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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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天下-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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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战胜佛?”仙子抿嘴一笑,不等他站定,便盈盈问道:“来小仙之所,有何贵干?”那猴头毛手一摊,现出一青一白两株草:“还不是为我这两个小徒儿!”
  警幻仙子掐指一算,叹道:“你这两个小徒儿命中犯克,风月情爱三生三世都牵扯不尽。”
  “可有法子破解?”猴头跳进她的园子,欲要拔她的仙草。
  警幻仙子摇头道:“也罢也罢,除了前世之孽,让他们留在我园中吧。”接过他手中的两株草,轻吹一口气,将白草植入园中,取名绛珠。那青的变做小童,唤作神瑛。
  那猴头抱了抱拳,言声多谢,嬉笑着扬长而去。
  警幻仙子微微皱了皱眉,唤那小童道:“你去取仙山之水,浇灌这园子吧。”神瑛应了一声,汲水浇园,瞥见那一棵柔弱的白草时,心中咯噔一动,无端滚下泪来。
  只听得那仙乐飘飘,吟诵之声越传越近。仿佛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女子的吟唱:“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1)


  壹
  我叫艾莎。
  诞生之日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公主,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一座幽冷的城堡。
  我的城堡终年笼罩着一片暗黑的迷云。远方的山和树在月光下发出冷冷的幽光,低矮的蘑菇就在潮湿墓地边滋生,枯藤从泥土里伸出来,像一只只朽烂了的手臂,亘古不变地伸向夜空,有时候还会被满月镀上一层银白色的清霜,宛如一群古老而鲜活的塑像。
  我喜欢我的城堡,喜欢触摸吸血鬼幽宅中透出的淡黄灯火,喜欢倾听铁匠铺日夜不停传来的叮咚声,喜欢遥望招魂塔神秘的绯红光泽,喜欢俯视船坞里宛如墨蓝宝石一般氤氲流动的忘川。
  我更喜欢我的伙伴,那些辛勤巡逻的骷髅兵、空中自由飞舞的幽灵,还有高贵漫步着的亡灵骑士。我们比人类更加勤劳勇敢,永不休息,也不迷恋享乐、争夺财宝。我们安宁地在地下冰冷的世界永生,年复一年。
  我喜欢这些无穷无尽的岁月,以至很多年以后,当我带着自己的军队在大陆上流浪时,我总忍不住在路过的鬼城里稍作停留,攀上那些陡峭的岩石,在呼啸的夜风中回忆我永恒而美丽的童年。
  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我应该离开家园去四处游历。他说我们不死族有一件可以征服天下的秘宝,却不慎在远古的战争中被拆散,失落了其中的两部分。历届的鬼族国王都希望它能在自己手中重新组合,在埃拉西亚大陆上创造一个永恒世界。而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寻找秘宝的历练就是我成为下一任国王的最后考验。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征服天下”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组,我从未见过敌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要把我们当作敌人。但是父亲要我把这个词组变成信念。
  从此,我就有了一个信念——寻找失落的秘宝,然后征服天下。
  我带着一队骷髅兵和父亲递过的一件红色的披风,转身出发了。清冷的月光在我身后铺成一条无穷无尽的路,无数幽暗的影子忧伤地飘荡在路的两边,宛如下了一天墨色的雪花,我知道那是目送我缓缓离开的幽灵们,离开这片永不消散的黑暗天幕。
  当我看到阳光的时候,四周的一切陡然变得陌生,草和树的颜色变得无比鲜亮,在凌厉的光线下十分刺眼。一些小动物在树间劳碌地奔跑着,我不知道它们为了什么来去匆匆,或许,它们的生命和我不同,它们没有永恒的岁月,因而不得不为今世往来奔波。
  我微笑着从它们身旁穿过,去井边喝水,去魔法塔看书,去真理花园静坐,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终归是新奇而有趣的。只是附近的先知们都很高傲,他们要的宝物和英雄都是我未曾听说的,只有一个灰袍先知和蔼地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孩子,你会拥有永生的美丽。”我一点都不怀疑这点,因为我是个公主。我以为无论在哪里,人们都会如爱惜自己的亲人一样爱惜我的一切。
