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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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04-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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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哲学领域还简单地停留在诸如科学技术是双面剑、科学技术有利有弊的水平。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在科学技术上与国外的差距,还要看到在对科学技术进行反思的层面上的差距。只有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共同努力,共同探讨和思索科学技术的本质和影响,提高科学技术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科学技术的认知和参与,才能使科学技术更好地造福人类。
  行文之最后,我的头脑里又回想起《暗冬》中阿比和刘易斯的一段对白:
  “我们丢失了什么东西,我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找到它。我们来这里,要带它回家。我们真正的家。”
  “丢失了什么?”
  “希望。我们能够重新恢复正常的希望。”

  英雄,谁是英雄?

  
  ? 朱伟一
  2002年12月20日北京下雪,但我一早便踏雪求梅,赶去观摩张艺谋拍的《英雄》。我知道,张艺谋近年来热心于拍宣传广告片。我知道,张艺谋几部新片都是勉强及格。我也知道,张艺谋近来对批评之声大为反感,有失大家风范。大师一级的人物对无稽之谈也是一笑置之:“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但我总想,张艺谋的电影不至于太差。毕竟,张艺谋有《红高粱》和《我的父亲母亲》这样的力作。再说,冯小刚暂时息隐,我们没有贺岁片可看。
  一、“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
  可惜,《英雄》真的不行,张艺谋真的不行了。首先是太有匠气。什么是匠气?匠气就是刻意模仿,没有创意。《英雄》一片大部分是武打,模仿《卧虎藏龙》的武打,蹩脚模仿的痕迹到处都是。《卧虎藏龙》的武侠在竹海中打,张艺谋也安排他的英雄在林海中打,只不过是把竹海的苍翠换成秋叶的杏黄和红色。《卧虎藏龙》吸收了京剧的鼓点之声和造型,张艺谋也如法炮制,只是鼓点更长,动作更慢,还加上“票友”画外喝彩的声音。片中有言情,床上戏模仿的是《末代皇帝》,野鸳鸯云雨时也盖一床蒙头蒙脚的被子,但被子的颜色换成张艺谋所喜爱的大红色。片中有战争场面,秦军攻城模仿的是《角斗士》中罗马军团征伐的镜头。连秦军士兵的举止也像是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总之,张艺谋像个虚心好学的小学生,苦心模仿好莱坞电影,然后将弹得很不怎么样的几首练习曲做成一道拼盘,告诉我们这就是他的《英雄》。政治不怕重复,但艺术最忌重复。第一遍是艺术,第二遍就是匠气。
  张艺谋在摄影方面确实有一手,特别善长于利用色彩进行视觉冲击。但电影需要故事,如果没有好的故事,电影画面再漂亮,也只能是挂历上的美人头或风景画,没有生命,没有神韵。张爱玲说得很好:“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美丽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
  画面也像成语,必须用得恰到好处,否则就像初学者的习作,满是成语的机械堆砌。艺术要有神韵,就必须有对人的关爱,尤其是对小人物的关爱。《英雄》一片中看不见对普通人的关爱。相反,张艺谋却在那里揣摩帝王的心理。尽管梁朝伟、张曼玉都是实力派演员,但没有一个好的故事,他们也徒有屠龙之技。
  二、天下,谁的天下?
  好电影一定要有一个好的故事。《英雄》说的是国人熟悉的历史故事,但编导对历史胡乱加工,不顾起码的史实,不顾起码的逻辑,影片结尾居然打出了秦始皇“护国护民”的字幕。秦始皇若是真的爱民,如果他尸骨未寒,陈胜、吴广登高一呼,便应者如云,群雄蜂起,彻底埋葬了短命的秦皇朝,秦始皇护民了吗?没有!秦始皇是残害人民,让人民修建阿房宫,修建秦陵,使他们血流成河。张艺谋,长城是用我们先人的白骨堆砌起来的!
