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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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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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慕闷了很久,终于恨恨地说:「我就不相信我搞不定他!」 

「你想怎样?」 

常慕有绕了过来,一屁股坐在苍伶的床上。「咱们这么着……」 

三日后,判判办事归来。 

一到他休息的时间,常慕和苍伶就闪进了朗月居,确定无人发现,两人破门而入,常慕「扑通」一声给判判跪下,接着眼泪就簌簌掉下。 

「判判,我没有办法再看下去!小妈那样子我再也看不下去了!让我走!让我去照顾他……」 

常慕的话,字字带着哭腔,透着撕心裂肺的痛感,加上苍伶站在一边戚戚陪哭,场面非常凄惨。 

判判赶忙上前扶起他,心疼地说:「别这样,快起来!快起来!」 

常慕坚决不肯站起来,死跪在地上哭诉:「小妈他家里根本不能照顾他—个傻子,他从小被人欺负,被人侮辱,这些我都忍了……可是现在,因为家里的变故,没有钱也没有精力继续养他,前天我回阳间看他,他们家居然告诉我已经把他卖给了一个人口贩子,我一路追下去才发现人口贩子又把他卖到了妓院!判判,他现在是傻子,根本什么都不懂的,在那种地方他会生不如死的!怎么说他都是你曾经的下属,是你的朋友,你就当是可怜他,放了我,让我去照顾她吧!再找一个黑无常不是难事,这件事你可以做到的!判判,求求你帮帮我!」 

「唔唔……唔唔……」苍伶点头表示深切的同情。 

判判急了,赶忙安慰他:「木耳!你别这样!我已经都准备好了!你们别哭了!」 

「什么?准备好了!?」两人同时停止哭泣。 

「对啊!我准备好了!」 

「你……你上次不是说……不行吗?」 

「你们俩不是自称古灵精怪吗?难道看不出上次是因为阎王在房里躲着呢!」 

的确,判判今日的态度与上次不同,又恢复了宠溺孩子的亲妈姿态。 

常慕不解的间道:「他躲你房里干什么?」 

苍伶惊呼:「难道你和他终于有了一腿?」 

「什么呀!西海龙王嫁女儿,我和阎王去参加婚礼,他添置了一套花俏的新衣服,穿了过来给我看看怎么样,结果牛头和马面闯了进来,他不好意思让人看见,就慌慌张张就躲了进去,接着你们就来了!」 

原来是这样,相信判判不会说谎。常慕彻底收干了眼泪,勾住判判的肩膀,没大没小地问:「老实问你一下,你什么时候才能把老大搞定?你早点搞定他我们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是不是?」 

「胡说八道什么呀!?没有的事!」判判有些羞恼,甩开他的臂膀,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条小项链。「这条链子叫『闭月』,它可以掩盖你身上的仙气。你什么时候准备诈死,什么时候就开始戴上它。知道了吗?」 

「知道了!谢谢判判!」常慕接过小盒子,欢喜的不得了。 

「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说吧!」 

「永远不要和冥界的人碰面,不要让他们还知道你还在这个世界上。」 

「这个是当然。」 

「然后,许点每过一世,你就到任何一座阎王庙,在我的塑像前求签,我会在签上告诉你许点下辈子会转世去哪里。」 

「好!我记住了!判判的大恩大德,木耳永世难忘!」常慕真心真意的再度跪下,给判判磕了一个响头。 

「好了,好了,别谢了。」判判把他扶起来,「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唔……」常慕转头担心地看了看苍伶。苍伶无所谓,笑着是说:「等接到下一个降妖令,你就放心的去吧,后事我会处理。」 

「小白,你真可爱。」 

之后,大家和和气气吃了一顿团圆饭,就当是给常慕送行。 

阎王经过朗月居,听到里头欢声笑语,禁不住爬上墙头偷偷张望,居然被他看到常慕、苍伶和判判三个人面带醉意,把酒言欢,一时间嫉妒得不得了,现在的这对黑白无常加判官组成的小团体常常一起私下活动,就是没有他的份!真是可恶极了! 

