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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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可寻-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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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裏突如其来一阵陶瓷破裂的声音。
陶瓷……
我跳起来,慌张地推开门。果然,躺在地上支离破碎的,是那个花瓶。
我只觉得一口气直往上涌,噎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你……有气你冲著我来就好了,拿那个东西发什么火?」
是,我无聊,我罗嗦,我鸡婆得不像男人……你直接说出来不就好了?非要用摔东西来表示不耐烦吗?
「几块钱的破烂东西,有什么稀罕!」
我愣了一下……没错,那个廉价的花瓶。街头套圈游戏的奖品,能值几个钱?可你记不记得我扔了多少个环,才把它套来送给你?
觉得它太便宜……那你就不要一遍一遍地说「我想要」啊!
我重重摔上门。
和他冷战的日子真不好受。有时候也觉得,何苦呢,为那么一个粗制滥造的瓷器和他计较。他是秦、林两家唯一的太少爷,什么样的东西没见过,随手砸一、两个仿宋瓷的花瓶,又算什么。
我的心情在他眼裏,又算什么。
一直到耶诞节,我才终於等到机会和解。我用Joan送的圣诞舞会邀请函把他骗了过去。也许,舞会这种东西对他来说,还是有点吸引力的吧。
可是一进场,他就又露出那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我讷讷地不知该弄点什么花样才能讨他开心。为什么修过的那么多课程裏,就没有哪一门,是教我要怎么哄人开心的呢?
他果然还是早早地定了,藉口说送曾比,觉得这裏无聊想开溜,才定真的吧。真可恶,我那么卖力地跳了一场,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难道,我跳得很像发情的大猩猩么?
亏得Joan以前还一直夸我Hiphop跳得好,死女人,谁让你随便恭维我,我会相信的!可恶,害我又在他面前出丑……
这下好了,接下来的时间,还真是长夜漫漫。我叹口气,不知道我准备好的圣诞礼物,他会不会喜欢。
有点抓狂地抱住自己的脑袋。为什么……我居然会亲手给他织了条围巾呢?
不要笑我,我从小不论哪门功课都是一等一,心灵手巧,会织毛衣有什么奇怪的!
可是……把它送出去,实在是需要勇气。
卓文扬,你这个缺乏创意的男人,到底都在想些什么啊!做这种糗事。
但我只是想自己做一份礼物给他。用家裏的钱给他买东西,再华贵又有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能不能明白。
舞会尾声,有个陌生男人来找我,「你也认识林竟?」
认识就认识,你笑那么奇怪干什么。
「那小东西不好对付吧。」奇怪,他的脸怎么能长成那么讨人厌的形状,「味道是不错……就是爪子太利了……」
我有种把手裏的酒杯塞进他嘴裏的冲动。
「你怎么把他弄到手的?花了不少功夫吧?人小,胃口倒是越来越大……填都填不满……」
我已经想把脚上的袜子脱下来塞他了。
「我寄了三次圣诞礼包给他,他退了我三次,啧啧,裏面那些东西,他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这么刁钻,谁养得住他啊……」
我突然想到,自己那条几乎算得上寒碜的围巾。
我终於还是没把早早包好的围巾送出去,我伯他会笑我。
别人怎么样都无所谓,可是他不能嘲笑我。我只是在他面前,努力地维护自己那点摇摇欲坠的自尊,我不能狼狈,不能落魄,不能可笑,不能无措。
可我自己知道,他只要一个小小的笑容,都能让我双手颤抖。
小竟,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是认真的。请你不要再那样对我,你不要再满不在乎地取笑我了。
我很难受。
隔了很久以後,我又拥抱了他。他那么可怜,冻得身上发冷,缩著贴在我身上取暖,请求我抱他一次。
我知道不应该,可是我缺乏定力,我挡不住诱惑,我那么喜欢他,我根本没有办法。
果然,第二天醒来,他就又不准我提这件事了。