  再说,“护国”一词也用得不伦不类。“护国”本来是民国初年各地军民为反对袁世凯称帝而打出的旗号。到了张艺谋这里,却把这顶帽子戴到了第一位皇帝头上,真是对历史、对民族的一大亵渎。秦始皇的“国”也不包括我们许多兄弟民族,所以秦始皇所说的统一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统一,秦始皇的统一也没有结束我们历史上的战争。再者,世界大同不能靠杀戮、暴力和武力来实现,否则就是为国际霸权主义鸣锣开道。欧盟是个成功的例子,真的是“近者悦,远者归”。连土耳其这样的亚欧国家也又哭、又吵、又闹,非要加入欧盟不可。其实,张艺谋也反对使用武力和暴力,但他只反对游侠使用武力和暴力,不反对秦始皇使用武力和暴力。张艺谋理解、同情和赞赏秦始皇使用暴力。秦始皇的文臣武将和武士们力请他下令处决刺客,千万个喉咙齐声喊:“大王,杀不杀?!”“大王,杀!”“大王,杀!”“杀!”——“杀!”——“杀!”真是杀声震天。经历过“文革”的人,都会心惊肉跳,不寒战栗。更可怕的是,在张艺谋看来,这样的杀人是在维护法律。
  据说姜文本来要在戏中扮演角色,但因故后来退出。这涉及到判断,好导演、好演员都必须有好的判断。判断包括对剧本的判断,对人物的判断,而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判断。张艺谋来自黄土高原,曾经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最了解我们底层人民,尤其是农村的广大乡亲们。《红高粱》和《秋菊打官司》他都拍得得心应手。但在《英雄》一片中,张艺谋却要揣摩、理解和分析帝王的内心世界。这就是张艺谋的悲哀之处,也为《英雄》埋下了败笔。
  帝王的心理需要我们揣摩吗?帝王的心理我们能够揣摩吗?中国古代有个寓言,说的是中国古代华北有位老农叫愚公,老农挑水时自己说:“我要是皇帝就好了。皇帝挑水用的是金扁担。”张艺谋也是在为秦始皇寻找这样一根金扁担。
  张艺谋还装神弄鬼,煞有介事地为秦始皇设计了“天下”的玄机。我们读不懂张艺谋的“天下”,但秦始皇的“天下”绝不是“天下为公”的“天下”。秦始皇的天下是哪家的天下?秦始皇的天下就是他一人的天下,至多不过是他一家的天下。秦始皇的天下就是曹操、曹孟德的天下,就是“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三、英雄,谁是英雄?
  张艺谋拍上海滩的地痞流氓,就已经有点力不从心了,但还能勉为其难。张艺谋再要诠释帝王,就一败涂地了。朋友,我们绝对不要苛求张艺谋,江郎才尽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张艺谋是这样,我们自己也是一样。许多事情上,我们自己也是力不从心。最后还有死亡,死亡每分钟都向我们逼近,也向一切天才、全才和超天才逼近。但我衷心希望姜文、冯小刚两人不倒,能坚持多久便坚持多久。一个民族要有点精神,一个民族的复兴就更要有点精神,艺术家也需要有点精神。
  有人会说,艺术家可以对历史进行艺术加工。然艺术加工有其目的,应该表现人民内心的一份向往和心愿。像普希金说的那样,他“曾用竖琴唤起人民美好的感情,还歌颂过自由……为死者呼唤同情”。对艺术来说,对一个民族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隐恶扬善。
  《英雄》中的主人公是刺客,古代叫游侠,现在是定格在金庸笔下的武侠。西洋没有游侠,但有骑士、牛仔,在美国是那些除暴安良,敢于向制度挑战的律师(挑战制度不等于是要推翻制度)。许多人喜欢金庸,喜欢金庸笔下的武侠,就是因为我们内心深处都向往自由。我们从丛林中走来,但总还是残存一片回归旷野的心愿。《荒野的呼唤》能够打动读者,就是因为杰克·伦敦笔下那条狗重归狼群,重新在荒野上自由地奔跑。我们钟情武侠,羡慕他们穷途末路却还能够亡命天涯,浪迹江湖。然现实中的我们,多数是“未敢翻身已碰头”,经常还要“破帽遮颜过闹市”。但张艺谋所诠释的武侠向秦始皇缴械投降了,从精神上彻底缴械投降了,哪里有半点“侠”的精神?这样的“英雄”不会吸引观众——大多数观众是小民。歌颂帝王有可能引人入胜,《雍正王朝》和《康熙大帝》都是很好的见证,因为小民内心也有羡慕帝王六宫粉黛的一面,但让武侠向帝王投降却绝非大多数人所愿。
  张艺谋为他的英雄设计了几种死法,模仿侦探小说中的假设和推理。可惜,张艺谋又用错了地方。英雄是悲剧,悲剧需要铺垫,英雄不能死而复生,装神弄鬼。“英雄只死一次”——莎士比亚之所以是大师,就是他艺术地揭示了英雄的一面。英雄不愿狗苟蝇营,英雄不愿做思想汇报。“男儿到死心如铁,试身手,补天裂”——这就是“英雄只死一次”。“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这就是“英雄只死一次”。张艺谋给我们这样一位英雄了吗?没有!在张艺谋的安排下,英雄与秦始皇促膝谈心,向秦始皇做思想汇报,最后,经过秦始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英雄幡然悔悟,心悦诚服。
