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点擒郎 席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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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点擒郎 席绢-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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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得!我要——」

「爸爸……」方笙张着水汪汪且无辜的大眼,拖长了声音打断父亲的慷慨激昂。「我二十岁了。有这种成人动作不算坏事呀。您想,如果我一点经验都没有,将来结婚了,丈夫会嫌我像根木头的。」

「我不管!陌生人不可以吻你,我看他根本是个色狼,跟二年前强吻方筝哪个家庭教师是一样的!看我不打得他四肢残废,我就不姓方!」

「不同的,爸爸,当年那个史竹先生罪该万死,被我们整得今生不敢回台湾是应得的下场。但是这一位先生不同。」她走到书柜边,拿着药过来,倒了二位药丸子服侍父亲。

「又吃药!不要,近来已没有心悸的情形,我不吃!」方学砚退了二大步,比小孩子更不合作,

「爸爸!您不吃,这话题就没得好谈。」她惯有的温柔声调,便是家中成员的克星。

所以,即使抗拒万分,方学砚仍是皱紧眉头吃下去了。而且,方笙天生的耐力超强,她的坚持永远会成功,至於其他耐力稍嫌不足的方家成员,就只有乖乖臣服的份了。

连喝了好几杯温水,他才又问:

「你告诉我,那时你在想什麽?方筝为什麽没有去保护你?」他的小女儿向来不容许有人欺负她大姊的。

「哦,因为她知道是我强吻了人家。」她好轻柔、好平淡的说着。

「啥?」方家老爹几乎没跌到椅子下。

「这是我给自己的二十岁礼物。」

方学砚连吸了好几口气,才猛然记起他这个大女儿其实思想超前卫,并不如她外表所表现出来的传统保守闺秀样。可是,当了她的父亲二十年,虽然无比的明白她的性向为何,却总是会忘记;每每见了她 雅的面孔,总是忘了他这个女儿是方家最佳继承人,其聪慧精明厉害无人可出其右呢!而且,她总是让人想保护她、想代她出头。

奇怪!这种女儿是怎麽生出来的?天生有骗人的本钱,无形中让人想为她舍生忘死。

可是,可是不管谁吻了谁,吃亏的总是女儿呀!他们方家仍是亏大了!

「方笙!我仍是反对,我以父亲的立场——」

「大姊,电话。」

书房的门被推开,探进一只手,精准无比的将手机丢到方笙手中,而方筝连人都没有走进来,又忙着去练她的跆拳道了。

方笙走到窗边,

「我是方笙。」

「我是锺适。」那边简单的报出自己名字。随着低沉的力道,直敲入她心坎。

她愣了一下,笑了。这男子主导欲强烈得不可思议,在心知肚明彼此必然还会再有牵扯之後,他并不打算由她主动。上一回的失去主控权可能是他毕生唯一的失算吧?所以他会打电话来,并且会知道她手机的号码根本不必奇怪,不是吗?

「有事吗?锺先生。」她声音中含着笑意,突然发现自己低柔的嗓音与他的频率有些许近似。

「也许你并不知道,但在前天之後,你们台湾商界盛传在下正在追求方家小公主,并且迫不及待的陷入爱河中。」他冷静且不含感情的声音最後仍是掺杂了戏谑与笑意。

她也笑了。

「这真是我的荣幸。锺先生,传达了「流言」之後,阁下的用意为何?」

「聪明的女孩。今晚的酒会有荣幸邀你一同前往吗?毕竟我俩据说陷入爱河了。」

「既然如此,小女子若不友情相助,似乎说不过去。」她逸出笑声,与她成熟心性不符的,是笑声中的天真纯净,满是青春少女的气息。

锺适失神了会,仍是问:

「答案?」

「好呀,七点来接我可以吗?」

「可以——」

方笙的手机被粗鲁的抢过,方家的大家长怒吼道:

「你谁呀?姓啥名谁呀?想拐我的女儿,我会挑断你的手筋脚筋!我告诉你,如果想打我女儿的歪主意。得先踩过我的 体,我方学砚是什麽人物,你最好去打听清楚再来!哼!我女儿才二十,不,未满二十,如果你小子还没猜出我是什麽人物,告诉你,当年人称「虎豹小霸王」就是我——」

「爸爸!」方笙哭笑不得的抢过手机,连忙告诉电话那头可能已呆若木鸡的锺适:

