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匠情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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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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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想念伦敦。”我说道。 
  她回过神来。“伦敦?小姐?” 
  我点头。“那儿的女士,在一天中的这个时间都做些什么?” 
  “女士?小姐?” 
  “象我这样的女士。” 
  她眼睛转了转。想了一下:“她们走亲访友,小姐。” 
  “走亲访友?” 
  “拜访别的女士们。” 
  “噢。” 
  她也不知道。她在胡编乱造。我清楚她在胡编乱造!即便如此,我还是玩味着她的话语,我心跳忽然沉重起来。 
  女士,我刚才说,象我这样的女士。然而,根本就没有哪位女士象我;稍顷,我眼前浮现出我在伦敦生活的图景,清晰而骇人,孤苦伶仃,无人问津——可我现在就孤苦伶仃,无人问津。届时,我还有理查德,理查德会指导我,帮助我。理查德要给我们找座宅子,有好多房间,有可以上锁的门——“你冷吗?小姐?”她说道。可能我刚才稍有颤栗。她起身去给我拿披肩。我望着她从地毯的一角走过去,走到对角线那头儿的一角——完全无视脚下地毯的花样,无视那些线条和方块。 
  我仔细留意着她,我又不能一直盯着她,看她轻轻松松地料理日常事宜。到七点钟,她将我收拾停当,准备与我舅舅共进晚餐。十点钟,她服侍我上床。之后,她站在自己的房中,我听到她叹息,我抬起头,看到她伸懒腰,伸完懒腰她委顿下来。她的烛光将她暴露无遗;而我躺在黑暗里。她脚步轻缓,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下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衣带;一下撑起斗篷,刷掉斗篷边儿的泥巴。她没有象阿格尼丝那样跪下祈祷。她坐在床上,人虽离开了我的视线,可我能看到她抬起了脚,鞋尖碰鞋跟,将鞋脱下来,接着她站起来,结开裙子上的钮儿,任裙子落下,再笨笨地走出来;解下胸衣,揉揉腰肢,又叹一口气。然后她走开了。我转过脑袋,追随着她。她走回来,穿着睡衣——浑身哆嗦着。我不禁也哆嗦起来。她打哈欠,我也打哈欠。她伸懒腰——心满意足的懒腰——为睡意降临而心满意足!她走到一旁——吹熄蜡烛,跳进被窝——我猜,她身体渐暖,沉入梦乡。 
  她没心没肺地睡着了,如同往昔的我。我稍等片刻,又拿出我母亲的小画像,凑到嘴边。 
  就是她。我低语。就是她。现在她是你的女儿。 
  这多么容易啊!可待我锁好母亲的画像,却辗转难眠。我舅舅的钟吱呀作响,不时有动物的叫声,象孩子的嘶叫,从花园里传过来。我闭上眼睛,想起了疯人院——多年来,我都没如此栩栩如生地想到过那儿——那是我第一个家;我想起那些目光狂乱的疯女人,还有那些护士。我立即又记起了护士们的房间,棕席,石灰粉过的墙上有一句话: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My meat is to do the will of Him that sent me。——《圣经》约翰福音第三十四条)。我想起阁楼上的小楼梯,屋顶上的漫步,铅条在我指甲下的柔软,惊心动魄地坠落至地——我定然是于沉睡中想起这些。我定然是沉入了黑夜的最底层。 
  忽然,我被惊醒——也许似醒非醒,尚未完全自黑暗的牵引中脱身。我睁开眼睛,昏昏然不知所措——全然不知所措——随即是满心恐惧。我看看自己躺在床上的形态,似乎飘摇怪异——忽大忽小,忽而又分裂开来;我不知今夕何夕。我开始战抖,我叫喊出来,我喊阿格尼丝。我忘记她已走了。我也忘了理查德。瑞富斯,忘了我们的阴谋。我喊阿格尼斯来,恍惚中她好象来了,可她来,来把我的灯拿走,我觉得她这么做是为了惩罚我。   
“别把灯拿走!”我说道;可她还是拎起了灯,她把我留在可怕的黑暗中,我听见帷幔外有门的吱呀声,扑通通的脚步声。 
  而当阿格尼丝举起灯,看到我的面孔时,她惊叫起来。 
  “别这样看着我!”我叫道。随即:“别丢下我!”因为我有一种感觉,只要她留下,某些灾难,某些恐怖的事——我也不知是什么,难以名状的——就会被化解;那么我——或者她——就得救了。我将脸埋到她身上,牢牢攥住她的手。 
  然而她手上平常生着雀斑的地方此时却是惨白的。我瞪着她,我认不出她了。 
  她说话,用一种全然陌生的声音:“小姐,我是苏。就是苏,你看清了吗?你在做梦。” 
  “做梦?” 
