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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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安慰-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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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玫瑰花房
    花房就在医院的一个角落里,不大,其实也不能算是花房,只是种了些花,有个小小的温室。花工老王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只有面对着花的时候,才看得见他脸上有温柔的表情。
      老王就住在花房边那间小房子里,一个人——在人们的记忆里,他从来就是一个人。离花房不远,就是医院的太平间,是一般人心里阴森恐怖的地方,因此人们就很少来这里。老王不在乎。他好像不太爱和人打交道,只是侍弄着他的花,他侍弄的花都开得很好。
      有一天,医院儿科病房里的一个小病人不见了。护士陪着他的妈妈一直找到花房,才发现老王正和那个小孩子有说有笑地玩。小孩见到妈妈,开心地跑过去,告诉妈妈说:“老爷爷讲的故事好听极了!”从没见过老王笑的小护士,竟然看见老王脸上掠过一丝扭捏的神色。
      老王就这样和那个孩子成了好朋友。每天上午查过房,老王的身边就多了个小小的身影。那些天里,老王的脸上总是有笑容。只是,老王一直不知道孩子到底是因为什么而住院的。他问过孩子一次,孩子天真地看着他,说:“妈妈告诉我,我得了重感冒,很快就会好的。爷爷,等我出了院,我还会来看你。”
      老王笑笑,心里却沉重起来。他在医院里呆了几十年,知道孩子的病决不会是重感冒,但他从此却不再问。
      有一天,孩子又坐在老王身边玩,听老王边干活边给他讲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忽然就问老王:“爷爷,你看,那个小房子是干什么的?”
      老王抬头朝孩子指的地方看,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那是……那是一间花房!”老王犹犹豫豫地说。
      “花房?那为什么它总不开门呢?”孩子问着。
      “因为,因为那里面种的都是最好的玫瑰花,不到时间,是不开的。”
      “真的?那花开的时候让我进去看看,好不好?”孩子抬头看着老王,亮晶晶的眼里全是期待。
      老王不由得点点头。孩子的脸上立刻灿烂起来,让老王也笑了。
      好些日子过去了。老王的小朋友还是每天来老王这里玩,他已经变得越来越苍白,越来越瘦弱。每天,他来了一小会儿,便会有人接他回去。每每到了这时,老王就总是怔怔地看着那孩子的背影,显出一丝悲伤来。
      这天,孩子来玩的时候,老王跟他说:“过几天,你就可以去看那花房了!”
      “哇!”孩子苍白的脸上显出一丝笑容来,“玫瑰花快开了吗?”
      老王笑着,将孩子抱在怀里。这天来接小孩的是医院里的护士,她从老王手里接过孩子时,破天荒地看见老王冲她笑了笑,说:“这孩子,长得跟我儿子小时候一个样!”
      医院里的人第一次知道,老王竟然还有个儿子!这事被当做新闻在一天之内传遍了整个医院,但没有人知道得更多。这个黄昏,老王穿过医院去大门口的小杂货店打酒时,许多人看他的目
      光便多了些好奇。老王没有注意到这点,这一天,他的神情有些恍惚。
      这事很快被人们遗忘了。老王仍然一个人在他的花房里,孤独地守着他的花。但有一件事却让老王不安:那个孩子从此没有再来。
      老王想找人问问,却不知该问谁,也没有个人来向老王解释。老王只好惴惴不安地张望着通向花房的路口,希望能看到那个小小的身影。
      过了一星期,那路口终于传来了人声。是个女人的声音,在哭,哭得很凄惨,让老王的心里一紧。他向前迈了几步,迎面看见了好几个人推着一张床走了过来。
      这在老王实在是常见的事。但这次不知为什么,他发现自己竟然迈不动脚。他看了看围在床边的人,认出了其中的几个,都是来接过那孩子的。
      他们在太平间门口停住了,等着老王来开门。
      老王只是看着床上。白被单下,一个很小的身形,仿佛立刻就要消失了似的微微凸现着。
      他慢慢地走过去,神色木然,是大悲大喜之后的疲倦。经过床边时他停留了一下,注视着白被单下那小小的身形,喃喃地说了句什么,便转身去开门。
      门开了。
