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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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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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我们一家常去散步,穿过草坪奔植物园。鸟入林,咕咕声渐渐转弱。月亮升起来,花草的气息越来越浓重。田田独自向前跑去,小小的身影在草坪上滑动。    
    在我班上有个美国学生叫内特(Nate),大个儿,一脸憨笑。我们约好每星期二下午他来我家,我教他中文,他教我英文。由于双方水平都差,就像两个刚会说话的孩子凑在一起。你几岁了?我住在美国。你喜欢读报纸吗?中国很大。下午四五点是英国人喝茶的时间,雷打不动,那是一种社交仪式。入乡随俗,我们也跟着沏茶,摆上几块饼干。“在中国喝茶吗?”内特问。我心想废话,嘴上说:“在中国喝水,把茶卖给外国。”他孩子般笑了。我们是语言边境两边的野蛮人。内特后来成了文学评论家,常在美国报刊上发表文章,居然为我的一本英译诗集写过书评《在语言水平上》(From Language Level)。    
    我要去伦敦参加活动,利大英(Gregory Lee)和他的法国太太开车从利物浦赶来。我们是八五年在北京认识的。他生长在利物浦,有四分之一中国血统,比别的汉学家更懂得中国。女人们做饭拉家常,我跟大英一头钻进酒吧。英国人平时横眉冷对,一下班就冲进酒吧,如啤酒泡沫般亲密无间。    
    第二天我们一早出发。大英刚买了辆二手的白色英国车Rover,据说是英国警察开的,很神气。离伦敦一百多英里,因修路两道合并,大英仗着年轻跟另一辆车抢道,撞上一排塑料路障,差一点冲到对面路上去。结果挡风玻璃粉碎,又赶上下雨,什么都看不见,大英把头探出车窗开车,总算到了车铺。田田说:“咱们别坐车了,走着去伦敦吧。”我们及时赶上一班火车,才没误了事。    
    顾城夫妇来杜伦,住我们家。顾城极能睡,加在一起每天至少十六个钟头。等他醒了,我们聊天散步逛街。看见街头艺人表演,他撒腿就跑,一问,怕人家跟他要钱。在大学朗诵后,顾城把自己复印的照片送给学生。我说你疯了,怎么像毛泽东一样?谢烨在旁边帮腔,你看你看,我早就说过,他不听。临走头一天,顾城给我们烙煎饼,吃完饭我们都去午睡,起来看他还在那儿烙,煎饼堆成山,够我们吃半个月的。我把他臭骂一顿,顾城不吱声,把手伸进他那高帽子里抓抓头发,跟着嘴一歪,笑了。    
    我们签证到期的当天,一位移民局官员来访,问何时离开。每次外出旅行回来,入境都得被问个底儿掉,就差查三代了。堵在后面的旅客开始抱怨。以后我们尽量等人散尽,再接受大英帝国的致意。    
    冬日下午,我在杜伦住所的楼下沙发上读书。天阴,下着小雨,风掀动白色的薄纱窗帘。我打开老式的落地台灯。暖气嘶嘶响。楼上田田跑来跑去,脚步咚咚。一只苍蝇在屋里飞来飞去,像历史那么让人心烦。    
    


第三辑  乌鸦搬 家 记

    一    
    八九至九五的六年工夫,我搬了七国十五家。得承认,这行为近乎疯狂,我差点儿没搬出国家以外。深究起来,除了外在原因,必有一种更隐秘的冲动。我喜欢秘鲁诗人瑟塞尔·瓦耶霍(César Vallejo)的诗句:“我一无所有地漂流……”    
    头一站西柏林。住处在最繁华的库当姆大街附近,是德国学术交流委员会(DAAD)提供的。我昏沉沉地穿过纪念教堂广场,所有喧嚣被关闭在外。一个“朋克”鸡冠状头发鲜红似血,他张开嘴,却没有声音。那年夏天,墙还在,西柏林与世隔绝,像孤岛。我把从墨西哥买来的绳床吊在阳台上,躺在那儿眺望柏林摇荡的天空。我前脚走,柏林墙跟着轰然倒了。接着挪到挪威首都奥斯陆,住大学城。我有时去市中心散步,狂乱的内心和宁静的港湾恰成对比。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回不了家了。    
    住下没两天,迈平就开着他那辆老爷奔驰车,帮我搬到另一处学生宿舍。这回,箱子成双。绳床怎么也塞不进去,正好捞些锅碗瓢盆,拖进新居。我和五个挪威小伙子共用厨房。头疼的是,刚塞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在挪威啤酒太贵。得,我顺嘴喝干剩下的半瓶,把另一瓶拎回屋里。我带多多到一个教授家做客,主人用自制的啤酒招待我们。那啤酒有股怪怪的肥皂味,没喝多少,我俩沉沉睡去。教授气得四处打电话:我、我的中国客人怎么都睡着啦……    
