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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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阀美国-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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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尼亚等州大展宏图。此外还有塔夫托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在这个制度下,地区性门阀得以成为全国性的门阀。
  
  乘虚而入是一个方面,弱肉强食是另一方面。对于门阀来说,不限居民身份的另外一个好处是可以大鱼吃小鱼,或者以小博大,给新兴门阀上升的机会。美国的独立运动,本身就是新兴门阀夺取国家权力的过程,无论是地区性权力,还是全国性的权力,他们都势在必得,尤其是新开拓的地区或者他们的势力还没有达到的地区。
  
  如果居住期限有限制,那么各自的势力范围就固定了,新兴门阀的发展会受到限制。比如希拉里去纽约,纽约是门阀的一大集中地,罗斯福家族、洛克菲勒家族等等都曾经不可一世,但最近几年来纽约的老门阀后继无人,政坛上没有来自纽约的实力人物,而纽约既是民主党掌握的大州,又是美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之一,占据纽约就可以高屋建瓴,傲视全美,对于克林顿夫妇来说,比回到阿肯色那穷山恶水要有势力的多。因此希拉里及早策划,以过江强龙的姿态进军纽约,完成了自己家族政治势力的转换。虽然在民主党内总统候选人提名上败北,但她已经在纽约牢牢地站住了脚,在今后美国政坛上,她还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另外一种情况是争地盘的,比如2008年共和党党内初选中先胜后败的马塞诸塞州州长米特·罗姆尼,他是密执根门阀的后人。他父亲乔治于1963到1969年出任密执根州州长,1968年参选总统,在党内初选中败给尼克松。尼克松当选后,任命乔治·罗姆尼为房屋和郊区发展部部长。罗姆尼的母亲于1970年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竞选密执根州的联邦参议员席位而失败,夫妻俩对政治的热衷和克林顿夫妻相仿,作为他们的儿子,罗姆尼应该在本州开始从政,可是他从哈佛毕业后,留在马塞诸塞,先经商致富,然后从政。1994年,作为初出茅庐的政治新人,他不仅要做过江强龙,而且要压倒久霸马塞诸塞州的肯尼迪家族,争夺被本地大门阀肯尼迪家族霸占了32年的参议员席位。
  
  肯尼迪家族上一辈从政三兄弟中仅存的一位,泰德·肯尼迪自1962年至今已经连续九次被选为联邦参议员,这九次选举中,差距最小的一次正是1994年和罗姆尼之争。在民主党为主的州,挑战这么一位重量级的人物,自己还是没有任何政治经验的候选人,罗姆尼靠的一是自己的家族背景和关系,二是自己的商业背景,和势力庞大的肯尼迪家族对决,而且在开始阶段还领先。
  
  肯尼迪和罗姆尼两个政治家族在1994年参议员之争是当年排名第二昂贵的竞选,肯尼迪家族花了一千万,罗姆尼家族花了七百万,主要花在最后一个星期的选战上。罗姆尼险些拔掉了参院内民主党一棵老树,着实让肯尼迪家族出了一身冷汗。2002年,挟冬奥会成功之威,罗姆尼再回马塞诸塞,花了创州长竞选经费记录的630万美元,成功当上了马塞诸塞州州长,硬是从民主党门阀的传统地盘里分到了一块天地。
  
   马塞诸塞是美国最老的两个殖民地之一,在这里开始自己的政治生涯,比在寒冷的密执根要有利的多。罗姆尼果然于2008年参选总统,政治前途很有可能超过自己的父亲。
  
   这种制度给了门阀新陈代谢的机会,因此美国的政坛才不至于老气横秋,在竞争和新旧交替中避免了长期权力的垄断。
  
   3,美国的地区代表制度
  
  无论有没有任期限制,美国各级公职人员都有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上不能更改的任期,到了任期必须举行选举。而且公职也不是全国全州一刀切,比如我居住的县连警察局长都算公职,并不是县长任命的,而是我们这帮选民选出来的,其初衷就是为了防止县长或县议会掌握执法机构,做到立法和执法分开。因此本县的警察局长不仅能说会道,而且露面的时候特别和蔼可亲,丝毫没有一点执法人员的威严。最近本县的议会主席大人对此有新的看法,认为这样的结构不利于严格执法,建议将警察局变成行政机关,局长由县长任命,对九人议会负责。警察局长对议长大人的提议很外交辞令地答复:“我以为思维正常的人都能辨别,一个警察局长为九个人负责还是为全县人民负责,哪一种更为合理?”
  
