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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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碎片-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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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一双拖鞋扔过去,正打上他的脸:〃都说了不是吃醋,你闭嘴。〃 
恼火地拖着地,看着沙发边上,他刚刚换下来,印有物证的衬衫:魏大总裁日理万机,在公司处理事务至深夜。于是趴在桌子上想小憩一番,却不想印泥忘了合上口红印就这样诞生了。想起他悠哉告诉我所谓的〃事实真相〃时一脸得意的表情,我真是恨不得一头撞死在那里许树阳何时这样丢脸过,居然为了个〃女人〃的〃唇印〃……呃,伤心。 
死活不承认,那是吃醋。 
可是……我微微一笑:这感觉,竟也不差。 
甚至……还有些甜蜜。 

二十九章 

“你就是这个毛病,嘴硬得很。” 
好不容易,将屋子收拾得像个人住的地方了。我举起手背擦擦汗,没去理会他对我的评价。 
看看四周,没什麽可打扫的了。我翻开抽屉,取出一个小包包,挤进沙发里,拿起那件衬衫。 

“你干什麽?”他好奇地凑到我旁边。 
“你难道没见过钉扣子吗?”我白了他一眼,继续穿针引线:“这件衬衫第一颗扣子松了,要缝紧了才能洗。” 
“我不是没见过钉扣子。”他笑著回答:“我只是没看见过男人钉扣子而已──树阳,如果你是女人,一定是个贤妻良母……啊!树阳,你干什麽……” 
“谋害亲夫。”利落地从他胳膊上拔出针,继续钉著扣子:“最毒不过妇人心。总裁你可要小心点了。” 
“小心什麽?小心被你吃了?”蛇一样的手臂缠紧了腰:“树阳,我肚子饿了……” 
“你不是刚刚在公司吃过了麽?”钉完扣子,收拾好针线。 
“我想吃你做的饭啊。真的很好吃……和你一样,美味……”湿热的舌头轻舔著耳垂,腰上的手开始向下移。 
“等等……我先去洗衣服……”阻止了他手的进一步行动,我微微喘著气:魏大总裁换下一堆衣服,不洗的话都会被他当成一次性纸杯给扔掉的。对我而言,浪费是最大的罪恶。 
“等等可以。但是──你得承认,你白天时的表现是因为吃醋。”他扭过我的头,深深看著我的眼。 
我也紧紧盯著他:“遥光,你很无聊吗?” 
“当然不是。” 
“哦,那就是我很无聊了。”我甩开他的手,跳下沙发:“我承认我吃醋了。而且是醋意大发,不可遏止,恨不得将那女人挖地三尺找出来,千刀万剐才解恨──这样的回答,总裁可还满意?” 
“树阳,别开玩笑了。你过来。” 
我拿著刚刚钉好的衣服,回头看著他。 
“你不会忘了吧──这个。”他拉开衣领:暗红色的牙印,隐隐浮现在颈窝处,看起来很……性感。 
“三年不见,怎麽养成咬人的坏习惯了。”他笑著看看手上的牙印,又摸摸脖子上的,最後仍是看向我:“树阳,这半个月,我一直在等你──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就凭这个。” 
手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已悄然落地。我受了蛊惑一样走过去,摸著他俊朗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脸,将他抱在胸前。 
紧紧的抱住。 
直到,勒进胸膛; 
直到,融入心脏。 
直到,吮吻得再没一丝力气; 
直到,挑逗起最急促的呼吸。 
直到,手指与手指的交叠,描绘出最温和匀净的画; 
直到,身体和身体的融合,绽放出最丽妖娆的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树阳……冷不冷?” 
“嗯?不。” 
“你身上摸起来很凉啊……” 
“没关系,一直是这样的。” 
“要不要回房去睡?” 
“不用,就在这里挺好的。” 
“回去吧。著凉了就不好了。” 
“不要。” 
“没办法……那你抱紧我。” 
“嗯?” 
“我身体比你暖啊,白痴……喂,你踢我干什麽……” 
“因为你比我白痴……嗯……不要……” 
“不要什麽?” 
“你……不是刚刚才做过……啊……” 
“可你身体还没有变热……” 
“遥光……” 
“嗯?” 
“你真的很……白痴……啊,混蛋……那里……嗯……” 
“是这里吗?” 
“不……” 
“那是这里……” 
“不……刚才那个地方……啊……” 
“呵呵……树阳,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嘴硬呢……是这里吧……” 
“你闭嘴……嗯……色狼……” 
“树阳……不是这样动的……要这样来……” 
“你去死!啊……” 