我想为自己的粗鲁和技术生涩而道歉,但每次都只说一半,就被他打断。
林竟,我不是木头,不是充气娃娃,我有心的,我会难过,我会因为跟你亲密而有所期待,请你不要这样不在乎。
两人都摔了东西,气喘吁吁的。我不甘心就这样算了,被他取笑也没关系,我大著胆子,主动去吻了他。
想不到他的反应那么热烈,他好像也不讨厌我。
他出去买东西回来当我们的午饭,我在屋子裏脸红心跳地等著。
等他回来,我就要正式告白,我豁出去了。我反覆在心裏温习酝酿要说出口的话,练习了一遍又一遍。
好像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他才终於回来。
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不对。他原先那点羞涩和喜悦的表情,完全找不到了,他的态度很冷淡,口气也闪闪烁烁的。
他说:「我在路上遇到熟人,聊了一会儿。」
我记得他出门之前,身上是很乾净的,我昨晚用了很多时间帮他擦洗得乾乾净净,一点脏东西也没有。可是现在,我清楚地闻到只要是男人都熟悉不过的,Jing液的味道。
精心准备好的表白,我突然没有勇气说出口。
我悄悄把拳头捏紧了又放开。不敢去多想,也不能去多想。
那几天,我笨拙地讨好,还是在他的心不在焉面前退缩了。
他又开始成天不在家,在外面过夜,我知道那个叫lee的人总是打电话过来,他一接,就毫不迟疑地立刻出门。
我原来……还是完全不行。
後来有一天,我在公寓楼下的邮箱裏,发现一张装在牛皮纸袋裏的VCD,纸袋上写了我的名字。
我单纯的好奇,没有想过,这么薄薄一张光碟会给我带来什么,会让我失去什么。
要不是那两个人的脸,熟悉得让我根本没有办法否认,我一定以为,这只是普通的一段Se情录像,或者是个不那么好笑的恶作剧。
不是嫉妒,不光是嫉妒。那时候撕扯著我的理智的,熊熊燃烧的疯狂到底是什么,我已经没办法解释。
我不明白。
那个男人……是我爸爸。
我温柔的,英俊的,慈爱的……对我而言,简直像神一样的父亲。
他和我心爱的那个人赤裸裸地纠缠著,喘息著。
两个对我来说最重要的男人,一起背叛了我。
连指尖都因为愤怒而发抖。
我选择了最糟糕的发泄方式,抓著头发把他拖进卧室。他拼命挣扎,我也拼命地残暴对他,打他耳光,粗鲁地撕裂他。
被强行进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抽搐起来,痛得连黑色的眼睛都在发抖。
我知道他疼,可是……我也疼;心脏那个地方。
他的眼睛,乌黑的,松鼠一样柔和湿润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几乎要裂开一样。他一直那样望著我,要哭泣的神色,却没有掉眼泪。
小竟……
这种时候,你为什么又要这么可怜?
我都不知道是在折磨你,还是在折磨我自己。
如果我不爱你就好了,起码可以对你和气一些、温和一些,也不会恶劣地把你伤得那么重。
事情发生以後,我赶快离开那里,不走是不行的,留下来,根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那一片混乱。
我在旅馆住了几天,接著就收到邀请,那个声名显赫的陆风,也就是Eric,请我上门做客,说要和我谈我爸爸的事。
我去了,然後亲眼看见我父亲在那个名叫陆风的男人身下,男人压著他激烈地律动,他没有半点的挣扎和不情愿,还反手抱著那男人的背。
我简直糊涂了,我不明白,我也不相信。
我像被刺瞎眼睛的野兽般盲目地团团转,愤怒,悲哀,羞耻……悔恨……我简直快疯了。
我好孤单。
脑子发热地回到租的公寓,林竟却也早就不在了。
我到处找林竟,被恐惧一点一点地吞噬,我害怕他冷漠的表情,害怕他对我的怨恨,害怕再也见不到他,害怕从此和他相隔遥远。
我想跟他说,不论你喜欢不喜欢我,不论你是什么样的人,我都不会放弃你,我会一直等著你,这次,我会很耐心很耐心。
终於再次见到他,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像在惨叫:「林竟,林竟!」
他看我的那一眼,并没有怨恨,黑眼睛是空的。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知道,自己再也没有被原谅的机会了。
我追著他,他拼命跑,被吓坏了一样,我几乎都不忍心再逼他。可我不能停下来,我不想放弃。
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天那样尽力地奔跑过,从来没有那样不顾一切地去追逐一样东西,但最终一无所有。
