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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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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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是第一卷。第二卷将更是宏篇钜制。你怎么想,瑞富斯先生?” 
  “惊世骇俗,先生。” 
  “在如此领域中,出现过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书目大全吗?他们说这门学问在英国已失传了。” 
  “而你令此起死回生,成就非凡啊!” 
  “成就非凡,确实如此——而且,如果人们了解到,我是如何遮遮掩掩,想方设法不引人注意地开展收集工作。要知道:我藏品的那些作者必须隐姓埋名,况且,这些文本自身,就其刊行地、刊行时间,存在着种种谬误,和令人曲解的细节描写,这些书被冠以隐晦虚妄的书名,须经秘密渠道,或者假借谣传和假想的掩护,在暗中流通。先想想编纂者面临的这些难题,再跟我讲什么叫非凡成就!”他冷笑道。 
  “我无法想象,”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这本索引的编排是依照……?” 
  “依照书名,依照作者姓氏,依照收藏日期,以及,请注意这个,先生:依照乐趣的种类。我们将此分门别类,做了最精确的分类。” 
  “书籍的分类?” 
  “乐趣的分类!现在我们进行到哪儿了?莫德?” 
  绅士们都转头过来看着我,我啜了一口酒,说道,“到恋兽之欲望了。” 
  我舅舅点头。“是的,是的,”他说道。“你看到了吗?瑞富斯先生,我们这本书将为此领域学子提供的便利?此书将成为一本真正的《圣经》。” 
  “肉体书写的文字。”霍粹先生说道,他面露微笑,玩味着这句话。他与我对视一下,朝我使了个眼色。而瑞富斯先生依旧满脸诚挚地望着我舅舅。 
  “伟大的理想。”此刻瑞富斯先生说道。 
  “伟大的工程。”哈斯先生说道。 
  “确实如此。”霍粹先生说道,他又转过来看着我。“李小姐,只怕你舅舅要一直这样毫不留情地使唤你啦。” 
  我耸耸肩。“我为此项事业而生,”我说道,“如同仆役一般。” 
  “仆役之人与年轻的大家闺秀,”哈斯先生说道,“那可是完全不同的人啊。我不是说过很多次吗?姑娘的眼睛不应为阅读劳累,姑娘的小手也不应为握笔而变得粗糙。” 
  “我舅舅也这么想。”我说道,抬手亮了亮我的手套。当然,这其实出于他保护书籍的热望,而绝不是为了我的手。 
  “那里,”我舅舅说道,“若说她一天做五个钟头?那我一天得做足十个钟头!”我舅舅说道。“如果不编书,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嗯?想想斯麦特,巴瑞,要么想想笛宁斯,多么痴迷的藏书家,为藏书事业不惜杀人越货。” 
  “想想法瑞尔。文森特,他为收藏书籍杀了十二个人!”霍粹先生连连摇头。“不成,不成,李先生。如果你非得外甥女帮忙,那么你可以使唤她。可如果为藏书的缘故而将她引入暴力的歧途,那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在座的绅士们笑起来。 
  “好了,好了。”我舅舅说道。   
我盯着自己的手,没说话。透过杯中深色的酒,我的手指红如宝石,我母亲的“M”字消于无形,我转过杯子,它忽然显现出来。 
  还有两道菜,我方可退席,然后我得一直独自坐着,等敲过两回钟,客厅里的绅士们才会邀我加入。我听到他们谈话的嗡嗡语声,心下颇好奇,我不在场时他们会讨论些什么。等终于见到他们时,他们都满面红光,口喷烟气。霍粹先生带来个用纸包起来的包裹,包裹外面系着绳子。他将包裹交给我舅舅,我舅舅摸索着那包装纸。 
  “好的,好的,”他说道;他眼睛凑到未开封的书上:“啊哈!”他动动嘴。“看这儿,莫德,看,看这个小淘换给我们带什么来了。” 
  他给我看那卷书。“瞧,你想说什么?”那是本平常小说,装祯华丽,是扉页上一幅不常见的插画令此书成为珍品。看到此书,我也不由得感到口干舌燥,心中一阵激动。这感觉令我昏昏欲呕。我说道,“毋庸置疑,这礼物太美妙了!” 
  “看这儿,这个纹饰,看到吗?” 
