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8-河流如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538-河流如血-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多好的一座院落,多好的一幢房屋,保良又考上了大学,而且马上就要穿上警服,保良的人生道路从此铺就,未来一片光明。站在公安学院的门口极目远舒,就能料想五年之后十年之后,保良子承父业,肩上有星有杠,管辖一方领土,而他的“大哥”“二哥”说不定还在哪个餐厅酒吧辛苦打工。那时人已半老,连这口青春饭也许都难保住,盲流到哪里都说不定了。十年后的“鉴宁三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肯定会有天壤之别,其情其景已可想见。    
    所以,在祝贺保良中举及第的聚会上,李臣和刘存亮半醉之后,不免纷纷泪洒樽前。菲菲那天也喝醉了,当着刘存亮的面搂着保良又亲又笑,狎昵得相当过分。刘存亮虽然喝多了但神智尚清,虽然神智尚清但情绪失控,他几次想把菲菲从保良身边拉开,但菲菲不知因为醉了还是从不把刘存亮的权威放在眼里,怎么拉都照样黏着保良。她叫着保良的名字,夸奖保良真棒,夸保良比刘存亮强多了,还说保良你将来当上公安局长我可找你去,你不会把我忘了吧?保良你还找你姐吗,你将来放假我陪你找你姐去咋样?    
    刘存亮终于忍不住了,抬手给了菲菲一个耳光,还骂菲菲太贱。菲菲则抄起桌上的茶碗扔了过去,刘存亮低头闪避,躲开了眼睛没躲开额角。居然,茶碗没碎,刘存亮额角也没破,有惊无险。李臣和保良都上去拉架,把双方的身体拉开,却拉不开彼此的咒骂。那一顿饭闹得不欢而散,虽然都是醉酒撒疯,但也伤了双方感情。第二天菲菲酒醒后只记得刘存亮打了她的耳光,对刘存亮头上那块青肿的来历,则昏昏然没有记忆。于是她向李臣并通过李臣向保良宣布和刘存亮吹了,并且真的搬出了李臣和刘存亮合住的小屋。    
    在菲菲宣布与刘存亮分手的当天晚上,刘存亮来找保良。他打电话把保良叫出家门,就在保良家的门外刘存亮痛哭失声。保良闻出刘存亮身上又沾了一股子酒气,但言语好歹还算清醒。他说保良菲菲跟我吹了。保良说我听李臣打电话说了,菲菲可能也是一时气话,过了这段也就好了。刘存亮说她不是气话,她早想跟我吹了,因为她看上你了!保良吓了一跳:你瞎说什么!但刘存亮擦干眼泪态度真诚:真的,我不是瞎说,她就是看上你了,你比我有文化,比我有钱,比我漂亮,女孩还图什么!保良不知该说什么,没想到火能烧到自己身上。他结结巴巴想洗清自己:不是,存亮,你别误会,我跟菲菲……但被刘存亮打断:你要真喜欢菲菲,我就把她让给你,真的,咱们哥们弟兄多少年了,不能为一个女人坏了情分。我刘存亮是个重义气的好汉!女人,不算什么,三弟你要喜欢,拿去!    
    保良嘴笨,一通摆手:“没有没有,菲菲我是喜欢,可我……”    
    刘存亮不容他说完:“你喜欢,好,她是你的人了!”    