毛毯滑落,遮住了地上堆叠在一起的衣物。 
牢牢纠缠在一起。好像永远,都不会分离。 


嗯……忘了关灯了…… 
脑子还不太清醒,伸胳膊挡住刺眼的光──不是灯光,是阳光──天已经大亮了。 
拉开被子下床──他什麽时候把我抱回卧室的,我竟一点印象都没有。 
好像是第四次的时候……还是第五次?意识到我正想著个很丢人的问题,慌忙摇了摇头,清醒一下,勉强蹭下床去。 
还要上班……看著指针肆无忌惮指在十点过十分的地方,迟到是毫无疑问的了。只是,这个麻烦总裁,为什麽不叫我一声…… 
倒了杯水,来到客厅。桌子上是醒目的牛奶烤面包果酱瓶子。瓶子下还压著个纸条。打开来看,硬朗的兰黑色墨水字龙飞凤舞: 
做别的怕你不敢吃。今天放你一天假,好好休息──光。 
PS:不扣你工钱,放心。 
仔细瞧了个遍,瞧不出什麽阴谋的痕迹,於是放心的笑:他的字,写得还真漂亮。 
而且,还那样了解我。 
放假啊……算算看,我还真的很久没有放过假了。 
从前找个工作很困难,所以通常都很辛苦。加班加点,累得要死,加班费却总是不了了之。假期於我而言,就好像沙漠里的一瓶矿泉水一般珍贵。今天得到,心里竟然说不出的轻松愉快。 
即是放假,那就万事不急了。烧上洗澡水,懒懒挪到餐桌前,翻了翻报纸。今天是个晴朗的冬日,阳光很。斜斜照进屋子里,比火炉还要温暖的心里效应──就像昨天晚上,那个火热温暖的身躯,紧紧包围著我,好像就快融化了般…… 
又打开那个纸条,露出一个“光”字。 
最後一笔,稍微向上提,折了个漂亮的弧度,像极了他微笑时的嘴角。 
他最喜欢微笑,冷静时却比谁都威严逼人。 
他轻易不发脾气。一旦生气,没有人能逃离那种冰冷眼神下的战栗。 
我很幸运,并没有真正战栗过。 
这是否说明,我对他而言,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呢? 
苦笑著摇头:怎麽好像个多疑的少女一样。他不是已经说过:他爱我了麽? 
所以,本来就是个特别的存在。 


想摆正微笑,却突然发现:我居然笑不出来。 
拿著杯子的手微微颤抖,终於掉在地上,碎成片片晶莹。 
冷汗伴著一阵阵的疼痛,渗出额头。 
这曾是我熟悉的感觉,却也好久没有来袭。 
还好,是这个时候……腹部的疼痛铺天盖地袭来,一点点放射到腰部──我说还好,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让他看到…… 
可是……我要怎麽办啊……咬紧嘴唇,已经有了活活疼昏过去的觉悟──从前严重的时候,这是常事。挺过去就好了。 
就像,在漫漫长夜中,熬到黎明来临。 

第三十章 

第一次感觉到:这黎明是这样难熬。 
从前疼昏过去就好,现在却是昏过去再疼醒过来,更加痛苦。 
不行,不能再吃止痛药了……挣扎著放下药瓶──已经吃到最大限度,再吃会死人的。 
没办法,去医院……不行,方医生还没有回来,到别的地方,难保今天回不来。魏遥光找不到人,还不得抓狂…… 
真是个麻烦总裁。我痛苦地闭紧眼:还能怎麽办,继续熬…… 
强忍著挪到沙发上躺下,想找些消遣,淡化已经蔓延到全身的疼痛。 
深呼吸……一只羊,两只羊,三只……不对,这好像是治失眠的……那就换这个:泡温泉,晒太阳,蓝蓝的天空清明澄澈,白白的云朵逶迤缱绻,还有青青的草地…… 

“草被阳光晒过後,会蒸腾出一种质朴的清香味。” 
“就是干草味嘛,说得那麽诗意干什麽。” 
我扯过他所谓的“质朴的清香”,无聊地嚼著草根。 

那是多久前了……对,高中刚刚毕业的时候。冗长的假期,唯一的工作就是消磨时间。 
郊野的山坡,一大片青草,夹杂著零星的野花──的确是郊游晒太阳的好地方。 
可惜,地方是个好地方,时间却不对。 
那时是夏天,阳光最毒辣的时候。当年的魏遥光就已经懂得体贴入微,怕我在家闷出病来,硬拉著我来陶冶情操。托他的福,我的皮肤得以在自出生起十八年後获得新生,褪掉一层皮之後成功地晋升为“小麦色”──这是後来我那些大学无聊女同学研究出来,又很“不慎”传到我耳里的结论。其实在我看来,说晒成一身“小麦色”倒不如说晒成一身鸡屎黄来得贴切。 