「对不起,刚才有明显讯号干扰,请自动清除。至於约定的事按原计画不变。

拜拜,七点见。」不待锺适有所回应,立即关机。然後面对那个正潜逃到门边的父亲。

「爸!」她低柔轻唤。

方学砚跳了一下,转身时已将半个身子移出书房外,嘿嘿傻笑。「我去看看你妈妈吃药了没有,顺便睡个午觉!」话完人也一溜烟的跑掉了。

留下摇头叹息、苦笑不已的方笙。

*        *        *

今夜的打扮截然不同於上一次;可以说,较为符合她的年轻与外型。轻柔的雪纺纱材质,公主式的造型,纯然是人人口中所传述的小公主扮相,让酒会中每一位大老或中生代企业家除了把她当精致艺术品看待外,也列为最佳媳妇人选。诚如上流社会所传,方家大小姐果真秀外慧中,不比其他恶形恶状的方家人。

这种形象的建立当然是方笙此行的目的啦!而他们也没有停留太久。这种乏味的商宴,本来就是为了攀关系而办,出现一下给主人面子也就算了。

所以不久之後他们便离开了。

「想去哪?」锺适含笑的眼眸不曾稍离过她的天使面孔。他怀疑自己会有看厌的一天。

她手挽着他,站在酒会外的停车埸,抬头看无星月的天空,吁了口气,眼光与他对视。

「你还要在台湾停留多久?」

「後天就得回香港开会,报告这半个月来评估的结果。」因此,时间变得匆促而短暂。实在是遗憾了,如果初抵达时便认得她,他们会有一些愉快的回忆。

「不再来了吗?」她探问。

「会再来,但都是为了出差,不大会有悠闲的时光,一如现在。」活了二十六年,他一向是忙的。

扶她坐入车内。他将车子启动。

「还没想好要去那里吗?或者——回家?我老是会忘了你甚至不满二十。」

她纯真的大眼闪过一丝柔媚。

「如果我想去的地方,是你下榻的饭店呢?」

他震动了下,压根儿没料到这纯真小公主居然会勾引他,用着她圣女也似的外貌表演神女才会有的戏码。阁下能想像奥黛丽赫本扮演卡门吗?

「有些游戏不是你玩得起的。」他吁口气。

「你不敢。怕我图谋你身上的利益吗?」心中暗自吐舌,她图谋的,是英俊香港男的好体魄。

他笑,有点自嘲。

「我没有身家足以让人图谋,至少比起你们方氏集团,我,小小的特助,也只算得上是收入尚可的小职员罢了。如果你有野心於「华康集团」,应该去对老爷子的独生子锺迅下工夫才是。要我介绍你们认识吗?」

「不,今夜我只要你。」她大胆的说着,俏脸蛋浮上迷人的粉红色,在在令人晕眩神迷,只想一亲芳泽,最好一口吞下她。

锺适抿直了唇线,仍企图以理智凌驾一切。

「我不会吃你这根嫩苗解馋。」

「哦,柳下惠先生重现於二十世纪末,真是一大奇观!」她笑得好不天真。

「你得了,锺先生。好吧,您节操良好,我改找别人好了。麻烦直接送我回家好吗?」

握着方向盘的手蓦地握得死紧,紧得一如他锁成一字形的浓眉,几乎是咬牙的问出口:

「可不可以解释一下,什麽叫「改找别人」?」

「哦,那就不是您可以问的了。」她偏着头,好抱歉的说着,有礼斯文得像知进退、守规矩的闺秀。

「方笙!」他声音冒着烟。

「锺先生,恶脸面对淑女是不礼貌的。买卖不成仁义在,这是风度。」这会儿她又像优秀的好学生了,背诵着「生活与伦理」,或「公民与道德」。

他冷瞥了她一眼,将车子改驶向他住的饭店,满是义无反顾的决然姿态。没有瞧见方笙天使面孔上,漾着得逞以及不安的双重矛盾。

毕竟,这是她的冒险呀!说与做根本是两回事。

俏丽的小脸,红晕不曾褪去。直到车子停在饭店门口,泊车小弟前来开车门,她几乎没有勇气,也没有力气踏出去。

但今夜的节目是她起的头,早已没有退却的机会,至少那个被她撩拨起情绪的男人就不会允许。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下车的,只知道她後来由他搂着进入电梯。

