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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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安慰-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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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么我放弃,要么我们公平竞争,由他们裁决。”我对她说。
      她点头同意公平竞争。3天之后,面试通知来了,晓庆却默默地收拾行装。她说我要回家一趟,我们家帮我找了个好单位,错过这个机会就晚了。
      晓庆的谎言,我一眼就能识破,同室4年,我能破译她的每一个眼神。我竭力挽留,可她让我看她的车票。
      “抓住这个机会。我们家在县城,我去找工作比你容易。”
      我想哭,却没有泪。晓庆走了,我留了下来。当面试已通过的通知传来时,我的心却如铅一样沉重。
      晓庆最终回了家乡。毕业会餐,我和她对饮。我从来就不知道,我可以喝那么多那么多的酒。
      晓庆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啊!
      我的泪,便和着酒汹涌而出。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缘分
    常常为人与人之间缘分的奇妙而惊叹不已。夫妻之间的缘分不用说了,朋友之间其实也是同样的,甚至更奇妙。许多人,同窗或是共事多年,可以恍若陌路,而有的人,只是偶然见了一次面,却好像熟识了几生几世。每次碰到谈得投机的朋友,聊了几个小时还意犹未尽,我心里就会蹦出两个字:“有缘!”
      从小到大,最不知所措的时候,就是被介绍给陌生人时,一句“你好”之后就不知说什么是好。小时候跟妈妈出去串门时,总带着一本书,到了人家家里,悄无声息地坐在一旁,倒也还自在。大了,最喜欢的还是独自埋头看书,可是很多的时候,却不得不与人打交道。每每与人面对面地坐着,却找不出一丝话头来,真比什么都难受。好在世上还有“缘分”这东西。
      第一次遇到山姆是在大学生物系的收发室里。山姆是那里的管理员,高高胖胖的,脸上永远有笑容。“你是中国人,从大陆来的,对不对?”山姆看人很有他的一套,“我正好要请教一个问题,你能不能告诉我长城究竟有多长?”我很窘,至今我还是不知道,生于南方的我,与长城仅有一面之缘,只知长城很长,仅此而已。山姆说:“没关系,那就说说你的家乡吧!”我于是告诉了他临川、王安石、汤显祖,还有南丰蜜桔,一种小小的、无籽的、甜得不能再甜的桔子。
      这样,每次我去他那里要东西,总能说上半天话,他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各样的趣闻和笑话,而且喜欢讲给我听,而本来拙于言辞的我,在他那里也居然能说会道,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很自然地就告诉了他。有一次不知怎么聊起诗,他问我谁是我最喜欢的诗人,我说我最喜欢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我也是呀!”他激动得眼睛发亮,第二天便为我送来一本纪伯伦的诗集。多年后,我仍记得他红红的脸,越想越觉得有意思。
      缘分真的可以很奇妙啊!
      最要好的女友是帆。她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无论什么事,经她嘴里说出,就变得生动有趣。而且她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我常常会痴痴地听她讲两到三个小时,从不知厌倦。
      说来我与她投缘起源于看相,有一阵事事不顺,常觉得前途渺茫,于是很想知道自己的将来,找不到高人算命,自己便翻遍了多伦多公共图书馆里关于看相的书,一边看,一边对照自己的手掌,得知自己的前途并不暗淡,心里居然踏实了许多。想不到帆有许多看相的故事。
      她告诉我是怎样地走过一条泥泞的小路,来到乐山下的一块玉米地里,给看地的老人“摸骨”,那老人又怎样地道出她什么时候会与什么样的男人结婚,临走时还忘不了跟她说这两天会破小财,但无大碍,不必担心。她当时是怎样地觉得滑稽可笑,后来老人的话却一一应验。还有一次在火车上让人测一个“巫”字,那人居然讲了她家有几个弟妹,叫什么名字……
      这样的巧合远不止一两次。有一次和帆谈到日本电影,我讲起自己印象最深刻的一部,是十多年前看的,名字已记不得,里面的人物个个都追求理想到一种悲壮的地步。“你说的是《造治的酒馆》,我看了三遍,第一遍是与同学一起看的,第二遍我找了女友陪我看,第三遍我忍不住独自再去看了一遍,影片将女主人公对爱情的无奈以及造治对生活的无奈刻画得无以复加。”
      许多的朋友便是这样不经意地飘进我的生命,给我一种纯纯净净的快乐。最喜欢的就是与朋友席地而坐,侃侃而谈。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绝好的听众(尤其喜欢听爱情故事)。曾经有一对朋友,经常在周末带一个菜来我家做。吃完后我们坐在草地上,一边看小孩子玩耍,一边漫无边际地消磨时光,那种与人融为一体的幸福感,一辈子都忘不了。
      于是有时会想,究竟什么是缘分呢?
