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猫屎(徐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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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猫屎(徐德亮)-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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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中练就了一身钢筋铁骨。他毫不掩饰对骨头的渴望,为了争得一口食物也可以不择手段。无论是一群不怀好意的人,还是一群争食成性的狗,他都决然面对,直扑向前。野狗都有狼性,狼可以盯住目标数十里追踪,野狗也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毅力。

正文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2)

2010…3…6 10:38:45 本章字数:1466

早在十年前,在东琉璃厂的旧茶馆里,我第一次看见他时,就觉得他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听着他在台上讲很露骨的性暗示和性笑话,招得一屋子男男女女乐不可支,我忽然感到:相声的原生态很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十年后,德云社红透了半边天,我有点庆幸,十年前我没看错人。这十年来我们一起说相声,在对相声的理解方面,他给了我不少帮助。而他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把他带到了大红大紫的位置。然而每每他在台上演出,我从边幕看过去时,觉得他依然是十年前东琉璃厂旧茶馆的那只外来的、不平常的狗。



其实相比于狗而言,我更喜欢猫。但是猫永远是那么超然万法,卓尔不群。就算是流浪猫,都流浪得那么锐利。这和我的个性不符。猫永远那么小资,永远不能和光同尘,其实我很想和猫一样,但是我没那种条件。

我曾经见过这样一个签名档,一望而知是一个非常爱猫的人写的,真是写得文光射斗锦绣一般,反正我是写不出来。这个签名档说:

要说

猫是高贵的独特的敏感的自尊的自爱的自恋的孤芳自赏的自以为是的自言自语的自食其力的最可爱的宠物

不许说

猫是臭美的孤僻的过敏的自私的小资的狂妄的无精打采的肥头大耳的四体不勤的好吃懒做的最懒惰的废物

听明白了吗?哼唧……

猫永远用自娱自乐和孤芳自赏的态度面对一切不平等和不公正,我不行,虽然我是那么的爱猫,但是我还是当狗吧。



我从记事起,就对女孩子有好感,但是直到上大学以前,都不敢把这些好感表达出来,在我看来,这就叫不敢放心大胆地去迷恋红尘。我从懂事开始,就知道占便宜是舒服的,吃亏是不舒服的。但是每次占了便宜,心理上总是受到一种道义上的谴责。比如我小的时候常跟一个同学打架,打架的起因五花八门,大概就是小孩子之间的互相“贱招儿”,对错一半一半。但由于我是老实的好学生,功课都不错,而那个孩子是调皮捣蛋的坏孩子,每周都要请家长,所以老师每次都是不问青红皂白地让他罚站。有的时候,确实是我没理,人家一边罚站还一边激烈地与老师嚷嚷,我却随便编个瞎话老师就会完全信,以至于罚他站的时间更长。说实话,每次这样,我都从心里觉得不公道,比自己罚站还难受——这又是不敢彻彻底底地迷恋红尘,占了便宜还不高兴,还要背上道德上的包袱。

但是在相声里就完全没有这个问题,当捧哏的一口一个“爸爸”叫着,自己一口一个“唉”答应的时候,完全是占便宜的快感,而不必有道德上的负担。因为我完全是在演戏,是为了艺术而占的便宜。下来之后,在台上吃了大亏的师长们还要把我拉过来,指出我刚才哪里哪里的感觉不对,哪里答应快了,哪里答应慢了,哪里还应该更坏一点。师长们是连说带练,说着说着,我又在不自觉中答应了好几声“爸爸”。

我还有一个事实要说明,就是我自从学相声那天开始就是学捧哏的,虽然我比逗哏的下的工夫多一百倍,但还是捧哏。因为捧哏本来就应该比逗哏的强。所以最初这些“爸爸”是我叫别人,但我就是乐此不疲。假如你说,这也是一种迷恋红尘——谁都有叫别人爸爸的需要,当然,前提是这个被叫爸爸的人不是亲爸爸,否则这个话题就失去了意义。比如,我在事业上不得志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如果去叫领导一声“爸爸”,可能会好得多,但终归咬了半天牙,这一声“爸爸”叫不出口。不像在相声里,为了虚妄的利益,可以“爸爸,爸爸,亲爸爸”的叫上半天——如果你这么说,我不执异议。