“树阳……跟我一起出国好不好?”他突然起身,有些期待地问我。 
“出国?没钱。” 
“你呀……”他叹息一声,又躺倒在草地上,闭上眼睛。 
空气温和地流动,有一种昵狎的静谧。 
我们就这样,静静听风,且歌且吟。 
吹得草叶那样柔软,很舒服…… 
嗯,非常舒服,没有痛苦……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这个午觉睡得可真是辛苦。 
黎明终於来临了……如释重负地吸了口气,反而十分平静。 
我知道,这次发病,意味著什麽。 
我的病情,又加重了。 
无论再怎样隐忍情绪的波动,无论再怎样心胸开阔,神清气爽,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这根本也不是人可以决定的,我很清楚。况且,我已经很幸运了,能一直拖到现在──我的情况,比妈妈和外祖父都要严重。 
没什麽的,可能是最近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打起精神:一天的假期已经浪费大半天,剩下的应该好好利用才是。 
对了……给安影买的礼物,趁早给他送去吧。算算看,我们也很久没见过面了。於是拿出电话,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电话接通,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怔怔反应了一会儿,确定我听到的不是“关机”而是“停机”,我穿好衣服,带著礼物出门。 
找到他初次见面时给我的地址,得到确切的消息:租房子的人的确与我的描述无异,但是半个月前已经搬走了。 
懊恼的走在街上:安影居然也和我玩人间蒸发,那我的领带不是白买了?好几百美元啊,八倍汇率换算,那可是好几千人民币啊!最重要的一点:我也从不打领带…… 
安影,你是不是已经不愿意等待,所以宁可选择离开? 
悄然无息的离开,剩下寥落孤单的我。 

原来放假也是这样无聊的事。我无目的的游荡在街上,看形形色色的人足下生风地赶路。他们要到哪里去呢?他们又想走到哪里去呢?难道没有人想过:无论走到哪里,尽头都是相同的麽? 
我们的追求,归根结底,都是同样一个目标:信仰基督的叫它天堂;信仰佛祖的叫它极乐西方;什麽都不信的,叫它死亡。 
还有个叫地狱的地方,没有人信仰,却是最真实的存在。 
所以,活著的时候,就要好好活下去。 
真是的,难道年纪大了,就是这样多愁善感?我从路边的小公园长木椅上起来──领带的事另说──我还有件礼物,要送给那个人。 
“树阳,我回来了~~今天晚上吃什麽?” 
聒噪地魏大总裁边脱鞋边往屋子里冲,在门口留下了两个脚印。 
“吃饱了?”看著魏遥光以最快的速度横扫餐桌,心满意足地擦著嘴,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盘子,从身边拿出一个盒子:“这个,给你的。” 
“从美国带回来的?” 
“嗯。” 
“送给我的礼物?”魏遥光眼里露出与喜悦类似的光芒。 
“臭美──谁要送你礼物。”我丢过盒子:“我是看你那块手表带得那麽旧,影响公司形象,帮你买块新的换上。” 
光芒消失了。刚刚接触到盒子的手触电一样缩了回去,脸上是有些尴尬地笑:“这个是限量的劳力士,我最喜欢的一块表……” 
“喜欢到洗澡的时候都不愿意摘下来?”我揶揄地笑:“不过是块手表罢了──这好歹是我头一次送你东西,总裁却不肯赏脸──还是,要我亲自帮你戴上?” 
“不用,我自己来……” 
伸手抓住他改变主意,想拿起盒子的手,一个用力,扯下表带。 
狭长的伤疤,蜿蜒如谷。 
遥光,到这个时候,你还想对我隐瞒吗? 
“树阳……”他静默了言语,任我拉起他的手,靠近唇边。 
轻轻舔吻著那道刀疤,我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抚平了。就像,我刻在他心上那些伤口。但是,我想给他温暖,无论什麽方式。 
时隔三年,伤疤多少淡了一些,却依然横亘於腕间,横亘於彼此间。 
我要逾越。抓紧时间逾越──我现在唯一拥有的,最最珍贵的,就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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