    冬天到了,北欧终于给我点儿颜色看看:漆黑。一个专门倒卖旧电视的中国同学,看我可怜,匀出一台给我。我喝着温啤酒看电视。那挪威话还挺耳熟,带陕北口音。    
    在挪威呆久了,迈平得了失语症。每天晚上,我俩一起做顿饭,对影成四人,无言。放寒假,他去外地看老婆。大学空城,我孤魂野鬼般游荡。钻进一家中国餐馆,除我,还有一人。他自言自语,动作古怪,目光疯狂,充满强烈的暗示性。慌张中我丢下碗筷,撒腿就跑。过了九○年元旦,我把绳床留给迈平打鱼,搬到瑞典斯德哥尔摩,住进一家相当宽敞的公寓。主人一家去印度旅行。我实际只用厨房,有时去客厅和餐厅遛弯,顺便照料花草。一群住在外地难民营的中国流亡者来借宿,带来各自的逃亡故事。他们中有工人、商人、大学生,到天涯上孤独的一课。我们在黑暗中互相借光。冬天的斯德哥尔摩让人沮丧。太阳才爬起来,没升多高,就被黑暗之鱼一口吞下去,吐出些泡沫般的灯光。我日夜颠倒,索性整天拉上窗帘。三个月后,花草奄奄一息,主人回来了。一位好心的中国餐馆老板借我个小单元,更符合孤独的尺寸。有人从英国带来瓶苏格兰威士忌,让我一口喝光。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发疯尖叫,在镜子前吓了自己一跳。    
    我常和李笠泡酒吧。他用瑞典文写诗,出版了好几本诗集。他是个拈花惹草的老手,满街跟姑娘们套近乎。在斯德哥尔摩,几乎每个酒吧都有赌桌。我们输光兜里的钱,喝得醉醺醺的,摇摇晃晃走在大街上,李笠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大笑。    
    春去夏来,我照旧拉着窗帘,遮挡喧闹的白夜。    
    那年秋天,我到丹麦第二大城市奥胡斯(Aarhus)教书,一住两年。安娜帮我在郊区租了间可爱的小厢房。两位女房东是女权主义者,一位心理学家,一位妇女博物馆馆长。她们带各自的娃娃住正房,居高临下,审视一个倒霉的东方男人。夜半,三盏没有性别的孤灯,遥相呼应。小院紧靠铁路,火车常闯入我梦中。惊醒,盯着墙上掠过的光影,不知身在何处。我父母带女儿来探望我。我临时借点儿威严,住进丹麦海军司令家隔壁的小楼。我们住二层,窗外是海和丹麦国旗。一层是老建筑师乌拉夫,地下室租给年轻的女钢琴家乌拉。他俩并无血缘关系,名字近似,像欢呼,自下而上,不过多了声岁月的叹息。乌拉夫寡居,有种老单身汉的自信,仅用台袖珍半导体欣赏古典音乐。我有时到他那儿坐坐,喝上一杯。他特别佩服贝聿铭,做中国人,我跟着沾光。不过盖房子是给人住的,而诗歌搭的是纸房子,让人无家可归。轮到我割草,乌拉夫也会板起面孔,驱赶我推着割草机在后院狂奔。乌拉独身,靠教课及伴奏维生。她的眼神茫然,好像看多了海平线。她对我经常外出十分羡慕,梦想有一天能在巴黎或纽约那样的大都市找到工作。她弹得真好,但琴声永远被门紧紧关住。    
    父母和女儿走了。图便宜,我搬到郊外的新住宅区。外出的房主是一对中国老人,随儿子享受丹麦的福利。那单元特别,以厕所为中心,所有房间环绕相通。我心情好时顺时针溜达,否则相反。那恐怕正是设计者的苦心,要不怎么笼中困兽或犯人放风总是转圈呢。    
    九二年十月初,从丹麦搬到荷兰,送的送,扔的扔,我还是坐在行李堆里发愁。没辙,只好向柏林的朋友求救。他从柏林租了辆面包车,开到丹麦,装上孤家寡人,再经德国开到荷兰的莱顿(Leiden)。    
    莱顿的住处实在太小,根本没地方溜达,我成了那些陈旧家具中一员。房东玛瑞亚住二楼,是个神经兮兮的老寡妇。她有个儿子,极少露面。她每年都要去修道院做心理治疗。这位眼见要全疯的老太太,这回可抓住我这根稻草,一逮着机会就跟我东拉西扯,没完没了。我尽量靠边走。玛瑞亚有种特殊本事,只要开道门缝,她准站在那儿等我,唱个法文歌,背首德文诗,要不然就讲述她的噩梦。不管怎么着,我绝不让她进屋,否则就成了我的噩梦。玛瑞亚抠门。冬天阴冷,我夜里写作,不到十二点暖气就关了。第二天早上请示,不理。哆嗦了三天,再请示,恩准。她把定时器调到夜里两点——在妄想与噩梦之间。    
    我请玛瑞亚到附近的中国餐馆用餐。她精心修饰,早早坐在那儿等我。大概很多年没人请她吃饭了。饭馆生意冷清。玛瑞亚显得有些拘束,话不多。她讲起战时的荷兰和她的童年。回来的路上,她的高跟鞋橐橐响着,那夜无风。    
    临走她请我上楼喝茶,我留了地址。她的信追着我满处跑。我搬家速度快,却还是被她的信撵上。她每次都附上回邮信封。我铁石心肠,扔掉。这世上谁也救不了谁。孤独的玛瑞亚!    