    保良不知怎么解释:“我不是喜欢,我是说菲菲那人不错,但我从来就没想过和她……”    
    刘存亮说:“三弟,二哥跟菲菲什么都没有过,最多搂搂抱抱亲亲嘴,菲菲还是干净的。你要喜欢她,我去跟她说,你要愿意上她,她肯定同意的,菲菲的心思我绝对摸得透。”    
    保良几个回合没有说清,有点浑身是嘴说不清了。他只好把父亲抬了出来:“我爸不让我谈恋爱的,再说我马上就要上学了,也不可能交女朋友。”    
    刘存亮又掉了眼泪,抽抽噎噎地说:“保良你真是熬出头了,你比我们爱学习,你爸又给你使得上劲儿,你这辈子算有着落了。李臣至少也有了合适的工作,我来省城这么久了,到现在还没地方找饭吃呢。”    
    的确,刘存亮不爱学习,又吃不了苦,家里也帮不上手,前途当然一片渺茫。他又不如李臣泼辣敢闯,能在夜总会那种地方如鱼得水,听说夜总会的经理有意思要提李臣当领班呢。    
    两周之后,当保良在父亲的护送下,在一片敲锣打鼓的欢闹中,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走进公安学院巍峨的大门,踏上学院内笔直的林阴大道时,眼看着迎新生的标语彩旗迎风猎猎,平整的操场壮观坦荡,他兴奋喜悦的心里,竟忽然飘过一丝惆怅。他不能不客观地承认,在这座学府高墙之外的大哥二哥,还有喜欢他的女孩菲菲,肯定离他越来越远了。也许他们长大变老之后,很难再像过去一样,坐在那座废窑的窑顶妄论天下,聚在一个街头的餐馆一醉方休。


第二部分是否属于自恋类型…(图)

      在保良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他只爱过母亲和姐姐这两个女人。    
    在这十八年的经历当中,保良接触的女性很多很多,比如他的老师和同学,比如他的邻居和街坊。但老师是老师,同学是同学,邻居是邻居,街坊是街坊,他在下意识中并没有把她们当作异性,除了母亲和姐姐,如果也除了嘟嘟和杨阿姨的话,保良生活中出现的女性,只有菲菲。    
    而菲菲对保良来说,不知因为什么,并没给他心动的感觉。也许因为他从认识菲菲的那一天起,菲菲便是刘存亮的恋人。    
    菲菲对保良的仰慕,尽管并未激起保良的感动,却无意间唤醒了他对异性的好奇。被女孩喜欢的感觉竟是这样美妙,让人体味到男性的自豪!    
    在他走进大学校门之后,他也并不像其他男生那样,津津乐道于哪个系哪个班哪个女生的身材相貌,他更敏感的是哪个女生对自己有所关注,不知这种心理是否属于自恋类型。    
    学院里第一个关注他的异性留给他的印象自然最深,那是一个刚刚毕业尚未分配的干练的女生。那天她帮助总务处的老师给新生发放警服,保良试了好几个尺码的帽子才觉合适,那女生百试不厌的态度让保良对她有了好感,她在保良最终选定二号警帽时还眼神亮亮地说了句:“好帅!”让保良久久为之快意盎然。    
    这女生的长相和她的个性极为吻合,大大方方,平静自然,五官端正,但不娇艳;皮肤细润,但不苍白。在新生第一次实弹打靶时她再次出现,她让老师叫来担当教学示范。她的姿态标准,动作稳健,表情镇定,弹无虚发。那几天这女生的飒爽英姿成了新生们兴致勃勃的谈资。保良从同宿舍的新生口中,很快知道她名叫夏萱,本地人,侦查专业毕业,本来分到省厅刑侦处坐机关的,后来不知什么缘故,一直留校未走。    
    男生们对夏萱的关注给了保良极大的自豪,因为他能清楚地记得夏萱看他的眼神,显然带着欣赏与好感。他后来在学生食堂打饭时又看见过她,她站在另一个窗口的队列里,排在保良前边,中间还回过头来,朝这边队列看他来着。保良记得,在夏萱做完打靶示范走回队列的那个瞬间,微笑的目光也似这样有意地,在他脸上停顿了一下。保良马上想象,他大概成了这个英气勃勃的女生心目中的一个角色,白马王子那一类的。保良有时也清醒地知道这都是自己的梦呓与臆想,大概到了恬不知耻的程度,但他还是乐意放任自己的想象,不设疆域地随心驰骋。    
    没过多久,保良在学校里再没见到过这位夏萱。听人说她到省厅报到去了,又有人说她分到市公安局的一个分局去了。无论怎样,留在保良脑海里的,只剩下那个挺拔的身姿,和那个回眸一笑的完美的眼神。    
    考上了大学,住进了学校,保良和父亲的关系真的更加融洽起来,和这个家庭的敌对情绪,似乎也成为一去不返的历史。不过每逢周末回家,保良除了和家人一起吃饭外,一般都还是在自己屋里上网或者听听音乐,听音乐也会戴上耳机,与杨阿姨及嘟嘟互不相扰。保良偶尔也会主动帮家里干点活儿,杨阿姨偶尔也会把一碟洗好切好的水果送进他的卧室。    
    父亲每周见了保良,照例关心他的成绩,照例提醒他在学校应该政治成熟,为人表率,最好头一年就能入党,同时当上学习尖子——你是陆为国的儿子,虎门无犬子,你不蒸馒头也要争口气嘛!反正我在学院领导和老师面前早就替你吹过牛了,说你各方面都是最优秀的。还有,你在学校绝对不能再戴那个耳环,在宿舍也不能戴,当了警察还戴这个,全世界哪个国家都不允许!    