  她抚过我的脸颊,理理我的头发——一点也不象阿格尼丝,倒是象——谁也不象。她又说道,“我是苏。阿格尼丝生猩红热,回老家了。你得躺下,不然要受风着凉了。你可不能生病。” 
  混沌中,我晕晕乎乎地呆了片刻,随后梦境从我脑中散去,我记起她了,也记起了我自己——我的过往,现今,和我不可预知的未来。 
  她是个陌生人,却也是我未来的一分子。 
  “别丢下我,苏!”我说道。 
  我觉出她稍有犹疑。她欲放手离去,我抓她抓的更紧了。而她只是跳过我,钻进被窝,躺下来,胳膊抱住我,嘴唇贴着我头发。 
  她身子冰凉,我战抖着,不过很快就安定下来。“好了,”这时她说道。我感觉到她气息吹动,还有她声音在我颧骨内里产生的振动。“好了,现在睡吧——好吗?好姑娘。” 
  好姑娘,她这么说。布莱尔的每个人都不觉得我好,有多久了?可她以为我是好姑娘。她定然对此坚信不疑,因为我们的阴谋使然。我也必须是个好姑娘,单纯而善良。人们不是说“再好也好不过金子”吗?反正我对她而言就是金子。她为毁灭我而来,只是时机未到。此时她得保护我,让我结结实实,稳稳当当,就好象一罐她存起来打算最后挥霍掉的金币——我很清楚;我本应觉察到她的重重心机,然而我却感觉不到。 
  我在她怀抱中睡去,平静无梦,又在她的亲近和温暖中醒来。当她感到我醒来,她就移开身子。她揉着眼睛,头发披散开,跟我的头发混做一处。她睡梦中的面孔,少了些许精明相。她额头光洁,睫毛上仿佛扑了粉,她的眼神,如果遇到我的目光,就十分清澈,并无一丝轻蔑或恶意混杂……她微笑,她打哈欠,她坐起身来。毯子掀起又落下,酸热的气味扑面而来。我躺着,回想起夜晚种种。某种情愫——羞愧,或者是恐慌——在我心中上下翻腾。我将手放在她躺过的地方,那里已经变凉了。 
  她对我的态度有了变化。她更自如,也更和善了。玛格丽特捎来热水,她帮我倒进盆里,说道,“好了吗?小姐?最好快点用热水。”我站在一旁,还没换上衣裳,她打湿毛巾再拧干,问也不问就过来帮我擦脸和胳肢窝。对她而言,我成了个孩子。她让我坐着,这样她好帮我梳头。她啧啧有声:“真乱!乱中取胜的诀窍就是从头开始……”阿格尼丝也曾帮我洗漱,帮我更衣,她手脚忙乱,全无章法,梳子一被头发缠住,她就畏畏缩缩的。有一回我用鞋抽她——抽得好重,她都流血了。 
  现在,我为了苏珊而坐下来——那天夜里,她称自己是苏——现在,我耐心地坐着,眼睛望着镜中自己的面庞……好姑娘。 
  这时,我说道,“谢谢你,苏。” 
  此后的日日夜夜里,我经常对苏道谢。我从没跟阿格尼丝道过谢。 
  “谢谢你,苏。”“好的,苏。”如果她要我坐着或者站着,抬起胳膊或者脚。“不,苏。”如果她担心我的袍子将箍得我太紧。 
  不,我不冷。——可当我们散步时,她喜欢仔细地照料我,确保周全;她将我的斗篷拉到喉咙,防止我受风。 
  不,我的鞋子没沾到露水。——可她会将手指探进我穿了袜子的脚踝和鞋子间,以防万一。 
  我绝不能着凉,无论如何也不能着凉。我绝不能累着。她会说:“小姐,你不是说走这么远就够了吗?”我绝不能身体不适。她会说:“看,你的午饭,碰也没碰。你不再多吃点?”我绝不能消瘦。我就是一只鹅,须养肥了才好被宰掉。   
当然,她不明就里,其实她才是须肥起来的那个人——她才是那个很快会适应这儿的人,适应这儿的起居、穿戴、进出,种种规矩和指令。 
  她以为她迁就我,她以为她怜悯我!她适应了这所宅子里的条条框框,却不明白,那些束缚着我的条条框框,很快也要将她束缚起来,就好象摩洛哥皮或小牛皮……我早已惯于将自己当成某本书。此时我就感觉自己对她而言好似一本书,她目不识丁,她望着我,看到形状,却不明其义。她注意到表面——“你皮肤可真白!”她如是说——却注意不到皮肤下急速奔流的腐败血液。 
  我本不应如此。我身不由己。我就范于她的想象——她以为我是个单纯的姑娘,为环境所迫,噩梦不断。她睡在我身边时,噩梦再没降临;正因如此,第二天和第三天,我设法让她又来我床上睡。最后她例行公事般地每晚都来。刚开始我觉得她是谨慎,后来才知道,是床顶篷和帷幔令她不安:每回她举着蜡烛站在床边,将信将疑地望着帷幔的褶皱处。“小姐,你不觉得,”她说道,“那上面随时会有蛾子、蜘蛛掉下来吗?”她攥住一根立柱,用力摇了摇;扑簌簌一片灰尘中,一只甲虫落将下来。 
  而一旦习惯了这些,她就躺的很自在了;她的睡相自然而规矩,我想她肯定习惯跟人一起睡,我颇好奇,会是谁呢? 