      一屋子怒放的玫瑰,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遥远的同桌
     好多年了吧。那一年,蝶儿10岁。
      10岁的蝶儿跟着老师走进一个新的教室,听老师告诉大家,班上来了一位新同学。老师让蝶儿坐在一个小男孩旁边。老师一转身,小男孩就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
      后来蝶儿知道小男孩的名字叫军。
      “我长大是要当一个将军的!”军很骄傲地从眼角看着蝶儿,说。
      瘦小的蝶儿就很崇拜军。军长大了会是一个将军呐!蝶儿以前也想当个女兵的,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当将军。
      军是蝶儿在新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桌上的那条三八线一直没有被擦去,蝶儿很小心地注意不超过它,但军很快就忘记了,他的手肘总是横到蝶儿这边来。
      蝶儿和军,同桌了两年。作为一个不漂亮而且木讷的女孩,蝶儿在班里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而军一直是班里男生的头领。但他们俩的关系却很好,甚至总让班里的几个淘气包嘲笑。蝶儿常常害怕有一天军会因此而不再理她,可是军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毕业前的冬天,学校比赛跳集体舞。大家在操场上围成一个大圈子,跳那个“找朋友”的集体舞,一开始,大家都是男找男,女找女。老师说:不可以,这样去比赛得不到高分的,从现在开始,男孩得找女孩,女孩呢,得找男孩。
      音乐再响起来的时候,大家的脚步就都开始犹豫起来,谁也不肯先停下来。这一轮里,蝶儿是站在边上等着别人来邀请的,她看着眼前晃过的一张张脸,有一点漠然,一点点悲伤,因为她知道不会有人来邀请她。
      仿佛是明白她的心情似的,军来到了她面前,大大方方地向她敬了个礼,就伸出了手——她成了班里第一个被邀请的女孩!她有点紧张地把手伸过去。这是蝶儿第一次握男孩子的手,她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不知为什么她想起她的手上长满了冻疮。而军则满不在乎地握住了,带着她转了个圈,就放开,站在蝶儿原来的位置上,笑嘻嘻地看着她。蝶儿犹豫了一下,就随着队列往前走去。
      军无疑起到了带头作用,有人开了头,后面的人便都大大方方跳起来。那天后来在蝶儿面前停下的人出奇的多,蝶儿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多年后蝶儿偶然想起那首“找朋友”的歌,不由得一怔:怎么会是这样呢?那首歌里说: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敬个礼呀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再——见!“什么歌呀,怎么才找到好朋友就再见了呢?”多年后的蝶儿对她的男友说。
      那次集体舞之后,大家就都忙起来,忙着人生里第一次重要的考试:考中学。然后,就是各奔东西。蝶儿和军不在一个学校了,也失去了联络。
      有一次,蝶儿去军所在的学校找人,无意中看见军。军长得很高大了,正带着一帮男孩子打球。蝶儿在操场边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她其实很想过去打个招呼,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走开了。
      后来,蝶儿找借口去那个学校好几次,都没有再看到军。再后来,蝶儿和军都初中毕业了,蝶儿升上高中,军的消息,却从此没有了。
      有几次,蝶儿走过军住的巷子——小学时曾经去过的,便会想:军现在怎么样了呢?但终于没有勇气走进巷子。
      等蝶儿考上了大学,她已经很久不再想起军。那是太久远而灰暗的一段往事,在已经鲜艳的日子里,蝶儿没有时间去回忆了。
      某个春天的午后,蝶儿从学校回家,路过巷口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小伙子站在街上。当那小伙子转过脸来时,蝶儿几乎惊呼起来:是军!
      可她终于没有喊出来,军转脸看见了蝶儿,也许是她的表情引起了军的注意,军很认真的看了她两眼,就走过来了,边走,边把手向蝶儿一伸。
      那一刻,蝶儿的心跳得好厉害!
      军到了蝶儿的面前,却只说:要烟吗?
