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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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 第09天作者:金英-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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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不能为我剥一个虾吗?”他开口要求了。就算是最后一次,有过总比没有强。 
      “你手疼啊?”她却给了一棒子。 
      他差点给气坏了,“我浑身都疼。” 
      “那就更不能吃虾。得吃药。” 
      小方气坏了,瞪着她。 
      她也瞪着他──你不用跟我生气,以后会有人天天给你剥虾吃的。她的眼睛表达了这层意思,但没有说。说出来,面子上不好看,伤心还在其次。 
      小方叹了口气,好,你不给我剥我给你剥,他把那盘油爆虾放在自己面前,全剥好,码在她的碟子里。 
      “洗手了吗?”她问。 
      “我还消过毒。” 
      她推开,“虾冷了,冷虾不好吃,跟橡皮一样。不好吃。” 
      这真的让他很受伤,“你恨我?” 
      “哪里!”她笑了,突然说,“有没兴趣听我讲个笑话?” 
      待得到首肯,她开始很流畅地讲起来,显然是一早儿就酝酿好的,准备说给他听的。 
      “上帝在天堂呆久了,觉得没意思。于是彼得出主意:去土星待几天怎么样?上帝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土星重力太大,一点儿也不舒服。彼得又建议,那去个重力小一点的……水星怎么样?上帝又给否决掉,水星太热。彼得:那……地球吧,重力适中温度也合适。上帝听了这话,赶快摇头,饶了我吧,那儿的谣言太可怕,我两千年前在那儿邂逅了一个女人,他们到现在还在谈论那件事。” 

      小方认真地听着,听着听着他懂了──龙琪是在给他下逐客令兼划清界线:过了今天,你就是别人的丈夫…… 
      尘世间的谣言是很可怕的,尤其是桃色绯闻。连上帝都在害怕。所以,我们应该回避。 
      话说到这里,小方还怎么能坐得住?缘尽则散。何必强求。 
      他站了起来,“你不是信基督教吗?怎么拿上帝开玩笑?” 
      “我是信基督教的,最初,我简直就是迷信;后来,我只是相信,而不迷信;再后来,尤其是现在,我已经没法再相信了。”龙琪说。语气很平淡。淡到稀薄,令人喘不上气来。 

      小方听着,真是难受,是啊,上帝在哪里,我们看不见。 
      他走到门口,“我走了。” 
      她连头都没有抬,“门关好。” 
      他听了她的话,走出去,关好门。她,与她有关的一切就这么被关在心的另一面,从此,两不相干! 
      这就是结局? 
      小方站在门口,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心在动,动得憋屈、窝囊、难受。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最后一面?这是最后一刻? 
      不! 
      小方突然回过头推开门,龙琪站在他面前,正盯着他,脸上是种难得一见的伤感,伤于世事变更无常,感于悲欢离合无情。 
      他看着她,他也看着她,她与他之间只有一尺,彼此清清楚楚地看着,又无比绝望地看着──咫尺天涯! 
      亲切可感,呼吸可闻,让你心动,心动却不可以行动,于是动着,也痛着。 
      “我这次真的要走了。” 
      真的。 
      她点点头,“不要回头。” 
      他转过身,向前看,外面,是一派明媚的秋光。他走了几步,突然又回过头,“如果有下辈子,你愿不愿意作一只老鼠?” 
      她沉默了半天后,“我想作猫。” 
      他心里一沉,她要作猫,她不想跟我在田野里觅食,在暖暖的草堆紧紧地依偎……她不想,她真的不想吗? 
      还是对今生灰心,连下世也不愿有了? 
      他看她,门已经阖上了,冰冷的门,就像冰冷的离别。她在门后,在命运之后。跟他错开,隔着薄薄的一层,却似千山万水。 
      他叹了口气,手背上突然一凉,我也哭了吗?为什么?因为今生无着,来世也无际吗?为什么人有时会活得这么飘忽,什么也把握不住,甚至包括一个承诺? 
      他在秋色中走着,秋色也在他之中走着,两重萧瑟酝酿出一种凄冷……不堪想不堪看……我要结婚了,我不想;我要离开她,我不想。为什么不想做的事却非要去做?我可以不做!但,我真的可以不做吗? 