  “苏,你有姐妹吗?”有回我问她,大概在她到布莱尔一周后。当时我们在河边散步。 
  “没有,小姐。” 
  “兄弟呢?” 
  “就我所知没有,”她说道。 
  “那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人长大的?” 
  “这个,小姐,倒也不是你说的那种,一个人……怎么说呢,我有不少表亲。” 
  “表亲,你是说,你姨妈的孩子?” 
  “我姨妈?”她没反应过来。 
  “你姨妈,瑞富斯先生的保姆。” 
  “哦!”她反应过来了,目光闪烁。“对,小姐,确实是……” 
  她脸转过去了,神色捉摸不透。她想起了她的家。我试着想象出她的家,可我想不出。我试着想象出她的表亲:粗鲁的小伙和姑娘,跟她一样,满脸精明相,口齿伶俐,身手利落——她的手指倒颇迟钝;当然她的舌头——有时,她给我梳头上别针,或为滑溜溜的衣带而皱眉头,她就会吐舌头——她舌头很尖。 
  我看她叹息。“别难过了,”我说道——就象所有好心的小姐对闷闷不乐的女仆那样。“瞧,那边有条拖船,你可以对它许个愿,我们都对它许个愿,让它带到伦敦去。”到伦敦去,我内心深处又念了一遍。理查德在伦敦,一个月之后,我也会在伦敦。我说道,“如果这船不能将我们的愿望带到,泰晤士河会帮我们带到的。” 
  而她没有望着那船,却望着我。“泰晤士河?”她说道。 
  “这条河,”我答道。“就是这条河。” 
  “这么一条小河,是泰晤士河?噢,不会的,小姐。”她难以置信地笑起来。“怎么可能?泰晤士河好宽”——她伸开双手,比画一下——“这条河好窄,你看见吗?” 
  停了一刻,我说我一直以为河流都是越到下游,河面越宽的。 
  “这么一条小河啊?”她又说道。“那儿,小姐!瞧那儿。”驳船已经开过去了,船尾上用六寸的字:罗斯希瑟;而她所指并非船名,而是发动机喷出的机油在河面上绽开的油花。 
  “看到那个吗?”她兴奋地说道。“那就是泰晤士河的样子,那就是泰晤士河每天的样子,看看那些色彩。成千上万种颜色……” 
  她笑了,她笑起来几乎有些俏丽。 
  待那油花散去,河水恢复本色,她的笑脸也落回原状;恢复蟊贼样貌。 
  你须理解,我已决心看低她。否则,我如何做到我应做的本分?——我又如何能骗过她,加害于她?只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我们朝夕相对,难免日益亲近。我们不可以太亲密。而且她亲近的举动不象阿格尼丝那样——也不象巴巴拉那样——完全不象小姐的女仆。她太率直,太散漫,太自由。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抓挠身上的斑点和伤口。她会坐下来,在我的注视下,抚弄指节上旧伤结的痂。这时她会问我:“小姐,有针吗?”待我从针线包里找出针来递给她,她会花一番工夫,用针挑拨手上的皮肤。然后将针还给我。     
 有天我们散步时,她挽起我的胳膊。这对她来不算什么,而我却有如身领棒喝,深受震动。另一回,久坐后我抱怨脚凉:她在我面前跪下来,解开我的鞋带,将我的双脚捧在手中揉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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