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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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6期-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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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我们与数以万计的伐木人比起来,就是轻轻掠过水面的几只蜻蜓。如果森林之河遭受了污染,怎么可能是因为几只蜻蜓掠过的缘故呢?可我没把这番话说给他,我为他唱了一首歌,那是妮浩曾经唱过的、流传在我们氏族的葬熊的神歌: 
  熊祖母啊, 
  你倒下了。 
  就美美地睡吧。 
  吃你的肉的, 
  是那些黑色的乌鸦。 
  我们把你的眼睛, 
  虔诚地放在树间, 
  就像摆放一盏神灯! 
  我留下来了,安草儿也留下来了,这就足够了。我原想着西班可能也会留下来的,他爱啃树皮,他的字还没有造完,但西班是个孝顺的孩子,拉吉米去哪里,他就会去哪里。我看拉吉米也活不长了,他的舌头已经歪斜了,说话含混不清。如果拉吉米有一天不在了,西班一定会回来的。 
  我们再也不用在搬迁时留下树号了,山中的路越来越多了。没有路的时候,我们会迷路;路多了的时候,我们也会迷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当搬迁的卡车在清晨驶入营地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要走的人的眼神中不完全是喜悦,他们的眼睛里也流露着凄凉、迷茫的神色。尤其是那只在依莲娜死去时出生的白色驯鹿,它说什么也不肯上卡车,可西班是离不开它的。西班摇着它颈下那对金色的铃铛,叫着它的名字,说,木库莲,快上车,你要是不喜欢布苏,不喜欢被关进鹿圈,我们再回来!木库莲这才顺从地上了卡车。 
  我讲了一天的故事,累了。我没有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因为我不想留下名字了。我已经嘱咐了安草儿,阿帖走的时候,一定不要埋在土里,要葬在树上,葬在风中。只是如今选择四棵相对着的大树不那么容易了。 
  有一些人的结局,我是不知道的,比如抛弃了柳莎和马粪包的那个女人,比如瓦霞,再比如葬完妮浩后又神秘失踪的贝尔娜。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尾声的。 
  安草儿进来了,他又往火上添了几块柴火。这团母亲送我的火虽然年龄苍老了,但它的面容却依然那么活泼、青春。 
  我走出希楞柱。 
  混合着植物清香气息的湿润的空气,使我打了一个喷嚏。这个喷嚏打得十分畅快,疲乏一扫而空。 
  月亮升起来了,不过月亮不是圆的,是半轮,它莹白如玉。它微微弯着身子,就像一只喝水的小鹿。月亮下面,是通往山外的路,我满怀忧伤地看着那条路。安草儿走了过来,跟我一起看着那条路。那上面卡车留下的车辙在我眼里就像一道道的伤痕。忽然,那条路的尽头闪现出一团模糊的灰白的影子,跟着,我听见了隐隐约约的鹿铃声,那团灰白的影子离我们的营地越来越近。安草儿惊叫道,阿帖,木库莲回来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鹿铃声听起来越来越清脆了。我抬头看了看月亮,觉得它就像朝我们跑来的白色驯鹿;而我再看那只离我们越来越近的驯鹿时,觉得它就是掉在地上的那半轮淡白的月亮。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了。 
  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五月七日初稿于大兴安岭塔河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七月十九日定稿于哈尔滨 
卡门
李 冯 
  1 
   