      蝶儿这才发现,军的手上,有好几种烟。
      蝶儿摇摇头,急忙走开了。她不敢回头,因为那一瞬间眼里便已都是泪。
      回到家里,蝶儿难过了很久。却不知究竟为了什么——仿佛不仅仅是为了儿时的好友变
      成了今天这副模样……
      从此,蝶儿路过那里时,便时常要张望一番了。终于有一天,她在回家路上看到军后,回到家就写了一张条子,让妹妹带给军。条子上只有一句话:还记得你的同桌吗?
      蝶儿怀着绝望的心情等着妹妹回来。妹妹进门时她不知该怎么问才好,妹妹却只说:那个人看了一遍条子,就收起来了,什么也没跟我说。
      第二天,有人敲蝶儿家的门。蝶儿去开门,门外站的,竟然是军!
      军把手插在口袋里,微笑地看着蝶儿:“我还以为你们家搬了呢,原来没有。”他停一停,接下去说,“你变啦,比以前漂亮了,要是在街上碰见你,可真认不出来啦。”
      “你已经认不出来了。”蝶儿终于笑起来。
      他们很愉快地谈了一会儿天,军就走了。
      没过多久,蝶儿搬了家。搬走那天,蝶儿想跟军说一声,就到军常常站的路口看了看,那儿却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
      军就这样彻底消失在蝶儿的生活里,蝶儿也终于渐渐不再想起军了。
      这个城市开始流行一首歌叫《同桌的你》。所有的人仿佛都同时怀念起年少时候的同桌来。
      军有没有也唱起这首歌并因此而想起蝶儿?蝶儿不知道。那么多细碎而久远的往事,已经被岁月模糊了。关于军,蝶儿只记得一个形象,那就是站在她面前,向她伸出手来的情景。而军的面容,也已经不清晰了,只有那只伸向她的手,仍然鲜明着。那是蝶儿第一次握住一个男孩子的手,并且立刻就放开了,因为歌里在唱着:再见。
      都是因为年轻啊。蝶儿常常想起这样一句话,用它来解释很多事情。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好兄弟
    我与乔都很丑,丑得没人愿和我们玩耍,我之所以与乔能成为好朋友,真正应了一句老话:“物以类聚”。
      我与乔都很自卑,但在对方面前却都装得很洒脱。那些漂亮姑娘我们从不招惹,因为脸皮太薄,害怕会碰壁。惟一不讨厌我们的是书本,堂而皇之的我与乔便成了书呆子,因此读书期间的生活便如一湖宁静的水,平平淡淡而过。
      毕业后,我与乔很幸运地分配到一家名气不大的企业,由于小公司缺乏高科技人才,也由于物以稀为贵,我们的丑也就变得不再重要。外表的压力没有了,也就真的过得洒脱起来。
      年龄大了,是成家的时候了,可悲的是我与乔同时喜欢上了一个不美丽但很可爱的女孩子。乔很认真的对我说:“兄弟,我们公平处理,看她的意思,若她喜欢的是你,我便退出;若喜欢的是我,你便退出,如何?”“好极了!”我欣然同意。
      不久,便有人传话给我们:“问了,她说两个都同样喜欢,实在分不出哪一个更好些!要不然两个都先谈谈再作打算?”
      “这个万万使不得!”我们同时呆了。
      大家你推我让,僵了很长时间没个结果,女孩子等不及了,放出口风说:“若再等不出个结果,便要另外寻个人嫁了!”
      那晚,我一夜难眠!乔也一样。
      第二天,我请了一周的假。
      再回公司时,我领了一个很美的女孩子出现在乔的面前,悄声对乔说:“我的未婚妻,叫黎,自小订的娃娃亲,因为文化低,我一直没答应,但她很痴情,一直等到我现在,我不能负她!”乔起初很疑惑,但看到我们相处得很融洽,互相关心、爱护,也就信了。
      半年后,乔与那个女孩子结了婚。
      婚宴上,乔突然对我和黎说:“什么时候吃你们的喜糖呀!”
      黎瞪大了眼睛:“什么?我和他结婚?你没听我叫他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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