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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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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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
“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
“上”,下同。

“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
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
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
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
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
“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
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
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
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
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
“莅”正作“○”)。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
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
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
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
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
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
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
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夫隹兵者,
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
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
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
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
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
“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
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
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
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
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
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严可均曰:“朴虽小”,御注作“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
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
作“莫敢”,又均无“也”字。
谦之案:道藏王本脱“朴虽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谓道尊,可名

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严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

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梁武、景龙、敦煌三本并作“王侯”。
劳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景龙、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

之”,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无“之”字,“王侯”皆作“侯王”。
释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谐句中韵,与第四十二
章“王公以为称”,“公”“称”字同,当作“王侯”。

谦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称,侯、守协韵之说,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严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广明、景福二本“均”

下有“焉”字。
谦之案:“人”字,诸王本作“民”,永乐大典作“人”,傅本作“民”,
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顺鼎曰:按唐韩鄂岁华纪丽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
字之误。
“莫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则甘露自降,若民则莫为之
合,而亦且自均,极言无为之效耳。

谦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礼“均其稍食”,注云:“均,
犹调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盖古原始共产
社会之反映,语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
作“命”谊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
严可均曰:“天将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将知止”,河上作“夫亦
将知之”。
罗振玉曰: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景福本“夫”作“天”,
有“亦”字。


谦之案:作“天”乃字误。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
本作‘天亦将知之’,下同。”毕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将知止’。”知其误
已久。广明本“夫”字稍缺,吴云亦误校为“天”,云:“‘天’,傅本作‘夫’,
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误。王弼、傅、范皆作“夫”。
范应元曰:“‘夫亦将知止’,马诞、王弼同古本。”当从之。

知止不殆。

严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
作“知止可以不殆”。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所以”,景龙、敦煌二本均无此
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龙碑无“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
也。”盖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写者误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
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误矣。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为“所
以”之误,俞说是也。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
作“之与江海”,王弼作“之于江海”。

罗振玉曰:“之于”,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之与”,景龙、敦煌二
本均作“与”。

易顺鼎曰:王注云:“犹川谷之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当作“与
江海”。

牟子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犹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蒋锡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与”,当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见
经义述闻及经传释词。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名、臣、宾、均、名韵(耕、真通韵),有、
止、殆、海韵(之部)。奚侗:臣、宾、均韵,有、止、止、殆、海韵。谦
之案:臣、宾,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为耕部通真部之证。离
骚亦“名”“均”为韵,奚侗未及此。武内义雄本“止”作“之”,云:“‘无
名’‘有名’之两‘名’字韵,其间‘朴虽小’以下三十五字,臣、宾韵,
之字为别韵,疑错简,参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韵。”武内
殆亦未知耕、真通韵也。王念孙曰:“止”与“有”为韵,“有”,古读若以,
见诗及楚辞(读书杂志卷三之四)。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
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题“三十二章”,范
本题“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谦之案:傅、范本首句起,每句末并有“也”字。范应元曰:“古本每


句下有‘也’字,文意雍容,世本并无‘也’字,至‘不失其所者久’,若
无‘也’字,则文意不足,今依古本。”案:范说非也。老子古本有详略各
本不同,此盖由南北朝以来,河北与江南各地风俗言语之影响不同。颜氏家
训书证篇所云:“也、是、语、已、及助字之辞,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
悉略此字。”“又有俗学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意改之。”今诸本中南
本详而北本略,详者如傅、范本,如此章每句下有“也”字,略者如景龙、
遂州、敦煌诸本,字数与五千言古本相近,而详者实以意改之,不可不辨。

又案韩非子喻老篇“自见之谓明”,王先慎曰:“‘自见’,老子作‘自
知’。道经‘自知’即承‘知人者智也’而言,无作‘见’之本。此‘见’
字即系上两‘见’而误,非韩非所见本有不同也,当依老子作‘知’。”谦之
案: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并周易集解“震”下虞翻引此句,均作“自知者
明”,作“知”字是。“自见之谓明”,与经文二十四章“自见者不明”,谊相
反。

胜人有力,自胜者强。

魏稼孙曰:“胜人有力”,御注“人”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强”作“强”,下“强行”同。

谦之案:河、王、傅、范本“人”下均有“者”字,周易集解“坤”
下虞翻引此句亦有“者”字。又韩非子喻老“自胜者强”作“自胜之谓强”。
吕氏春秋先己篇:“故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又自知
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败莫大于不自知。”盖皆出于老子
而变其文。

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严可均曰:“强行有志”,各本“行”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行者”下有“则”字,室町本“行”
下有“者”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谦之案:夫物各有所,“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
蚁同矣”(韩非子难势引慎子),此言失其所也。不失其所者,如易艮彖云:
“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
止其所也。”又墨经说上:“止以久也。”皆此旨。

易顺鼎曰: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毙者也。河上本
虽亦作“亡”,而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
故长寿。”是亦读“亡”为“妄”矣。

谦之案:室町旧钞本、中都四子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书
治要卷三十引道德经“死而不妄者寿”,并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见古本亦
作“妄”。“亡”“妄”古通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强韵(阳部),富、志韵(之部),久、
寿韵(之、幽通韵,久协音九)。谦之案:久,之部,寿,幽部,此之、幽
通韵。姚文田、奚侗同。

邓廷桢:富、志、久韵。高本汉、陈柱:富、志、久、寿为一韵。邓
廷桢曰:“富”、“志”、“久”为韵。“富”,古音读若备。说文:“富,备也。”
诗凡五见,易凡三见,皆与之、咍部字为韵。“久”,古音读若几,诗凡三见,
易凡二见,皆与之、咍部为韵。“久”下文“死而不亡者寿”,“久”字既上


与“富”、“志”为韵,又下就“寿”字为韵,盖东周以后音之渐转有如此者。
又曰:“久”字古读若己。诗旄丘二章与“以”韵,六月卒章与“喜”“祉”
“友”“鲤”“矣”韵,蓼莪三章与“耻”“恃”韵。从“久”声之字,则木
瓜之“琼”“玖”与“李”韵,丘中有麻之“佩”“玖”与“李”“子”韵,
采薇之“孔”“疚”与“来”韵,杕杜之“孔”“玖”与“来”韵,大东之“心
疚”与“来”韵,召旻之“维今之疚”与“富”“时”“兹”韵,是“久”声
之在之、咍部,凿然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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