  直到一次我在大图书馆门口碰了钉子,我才知道,原来在外面的世界里我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一无实力,二无名气。
  我平生第一次感到灰心,坐在图书馆后的草丛中无所事事。这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的人类骑士从图书馆里出来,策马从我的视线中疾驰而过,我从地上爬起来,很想问问他要到哪里去,最后还是不敢开口。
  图书馆守门人也许是同情我,告诉我最好去附近的斗士学院学习学习,然后去杀死一些小生物,多些经验再过来。我不明白图书和杀死小动物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学校一趟。
  学校的人看我一眼就皱起了眉头,幸而父亲及时给我汇来一大笔学费,我总算顺利入学。训练很枯燥,魔法、击剑、战阵术、弹道术……似乎有无尽的课程和考试。虽然我生来是死亡骑士,但是我却偏爱魔法课程。我喜欢在密室中慢慢翻看落满尘土的卷轴,嗅着空气中陈腐而焦灼的气息,这让我想起遥远的家乡。
  老师和同学们大多是来自塔城的术士,他们自成一派,挟着魔法书来去如风,却没有人愿意同我说话,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也不喜欢说话。
  漫长的学期里,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毕业班同学们在斗兽场上英勇的表演。他们胜利时,我会大声喝彩直到声嘶力竭,他们失败时,我的心会变得很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终于轮到我上场的那天了,当我终于战战兢兢地站在广场中央时,四周突然爆出一阵大笑。我呆呆地抬着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怯懦地向大家行了个礼,四周的笑声顿时更大更刺耳,恍惚中,我看到半圆形的观众席上,无数人抱着肚子作出生病时痛苦的表情,还有一些用力向我扔石头。
  我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一头金色的雄狮向我冲了过来。我笨拙地挥舞着一条昨天刚从黑市中买来的狼牙棒,尽力护住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似乎所有学过的魔法和战术都被封印在了记忆里,我只感到狮子锋利的爪牙在我瘦骨嶙峋的身体上划出一道道口子,我的骨骼都要折断了。
  我摔倒了,一阵猛烈的腥味当头而来,我用力将手臂向上一刺!雄狮的狂吼和我的惊叫都模糊成一片,只有惊天动地的大笑如此清晰。一股温热的血顺着我的手腕涌来,我一阵晕眩。
  不知过了多久,我恢复了知觉,四周寂静如死,听不到一句喝彩声。看客们或一脸兴趣索然,或是冰冷地讥笑着。
  一个管理人员走过来,随手塞给了我一枚勋章,然后招呼下一个人入场。
  我用手撑在血泊中,缓缓爬起来,将撕破的披风裹在自己身上,向四周行礼,而后走了出去。胸口宛如被人重击了一样气闷、难受。
  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伤心,可是我很久以前就应该没有心了。
  我带来的骷髅兵默默将我扶下。身后远远传来雷鸣般的掌声,我知道那是为下一位英雄而发的。他们看不见我一个人剧烈而无声无息地张合着干枯的双唇。


步非烟:鬼族的公主(2)


  我就这样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和别的英雄交往,在路上看见他们也远远躲开。
  一次,就在躲避的途中,我撞上了一群守护着宝石矿的狼人。我还没有来得及道歉,他们已经凶狠地向我冲过来了。我想说我是一个公主,我不需要任何的矿藏。可是一切都没用了,他们比我的速度更快,我只有出手了。
  我看着自己的士兵倒下,也看着自己的魔法神箭在他们头上炸裂,我的心中又一次隐隐作痛,最后我胜利了。
  我犹豫了片刻要不要把自己的旗帜留在那堆宝石上。后来我还是那么做了,我用自己的方式把死亡的狼人变成了骷髅,让他们继续驻守在矿藏上,我想,这就是我的道歉,他们应该不再继续憎恨着我,因为毕竟是我,让他们永远如愿以偿。
  从那以后我看到有人驻守的矿藏,就远远绕开,这样我始终没能去到很远的地方,手下的士兵也渐渐减少,我不得不去招募一些廉价的新人。
  一次我在一间农舍窗口看到了淡黄的灯光,我想起了幽宅中那些和气好客的吸血鬼。
  我微笑着要请那些农民加入的时候,却看到了他们恐惧而仇恨的眼神,我不安地退了出来。不经意中,却听到后边有人小声说:“天啊,那个女人多么丑陋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丑陋。