正当他眼红得厉害,忽然听到有脚步声过来,便匆匆回到地面,装作若无其事的走过朗月居的大门…… 





第九章 

七天之后,常慕和苍伶终于接到了可贵的降妖令。 

临走前,常慕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串不够长的白骨鞭,对苍伶说:「小白,这是我原本要送我小妈的礼物,这条白骨鞭是由死在我手下的恶鬼左手中指指骨串成的,阴气很重,应该是一件很厉害的兵器。当初我和小妈刚担任黑白无常的时候,因为阎王小心眼,给了我一把镰刀,给了他一把掸子,他常常向我抱怨,说是我害的。所以我想偷偷地做一件很帅的兵器弥补给他,本来打算完成白骨鞭之后送给他当礼物,让他开心开心,但是现在,好像用不到了……我把这件半成品送给你,希望你能完成这条白骨鞭……」 

「谢谢前辈。」 

「你现在很强,我很放心,记住你说过要向我学习,学会永远的微笑。不要因为我走了就没了精神,很快就会有一个新的小黑和你配成对,判判的眼光从来没有失误过……」 

「嗯。」 

「还有,以后,除了保护重要的人以外,还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像我小妈那样,让所有爱他的人伤心难过……」 

「嗯,我会的。我哥哥常说我最自恋了,呵呵……」 

常慕做完最后的交代,便和苍伶出门了。当然,这次他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苍伶衣衫破碎,捧着常慕的镰刀和黑无常权杖从鬼门关一路哭到阎王殿,哭得整个冥界都知道了。 

「怎么会这样!?」阎王被震惊到了,因为这只妖怪不强悍。 

「那妖怪是很弱,可是半路跑出那只妖怪的爷爷,常慕前辈一疏忽,就、就……整个儿被活吞了,当我好不容易杀死那妖怪爷爷,发现前辈被嚼烂了,魂魄也完全消失了……呜呜……」 

阎王想起了常慕有诈死之心,于是认真打量苍伶,可是他好像不是撒谎的样子,一点都没有破绽;再看看判判,他就站在一边抹眼泪,也的确是他的作风。 

殊不知判判手上摸了辣椒汁,一揉眼睛就是一包泪水。 

大家都相信了,只有阎王觉得这件事很诡异,不过就算怀疑也没有证据,私下里去刺探判判的口风,判判居然说心情下好,要独自出去散散心,不想再谈论常慕的事情。 

而苍伶,郁郁的休息了几天之后,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每次提及常慕,总是挺挺胸膛望向远方,一副逝者已逝,往事随风的态度。 

派鬼差去潼州调查,结果发现许点的转世还是如往常一样生活在那户人家,监视了几天,也没有发现常慕的踪迹。最后,也不得不放弃了。 

等到盯哨的鬼差一走,关家隔壁的一老头子拄着拐杖走进了关家的院子。 

「小傻傻,想不想见木耳哥哥啊?」——「傻傻」是周围孩子给他取的绰号。 

「想啊!」傻傻一听到木耳哥哥,立刻笑得很灿烂。 

于是这老头带着傻傻走进了一个偏僻的巷子,那儿停着一部马车,等傻傻坐进了马车,老头儿精神抖擞地驾着马车离开了潼州。 

傻傻很快就在车里睡着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在木耳哥哥的怀里,而且还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宝贝,你醒啦?肚子饿不饿?」 

「饿、饿。」十五岁的许点,言行举止还是像一个六岁的小孩,很好骗,也很好哄。 

常慕打开一个包裹,里面全是香喷喷的糕点,看得许点都不知道先吃哪一块。常慕挑了一块松仁糕送到他嘴边,含情脉脉的喂他吃。 

「好吃吗?」 

「嗯、嗯!」 

常慕看着许点吃得这么欢,摸着他的头发喃喃自语:「小妈,从今往后,木耳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许点不知道谁是小妈,只是看到木耳哥哥有点不开心的样子,咽下一口糕点之后,扒在他身上甜甜的说:「木耳哥哥,傻傻好喜欢你。」 

常慕笑了,也许小妈只有在呆呆傻傻的时候才会主动说「我喜欢你」……「从今以后,你不要叫我木耳哥哥,直接叫我木耳,你呢,也不叫傻傻,叫点点,知道了吗?」 

许点摇摇头,没听懂。常慕无奈的笑了起来,「算了,算了,以后我慢慢教你。我们有的是时间。呵呵……」 

马车里还有好多箱珍宝,都是常慕做鬼差的期间在富人家搜刮来的,到下一个城镇找家当铺当掉几件,换点盘缠,从今往后,就要开始过两人的世俗生活了…… 





第十章 

「洛之遥,霁雪,火云。」 

记得常慕曾经在听到苍伶的时候说过「火云山」这个地方,判判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缘分,这种缘分不是天庭可以安排的,那是真正的「天」所赐予的。观音所说的「火云」,有可能就是常慕说的火云山。所以挑了个有空的日子,一大早骑着小三到了这座山脚下。 