他的血,鲜红的,黏稠的,从身下蔓延出来的速度那么缓慢,简直好像是从我心上一丝一丝流淌过去。
「小竟!」
那么歇斯底里,那么凄厉的声音,我部不敢相信是从我嘴裏发出来的。
我忘了我是怎么拨开人群,扑到他身上,我忘了我是怎么样摇晃他毫无反应的身体,我忘了我是怎么样抱著他尖叫痛哭……
我甚圣记不清,那时候是怎么样的心情,一片混乱。
只记得他满足鲜血的脸,明明血是热的,触感却是一片冰凉,就是那种让我全身颤抖的温度,静静停留在我潮湿的脸上,久久不散。
我把他抱得那么紧,可却觉得,他在慢慢地离我远去。
就像过去的那几年一样,我们曾经靠得那么近,但终究无法到达。
似乎永远也不知道,要到哪裏去找寻。
都说小鸡破壳出来,会把第一眼看到的动物,当成妈妈。
而我在考虑,要不要把醒来第一眼看到的男人,当成爱人。
他在努力,笨拙地削手裏的苹果,然後艰难地切成小小的,奇形怪状的碎块,用牙签插起来,送到我嘴边。
「醒了就好。」这个应该是伶牙俐齿、舌灿莲化的男人,在我睁开眼睛以後,只说了这么句话,就急急忙忙在水果篮裏挑出一个苹果,开始削。
我吃够了,就摇摇头。
毕竟昏睡太久了,现在全身乏力,心情和脾气都出奇地坏。
他给我拉好被子,伸手抚摩我的脸,露出笑容,「醒了就好……我每天都在想,万一你醒了要吃水果,应该提前削好,可是,每次都只能丢进垃圾筒。」
我望著他没刮乾净的胡子渣,突然有点心痛的感觉。
转头看了看窗外,我问:「lA的天,总是这么灰吗?」
「不要告诉我,因为天色不漂亮,就想回T城。」Lee紧张地笑。
我看著这个男人,在心裏想像,他当初是如何把差点成为植物人的我带到LA来的。好像是很困难的搬运工作。
我抓起他的手指,亲吻了一下,然後,和这个英俊成熟又温柔的男人接吻。
敲门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来,Lee懊恼地放开我的嘴唇,直起腰来,「请进。」
我好奇,望向门口,想知道在LA,除了Lee,还有谁会来探望我。
站在门口的男孩子,是个华人,很修长英挺的身形,就是过於清瘦,简直形销骨立,双颊凹陷,还有点青青的胡子渣。
我朝这个来访的陌生人点点头。
他慢慢地走过来,动作有些僵硬,眼睛一直没离开过我,以至於手摸索了半天没找到椅子,还是Lee拉开了一把椅子,让他坐下。
我哑然失笑。
虽然看著我失神的男人有很多,但如此露骨夸张的,还足比较少见。
「你好。」我微笑,「你是ke的朋友?」
他瞪大了眼睛看我,竟是一脸茫然。
轮到我迷茫了,「你听不懂吗?」然後求救地望著lee问道:「难道他不懂中文?那你替我翻译?」
lee惊异的神色让我隐约觉得不对,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裏。
「小竟……你不认识他?」
我张大嘴:「我为什么会认识他?难道……」我看了那奇怪的访客一眼,恍然大悟,「难道你也不认识他?他走错病房了?」
男孩和lee的脸色同时惨白起来。
「小竟……你别呕气了,他大老远地跑到LA来看你。」lee明白似地咳嗽了一声,摸摸我的头。
「呕气?」我莫名其妙,「……说什么啊,见都没见过的人,谁要和他呕气。
「你认识我?我们以前见过?」我转头问那个一直没出声的男孩子。
两个人一起看著我,目不转睛。
没有人理我。
喂喂,拜托……不要这么诡异好不好……不是拍鬼片啊……我心脏会无力的……
lee忽然跳起来,「医生呢?」他看起来有点歇斯匠里,「混蛋,谁跟我说没事的……
Lee消失在门外,扔下我和那男孩面面相觑。
鸦了——雀——无——声。
我又乾笑两声,被他盯得有点发毛了。
决定主动搭讪打破沉闷气氛:「……我叫林竟。」
他愣愣地看了我半天,全无反应。
这人有语言障碍,还是有智力障碍?除了看著我发呆,就不能做点别的吗?
五分钟,只给五分钟,再不说话,我就报警。
他紧紧盯著我的眼睛,好像想挖掘出点什么东西一样。
「小竟……你不记得我了?」他的声音低哑。
啊,好思心。
为什么那些男人都喜欢用这个开场白,搭讪除了装成熟人以外,明明还有好多方法的•;
「记得啊!」看到他眼裏一闪而过的光芒,我好气又好笑,「你是我出车祸之前的爱人啊,可惜,我现在失忆了,记不得你了。」
他疑惑了半天,才迟钝地意识到我是在要他,就苦笑著低下头:「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
我被噎得直翻白眼,「拜托,我以前见过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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