      “为什么这么失魂落魄?”刘雪花站在他面前。她什么时候出现的,他都没发觉。 
      “你认为老鼠和猫可以成为一家吗?”不知为什么,每次面对刘雪花,小方总想把心里的不痛快全说出来。 
      “能不能成为一家我不知道,不过,”刘雪花轻轻地说,“要是有一只猫蹲在老鼠身边,我想别的老鼠恐怕是不敢跟猫抢什么吧?” 
      噢,原来是这样! 
      刘雪花看他想开了,说:“她去了后花园。” 
      “可是我……” 
      刘雪花说:“这世上的事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想做的,一种是自己觉得应该去做的。做想做的事让自己快乐,做应该做的事让别人快乐。按道理说,做人不好太自私,但,如果一个人他自己都没快乐,又怎么会让别人快乐?” 

      小方在沉吟片刻,“她不想见我。” 
      刘雪花摇头,“想与不想,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小方听到这里,脚步已经向后花园移去。 
      看着他的背影,杨小玉从花架下出来,“老刘,真有你的。” 
      刘雪花意味深长地,“别高兴太早,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我还就高兴了,陆薇她能有多大的魅力?我就不信她能把小方拿住!” 
      “这你可就错了,现在跟‘她’抢小方的,不是陆薇。”刘雪花轻轻而言。 
      “还有谁?”杨小玉吃惊,又冒出一个情敌? 
      刘雪花叹息,“这个敌人更可怕,它就是──良心。” 
      杨小玉沉默了,是的,人最难过的,往往是自己那一关。 
      龙琪在后花园的一棵花树下面。秋天的花,已呈败相,舒展出浅浅的欲要退隐的倦意,这一份的恬静安然,倒显出一种别样的清丽。 
      人也是一样,她的身上,带着一种疲惫,削减掉她平日的几分锐气,增了几分柔和。 
      我跟她说点什么? 
      小方慢慢地走过去,心在咚咚狂跳,每次见她,心情都是这么动荡、这么激越,不,甚至不要见她,只要想起她,一颗心就像火山在喷发…… 
      龙琪的脸色也是一片苍白,她的心里也是一样的激动吧?感情就是一种共鸣。 
      既然是共鸣,还用说什么吗?他轻轻站在她身边,顿时有说不出的心甜意恰。这一刻,是难得的,是要上天特别赐福的。如果说百年修得同般渡,为了这一刻,上辈子是不是苦苦修炼过? 

      又是不是因为急于想在这个轮回相遇,所以急急地投胎,结果只得了这一刻? 
      若早知道相遇这么美,一定会修上一千年;若早知道相遇后的别离这么伤,一定得再修上一千年,让相遇永恒…… 
      他和她都看着前面,前面是一丛菊花,开得正欢。这是它们的季节。 
      小方心跳着,他要过这一关了。 
      小方交待了上官文华几句就走了,他一定是去找龙琪了。看他那副焦头烂额的惨相就知道。但叫人纳闷,明明他最上心的人是龙琪,他现在却要跟陆薇结婚。 
      其实自从文室的案子出来后,上官发现他们的方队最热衷的就是往龙琪的酒店跑,他给自己的借口是怀疑龙琪是凶手并竭力证明这一点。但上官看得很清楚,在他们方队的潜意识里,他根本就不是想证明她杀了人,而是想证明她根本就没有杀人。 

      他根本就是喜欢人家,昨天看到他俩公开地眉来眼去,上官就更认定了这一点。──哼,当我是瞎子?我的视力可以作空军。 
      那么,话说回来,如果方队他真的要剔除龙琪在文室命案中的嫌疑,那,他应该怎么做? 
      ──最后一招,去文室的家里看看有什么线索留下。 
      对,我也去。去看看。 
      上官把车停在龙琪的别墅外。真阔气。她想。 
      大门是虚掩着的,上官心里一动,为什么?她向前走了几步,发现了龙欢丢在地上的帽子。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她想。 
      她戴上手套,推开门。一眼就发现了扔在沙发的那件风衣。11月1日晚,龙琪回来过。上官也发现了这一点。 
      她回来过?那为什么匆匆忙忙又走了?而且走得这么急,连外衣也来不及拿。再者,如果她只是想拿点东西什么的,她不应该把风衣脱下,拿上就走更符合她的个性。她跟文室的感情并不好。没什么好说的。既然她把外衣放在这里,那就是想逗留一阵,但她却匆匆地走了。 

