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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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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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就在2001年2月6日,田还给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发了一封“密信”。信中充满了“歉疚”和恐慌之情:……新学期还有几天就要开学了,但武汉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是没有希望了。尽管从2000年10月至今,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为此,我们感到非常内疚和失望……家长的情绪一天比一天愤怒,因而我个人已无生命保障。因此,我要回避一段时间……    
      田汉桥,1962年生,曾是一家工厂的科员,后来做生意赚了钱,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即武汉市红康发展公司。1994年前后,在田的动议下,红康公司等四方签署合同,创办了股份制新世纪外校。    
      学校倒闭后,众多的家长面对无法兑现的收据欲哭无泪,对田竟然还能如此“安全躲藏”大惑不解。一些新世纪老师透露,田和相关的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的政府部门关系“非同寻常”,曾出钱分批组织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到欧洲等国“考察学习”。正是这些“保护伞”使得田在危难关头一直得以“安然无恙”地栖身于“火山口”。    
      新世纪的倒掉,究竟是办学过程中的管理不善、监管不力造成的,还是从一开始办学方向不明确和动机不纯的结果?在一份《关于筹建私立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上,记载着投资回报的详细核算:“……从上述投资与回报中不难看出,从投资到回报的七个月内就有较大利润,而且当年不再有较大投资。显而易见,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创办外国语学校是一个一劳永逸的投资项目,而且每年都有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且风险小、见效快,于国于民于己都有利,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    
      但是,就是这个“风险小,见效快”的投资项目最终却陷300多名学生及其家长于水火之中而不顾!    
    


“新世纪”雪崩怒潮

    江岸区法院6号法庭。这里鲜见法庭的安静、肃穆,倾诉的、探询的和咒骂的声音不绝于耳。来的大部分是学生家长,正依次排队等待申报登记。等待了3年,他们的耐心早已耗尽,当初捶胸顿足的痛楚也已渐渐蜕化为隐忍和倾诉,或者无言的控诉。但是,沉默一旦被点燃,即刻就会汹涌成愤怒的海洋。    
      吴华香一直站在大声嚷嚷的人群中间。她沉默的样子看上去有点心神游离,只有知情人明白,那是一种血被抽空了的感觉。15万元,下岗多年做生意的积累,是一分一分攒起来的那种“原始积累”。所有的辛苦都围绕着一个核心:孩子的将来。对她这样的工薪阶层,教育是惟一能够让孩子命运上升的阶梯。    
      在1995年前后的时间里,“贵族”学校一度成为城市家长们热辣辣的艳羡对象。而彼时的新世纪在江城堪称“最好的贵族学校”,名人和资本的最佳拍档。一咬牙,吴华香将儿子送进了新世纪。像所有望子成龙的父母一样,眼巴巴地指望儿子前程似锦,一片坦途。    
      然而……那些日子对吴华香来说,如同梦魇。她向我回想起当时的细节,表情显得有些艰难。这些片段想必在她的脑子里早已过滤了无数遍:……学校停课停学……校门被堵,孩子翻院墙回家……欠钱封门……    
      让她痛心的是孩子,临近考试却失学了。她到处托人帮孩子转学,好不容易转到水果湖中学,又得重新交赞助费和学费。儿子很不适应,成绩也受了影响。    
      新世纪的倒闭直接导致学生们失学一个月到半年不等,大部分学生的学业都被耽误。比失学更可怕的是,由此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家长们手中都拿着一份《私立武汉新世纪外国语学校新生入学合同书》,内中罗列了四种入学收费方式:交纳赞助费入学,数额从7500元到3万元不等;存款入学,一次性交费18万元,毕业时本息(计加每年的活期利息)全部返还家长;储蓄入学,在学校指定银行一次性存入30万元(期限为一年),学校免收小学1—6年级赞助费,期满后银行按活期计息一次性本息全部返还家长;一次性交费入学。    
      但是,合同上的承诺刹那间变成一纸空文。一位姓李的家长,手里拿着三份类似的入学合同书,愁眉不展。她和两位亲戚的孩子全都就读于新世纪,入学时分别一次性交纳10万元教育储备金,建校费3万元。    
      “当初说得好好的,孩子高中毕业时,学校归还10万元储备金,不计息,赞助费不退。哪个晓得从1999年孩子毕业开始,我们向学校要求归还储备金,腿都跑断了,就是讨不到钱……”她的语气绝望而无奈。    
      在多次上门后,她终于得到学校的承诺:学校现在没有钱,不过可以分次返还。之后,好不容易拿到一张9万元的转账支票,到了银行却发现无法兑付!    