  那年春天,我沉浸在一种奇怪的境遇中。我审视自己的财产:一部笔记本电脑,十来本书,两套换洗衣服,此外就是一张做仰卧起坐用的海绵垫,我不记得当初离家出走时,为什么要带上它?反正带出来之后,我一次也没有使用过。过了好一阵子,我遇到了卡门,我的财产虽然没有写在脸上,但她一眼就看出那种长时间的落寞。 
  “阿莫,你当时的样子,就像刚刚从洞穴里爬出来。”她说。 
  那会儿,我已经在网上断断续续挂了几个月,聊天室的名称叫“紫金城之巅”,卡门从来不去那种地方,我聊天的对象是一个姓陈的妇女。 
  “如果哪一天你约了陈姓妇女,我们俩还会再见面吗?” 
  “恐怕不会。” 
  “也是,”她想了想,摇摇头。 
  认识卡门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出蹩脚的喜剧,我有一个妻子,做几种品牌法国红酒的代销生意,她二十五,我二十六,我们俩有一辆帕萨特轿车,一套分期付款的房子。我妻子为人干练,对我帮人写畅销书的生意不以为然,她经常对我说:“阿莫,你得多出去跑跑步,活动一下。不然把身体憋坏了,怎么挣钱呢?” 
  我不喜欢跑步,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要独处,便拿上电脑和海绵垫子去了一家旅馆。我住了一夜,感觉还不错,于是便打开手机,对电话那头着急上火的妻子说:“我要自己住上一阵。” 
  妻子以为我精神失常了,在她看来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搞什么怪。她劝不动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所有的朋友,这下可热闹了,每天我一开机,总会有询问的电话打进来。 
  “喂,你玩失踪呢?”大伙儿都这么问。 
  我的朋友们,都是些有追求的人,他们追求的,也就是我跟我妻子原来这样的生活。 
  “嗯,如果你们想问那件事,那么请闭嘴!”我不客气地收线。 
  我租了一套简陋的房子,花掉了我个人户头上一半的钱。与此同时,我的妻子每逢周末,仍然像以前—样,去跟我的那些朋友们聚会。他们吃饭、泡吧、打保龄球,有时甚至开了车出去郊游。等活动搞完了,包括我妻子在内,他们又会发来短信,告诉我都玩了些什么。这种感觉很奇怪,好像我从来没有从那种生活离开过,只是短期出差而已。也许,他们就是这么想的。 
  过了半年,我收到的短信逐渐稀少,我琢磨着,妻子会不会跟哪个朋友搞上?但忽然有一天,她发来了电子邮件,说已经办好了去法国留学的手续,一个月后,她就动身了。在法国,她继续给我发邮件,说委托了国内的律师,要跟我办离婚手续。 
  我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我在想,以这种方式结束,对她也挺好。妻子跟朋友都怀疑,我离家出走,跟女人有关系。我确实有一个情人,但在我出走的整个过程中,她甚至都不知道这个事情。她有丈夫,两口子都在报社工作。我总是装成什么也没有发生,跟她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幽会。 
  但不可避免地,这个情人还是伤害了我。简而言之,当我把自己离婚的消息告诉她时,她脸上的反应,完全不是我预期的。 
  “噢噢,”她含糊地说,“那以后,我找你就更方便了。” 
  我更换了手机号码,使她再找不到我。从书商那儿,我接了一个活儿,写一本冒充韩国畅销作家的言情小说。 
   
  2 
   
  我扑在电脑上写书稿,桌子就架在我的床边。每天起床,抽一颗烟撒一泡尿,我就开始胡编乱造。书中的人物叫“金承万”、“朴德欢”,是一对哥们,在抢同一个女人,我假想他们三个下了班,一起到新林洞喝烧酒。 
  电脑旁放着手机、烟灰缸和指甲钳。 
  手机一天也难得响一次,烟灰缸上下午各满一回,指甲钳我倒是经常用,因为除了指甲,我身上再没有可以生长的东西。 
  每天写完,已经是夜里了,我会下楼去,到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馆子,吃一顿像样的夜宵。一边吃我一边想,写一个字,我大约能挣到一毛钱,一天下来写三千字,折合成三百块,五天下来,一个月的房租也就挣回来了,所以加一顿夜宵也不为过。每次吃夜宵时,我都这样想一通。 
  上楼回到屋里,我用电话线拨号上网,从事我每天唯一的一次娱乐:跟陈姓妇女聊天。她离了婚,没有小孩,平时跟父母同住,工作是一个台资企业的会计。她告诉我,他们那里打卡严格,所以到了夜里十二点必须睡觉,这样留给我们俩的时间就很短了。 
  她显然很想再婚,但我们俩的谈话谨小慎微,气氛从来不够热烈。 
  “我妈妈今天又说我了,怪我买的衣架不好用,又贵,其实十只才贵一块多钱,跟她讲不清楚……”她成天跟我抱怨这个。 
  “十只衣架多少钱?”我懵懵懂懂地问。 
  “七块八,”她嗔怪道,“你肯定是从来不买这些零碎东西的。” 
  “我就两套换洗衣服,不用衣架,晾的时候就搭在椅背上。” 
  “哎呀,其实我也最不爱晾衣服……”她说。 
  她还说,她只爱穿素色的衣服,不喜欢锻炼身体,所以我总是猜测,她的体态应该比较丰满,如果一坐到带软垫的椅子上,就会陷下去。但如果她坐在了我的身上,那会是多么沉重又带有快感的压迫啊!出于这个心理,我总希望她能跟我多谈一点关于重量或体积的事情,但她总是跟我谈衣架,为了擦一点重量的边,我被迫跟她谈了许多次衣架。 
  应该感谢书商,他让我成为了一名不出门的技术工人,白天弄弄爱情,夜里谈谈洗衣服。随着书稿的推进,我作为机器的生涯也临近结束,在封闭的房间内,我好几个月没有接触到陌生女人,到通宵小馆子吃一顿夜宵的事,已不足以安抚我。 
  “我的书写完啦,该好好放松一下了。”一个周五,我鼓足勇气对她说。 
  “恭喜啊!”她的字也打得飞快,“我正犯愁呢,明天要跟同学聚会。” 
  “发什么愁?”我试探道。 
  “啊,他们一个个的升官发财了,我混得最差了……” 
  “你一个女人家,说这种话干什么?”我勉强笑话她。 
  “幸好,我说服了一个同事,让他冒充男朋友,跟我一块儿去吃饭呢。”她不接我的茬,继续说道。 
  “噢……”我悻悻然,这样的事情,她居然不是第一个考虑我,我装成了死机,迅速地挂线。 
   