火云山的风景好的令人意外,没来到访过此地的人还真会被他的名字骗到。这儿一片片的青松绿竹,一处处的清泉幽涧,一声声的虫鸣鸟语,云雾绕足,清露心,丝毫没有「火」的感觉。 

判判跳下狗背,决定自己随处走走。这一阵子心里很难受,想念固执别扭的许点,想念捣蛋无耻的常慕。虽然知道世事变幻无常,劝自己学着释怀,可就是做不到。 

沿着一条山泉慢慢往上走,横在水中的一块会发光的鹅卵石吸引了判判的注意,因为这块石头特别大,特别的惹眼。于是他卷起袖子把它捞了起来,奇怪的是,它并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沉。 

「奇怪的石头!嘿嘿,捡回去放进我的池子里。」判判搜罗破玩意儿的恶癖又犯了,想把石头收进他的乾坤袖,就在这时,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块石头上浮现了一排密密麻麻、书写工整的小字,判判顿时兴奋起来,凑近了轻声念起来。 

「我是居在火云山的无名,有两位好友身遭不测,魂飞魄散,我于心不甘,研究古老的灵魂重生法,只要一魂一魄尚存,就能重新还其完整的灵魂。我希望此种法术能够让好友重生,但因时间有限,无法完成,便将这未完成的法术写在这块续缘石当中,它会帮我找到有缘人完成这种法术。你若愿意继承我的遗志,并发誓助我好友重生,滴一滴血在这块石头上。你若不愿,请把石头放回原处。毁石者自毁。」 

灵魂重生法?判判第一个念头就是——可以让许点的灵魂重生吗? 

他没有再多犹豫,咬破食指挤出一滴血滴在石头上。很快,原本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消失了,继而又浮现了另一些内容。 

「我的两位好友灵魂存放在火云山密洞之中,可在夜间根据月下香的指引找到此山洞,残破的灵魂放在一个白发少年体内,请在完成法术之前代我好好看管。」 

接下去,就是灵魂重生法术的记载,判判找了块软软的草地,盘腿坐下,聚精会神的看下去,每当他看完一段,字迹就自动消失,显示下一段内容,周而复始。 

等到续缘石的内容展现完毕,它又恢复成一块普通的石头。 

此时大半天已经过去。判判捏了捏脖子,松了松肩膀,把石头塞进袖子。看看时辰,不过傍晚,还未到月下香花开时刻,决定走上山顶看看着四周的风景。 

山顶上有一间残旧的小屋,判判猜想,这可能是无名先生原先居住过的房子,走进去之后,里面整排整排的书一下子吸引了判判的注意,随意翻开几本,都是很奇怪的法术和很奇怪的记载,几乎是闻所未闻,本本都是经典的好书!判判热血沸腾,今天非但捡到了灵魂重生法的前半部,还遇到这么多的好书!虽然脏了点,但是没关系,他把这些「前人」留下的宝书全数收进了乾坤袖,从此宣布归为已有。 

今日收获不小,心情好似一下子开朗了许多,走出屋子看晚霞,才知道为何这座山叫做「火云」,因为这里最美的风景不是苍秀的山,不是灵动的水,而是每天傍晚山顶的那一抹晚霞。艳丽的夕阳映成火红的云霞,勾勒出金色的云边,透过云隙,柔柔的洒在观云者的脸上。虽说这是落日的晚霞,但只要是多看它一会儿,那热情如火的颜色就会渲染透你的心底,让你燃起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夕阳退下之后,天空换成深蓝色,月亮渐渐的爬了上来。月下香绽放花苞,吐露芬芳,在夜风中向判判招手。 

判判沿着花朵排着的花径很顺利的找到了洞口,可是山洞里并没有前辈所说的白发少年,只有两堆破碎的水晶石片。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来晚了? 

细心的判判不会放过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他在其中一堆里找到了两根五寸长短的红色头发,又在另一堆里找到了一根很长的白色的头发,判判估算着它的长度,突然灵感一闪而过,脑海中出现一个人:苍伶。 

火云山,两位友人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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