    二    
    来美国前,在巴黎住了三个月。先寄居在我的法文译者尚德兰家。她离了婚,带两个孩子,住在巴黎郊区的小镇上。她自己动手盖的房子,永无竣工之日。每次来巴黎,她指给我其中的变化;新装修的厕所、楼板上刚踩漏的洞。她喜欢抱怨生活,但不止于抱怨,而是英勇地奔忙于现实与虚无之间:教书、做饭、翻译、割草。我有时担心,万一出现某种混乱怎么办?比如把书做成饭,把草译成诗。她喜欢跳舞,芭蕾舞。无疑,这有效地阻止了混乱。我没见过她跳舞。可以想象,在练习厅,她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展开手臂,旋转,保持平衡……    
    我父母和女儿来到巴黎。宋琳一家去度假,把钥匙留给我们。他家在市中心,五楼。旋转楼梯像受伤的脊椎吱吱作响,通向巴黎夜空。我妈妈腿脚不好,爬楼梯是件痛苦的事。这和我的噩梦连在一起——是我在爬没有尽头的楼梯。夏天,巴黎成了外国人的天下。我几乎每天陪女儿去公园游乐场。我拿本书,在长椅上晒太阳,心变得软软的,容易流泪,像个多愁善感的老头。书本滑落,我在阳光中睡着了,直到女儿把我叫醒。    
    那三个月,像跳远时的助跑,我放下包袱,灌够波尔多红酒,卯足劲,纵身一跳。    
    九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带着盖有移民倾向标记的护照,混过海关,灰头土脸地踏上新大陆,毫无哥伦布当年的豪迈气概。先在密西根州的小城叶普斯兰梯落脚。第一任美国房东拉瑞,用狡黠的微笑欢迎我。他是大学电工、市议员、民主党人、离婚索居者、两个孩子的父亲和一只猫的主人。他除了拉拢选民,还加入了个单身俱乐部,在政治与性之间忙碌。这一点他是对的:政治是公开的性,而性是私人的政治。    
    拉瑞很少在家。我常坐在他家的前廊看书。在东密西根大学选了门小说课,每周至少要读一本英文实验小说。英文差,我绝望地和自己的年龄与遗忘搏斗,读到几乎憎恨自己的地步。把书扔开,打量过往行人。深秋,金黄的树叶,铺天盖地。晚上,大学生喝了酒,显得很夸张,大叫大喊。那青春的绝望,对我已成遥远的回声。    
    拉瑞的黄猫不好看,毛色肮脏,眼神诡秘——这一点实在很像拉瑞。它对我表示公然的漠视。饿了,也从不向我讨食,完全违反猫的天性。以一个流浪汉的敏感,我认定这是拉瑞私下教导的结果。白天,一只黑猫常出现在窗口,窥视着黄猫的动静。有了房子的保护,黄猫不以为然。两猫对峙,斗转星移。我把黄猫抱出后门,黑猫包抄过来,低吼着,声音来自白色腹部。黄猫毛发竖立,蹿到台阶下,背水一战。黑猫虽占优势,但也不敢轻举妄动。此后,黄猫知我狼子野心,不再小瞧,尽量躲着我远点儿。    
    九四年初,我搬到十英里开外的城市安纳堡。不会开车,我在商业中心附近找了个住处。那片红砖平房实在难看,但在由快餐店、加油站和交通信号灯组成的现代风景中却恰如其分。我头一回动了安家的念头,折腾一礼拜,买家具电器日用品,还买了盆常青藤植物。由于这些物的阐释,“家”的概念变得完整了。收拾停当,我像个贼,在自己家里心满意足地溜达。    
    我很快厌倦了同样的风景和邻居。而旅行仍让我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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