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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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入狼窝 by 姹紫嫣-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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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聪他们几个都不是好处的主,顾雷是个危险的gay,舒宇是个危险的半gay;沈聪则是个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疯子,我若是再留在他身边,估计会被他们整死!更何况今天我还撒了个弥天大谎,真不知道这谎言说下去要怎么收拾!
  
  此地不宜久留,我还是赶紧走吧。打定主意后,我翻了翻自己的证件,幸亏全都在。又因为当初我想到香港买股票,所以将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了,以至于身上带的现金数量还真不少,估计回到大陆省吃俭用也够用一年半载了,此外身上还有一些沈聪给我应急的港币,估计够应付今晚了。
  
  于是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推门走出房间,离开半岛酒店,然后随便找了间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便逃难似的飞奔罗湖关口,从那回到深圳。然后随便买了张火车票,登上了逃亡的列车。
  
  当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其实沈聪的危言耸听我不是没听进去的,我也害怕自己会被那三个人抓回去,可没想到我真的做到了。我终于逃出那三个疯子的手掌心了!
  
  我既是开心又是疲惫的爬上卧铺,将被子盖好,到这会儿绷得紧紧的神经总算是放松下来了,一想到沈聪醒过来发现我逃跑的样子,我不禁一阵好笑:沈聪啊沈聪,你以为什么事情都在你掌握之中,你以为谁都要听你的话吗?我偏偏就不买你的帐!呵呵。
  
  我美美的睡着了,估计睡梦中都是笑着的。
  
  当我睡醒时已是第二天的早上,离终点站还有一半的路程。哎,这年头的火车速度还真是慢,不过我也没打算坐到终点,因为按照沈聪的能耐,他要查出我买了去哪里的票应该不难,毕竟本人长得也太扎眼了些。
  
  于是我起身洗漱后,先到餐车吃了个饱饭,又在行李中找了套最普通的衣服换上,又将头发弄乱,看上去没那么起眼,然后就在下一站下了车。
  
  我拿着行李从火车站出来,到商场转了一圈,买了个难看的平光黑框眼镜,又买了个假发,还买了套又土又笨的衣服给换上,总算把自己给改头换脸。但我还不放心,到一个小餐馆点了一斤虾,然后硬着头皮将虾全部吃了下去。
  
  须知本人对虾过敏,吃一两只还好,如果吃多了会脸上长红包,整个人浮肿,十分可怕。我就是要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所以才冒着生命危险吃的。看着镜中那恐怖得像猪头一般的自己,我终于满意的踏上了回家乡的路。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按照一般常理,我要逃走当然是有多远跑多远,可我就是要出其不意,打道回府,然后就在沈聪的眼皮底下生活,看你沈聪如何能找到我!
  
  于是一个星期后,我又回到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在我家、也就是我爸宿舍的附近租了一个房子住了下来。
  
  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虽然我对我爸感情不是很深,但他毕竟是我爸,自从上次沈聪说要助舒宇一臂之力,让他得到我爸后,我真的很担心。我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爸成为同性恋啊!尽管他对不起我妈、而且他算不上一个好爸爸,但我身上毕竟流着他的血,所以我要看着他没事才能安心。
  
  于是我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房子,房东是个寡妇,我每月才多给她两百块钱,让她管我三餐,结果就把她给乐坏了,一个劲的说我大方,哎这年头钱还真好花!至于我是做什么职业、为什么要租她的房子住,她也不深究了。
  
  不过这年头工作比较难找,而且连打个散工都要查你户口似的问东问西,我怕被沈聪知道我的去向,所以干脆不找工作,平时就在家写点小说、散文什么的来赚稿费,反正刊登这东西有个笔名就行,联系人就写包租婆的名字,由她帮我收稿费,一个月下来也能赚个一两百,就当给伙食费了。
  
