来。有什么用呢?连惆怅也没有时间,第二天还是要上班的,还是要准时到的,还是要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

这是精神崩溃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别健康活泼的。

我今儿个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会想起我来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么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窃喜:瞧,这女人没了我就潦倒,终于没活下去。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没事让他一回想就乐半天,能够令人快乐总是好事。

这男孩子把酒壶搁桌上,还真不简单,登希尔的牌子。我拿起来喝一口。长醉是良策。结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并不是丹薇,他也并不是家明,没有关系,真真假假,没有关系。

“丹薇,我喜欢你的耳环。”他说。

“谢谢你。”我说。

“你常戴钻石耳环,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会中丢了一只,被我捡到了,我没交出来,实在不是不想交出来,而是想留著作为一个纪念,你知道了一定会很生气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厅要这么温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说得对,酒是好酒,一点不刺鼻子喉咙,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会醉得那么快,不至于。

“那个时候,我真想娶你,我毕生的希望,就是娶你为妻,然后我们两个人到巴黎去两个礼拜,只带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我们选一个夏天我们去看画,我们散步,我们流汗,我们浑身发臭的回来。丹薇,多么的美……但是日子过去,你嫁了别人,你们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点也不懂得享受巴黎与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后,他是一个呆子,好笑,美丽聪明的女子永远嫁给这种呆子,你为什么嫁他,丹薇?你快乐吗?你寂寞的吗?丹薇——”

我突然之间觉得疲倦,不是咖啡厅的暖气就是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这又怎么了?”

“那么咱们跳舞去吧。”他说。

“这么晚,上什么地方跳舞去?你别吓唬我,”我说:“我们再在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们各人还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说:“这完全是丹薇的口气,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干……”

“来。”我站起来,打开皮包结账。“我们走吧。”

“怎么好叫你付账?丹薇,你这脾气老不改。”

我这脾气老不改。为男人买礼物,为男人打毛线,结果人家一点也不欣赏,碰也并不碰,谁说这天下没有天字第一号的傻蛋。

我就是。

“来,”我说:“没关系,咱们走吧。”

我与他离开咖啡店,我坚持要送他。就象我当年雨夜送一个拖大包小包的孕妇一般,他们都是无助的,痛苦的,虽然我们都还是在微笑,但是这年头,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闭门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现。

我吩咐计程车往前走。

他说:“丹薇,我仍住在落阳道。”

“几号?”我问。

“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丹薇,你瞧你这记性。”他很难过。

“对不起,”我只好说:“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谅了我,把头靠在坐垫上,闭着眼隋,清秀的额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车子到了落阳道,他睁开眼睛。好美丽的一条路,两边都是郁葱葱的大树,只有两座洋房。

他开了门,跟我说:“丹薇,谢谢你,丹薇,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

“当然可以。”我说。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紧,他说:“我记得你的号码,我一定会。”他又稚气的笑了。

“再见。”我说,“再见。”

“再见。”他说。

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进二号那间住宅里,门外写着“陈宅”。他姓陈。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挣扎,又得应付新的一天,偏偏这一天又跟昨日与明日没有任何分别,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车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车资,上楼,脱了衣服,还来不及洗澡,便已经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梦见自己是丹薇,有过很多风光的日子,然后嫁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完了还有旧情人在暗恋着她,醒来之后,也不外如此,做人没味道。

那个男孩子倒是真直乐了半日,他以为他见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个雾夜碰见旧情人,他可乐半日。我呢?助人为快乐之本,我也应当快乐。

但是我怎么快乐得起来呢?在大风细雨中等车,我的疲倦自骨头里直透出来,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话,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话,我怎么会有这么一天,整日与一个陌生的世界挣扎奋斗——一个人应该奋斗,但是我的力气已经没有了。我父母知道吗?我兄弟知道吗?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现在这个世界只知道我是一个略具姿色的女子,强壮有力。

我实在是累得昏头昏脑了,实在想一头倒在无论什么地方,睡着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样的,一个印子里出来的,脑子里全是家明,以前与家明所过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脑中。

我们的快乐,我们之间无谓的争执,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欢笑,我们曾经共度的辰光。

那时候我是那么瘦,一张脸上没有一点点血色,没有一点化妆。他怜爱的目光,使我觉得我十分的强壮。

那时候他爱我。

后来我的车子经过落阳道,常常会想起那个男孩子。落阳道只有两个号码,只有两间洋房,都盖得小巧而有气派。这个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栋。

当然我不会登门造访,我不会做这种事,各人的习惯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这种必要,他要见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经过那幢屋子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树在夏天的时候将会艳红如火。

