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4-医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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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医贯-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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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主客辨疑
郁病论
属性:内经曰。木郁则达之。火郁则发之。土郁则夺之。金郁则泄 
之。水郁则折之。然调其气。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 
注内经者。谓达之吐之也。令其条达也。发之汗之也。令其疏散也。夺之下之也。令其无壅凝也。泄 
之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也。折之谓制其冲逆也。予谓凡病之起。多由于郁。郁者抑而不通之义。内经五法。为 
因五运之气所乘而致郁。不必作忧郁之郁。忧乃七情之病。但忧亦在其中。丹溪先生云。气血冲和。百 
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又制为六郁之论。立越鞠丸以治郁。曰气曰湿曰热曰痰曰血曰食。而以香附抚 
芎苍术。开郁利气为主。谓气郁而湿滞。湿滞而成热。热郁而成痰。痰滞而血不行。血滞而食不消化。此六者 
相因为病者也。此说出而内经之旨始晦。内经之旨。又因释注之误而复晦。此郁病之不明于世久矣。苟能神而 
明之。扩而充之。其于天下之病。思过半矣。且以注内经之误言之。其曰达之谓吐之。吐中有发散之义。盖凡 
木郁乃少阳胆经半表半里之病。多呕酸吞酸证。虽吐亦有发散之益。但谓无害耳。焉可便以吐字该达字耶。达 
者畅茂调达之义。王安道曰。肝性急怒气逆。 胁或胀。火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则用升发之药。 
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 
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此王氏推展达之之义甚好。火郁则发之。发之汗之也。东垣升阳散火汤是也。使势 
穷则止。其实发与达不相远。盖火在木中。木郁则火郁相因之理。达之即所以发之。即以达之之药发之。无有 
不应者。但非汗之谓也。汗固能愈。然火郁于中。未有不蒸蒸汗出。须发之得其术耳。土郁夺之。谓下夺之。 
如中满腹胀。势甚而不能顿除者。非力轻之剂可愈。则用咸寒峻下之剂。以劫夺其势而使之平。此下夺之义 
也。愚意谓夺不止下。如胃亦土也。食塞胃中。下部有脉。上部无脉。法当吐。不吐则死。内经所谓高者因而越之。 
以吐为上夺。而衰其胃土之郁。亦无不可。东垣书引木郁于食填肺分。为金克木。何其牵强。金郁泄之。如肺 
气满。胸凭仰息。非解利肺气之剂。不足以疏通之。只解表二字。足以尽泄金郁之义。不必更渗泄利小便。 
而渗利自在其中。况利小便是涉水郁之治法矣。独水郁折之难解。愚意然调其气四句。非总结上文也。乃为折 
之二字。恐人不明。特说此四句。以申明之耳。然犹可也。水之郁而不通者。可调其气而愈。如经曰。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肺为肾水上源。凡水道不通者。升举肺气。使上窍通则下窍通。 
若水注之法。自然之理。其过者。淫溢于四肢。四肢浮肿。如水之泛滥。须折之以其畏也。盖水之所畏者。 
土也。土衰不能制之。而寡于畏。故妄行。兹惟补其脾土。俾能制水。则水道自通。不利之利。即 
所谓泻之也。如此说。则折字与泻字。于上文接续。而折之之义益明矣。内经五法之注。乃出自张子和之注。 
非王启玄旧文。故多误。予既改释其误。又推展其义。以一法代五法。神而明之。屡获其效。故表而书之。盖 