      有人会讲那不过是志趣相投罢了,我却更喜欢“百年修得同船渡”之说,只因为喜欢那种天长地久,生生世世的感觉,只因为相信朋友间那种“心有灵犀一点通”,不是一两天,一两年便修得到。只因为见过太多的来去匆匆、飘飘忽忽的人生了。
      想对朋友说:山那边还是山,海那边还是海,心那边还是心。
      想对朋友说:你会想起我,也许是我先想起你。
      想对朋友说:当你忘了我的时候,我还会记得你。
      人与人之间有缘分,真好!
人生贵在相知——友情篇君子之交
    又是一个晴天。初夏的气息在空气里懒洋洋地流动着。篱笆边长着一株不大不小的树,星星点点的黄花缀满了枝头,树枝在午后的阳光里随微风轻轻地摇晃着,偶尔将一两朵早枯的黄花飘落在她的发上。
      远处飘来南美音乐“南方之魂”,乐声和平明净,在午后的静寂里漂渺地回荡着。她的思绪随着乐声无边际地漫延,一直漫延到那遥远的日子,遥远的土地。
      那一年她十六岁,过着无风无云,自由自在的日子。记得那是一个初春的下午,她与系里同学到城郊一处湖上划船。那天郊外出奇地晴朗,天上没有一丝云,沉静的蓝几乎触手可摸。湖的四面是山,山脚是挺拔的白桦树,树林里浮着青绿的叶子,它们的倒影在深蓝的湖水里荡漾着。
      这时她的眼睛一亮,看见了同船的他。他的身材修长如白桦,而湖里的波光在他的目光下也显得黯淡了。她原本清明坦荡的心境在他一身洋溢的活力之中迅速发酵而成历史。经过几句短短的对话,她发现他很聪明,言语之间透露着一种事事满不在乎的态度但同时又难以掩饰的真诚,行动似乎随随便便但举手投足之间却自有一股天生的灵秀之气。同学两年,她第一次意识到他的存在。
      此后,他竟似乎无处不在。林阴道、教室、食堂,校园到处都是他的影子。她常常骑车,他走路,相逢一笑,一闪而过。他笑起来很好看、很温和,笑容里眼睛明亮亮地一闪,于是她的这一天就像是起了雾,四周飘飘扬扬、聚聚散散看到的都是他的一个笑容。
      那时她看罗曼·罗兰的书,向往的是独来独往的性格,憧憬的是傲然自在的生活,当然不肯主动接近他。而在他的眼里,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儿。夜里,她常常一个人溜出宿舍,沿着校园的林阴路悄悄地走着,夜风吹拂着她的发,而有时候每一盏路灯都变成他的眼睛明亮地向她微笑着。
      终于有一天,她给他写信。屋里的人已经沉睡,窗外的夜空分外的黑暗,四周万籁无声。她的世界在这一天晚上凝缩成手电筒微光下的一行行字迹。信越写越长,终于写完时已是
      第二天凌晨,她站起身,将手里的纸张仔细地撕成小小的碎片,塞进抽屉里。 第二年夏天,她坐火车回家,路过他的城市时她突然决定下车去找他。居然也就找到了。他的家很普通,父母都是慈祥长者,她与他母亲聊天,聊着他过去的事。母亲相貌清洁,说着当地土话,她听得一知半解,但她从一见面开始就对他母亲油然而生的亲近和敬重却不断地增长。
      这是她第一次来到他的城市,他的城市很美。见到了他的母亲,见到了他的城市,她就明白了他的灵气原来自有渊源。
      她来的第二天下了微雨,雨后他带着她看山。两个人一前一后在山路上走着,林子里弥漫着雨后的清芬,四周无人,山间鸟鸣幽幽,看着他的背影,她忽然很想走上前,把头偎在他的肩上。念头不过一闪,她脸红心跳,抬眼看看他,他正认真沿着石子路走着。一声轻叹,她把目光移到路边的林子里。
      下山时他们走近路,离开弯弯曲曲的山道,从几块大石头上攀下去。最后几步有点陡,他伸出手要扶她一把,她却摆了摆手,自己跳了下去。