  “看到了。” 
  “我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本书。我们都没料到,我们得重来,我们不是以为那个条目完成了吗?明天我们得重新修订一下。”他仰首舒颈,沉浸在期许的快意之中。“那么现在——好了,姑娘,把手套掉。你以为霍粹先生给我们带书来,是为了让你手上的油腻玷污书页吗?这样才好。让我们来听一小段。你坐这儿,读给我们听。哈斯,你也得坐着。瑞富斯先生,请留意我外甥女的声音,她诵读的声音温和而清晰。我亲自调教出来的。好了,好了。——莫德,你把书脊弄皱了!” 
  “没有啊,李先生,她没把书弄皱。”哈斯先生盯着我没戴手套的手说道。 
  我将书放在一个台子上,小心翼翼掂量着。我调整灯光,让灯光正好照在书页上。“我该读多长一段?舅舅?” 
  他将怀表对到耳边。他说道,“读到正点钟响。现在,请注意,瑞富斯,然后告诉我,在英国,你还能在谁家的客厅里见识到如此妙事!” 
  如前所述,那书里满是寻常无奇的淫词秽语;然而我舅舅非常高明,我已经被他训练至圆滑熟练,我的声音清晰真挚,几乎令那些文字变得美好起来。 
  等我读完,霍粹先生劈啪拍手,哈斯先生的面孔红上加红,他表情颇为痛苦。我舅舅摘了眼镜坐在那儿,仰着脑袋,眉头紧锁。 
  “文笔够糟糕,”他说道,“不过在我书架上,尚可获一席之地。一席之地,以及众多同侪(chai,二声)之辈,明天我们就能见到此书适得其所。这个纹饰,我看我们都没料到有这个——莫德,书合上了吗?书页没折着吧?” 
  “是的,先生。” 
  他架上眼镜,将铁丝腿儿绕到耳后。哈斯先生倒了杯白兰地。我扣起手套,抚平裙子上的折痕,将灯复归原处,并关了灯。可我感到不自在,我感觉到瑞富斯先生的关注。他刚才听我的诵读,明显地并未投入其中,眼睛只是望着地板;而且他双手合握,大拇指神经质地彼此轻触着。这时他站起来,他说壁炉太热,烤到他了。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直直地探着身子,研究我舅舅的书柜——此时他双手背在身后,而一双拇指仍在互相轻触。我觉得他知道我在看他。很快,他就过来了,与我对视着,认真仔细地行了个礼。他说道,“这儿很冷,离壁炉太远,李小姐,你不喜欢离壁炉近一点吗?” 
  我答道,“谢谢,瑞富斯先生,我更愿意坐在这儿。” 
  “你喜欢冷静点。”他说道。 
  “我喜欢坐在暗处。” 
  我再次面露微笑,他将之视为一种邀请,于是撩起衣襟,提了下裤管,在我身边坐下,没有坐的很近,眼睛仍旧盯着我舅舅的书柜,仿佛被书籍搅得心烦意乱。而当他开口说话时,他将声量压得很低。他说道,“你瞧,我也喜欢坐在暗处。” 
  哈斯先生朝这边看了一眼,霍粹先生手拿酒杯站在壁炉边。我舅舅坐在椅子上,椅子侧翼挡住了他的眼睛。我只能看到他干巴巴的嘴,嘴唇上的皱纹。“艳情文学的最伟大时代?”他说道,“我们都没赶上,先生们,错过了七十年了!如今那些偾世嫉俗,神乎其神的小说,还被称为艳情文学,我都羞于展示给我家钉马掌的人看……”   
我暗地打了个哈欠,瑞富斯先生转过来对着我。我说道,“请原谅我,瑞富斯先生。” 
  他点了下头。“或许,你并不喜欢你的舅舅的话题。” 
  他仍以耳语的声量讲话。我答话时也刻意压低了声音。“我是我舅舅的秘书,”我说道,“他谈论什么话题我都无所谓。” 
  他又点了一下头。此时我舅舅还在絮叨。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或许吧,我只是有点好奇,见识到一位女士,在本意令人激情勃发的事物面前,冷静持重,无动于衷。” 
  “我觉得,其实有不少女性对你所说的事物无动于衷;难道这些事情不是愈多了解,愈少感怀吗?”我迎着他的目光。“当然,我所说的这些,并非源自先验的世界,仅仅是阅读心得。而且我得说——哦,即便是牧师,假使整日钻研圣物,也会发觉他对宗教神秘感的热情会变成腻味。” 
  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最后,他面带笑意。 
  “你非常与众不同,李小姐。” 
  我眼睛看向别处。“我明白。” 