直上饭店十五楼,然後看到一整片台北市夜景。她低呼了声,笑了。「好景致。」

他伸手轻抚她泛热潮的面孔。

「还是决定留下来吗?小女孩。」

「每一个女人都曾经是女孩。如果你准备为此而不安,那我们还是可以取消今夜的节目。」

「然後让你去找别人?」他口气轻柔得吓人。两人面对着面,他摇头。「不。

如果非要有这麽一次,就由我来吧,至少我是第一顺位让你有好感的人。而且你不爱我,你的第一次。将不是挟爱向人奉献,只是想得到一个较好的经验而已。」

因为不是缘自於「爱」,所以他们两人皆无负担。

「很高兴我们的想法相同。」她开始展现紧张,乾笑了下,她问:「怎麽做呢?先洗澡,还是先上床?谁做避孕措施?我不能肯定自己安全期的算法对不对。

所以……」

「我会教你,而且避孕应由男人来做,只有自私的男人才会一味的向女人索取种种便利而不付出。至於要不要洗澡,则看你自己,不过,要我的话,此时只想一口吃下你。」他笑,只是眼神渐渐燃起烈火,牢牢的将热力焚向她周身。

她突然觉得口渴,否则她的声音不会乾得发哑!

「呃……小说……我是说言情小说中总是将上床描写得非常唯美!」

锺适警戒的停住触碰她脸的动作。

「你只是想印证?只是因为小说中那些形容?」

「不,那些只作参考;而今夜,是我一直便决定好的。女人的第一次,一定要是我喜欢并且信任的人,而他必会给我最好的一次体验。」

他点头,不再问其他。这女孩眼中有着信任与期待,那他可不能让她失望了。

将她带往床边,看着她摒息以对。这聪明的女子,毕竟也只有二十岁而已呵!

「来,第一步骤,我通常都学小说中所写的,企图吻得女主角七晕八素,然後大吃豆腐,上下其手——」戏谑的轻喃终止於深吻之中。

由初时的轻触、轻吻,到逐渐投入其中,转为激烈探索……一切都像是自然而然,似乎早已注定他们该有这麽一段情愫产生。

他教得认真,怕伤了她;她学得快速,沉醉其中。

时间在旖旎时光中流逝,翻转出红尘中一波强过一波的心荡神驰,再一一迸裂为万道光芒,在眼睫间飞掠、在汗水淋漓中逐渐沉寂。交融成难辨的——情意缠绵。

没有星子的夜里,暖风徐徐吹来。

*        *        *

「如果事情已办完,你提早一天回家吧。那小子又给我逃了,只有你治得了他!」

这是锺老爷子亲自打来的电话、下的指令,也就意味着无论他停留在台湾的剩馀时间不管有无其重要性,都必须放下一切,立即赶回香港。

而他,锺适,锺老爷子的万能特助,只能以老爷子的需要为毕生要务。

苦笑了下,服务生已将他的大件行李放到等候在饭店门口的车中,他环视住了半个月的房间。不可能会有留恋的,但因为昨夜,他无法不再叁回顾。

她的笑,她的泪,她的美丽与迎合……

然後,在午夜十二点送她回家时,她轻声感谢他。无疑的,他们给了彼此最美好的回忆。

那就够了,不是吗?

枕头下一只晶亮的东西吸引住他。他走近床边,拨开枕头,看到了一只耳环,他还记得这只百合花造型的耳坠令她小巧而优美的耳朵看起来性感又兼具清纯。

要还她吗?

他看了良久,最後小心翼翼的放入西装内装,靠近胸口的部位,决定保有这一份甜美回忆。

美丽的方笙,他们可还有幸再见面?

*        *        *

虽然说言情小说的内容向来无可信度可言。而陈腔烂调的剧情更是难脱男尊女卑的阴影,诸多不合理的编排方式更足以笑掉人家大钢牙,但……有点危险的是,她当真会对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备感怀念。多糟糕呀!难道她也有要命的「处女情结」吗?

一定是被小说教坏了。

像她昨天抽空看的一本才可笑,那个笨作者不知道生在那个旧石器时代,居然设计女主角痴等男主角二十年,还大呼「相思已是不曾闲」,什麽思想呀!

完蛋了!再被一些不肖作者洗脑下去,女权运动只能大开倒车了。

虽然女权列车从不曾往前开过。

骂在心中是很过瘾,但觉得锺适是好男人的念头一直消不下去。她还是想他、念他。

「女儿,在忙吗?」方学砚抱着一份文件走入书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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