  从此,我开始不喜欢外边的世界,可是我知道我还不能回家。
  贰
  在一间魔法学院门口,我又遇到了那个在图书馆见到的人类骑士。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他座下白马一声矫健的嘶鸣,已经到了眼前。
  那时我已经知道,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他也不例外。
  他看了我一眼,从身后抽出了长剑。明亮的战甲、锐利的长剑在阳光下发出死亡的光泽。只要他走过来轻轻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会裂为朽骨。
  然而他没有看见,我们之间的草地下隔着一条深深的地缝,那是人类所无法跨越的。唯有这样,我们两才有了第一次咫尺天涯的谈话的机会。他收回了剑,对我说:“鬼族的人到这里来很危险的,尤其是你。回家去吧。下一次就没这么幸运了。”
  我静静地回答:“我不走,我还要找到我族的秘宝,征服天下。”
  我知道他一定会笑,然而我更知道他的笑和别人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哪怕只是十分之一。于是我也对他笑了笑。
  他把一卷魔法卷轴从裂缝的那边抛了过来:“拿着,要征服天下的鬼族公主,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卷轴上记载着流星火雨,一种很高深的魔法。
  从那天之后,我每每坐在空旷的夜空下,一扬手,绯红的星辰宛如起自我空荡荡的袖底,一如招魂塔上散开的满天彤霞。我宁愿我的法力就这样消耗在旷野,也不想让这些美丽烟花绽放于血腥的战场。
  那天,我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被荒原的夜风吹散成丝丝缕缕,一个绿色旗帜的英雄悄悄逼近了我。我想要逃走,却已经晚了。人类整饬的大军气势汹汹直逼眼前,我退无可退。他大旗一挥,无数神箭手挽弓搭箭,耀眼的光芒让我久谙黑夜的眼睛一阵刺痛。
  这时,另一个英雄冲出来阻止了他。我惊讶地发现,他正是赠给我卷轴的骑士。
  后来我知道,他叫罗德哈特,学成后效力于绿色的领主,而那位偷袭我的英雄,正是他的父亲。
  他对父亲说,我是他一位鬼族的朋友,并邀请我去他的城堡稍作休息。我正好厌倦了流浪于是欣然前往。到了才发现,他家已经四面张灯结彩。
  他父亲告诉他,今天晚上本城的公主会驾临,晚宴已经备好,银器都被仆人擦得发亮,连女仆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罗德也很高兴公主的到来,欣然听从父亲的话,进屋换了一套新衣。父亲赞不绝口,罗德却望着我,似在征求我的意见。其实,我觉得他的样子有些滑稽,我从未觉得罗德好看过,喜欢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笑容里有那一点点别人不曾有的东西。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种族,他们总爱用斑驳陆离的他物来掩盖自己本来的身体。但我知道这是他们的自由。正如我是鬼族的公主,却偏偏希望有一天能和眼前的这个人类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心地点了点头。
  罗德比我更高兴,我知道他高兴的是能用美的一切来迎接公主了,如果是他来到我的王国,我也会这样,将鬼城中那最美丽的月光留下来,给罗德。
  这时,罗德的父亲看着我,神色有些为难,他低声对罗德说:“公主来的时候,不如让这位鬼族的朋友去楼上休息,反正她也用不着吃什么。”
  我装作没有听见他们的话,罗德抬起头看了看我,爽然一笑:“她不会介意的,艾莎是个很好的人。”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扶着光滑的扶梯,缓步走上了阁楼。他不愿意让公主看见我,这不过是人类自己虚荣,我当然不会介意。
  我静静地坐在木桌旁,并不感到饥饿,听着外面隐隐约约的歌舞声,还有公主和罗德开心的大笑,不知道等了多久。
  以前我认为,时光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但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它也可以慢得让人心痛。
  直到外边宾客散去,我不知不觉地走了出来,却正好碰见了公主和罗德。她穿着五颜六色的布镶嵌成的裙子,耀眼的金发盘得很高。然而,从罗德的眼神中,我知道公主是美丽的。
  公主止住了笑,淡淡地问罗德:“这是什么人?”
  罗德笑了笑:“朋友,鬼族的朋友。”
  公主抬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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