  国会议员是全天候的工作,国家给他们支付薪水。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议员们经常投票表决通过,给自己涨工资。目前众议员的工资是165000美元,议会领导因为干的活多,能多挣一些,议长最多,年薪212100美元。参议员每年多200美元,为165200美元,参院多数党领袖能拿到183500美元。考虑到华盛顿物价指数比较贵,法律规定可以支付议员们一些补贴,但不是硬性发放,议员们也可以发挥为国分忧的精神,投票表决是否不接受补贴。
  
   2006年美国的平均家庭收入为48201美元,只有19。01%的家庭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议员们的工资是平均家庭收入的3倍以上,很符合高薪养廉的原则了。可是这16到21万的年薪对于议员们的背景和能力来说,算是待遇过低了,不要说各中大型公司的主管的年薪起码是这个数的10倍,仅就首都大华盛顿地区来说,本地区所有的县市的教育局长的年薪都比议长挣得多。
  
  权力对人的诱惑毕竟比金钱大,因此议员们少挣一点也没有太多的怨言,而且这笔薪水很多议员根本看不到眼里去。在535名议员中,如果想成为前50名富人的话,2006年的标准是起码有467万美元的财富,排在第一位的是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身家7亿5千万。超过 30%的议员年收入百万以上。
  
  如此说来,国会中的议员是中上阶层的代表,富人控制美国。这是很多号称为穷人说话的人,和指责美国民主虚伪的人的说法,但是美国人包括很多的穷人对这一点并不感冒。虽然候选人们都打出了为穷人谋福利的旗号,但是用自己的穷出身来赢得选票的候选人则往往没有多大成就。这是因为在美国人的眼中,有钱表明你有本事,连钱都挣不到,还想管理美国?而且也因为美国民主制度不是阶级和利益代表制。
  
  以2008年民主党候选人约翰·爱德华兹为例,2004年大选时他就很出风头,后来成为副总统候选人。形象不错,出身贫苦,靠个人奋斗成功,是实现美国梦想的典范。这次大选还是摆出小时候吃不上饭的老资格,结果进不了半决赛。对手讽刺他嘴里声称是穷人的代表,可是刚刚在北卡盖了占地 100英亩、价值5百万的豪宅,自2005年到现在光靠着在纽约给人做咨询,就挣了3000万。爱德华兹的失败在于竞选的思路,奥巴马比他出身还穷,家财还少,可是很少用这个说事,因为美国的议员不是按阶级或者利益集团选举的,而是按地区选举的。你作为议员,是代表你所在选区所有人的利益,并不是代表选区内某个或者某些利益集团或者阶层的利益。你要为本选区的富人说,也要为本选区的穷人说话,只要是这个选区的人,都是你的选民,你是他们所有人的代表。因此议员再有钱,他也不是全美富人的代表,因为其他州的富人不是他的选民。
  

  这个地区代表性的原则就是美国门阀政治区别于其他门阀政治的根本所在。门阀的最大问题是形成地区性的政治势力,一代又一代地控制着一个地区的权力和资源,最后成为独立王国。效仿美国式民主的一些国家就出现了这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民主成为地方势力之间的权术。但是美国建国200多年来,这个现象没有出现过,一是因为上面所说的对议员居住资格没有硬性要求,二是地区性的全民而非阶层和利益集团的代表性。这样的代表就不一定非要选本地的豪强,只要能说会道,有本事,都可以代表本地区。因此美国的政治家族大多并不局限在起家的地方。相反,只局限于于家乡的豪门渐渐失去了影响,比如建国后长期统治美国的维吉尼亚豪门,自内战后已经没有多少政治影响力。
  