东方先生木。木者生生之气。即火气。空中之火。附于木中。木郁则火亦郁于木中矣。不特此也。 
火郁则土自郁。土郁则金亦郁。金郁则水亦郁。五行相因。自然之理。唯其相因也。予以一方治其木郁。而诸 
郁皆因而愈。一方者何。逍遥散是也。方中唯柴胡薄荷二味最妙。盖人身之胆木。乃甲木少阳之气。气尚柔 
嫩。象草穿地始出而未伸。此时如被寒风一郁。即萎软抑遏。而不能上伸。不上伸则下克脾土。而 
金水并病矣。唯得温风一吹。郁气即畅达。盖木喜风。风摇则舒畅。寒风则畏。温风者。所谓吹面不寒杨柳风 
也。木之所喜。柴胡薄荷辛而温者。辛也故能发散。温也故入少阳。古人立方之妙如此。其甚者方中加左金 
丸。左金丸止黄连吴茱萸二味。黄连但治心火。加吴茱萸气燥。肝之气亦燥。同气相求。故入肝以 
平木。木平则不生心火。火不刑金。而金能制木。不直伐木。而佐金以制木。此左金之所以得名也。此又法之 
巧者。然犹未也。一服之后。继用六味地黄加柴胡芍药服之。以滋肾水。俾水能生木。逍遥散者。风以散 
之也。地黄饮者。雨以润之也。木有不得其天者乎。此法一立。木火之郁既舒。木不下克脾土。且土亦 
滋润。无燥 之病。金水自相生。予谓一法。可通五法者如此。岂惟是哉。推之大之。千之万之。其益无穷。 
凡寒热往来。似疟非疟。恶寒发热呕吐吞酸嘈杂。胸痛 痛。小腹胀闷。头晕盗汗。黄胆温疫。疝气飧泄等 
证。皆对证之方。推而伤风伤寒伤湿。除直中外。凡外感者。俱作郁看。以逍遥散加减出入。无不获 
效。如小柴胡汤四逆散羌活汤。大同小异。然不若此方之附应也。神而明之。变而通之。存乎人耳。倘一服 
即愈。少顷即发。或半日或一日又发。发之愈频愈甚。此必属下寒上热之假证。此方不宜复投。当改用温补之 
剂。如阳虚以四君子汤加温热药。阴虚者。则以六味汤中加温热药。其甚者。尤须寒因热用。少以冷药从之。 
用热药冷探之法。否则拒格不入。非惟无益。而反害之。病有微甚。治有逆从。玄机之士。不须予赘。 

卷之三·绛雪丹书
血症论
属性:客有问于余曰。失血一证。危急骇人。医疗鲜效。或暴来而顷刻即逝。或暂止而终亦必亡。敢问有 
一定之方。可获万全之利否。余曰。是未可以执一论也。请备言之。 
凡血证。先分阴阳。有阴虚。有阳虚。阳虚补阳。阴虚补阴。此直治之法。人所共知。又有真阴真阳。 
阳根于阴。阴根于阳。真阳虚者。从阴引阳。真阴虚者。从阳引阴。复有假阴假阳。似是而非。多以误人。 
此真假二字。旷世之所不讲。举世之所未闻。在杂病不可不知。在血证为尤甚也。汝知之乎。 
既分阴阳。又须分三因。风寒暑湿燥火外因也。(过食生冷。好啖炙 。醉饱无度。外之内也。)喜怒 
忧思恐。内因也。(劳心好色。内之内也。)跌扑闪 。伤重瘀蓄者。不内外因也。 
既分三因。而必以吾身之阴阳为主。或阴虚而挟内外因也。或阳虚而挟内外因也。盖阴阳虚者。在我之 
正气虚也。三因者。在外之邪气有余也。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不治其虚。安问其余。 
客问曰。吐衄血者。从下炎上之火。暑热燥火。固宜有之。何得有风寒之证。曰此六淫之气。俱能 
伤人。暑热者十之一二。火燥者半。风寒者半。而火燥之后。卒又归于虚寒矣。 
内经曰。岁火太过。炎暑流行。肺金受刑。民病血溢血泄。又曰少阳之复。火气内发。血溢血泄。是 
火气能使人失血也。而又云太阳司天。寒淫所胜。血变于中。民病呕血血泄鼽衄善悲。又太阳在泉。寒淫所 
胜。民病血见。是寒气能使人失血也。又云太阴在泉。湿淫所胜。民病血见。是湿气使人失血也。又云少阴 
司天之政。水火寒热持于气交。热病生于上。冷病生于下。寒热凌犯。能使人失血者也。太阴司天之政。初之 
气。风湿相薄。民病血溢。是风湿相搏血溢也。又云岁金太过。燥气流行。民病反侧咳逆。甚而血溢。是燥气 
亦能使人血溢也。六气俱能使人血溢。何独火乎。况火有阴火阳火之不同。日月之火。与灯烛之火 
不同。垆中之火。与龙雷之火不同。又有五志过极之火。惊而动血者。火起于心。怒而动血者。火起 
于肝。忧而动血者。火起于 
肺。思而动血者。火起于脾。劳而动血者。火起于肾。能明乎火之一字。而于血之理。思过半矣。 
刘河间先生。特以五运六气暑火立论。故专用寒凉以治火。而后人宗之。不知河间之论。但欲与仲景伤 
寒论对讲。各发其所未发之旨耳。非通论种种不同之火也。自东垣先生出。而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始禁用 