  久而久之,包租婆便叫我“作家”,周围的邻居也都以为我是靠写作为生,对我这打扮古怪的陌生人也不再指指点点、起疑心了。我总算又重新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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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在家的附近住下,但见到我爸的机会却不多,有几次在街上见到他匆匆而过,见他憔悴了许多,远远看去都能见到拉咂的胡子、凌乱的头发,我心里有些心酸,可这一切能怪谁?性格造就命运,我爸混成这样也不能不说他自己也有一份责任。
  
  又有一次,我在路边的小报摊买报纸,看见邓阿姨来找我爸,我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起的,只是看他们现在的样子,估计还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吧。
  
  “许平,你不能再这么颓废下去了,”邓阿姨拉着我爸痛心道,“秦絮临死前将晓绪托付给你的,你怎能辜负她呢?”
  
  我爸低着头,道:“是我害死秦絮的,我对不起她,还真不如死了算。”
  
  邓阿姨急了:“那都是意外啊,你有多爱秦絮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哎,算我求你了,许平,别再这么自暴自弃,晓绪还在我家里等着他爸爸来接他呢。”
  
  我爸听见我的名字把头压更低:“晓绪他、他好些了吗?”
  
  邓阿姨叹气道:“还是老样子,他似乎不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情了,医生所可能是过于悲伤,选择性失忆吧。”
  
  我心里一动:小时候的我没有那记忆估计不是因为选择性失忆,而是由于那会被我灵魂附体吧……
  
  “我做人还真是失败,呵呵,”我爸失声笑道,“洁英,晓绪以后就拜托你了,你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将他抚养成|人吧,我这人不配做别人的丈夫、也不配做孩子的爸爸,我是个废物,活该孤独终老……”
  
  “许平,你别这样,”邓阿姨眼圈,“晓绪就放在我那,我先照看着他,等你心情平复些再来接他。啊?”
  
  我爸也不言语,踯躅着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越发不是滋味。有什么办法让我爸重新振作呢?
  
  “喂,同志,这报纸你买不买?”报摊老板不耐烦道。
  
  我赶紧付钱买下手中那份已揉得有些皱的报纸,回到出租屋那里,先是想了半天我爸的事。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么一段,有的只是父亲对我的疏离。现在回想起来,我爸对我不亲,也许是因为我长得太像我母亲了。
  
  我翻了翻手中的报纸,上面找不到关于沈聪他们的片言只语,看不出他们对我有采取什么行动,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不用再这样躲躲藏藏了吧?
  
  又过了几日,一天晚上八九点钟,我准备下楼买几个包子当宵夜,走到我家大院楼底,看见一个男子正醉得瘫倒在地上,我一开始还不留意,可听见那人迷迷糊糊喊了声:“秦絮”,我立刻转身回去,果真是我爸。
  
  现在快入冬了,天气怪冷的,他这么醉倒在地、露宿街头,身体怎么吃得消?会生病的!
  
  于是我走过去,推了推他,道:“先生,快起来吧。”
  
  可我爸早已烂醉如泥,任凭我怎么推都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不停的叫着妈妈的名字,还唠叨着“对不起”。
  
  我心一软,奋力扶起瘫在地上的他,准备扶他上楼,可一走到楼梯口,我就无论如何也迈不出脚步了。我妈就是在我眼皮底下从这楼梯上摔下来死的,我对这楼梯实在是有阴影,思前想后,最后将爸爸背回我住的出租屋。
  
  我租的房子一楼住的是房东,二楼是单家独户的两居室,我不喜欢跟别人合租,就一个人把整个二楼租了下来,对房东说是怕别人打扰我写作。这里陈设虽然简陋又老旧,但设备一应俱全,住得倒也舒服,房租也不贵。我将爸爸放在空房的床上,拿毛巾帮他擦了擦汗,半年没见,他瘦多了,看了都心疼。看见他我又想起了我那位身患绝症的姐姐晓情,我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要陪在她身边照料她的余生,可是大难临头我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沈聪那里,说到底我跟爸爸都是同一类的人啊,可能在我们的心底,最爱的还是自己吧……
  