  美国的议员资格对于非门阀中人是不公平的,但对于现有的政治体制则起着稳定的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地方豪强坐大,形成独立王国式的地方势力,导致门阀精英体制的崩溃。美国的政治体制是门阀精英制度,既要保护门阀的利益,又要有门阀的新陈代谢机制。一个系统如果没有新陈代谢机制,就难免走向衰败,现有的议员资格最大的优点就是有利于门阀中的精英人才出人头地,避免旧的陈腐势力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这个议员资格正是美国式民主精髓。
  
   美国这种选举制度是历史的产物,既要照顾人口,也要照顾地区。这个制度肯定是不完善的,也肯定是不值得效仿的。但是让美国总统大选去效仿别人,采取按绝对票数的办法是不是可行?或者说按绝对票数就是最好的民主选举方式?
  
   其他国家的例子就不引用了,还是看看美国的例子吧。美国的州长选举是按绝对票数的,因此州长是全州多数选民选出来的,这是理所当然的。刚来美国时住在马里兰州巴尔地摩时,很有兴趣地欣赏了一次州长选举。
  
  马里兰州是民主党的天下,但富贵逼人,近些年来经济形式好转,共和党的势力渐渐增长,1994年州长选举是民主党候选人、乔治王子县县长格兰丹宁先生对决共和党候选人、州议会少数党领袖索尔巴瑞女士,选举结果格兰丹宁以5993票的微弱多数险胜,得票数分别为708094和702101,差距在0。2%。选举结束后,共和党以选举舞弊的罪名上诉法庭,法庭判决上诉无效。
  
  有没有舞弊不是我关心的,我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事实:在马州24个市县里,索尔巴瑞赢得了21个,格兰丹宁只赢得了3个,在他当县长的乔治王子县和黑人占绝对多数的巴尔地摩市大胜,在蒙哥马利县险胜。这个选举结果如果换成美国总统选举的计算方法的话,绝对是索尔巴瑞大胜,也就是上面说的总统大选中绝对票数多的候选人落败的情况。
  
  马州在1994年的时候大约有5百万人,美国的大选投票率为54%,但是马里兰州这次选举的投票率比这低多了。以巴尔地摩市来说,有资格的选民49万,占总人口的75%,投票的一共15万2千人,占选民总数的31%。按这种比例,马州选民总数应该有375万,票数一共141万,占选民总数的37。6%。两位候选人得票都是50%,无论谁当选,他或她只受到18。8%的有资格投票的选民支持,绝对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按美国大选的投票率来说,总统当选人也最多受到30%有选举资格的美国人的支持,同样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因此,靠绝对票数并不能体现民主,甚至可能是更不民主,造成人口多的少数几个地区长期把持政权的现象。
  
   马州1994年大选,就是极少数地区决定选举结果,在该州已经引起了很大的政治动荡,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全国,很可能出现有些州的离心离德,甚至出现独立的呼声。
  
   对于门阀来说,如果出现全国性的这种政治上的动荡就意味着改革,改革就意味着门阀政治被颠覆的危险,而且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是分区选举议员,还是两级选举总统,对他们都是最有利的,改成绝对多数对于门阀政治来说是致命的一击,因此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万万不能更改的。
  
   4,多数服从少数的选举
  
  美国的选举有不少问题,其中之一是投票率太低。民主选举,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多数从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是投票选民中的多数,而是全体选民的多数,也就是超过有资格选举的人半数以上。但是,几乎在美国所有的选举中,这一点都不能达到。而且美国的选举还不要求过参加投票的人的半数,只要领先就成。比如高尔参加的第一次竞选的得票是32%,获胜了,因为他得票率最高。
  
  就拿本县最近一次议长选举来说,当时本县人口预计27万,投票人数为53882人。当选的议长得票26837人。从投票率来看,本县的够资格的选民起码有 15,6万,实际投票的和上面列的巴尔地摩市的情况一样,只有30%左右,议长得票差一点过半数,也就是说最后只获得15%的选民支持。
  
  就美国的现状来说,投票率低的问题很难解决,选民不投票,主持选举的也没有办法,不能和奖金升职挂钩,也不能硬性规定。如果投票率达到一定程度才有效的话,美国除了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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