  今天是个不谈英雄的时代,《阿甘正传》中阿甘这样的反英雄大行其道。他们是些小人物,但却坚强地活下去。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英雄,每个好好活下去的人都是英雄。现代人对英雄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美国女诗人梅·莎尔顿说得很好:“思想上我们必须像个英雄,行为上我们才能有起码的道德。”张艺谋给我们这样一位英雄了吗?没有。张艺谋是在那里糟蹋我们心目中的英雄形象,糟蹋我们心目中的武侠,而且还要我们认同秦始皇这个英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张艺谋这个年龄的人,一定熟悉《国际歌》,建议张艺谋重温一下这首歌的歌词。
  事关律师生命的是客户,事关作者生命的是读者,事关导演生命的是观众。正是这样,“我们的文学艺术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我想,张艺谋的观众有工人、农民、解放军战士,还有许许多多的普通人。如果张艺谋不关注他们,就拍不出好片子,就不会有观众。观众上当可以有几次,但不会永远上当。

  效忠誓辞:席卷全美的宪政风波

  
  ? 邵 建
  一、本事
  时间:公历2002年6月26日,星期三。
  地点:美国西海岸旧金山。
  人物:美国加州的一位医生和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
  事体:关于美国公立学校要求学生每日面对国旗背诵“效忠誓辞”的诉讼。
  结果:上诉法院裁判该“效忠誓辞”违宪。
  反响:一场席卷全美的宪政风波。
  ……
  这个引起轩然大波的裁决源于加州一位名叫纽道的医生。这位医生的女儿在加州旧金山的一所公立学校读小学。美国许多州的公立学校几十年来习惯性地要求学生每日面对国旗诵读效忠誓辞。该医生声称自己的女儿每天在宣誓时受到精神折磨,因为誓辞中把美国称为“上帝之下的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而他的女儿是个无神论者。于是他决定告上法院,诉公立学校宣扬宗教,因而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当然报道也有另外的说法。纽道作为一名学生家长,是他本人对女儿天天要背诵誓辞十分不满,因为他不想他的女儿被迫信神。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一名无神论者,效忠誓辞令我反感,我有权阻止老师向我的女儿加诸神的概念,好让她能在一个无神的环境中长大。同时,我告上法庭,也是为了女儿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不再对我说由于不背效忠誓辞而遭到冷淡对待。
  结果纽道医生的诉讼居然“赢”了,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以两票赞成一票反对裁定:公立学校的国旗效忠誓辞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政教分离的原则。
  二、关于“第一修正案”
  如果我们注意到以上诉讼无论控方还是判方都提到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那么,这条修正案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了。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权利。
  上述内容是第一修正案的全文本,它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权利)。后两者因与本文事件无关,在此不论。而宗教(自由)之所以放在首位,实在是因为美国最初是以清教徒为主的移民组成,因而它至今为止事实上是一个有神论的国家。不仅如此,与南美那些来自西班牙、葡萄牙的“淘金”移民不同,这些“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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