  3 
   
  交稿子在光华路一家咖啡馆,就在书商公司的楼下。书商是一个圆脑壳的年轻人,但满脑袋狡猾的抬头纹,他开门见山,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公司陷入财务危机了,所以原来讲定的书款,只能先付给我一部分。 
  “也就是三千块钱,非常不好意思啊。”他推过来一只信封,眼急手快,已经把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稿捞了过去。 
  我很生气,但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是我与世隔绝太久,失去了吵架的功能。书商看出了我的愤怒,替我结了账,找了个借口先溜了。临走时,他把书稿紧紧夹在胳肢窝下,跟他长的息肉一样,已经不可能让我夺回了。 
  我坐在沙发里,想端起杯子,把剩余的咖啡喝掉,两滴血落到黑咖啡中,是鼻血。在一片沮丧当中,我压根儿就不想管它,便靠回座位上,闭上了眼睛。 
  正在那恍惚时节,有人过来往我的手里塞了件东西,我略微一摸,是一张纸巾,睁开眼看,面前探过来一张女人的脸,异常明亮,跟咖啡馆里的某个天体一样。 
  “跟我去卫生间吧,用冷水冰一下就能止血。”她声音不大,但很有说服力。 
  几乎是被那声音控制,我仰着头,跟她去了。她牵着我的胳膊,卫生间不大,男女共用,我跟着她挤进去。她返身关上门,抽了些卫生纸,打开龙头沾湿,把我的脑袋扳起,轻轻地将卫生纸揉成一团,塞进我的鼻孔。一股清凉的痒痒劲儿,穿过我的鼻腔,直奔脑门而去,我顿时感到清爽了许多。 
  我还在回味,她却对我说:“把衣服脱了吧。” 
  我一愣,低下头,面前的女人穿了一件露肩吊带碎花背心,底下是泰式长筒裙,初夏刚到,她这么穿,很有一点迫不及待的味道。从我的角度看过去,她的胸不大。 
  “瞧你这白T恤,被血弄脏了,我帮你洗洗吧。” 
  我乖乖地把T恤脱了,递给她,她转过身去,在水龙头下揉搓,用了咖啡馆的洗手液,臀部撅起,不时地蹭着我的大腿。前面有一块镜子,照着我们俩,我不敢抬头去看,只好继续盯着她的臀部。 
  穿着面前湿了一块的T恤,出卫生间,我谢过她。回到座位,我那杯滴有鼻血的咖啡还在,我端起来,喝不下去。望着玻璃窗外出出进进的男女,我内心十分悲苦,我抛弃的原来的安逸生活,却换来被一个比我年纪更轻、自我感觉良好的家伙欺负,可我却不知怎么反抗。 
  拿出了手机,我给陈姓妇女发短信,问她在干什么?几分钟后,陈姓妇女回复了,说她正准备下班,跟朋友约好了,去后海吃晚饭。我放下手机,再度闭上眼,鼻梁和眼窝处又是一阵阵酸楚。这时候,我听到了轻快的脚步声。 
  “怎么样,想不想一块儿吃晚饭?”刚才那个女人过来问我。 
  我不敢相信,她是在对我说话。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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