  我见爸爸已经睡着、没什么大碍,只是吐了一身,我帮他换了干净的衣服,又见自己扶他回来弄得一身酒臭气,便到浴室洗了个澡,本来想用电吹风将头发吹干的,但怕吵醒爸爸,便那个毛巾边擦头发,便在灯下看书,这年头是很少有得上网,电视剧又无聊,所以晚上我一般都是看小说来打发时间,我也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挺安逸的,只是难免有些寂寞。
  
  那位寡妇房东也曾经提过要给我介绍个对象,但都被我拒绝了。我这人对感情其实并不执著,我不喜欢男人,但对女人兴趣也不大,当然,我这么大年纪也不可能是个处男了。
  
  我的第一次是和我唯一的女朋友发生的,当时的我未免有些手忙脚乱、手足无措,结果还是她来引导我,那时我就明白她不是第一次了,这也像当头一盆冷水,让我很有些意兴阑珊。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当我进入她身体时,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人心,反而感觉有些龌龊,相反,她显得很是兴奋,这让平时看上去小鸟依人的她有些咄咄逼人。由于是第一次的缘故,我没在她体内持续多久便射了出来,她虽然没说出来,但我看得出她有些失望,这对我多少有些打击,以至于在我和她拍拖的那段时间,除了这一次便再没有第二次□了。也许是因为我在这方面的冷淡,她后来便把我甩了,我虽然有些难过,但也未至于伤心,可能我对她的感情只是单纯的“有好感”、“不讨厌”而未上升到“喜欢”甚者“爱”吧。
  
  后来我就没再与女人上过床,男人倒是有一次,只是被人上,我虽然厌恶沈顾的暴力,但那次我也得到了满足,沈顾显然是□的个中好手,我在他的手中、口中释放出来,感觉比在女人体内释放的感觉更舒服、更加淋漓尽致……再后来我到美国读书,就更没有什么性生活了,我对那些外国女人实在提不起兴趣,看见她们颜色浓淡不一但却一样浓密的汗毛我就有些倒胃口。
  
  至于□,不是没有,但也很少,我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的修道士,过着禁欲的和尚生活。因此生活中没有女人我也无所谓,只不过平时没个人说话、又一个人住在屋子里,有时候一整天除了电视机的声音就没有其他声音,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上帝遗弃的孤儿。
  
  如果往后的生活就是这样度过,人生也真的没什么意思。
  
  我翻了个身,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人也一下子惊醒,原来是之前看着书睡着了,我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一抬头便看见我爸站在我面前看着我发愣。
  
  这时天已蒙蒙亮,在晨光中我能看见他脸上惊异的表情,“你、你是什么人?”
  
  估计是被我的样子吓坏了吧,我长得那么像我死去的妈妈。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用手理了理头发,对我爸笑了笑,尽量友善道:“我姓徐,你叫我小徐吧,我昨晚见你醉倒在街头,又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只好把你背回来,你不要介意才好。”
  
  我爸愣愣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道:“谢谢你。你认识一个叫秦絮的人吗?”
  
  我摇摇头,一脸坦诚道:“不认识。怎么了?”
  
  我爸脸上有些失望又有些释然,他喃喃道:“没什么。我先告辞了,谢谢你。”
  
  说完他转身走到大门前,将门打开,然后又转身对我道:“你借我穿的这身衣服我洗干净后再还给你吧,我叫许平,谢谢你带我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尼罗大人的《紫金堂》真好看,可惜V了,看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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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嫣有个毛病,就是爱开坑,而且喜新厌旧,很多坑没挖多深就不想挖了,所以只好变废为宝,将已有的废坑改头换脸挖一挖,《骗人狼窝》原来就是废坑,现在内容全改了,以至于有点文不对题。
  
  不过呢,老挖一个坑有些闷,《贱门》那边又想放放——之前写了三十万字的《细雨》写得我有些倒胃口,于是今天小嫣又把旧坑改了,变成全新改版的《暗黑骑士团》!
  
  高兴之余来这儿宣传一下,呵呵!



                  意想不到的事情



  第二天傍晚,我爸真的把衣服给我送过来了。
  
  “进去坐坐吧?”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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