寒凉。自丹溪先生出。而立阴虚火动之论。亦发前人所未发。可惜大补阴丸补阴丸二丸中。俱以黄柏知母为 
君。而寒凉之弊又盛行矣。嗟乎。丹溪之书不息。岐黄之道不着。余特撰阴阳五行之论。以申明火不可以 
水灭。药不可以寒攻也。 
六淫中虽俱能病血。其中独寒气致病者居多。何也。盖寒伪荣。风伤卫。自然之理。又太阳寒水少阴肾 
水。俱易以感寒。一有所感。皮毛先入。肺主皮毛。水冷金寒。肺经先受。血亦水也。故经中之水与血。一 
得寒气。皆凝滞而不行。咳嗽带痰而出。问其人必恶寒。切其脉必紧。视其血中间。必有或紫或黑数 
点。此皆寒浮之验也。医者不详审其证。便以为阴虚火动。而概用滋阴降火之剂。病日深而死日迫矣。余尝 
用麻黄桂枝汤而愈者数人。皆一服得微汗而愈。盖汗与血一物也。夺血者无汗。夺 
汗者无血。余读兰室秘藏而得此意。因备记以广其传。 
一贫者冬天居大室中。卧大热炕。得吐血。求治于余。余料此病大虚弱而有火。热在内。上气不足。阳 
气外虚。当补表之阳气。泻其里之虚热。是其法也。冬天居大室。衣盖单薄。是重虚其阳。表有大寒壅遏。里 
热火邪不得舒伸。故血出于口。忆张仲景所着伤寒论中一证。太阳伤寒当以麻黄汤发汗而不与。遂成 
衄血。却以麻黄汤。立愈。 
独有伤暑吐衄者。可用河间法。必审其证面垢口渴喜饮。干呕腹痛或不痛。发热或不发热。其脉必 
虚大汗出者。黄连解 
毒主汤之。甚者白虎汤。 
金匮方云。心气不足。吐血衄血者。泻心汤主之。大黄二两。黄连黄芩各一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 
服之。此正谓手少阴心经之阴气不足。本经之阳火亢甚。无所辅。肺肝俱受其火而病作。以致阴血妄行而飞 
越。故用大黄泄去亢甚之火。黄芩救肺。黄连救肝。使之和平。则阴血自复而归经矣。 
愚按暑伤心。心气既虚。暑气故乘而入之。心主血。故吐衄。心既虚而不能主血。恐不宜过用寒凉以泻 
心。须以清暑益气汤中。加丹皮生地。兼犀角地黄治之。盖暑伤心。亦伤气。其人必无气以动。脉必虚。以 
参助气。使气能摄血。斯无弊也。 
客问曰。既云须分阴阳。则吐衄血者。阴血受病。以四物汤补血是矣。参 补气。奚为用之。而复 
有谓阳虚补阳之说何耶。曰子正溺于世俗之浅见也。自王节斋制本草集要。有云阴虚吐血者。忌人参。服之则 
阳愈旺。而阴愈消。过服人参者死。自节斋一言。而世之受病治病者。无问阳虚阴虚而并弃之若砒毒矣。冤哉冤 
哉。盖天地间之理。阳统乎阴。血随乎气。故治血必先理气。血脱必先益气。古人之妙用也。 
凡内伤暴吐血不止。或劳力过度。其血妄行。出如涌泉。口鼻皆流。须臾不救即死。急用人参一两或二两 
为细末。入飞罗面一钱。新汲水调如稀糊。不拘时啜服。或用独参汤亦可。古方纯用补气。不入血药何也。盖 
有形之血。不能速生。无形之气。所当急固。无形自能生有形也。若有真阴失守。虚阳泛上。亦大吐血。又须 
八味地黄汤固其真阴。以引火归原。正不宜用人参。及火既引之而归矣。人参又所不禁。阴阳不可不辨。而先 
后之分。神而明之。存乎人耳。 
凡失血之后。必大发热。名曰血虚发热。古方立当归补血汤。用黄 一两。当归六钱。名曰补血。 
而以黄 为主。阳旺能 
生阴血也。如丹溪于产后发热。用参 归芎黑姜以佐之。或问曰。干姜辛热。何以用之。曰姜味辛。能引血药 
入气分。而生新血。神而明之。不明此理。见其大热。六脉洪大。而误用发散 
之剂。或以其象白虎汤证。而误用白虎。立见危殆。慎之哉。 
客又问曰。阳能统阴。闻命矣。伤寒吐血。亦闻命矣。然除伤寒外。或者寒凉之药。不能不少加一二。以 
杀其火气。至于辛热之品。以火济火。恐一入口而直冲不止。奈何。宁和平守中。以免谤怨。何如。若丹溪产 
后用干姜者。为有恶露凝留。故用之以化其瘀。未必可为典耍也。余见先生治血证。不惟不用寒凉。 
而反常用大辛热之药。屡以奏功。不已霸乎。曰子之言。不读古书。不穷至理。不图活人之命者也。试检古人 
已验之名言以示之。 
金匮方云。吐血不止。柏叶汤主之。柏叶干姜各二两。艾三把。以水五升。取马通一升。合煮取一升。 
分温再服。 
凡吐血不已。则气血皆虚。虚则生寒。是故用柏叶。柏叶生而西向。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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