  “啊。现在你口气略带酸涩。也许你会觉得,你所受的教育是一场不幸。” 
  “恰恰相反。明智一点吧,这怎会是不幸呢?我再不会被蒙蔽,比方说,被绅士的关怀所蒙蔽。我对绅士们追求女性时,花样百出的种种手段,了如指掌。”  
  他抬起白皙的手,捂在胸前。“那我倒真是有些失望。”他说道,“刚才我就是想恭维你。” 
  “我不知道绅士们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欲求。” 
  “也许,在你时常接触的书籍里是这样的,不过在生活中——他们有很多欲求;归根结底,也只有一个。” 
  “我猜,”我说道,“那就是书里写的那个。” 
  “噢,不是。”他微笑。他声量压得更低。“人们读书确是为寻求此事,写书倒是为了满足更热切的欲求。当然,我是说,对金钱的欲求。但凡绅士,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象我们这样,并不具有十足绅士派头的人,更是对此孜孜以求。——非常抱歉,令你尴尬了。” 
  初时我闻言变色,颇为畏缩,此刻又恢复常态。我说道,“你忘记了,我被教养得早已超越尴尬。我就是有些吃惊。” 
  “能令你吃惊,那我也可心满意足了。”他将手放下。“这对我很重要,”他继续说道,“能为你平稳而规律的生活,留下一个小小的印记。” 
  他如此婉转谄媚,我的脸颊不禁微微发热。 
  “你对我的生活,”我说道,“又了解些什么?” 
  “没什么,仅仅是个人猜度,来自在下对贵府的观察……” 
  这时,他的声音和神情又变的柔和起来。我瞧见哈斯先生歪着头在端详他,然后他叫道,“你怎么看这事儿?瑞富斯?” 
  “什么事,先生?” 
  “霍粹对摄影术津津乐道呢。” 
  “摄影术?” 
  “瑞富斯,”霍粹先生说道。“你是个年轻人,我得跟你说说。世上还有哪种情爱之举的记录——” 
  “记录!”我舅舅颇为恼怒。“文献!时代的灾难!” 
  “——能比摄影术更完美?李先生认为摄影技术与帕福斯式生活的精神背道而驰。我说它是浮世绘,还有高于生活的优势:当生命终止,为时代大潮所遗忘——尤其是帕福斯式的生活,那放荡的瞬间——而浮世绘会流传下去。” 
  “书籍就不能流传下去吗?”我舅舅揪着椅子扶手问道。 
  “书籍可以传世,与文字一起传世。不过,从相片里,你能获得超出文字和语言描述的东西。一张相片,可以唤起英国人的热望,法国人的热望,野蛮人的热望。照片会活的比我们都长久,我将唤起子孙们的情感。它将游离于历史而存在。” 
  “它摆脱不了历史!”我舅舅答道。“它将因历史发展而腐烂变质!相片所表达的历史不过是过眼云烟!——你看看相片里的人,身穿合身适时的鞋子、袍子,头戴饰品。把相片给你孙子看:他要研究一番那套衣着装饰,然后觉得那些玩意滑稽有趣。他要嘲笑你胡子尖上抹的蜡!然而文字,霍粹,文字——嗯?文字在黑暗之中指引我们,以其自身时尚,为我们勾勒出衣着和肉体。你不这么想吗?瑞富斯?” 
  “我也这么想,先生。” 
  “你知道我不会将相片或类似的无稽之谈纳入我的收藏。” 
  “我觉得你这么做是对的,先生。” 
  霍粹先生摇摇头。他对我舅舅说道,“你还是认为;摄影术是一种时髦玩意,流行一时就过去了?你得到霍尼韦尔街来,在我店里待一个小时。现在我们有整理成集的相册,供人挑选,我的主顾们都是专为此事而来。” 
  “你的主顾都是粗鄙之人。我跟他们有什么关联?瑞富斯,你见过他们。你对霍粹生意的档次有什么看法……?”   
 辩论还要进行下去,他无可回避。他应了一声,然后看着我眼睛,仿佛表达歉意,就起身走到我舅舅那边去了。他们一直聊到十点——是我离开的钟点。 
  那天是周四。瑞富斯先生要在布莱尔待到周日。第二天,他们在书房查看那些书,我没去书房;晚餐时,他留意着我,之后又聆听我诵读,不过那会儿,他又被叫到我舅舅那边,没法到我身边来。周六那天,我和阿格尼斯在花园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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