      她的手上还攥着那种无法兑现的转账支票。被“套牢”的绝望、被欺骗的愤懑在她脸上复杂地交错呈现。    
      而另外两个孩子,还没等到毕业就都失学了。    
      “不用说,两个孩子的费用全都打了水漂!”她摊开手,做了一个无助的手势。    
      在新世纪的“雪崩”事件中,刘道玉堪称一位悲情人物。    
      1994年3月8日,由刘道玉担任会长的“路石教育改革基金会”在武汉成立了。“路石”的名字,是刘道玉亲定的,寓意自己甘愿做教育改革中一颗小小的铺路石。而创办和具体操作新世纪外国语学校,就是他身先士卒、继续进行教育改革的一个尝试。    
      这位不甘寂寞的老人一直仰慕先贤,渴望一方舞台,施展自己的教育理想。    
      新世纪的办学理念的确表现了许多与众不同的鲜明特色:按照创造教育原则,培养学生的个性、创造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因材施教”的观点,课程均采取了“异步教学”法,让每一个孩子天天都能品尝到成功的感觉,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然而,胜景难再。    
      有传言称,在新世纪的最后一次会议上,学校正式宣布关闭,当时,校长刘道玉流下了眼泪。    
      我依稀能揣测刘当时的心情,但期间复杂的况味也许只有他自己最能体会。我辗转打听到他家里的电话,但几乎没有一次接通。    
      里铭,70多岁的老太太。孙子在幼年就成为孤儿,拿着儿子留下来的几万元积蓄,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齐了13万元,把孙子送进了新世纪。    
      “我的眼泪已经哭干了,绝望之余我给刘道玉写了信,说你把我一家给害了,我这个老婆子半生坎坷,想不到晚年还落了个这样凄凉结局,背了一身的债……”里老太眼里滚出一颗泪。    
      “刘道玉在这个过程中,后来的法人代表已不是他了,签名也不是他了。而且其中有些签名还有仿冒伪造他的笔迹的。说他要承担多大责任的话,也不大可能。他在办校过程中确实起了比较好的作用,后来毕竟年纪大了,不能身体力行了。”律师客观的评判中透着惋惜。    
      如今,闭门不出的刘道玉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墙外,怨声沸腾,夜半惊梦,这或许是曾经有志于教育改革的老人当初怎么也无法想象到的结局。    
      学校关门了,田汉桥“失踪”了,谁该承担偿还的责任?    