    保良当然不可能在学院里还戴这个东西,他把这只耳环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但一个同屋的室友还是大惊小怪地发现了他耳垂上的小洞,继而这个小洞便成了全班的一个话题。连女生都惊奇地来问保良:保良你爸妈是不是特别喜欢女孩把你当女孩养了,不然你一个大小伙子又不上轿扎什么耳朵眼儿啊?保良总是微笑着回答:对,我妈想我姐姐,老想让我戴上耳环,就像见到我姐姐似的。女生们听了无不惊讶:哟,你还有姐姐哪,你姐姐在外地?保良说:啊,在外地,好多年都没回家了。女生问:出国了?保良说:不是。女生问:是亲的吗?保良说:当然是。女生嗔闹:你们家怎么搞的计划生育!    
    耳环带在身上,周末换上便衣,保良就会把它重新戴上,然后对镜自顾。和李臣刘存亮聚会时他也常常戴上,看得菲菲赞不绝口。菲菲说保良你再戴个假发套涂上口红绝对能够男扮女装。就跟日本的万人迷木村拓哉似的,扮女人比女人还美。保良说:去!    
    菲菲和刘存亮确实吹了,菲菲已经开始公开追求保良。保良则像他对刘存亮表白的一样,对菲菲绝无此念,因此“良菲恋”属于剃头的挑子一头热的事。刘存亮离了女人,塌下心来又找了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每月工资五百块钱,管吃管住。刘存亮是个性格软弱但胸怀大志的人,五百元工资省吃俭用,每月还要省出五十元钱去买彩票,渴望一夜暴富,连暴富后钱都用来干什么也提前规划了若干方案,那些方案反过来又成为支撑刘存亮生活信念的美好憧憬。连李臣都在他的怂恿鼓动下跟着“玩彩”,只是忽断忽续不能坚持。    
    李臣在那家名叫“焰火之都”的夜总会里混得不错,每月小费收入不下三千,领班的职位也遥遥在望,所以每天上班都得小心翼翼,不敢出现半点闪失。李臣因此备感劳累,何况在“娱乐场所”干活儿的人生物钟全都乱了,李臣一旦走在白天的阳光下,脸上总是镀着一层病态的青灰。    
    但和刘存亮相比,李臣的见识和他的钱包一样,倒是越来越膨胀了,夜总会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李臣也就无所不见无所不闻。保良慢慢知道,李臣脸上的青灰不仅仅是上夜班熬的,更多是陪客人喝酒喝的。酒这东西真伤身体,李臣本来五大三粗,在夜总会没干多久,就生生把自己折腾成了一副瘪耳嘬腮的样子。


第二部分反复劝诫李臣自控自爱…(图)

      那一阵保良不得不从健康及未来的角度,反复劝诫李臣自控自爱,李臣听了只是无可奈何地笑笑,表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是盯包房的服务生,客人让你干杯你能不干吗,你不干老板先得跟你急了,老板挣的就是这份酒钱!服务生挣的就是这份小费!叫干不干还想拿小费?当然妄想!不但拿不着小费,惹得客人不高兴了,连工作都未准保得住呢,所以真是身不由己。保良有时不得不痛苦地想到,鉴宁三雄,从小的兄弟,也许总有一天,会桥路分道,各奔东西。    
    大学第一年的课程繁重而又紧张,尤其是公院,对学生的生活管理也很严格。每天早起出操,睡前点名,就像军队一样。周末假日也常常组织活动,共青团、学生会和系里的各种活动,一概要求新生积极参加。因此保良并不是每周都能回家,和李臣刘存亮的来往,也就自然而然地渐渐稀少。至于女孩菲菲,有一阵保良几乎把她忘在脑后,当有一天菲菲突然跑到学校来找他时,保良不仅大为意外,而且心里也多多少少地有那么一点不快。    
    菲菲来的时候,正是晚上自习的时间,学院的门卫把菲菲拦在学院的东门,然后打电话到侦查系的宿舍楼里。一个热情的同学从宿舍跑到教室来叫保良,等保良赶到学院的东门,菲菲已在口喷热气的寒风里,等候了将近一个小时。    
    菲菲站在学校东门正面的最显眼处,见到保良从里边出来便远远招呼:“保良!保良!”弄得从校门进出的学生纷纷回头,而且这一天菲菲正好穿着一件淡黄色的上衣,这上衣是菲菲最值钱的一件行头,可惜这种刻意的打扮反而让她显得俗艳不堪,至少以保良的审美情趣来看,那外套的颜色和裤子的样式与季节都不协调。那外套的轻飘和绷圆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