      那时湖滨时兴消夏晚会。所谓消夏晚会,不过是有人在湖边草地凉爽处搭个木台,有人上台扯开嗓子依呀呀地唱,渐渐就有闲人在台下聚集,人聚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是一个消夏晚会了。那天晚上,他们来到湖滨,正值一个晚会的高潮。他们在离台子远远的地方坐了下来。草地有点潮,但是她并不在乎。有人在台上热闹闹地唱着演着,可她什么都听不见,眼里只有他,耳里也只有他的声音。他们大致说着些小时候的事,也聊着各种各样的杂事、趣事。说着说着累了,他们就躺在草地上接着谈。她的心里盈满了欢乐,恍惚间世上只有她和他两个人,在这一个宁静的夜晚这一个湖边这一片星空下第一次相逢。
      后来她努力回想,却再也想不起来那天晚上到底说了些什么,而她清楚记得的,只有天上的星光,温暖的草地和岸边杨柳在微风中摇曳的影子。晚会已经散了许久,他要骑车送她回旅社,这时才发现她把他的车钥匙丢了。回到草地上找,黑暗之中怎么也摸不着。车子是他借的,怕丢,不能撂在湖边。于是他就扛着车子送她。湖滨到旅社要走不短的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行人,只有他们慢慢地走着,路灯下的影子忽长忽短,两个人默默无语。看着他吃力地扛着车子的身影,她感到羞愧,又感到幸福。看着眼前的街道和路边阴暗中的梧桐,她感到身心前所未有的完整。在那一个夜晚那一个城市的街上,她的一切寻求似乎在一瞬间都有了归宿。她暗暗祈祷着,让这一条路不断地延伸,让她和他就这样走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次日,他要她从旅馆搬到他家里,说是他母亲坚持的,而且说他母亲买了鱼,要好好地招待她一顿。她忽然间很慌乱,说她该回去了,不然她父母亲会很担心。她坚持,于是他到旅社帮她打点好行李,一声不响骑车送她去火车站。她要上火车了,他跨在脚踏车上远远地望着她,突然他喊道:“你不要走。”她看见了他眼里瞬间闪过的一道光芒,心里一抖,想着是不是该留下,终于还是掉过头,走了。
      途中,她给他写了一封短信,感谢他和他一家对她的好意。写完了封好,她也不与周围的人搭话,只是认真看着镶在车窗里的风景。她发现他和她城市之间那一带的山水前所未有的好看。
      他在回信里说,他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他自己的一个小妹妹。两个月后回校,校园里清风习习,人语喧哗,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他们偶尔碰面时依旧是一笑而过,并不停留。
      后来有一天她听说他要考托福,打算出国。她又一次溜出宿舍。是夜月光如洗,四周高大的树将黑黝黝的影子洒遍空旷的校园。她在操场上走了一夜,天明时下好了决心准备出国。心想当他在美利坚这块土地上再见到她的时侯,也许会用不同的眼光看她。
      她一毕业就顺利来到了美国,而他却在国内上起了研究生。她来美后,俩人开始通信。人不在眼前,她反而没有了顾忌,在深夜里给他写信,常常写到日出时分。信里从过去谈到将来,从私事谈到世事,只除却一个“情”字,无话不说。
      信中俩人似乎成了莫逆之交,彼此人生风景的一个组成部分。渐渐地,他的信里不再提起小妹妹之类的话了。
      二十岁生日的时侯,她收到他寄来的一张卡片。她一生收到过不少生日贺语,而刻在心上的却只有那张卡片上几句极简单的话:永远是不深沉的眼神/永远是天真的笑/永远是不老的性情/永远是二十岁的心
      在她的心里,这几句话概括了她与他交往的林林总总。而她与别人再无能力继续这样的交流。自从那一个风和日丽的初春的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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