我父母爱我,我兄弟爱我,但是他们没有时间来同情我,他们没有时间来帮助我。故人何处,救我离愁城内外。

每日我似一部机器似的,机械化的,有规则地做着我应该做的事,我不敢说我做得好,至少没有出毛病,然而一天过一天,又如何呢。

在马路上走,因为不再有人爱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为不再有人爱我。

过马路的时候我是茫然的,抬头看向天空、有时候有云,有时候没有云。穿戴得整整齐齐,天天上班,我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么过的,只不过是为了时间太多,要设法消磨,不然的话,在家坐着要变白痴了。

我不能够像以前那样,电话铃一响,先让它响个几声,然后不徐不疾的取起话筒,毫不犹疑的问:“家明?”一定是他。那个时候,生命是那么肯定。有时候与他吵架了,拨了号码,他来接,故意不出声,他“喂”几声,便叹气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错。”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当然他现在还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有关系的是我,我至如今还似踩在一段云上,每踏前一步,每每惊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着一套豆沙红的丝裙,并不是为爱漂亮,有个朋友订婚,下班挑件礼物,顺便去一趟。

近日来必定是结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争着结婚订婚,恐怕是黄道吉日。结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难觅,我要是再痴心地坚持地要等第二个家明,那我就永远嫁不出去,永远没有人愿意娶我,永远不会有人愿意与我养育孩子,没有人。

我该选什么礼物呢?香港可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简直不知道该把钱怎么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见了。买一双银手镯吧,上面刻他们两人的名字——但是他们两人叫什么名字?得把喜帖掏出来看一看,买一双金笔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览着,像一个游客,紧盯着橱窗不放。

然后又人在背后轻轻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头,看到的是那张熟悉的脸,含羞的眼睛,瘦削的身材。

我惊喜地看着他,这么多人的大街上,黄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认不出来。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脸之后,忽然结巴了,腼腆的说:“对不起小姐,我老认错人,对不起。”

“喂!”我连忙叫住他,“你没有认错!”

他反而呆住了,“我没认错?你——也叫丹薇?”

“你忘记我了?”我坦然的笑,站在大街上,黄昏里,人来人住,忙得昏头昏脑,我说:“你已经把我认错过一次,记得吗?渡轮里,雾夜,我们喝过咖啡。”

他想起来了。他的脸慢慢的红起来,“你——”

“你把我认错两次了。”我耸耸肩,“其实我不介意,你不记得了吧?”

他凝视我,以一种怜惜,但是陌生的眼光凝视我,然后说:“你是这么的象她。”

“谁?”我明快的问:“丹薇?”

他点点头,“瘦削的肩膀……”

我笑,“我其实已经十分的胖了,五年前,或许是,现在我简直是另外一个人,我不可能像丹薇。”

“你怎么知道丹薇是什么样子的?”他奇问。

“陈先生,我可以猜想得到。”

“你连我的姓也知道。”他惊叫。

“是的。”我微笑,“你要喝杯咖啡吗?”

“要,耍,我请你,”他连忙说:“但是你是在买东西吗?等你买完再去吧。”

“OK。”我笑。

我们同进银器店,结果买了一双烛台,叫人包好了送去,那个酒会我自己是不想再去了。

他把双手插在口袋里,很自在的样子,仿佛我们是多么的老友,他的样子令人舒服,就凭那一点,那天夜里他吃醉了酒来用手搭我的肩膀,我才没有生气。

他永远像个大学生,那种刚自学校出来、惶惶不知终日的大学生,随和而温柔,但是世界对他残忍,这恐怕是不能避免的吧。

我们到一家有名的咖啡店去,两个人坐下,他叫的并不是咖啡,他叫了拔兰地。

他说:“你胸前挂的是玛瑙珠子?”

“是的。”我下意识地低头头。

“很漂亮,配你这件衣服。”

“谢谢你。”

“在什么地方买的?”他问:“我喜欢这种半右羹的袋饰品。”

“不是我买的,我曾经一度有过一个男朋友,他到克孟都去,在街上买回来给我的。”

“哦。”他说:“他的欣赏能力很高。”

我微笑,“所以他才离开我,跟别人结婚去了。”

“哦,对不起。”

“没关系,这是我收他的最后一件礼物,他是一个很礼貌周到的男人,他送很特别的礼物给我。”

“你想念地?”

“是的,每一日,每一分钟,我真不相信可以这么的想念他。他的名字叫家明。”

“我明白你。但他不是好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无缘无故抛弃个女孩子。”

“他有他的自由,他有他的选择,为什么不可以?”我反问。

“但这却令你痛苦。”他说:“任何人不可以使另外一个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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