      走投无路的家长们找到新世纪所在辖区的主管单位江岸区教委,负责人说新世纪是由市教委审批成立的,他们没法管也管不了。家长们赶到市教委,哪知市教委却说,学校应归江岸区教委管理。明摆着,双方在踢皮球。    
      无奈,家长们走进了武汉市委、市政府,没有任何回音。冷漠和推诿激怒了哀告无助的家长们,他们成立了“学生家长代表小组”,全权代表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访、游行,奔走、呼号,均无济于事。带着最后一线希望,“学生家长代表小组”走进了教育部。事情这才有了转机。教育部批示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按规定妥善处理。在漫长的等待中,家长们终于等到政府方面新动作:江岸区教委组成工作组来解决新世纪的问题。但难题还在延续……    
    


“新世纪”雪崩艰难的诉讼

    新世纪学生家长状告武汉市教育行政部门行政侵权案似乎陷入了绝境。    
      “两年过去了,代理费早就交了,到现在一点回音都没有。”家长们怨声载道。都知道打官司难,民告官的官司难上加难。    
      “在他们自己那里就拖了很久,到了我们这里也有两年,因为牵涉到国家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省法院,省法院没有立即办,然后又交给市法院,中间肯定有耽搁。一接到案子,我们就着手收集证据、整理材料。”在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的秦前坤律师向我解释说。    
      在接受家长委托后,秦前坤、吴君律师进行了大量取证,已经掌握了全部案件事实且诉讼理由充分,但案件却无法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一听说是状告新世纪和有关行政部门,法官们一律退避三舍,不予受理。万般无奈中,两位律师一纸诉状送到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把诉状批转到湖北省法院,省法院就指定武汉市中院立案受理。家长们的诉讼请求是,第一,确认武汉市教委滥用职权违法批准设立新世纪外校及颁发办学许可证;第二,确认武汉市教委没有履行监管责任,监管不力;第三,责令武汉市教委限期清理新世纪外校的资产,并责令该校退还学生的建校费、赞助费和学杂费;第四,对于上述清理后没有偿还的财产,作为弥补学生的损失,要求武汉市教育局予以偿还。    
      2001年4月,新世纪案终于进入了法律程序。    
      当时,江岸区法院在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家长和教师到法院起诉。然而当几百名家长从四面八方赶来时,却发现新世纪案仅被当作民事诉讼案件。而且,法院不准他们状告教委,不得追究市、区教委的监管责任,家长们都拿到一样的起诉单,被告是新世纪外校的法人代表田汉桥,只需在上面签名即可。考虑到学校已被查封多次早已成为空壳,即便胜诉,也只是得到白纸一张,只有8名外地家长填写了起诉单。    
      自2001年11月26日起,江岸区法院陆续做出判决。一位参加宣判的家长告诉记者,法院通知他们去打官司,田汉桥却缺席。判决后,发给我们一张纸。可谁来执行呢?学校垮了,董事长跑了,我们能找谁?    
      2003年随着新世纪外校的“卖身”,该案重新进入司法程序。    
      “您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是典型的民告官诉讼。”我问秦律师。    
      “从行政诉讼角度来讲,民告官本来就不容易,加上我们国家有关赔偿方面的法律和规定不是很明确,所以胜诉肯定能胜诉,但是怎么赔偿我就不好说。因为教委没有履行监管制度,我们都有证据。问题是要不要他限期清理整顿新世纪的资产,既然这个学校是你教委批准、撤销的,那么教委就有义务组织清算。清算之后,该追回的追回,该赔偿给学生的赔偿。因此我们认为,现在江岸区法院搞的这个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清算,因为他只是对现有的有形财产进行清理,比如房子、设施进行了变卖,但是这个学校还有没有未收回的债权?如果能收回的话,那就可以发一部分学生的钱。但是现在江岸区法院没有做这个工作,说明还有义务继续清算。”    
      “现在家长的矛头除了指向教育局外,就是田汉桥,您认为田要承担什么责任?”    
      秦前坤认为:“问题的核心是,田汉桥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存在大量挪用或者侵占资金的问题。因为从新世纪的资产负债表上可以反映出来,有些资金在外面没有收回来,究竟是他借给人家的,还是他自己挪用、侵占的?现在没法说,因为没有人清算嘛!就是说,新世纪应该查清楚的问题因为不清算就很可能掩盖下去。所以如果查清田有侵占学校资产,包括学生建校费、赞助费等行为,就可以追究他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但是现在,实际上没有人追究。”    
      “为什么现在没有人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涉及到这么大金额?”    
      “我也说不清楚。现在学生家长说,这里面可能涉及到深层次原因。按道理,一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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