      为什么? 
      文室的死亡时间是晚上11点5分,龙琪大酒店距她的家30分钟的路程,也就是说,龙琪到家的时间应该是晚上10点半不到。 
      那一个独居的男子,在这个时间不会就上床睡觉吧? 
      难道龙琪在客厅遇上正看电视的文室,他对她进行搔扰,然后龙琪夺门而去?上官摇头,首先,他们结婚十多年了,应该没那种激情了;再者,以龙琪的手下功夫,文室要真敢这么做,恐怕这里就是凶案第一现场。 

      上官上了楼。她先推开的是文室的卧室。 
      凌乱。这是第一印象。然后,才是豪华与气派。最后,她看到茶几的烟灰缸里有个烟蒂。她用镊子夹起来,上面有淡淡的唇印,是口红印。显然,这不应该是文室的。 
      龙琪,龙琪在这里坐过,还抽完了一支烟。她的口红就是这个颜色。很淡、很滋润。 
      是什么原因让她停留?停留在丈夫的卧室? 
      上官这时看到了门后的手机,这手机不是文室的,如果是,十天过去,早该没电了。有人来过,然后发生了突然变故,所以连手机都丢了。这人是谁?她摁了几下手机中的储存号码,其中一个很熟悉,拨过去,竟然是杨小玉。 

      “咦,上官,你拿着你们方队的手机?”对方的声音无比地吃惊。 
      这是方队的手机,新手机。上官没见过。一定是龙琪给他的。这个家伙! 
      对,他来过!! 
      ──龙琪来过,文室死了;方队来过,要跟陆薇结婚。 
      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上官缓缓地在龙琪坐过的那张沙发上坐下,视线一展,发现这沙发正对着床。双人床。如果文室当时不在,她没理由一个人坐在这里抽烟,楼上卧室多的是;如果文室当时在床上,龙琪会有兴趣坐着看他?若她对他真的有兴趣,她也应该在床上。他们可是合法的。 

      那么,她坐在这里,应该是床上有了特别的“景观”。值得一观。 
      上官猛地站起来,走到床前,被褥有些乱,枕头倒摆得很整齐,雪白的枕巾上,有一根长发,不,两根。──女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在文室的床上。 
      这的确值得一“观”了。 
      上官又折回门口,想像着龙琪当时的反应。她会怎么做?一哭二闹三上吊? 
      上官摇头。龙大老板恐怕缺少那段“浪漫”情怀。 
      她会坐在这里静静地抽烟,然后说点不咸不淡的话,潇洒地走掉。而这种潇洒,会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她很会创造这类气氛。不,应该说,她本身就带有这种“煞气”。 

      于是文室顶不住,心虚了,追上去。酒店成了他的断魂台…… 
      现在的关键是,那个女人是谁? 
      “我想跟你说说陆薇。” 
      沉默了很久后,小方开口了。 
      而他开口说的,却是别人,一个拦在“他”与“她”之间的别人。 
      龙琪将视线从无边秋色中收回,看着他,眼中也藏着无限秋色。暮秋的的颜色。 
      小方也看着她,一副大肠于斯时斯刻百转千回,千回百转,“陆薇”这两个字让他很难开口,却又必须开口,关于陆薇,关于他和陆薇的婚事,他一定要给龙琪一个交待,他不能让一个结,打在她心里。 

      他思量了又思量,该说的,一句都不能少说。 
      “那年,我20岁……她很漂亮,穿得衣服更漂亮,人又活泼,跟她走在街上,几乎所有的人都用羡慕的眼光看我,我很陶醉、很得意。她出身好,常跟我说她家里如何如何,相反,我从小到大一直过穷日子,她那种生活状态,几乎就是我的理想,跟她一起,就像与梦同行……我是不是很虚荣?很经不起诱惑?” 

      说到这里,小方问。 
      龙琪摇了摇头。对于一个人来说,富裕与美就是美好生活的象征,要不,上帝为什么创造财富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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