正文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3)

2010…3…6 10:38:47 本章字数:1672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相声这个东西的,就像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上迷恋红尘一样。我现在是一个思维混乱、面目可憎的坏小子——或者坏中年人,而过去却是一个十分听话、颇知上进的好学生。

如果你觉得我说相声是为了能胡说八道,满足一下口舌之欲,那你就错了,在我小的时候学相声,那是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下,要受到非常死板而一丝不苟的训练。

首先,每天早晨都要练嘴,练绕口令。老师说过去的老先生都是拿着一张窗户纸练,什么时候练的一张窗户纸上斑斑点点全是湿的才算一天的功夫练完,每天如此。长此以往,什么时候练到无论怎么说窗户纸上一个唾沫星子都见不着了,才算是功夫到家了。

但我很是觉得这是老师为了让我们苦练而编出来骗我们的,也许是他的师长们编出来骗他的,反正那时候我是真找了一张宣纸,对着练了半个小时,只练得口干舌燥,差点把舌头说肿了,那张宣纸上也没见多少斑斑点点。而且最让我郁闷的是,练到后来,前边的唾沫点都已经干了。这就说明,我永远也不可以像前辈们描述的那样,把整张纸说得湿湿的。或者说,我不可能像前辈们一样下那么大的工夫。苦练过一阵,忽然有一天觉得这是在骗人,再练就没那么上心了,但是基本功总算是练出来了。这就是学什么东西都要从娃娃抓起的原因。娃娃没有任何选择权,对于老师的要求只有服从,而且必须——或者乐于——毫无疑问地去执行。不像大一点的孩子,对什么要求都先问个为什么,说不服他就不干,就算干了也是打着折扣地干。

我不知道中国的这种传统教育方式是否正确。扎实基本功,这点当然没错,但是在兴趣和吃苦之间,我们似乎与外国的教育方式有很大的不同。西洋式的教育讲究一定要让学生先有兴趣,有了兴趣之后,才说得上进一步下苦工夫练习。但中国人从来不讲究有没有兴趣,无论学什么,一定要先练苦功,否则就是不对,或者是没出息,或者是没缘法,或者是“祖师爷不赏这碗饭”。就像我在北大练拳时的经历一样。当时我在北大参加了一个练杨家老架势太极拳的协会,先练筋骨、马步,往往整套动作及马步的训练就有四十多分钟,这套功夫练完之后,往往已经几身大汗,腰酸腿疼,几乎没有力气再去摆架子练拳。而其他大多数协会都是以兴趣为主,大家一起海阔天空一阵,办点讲座,交点朋友,趣味十足,所以都很是兴盛。而杨家老架势这个协会的人丁一向不旺。

我在那里下了一年的苦功,结果在一百零八式中只学会了十八式,连去向别人显示一下的机会都没有。最后学业紧张,时间有限,就很遗憾地放弃了。可能我对太极就是属于没缘法的人。但是我还是相信,这样练出来的,比慢慢培养兴趣练出来的,要强一些。

虽然我们似乎与外国的教育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外国也有达•;芬奇画蛋的传说。画蛋这件事,无疑就像对着窗户纸练绕口令一样无聊,而又必须认真对待。可见,如同我是一个和相声有缘法的人一样,达•;芬奇老先生也是一个和绘画有缘法的人。

多说一句,经历过小时候这种神经病式的苦练之后,我对练基本功就慢慢有兴趣多了。上小学、初中的时候,一放寒暑,准是早晨五点就去天坛。天坛五点半一开门,我就跟着一大群老头老太太往里走,感到一种到了七八十岁又重要恢复青春的感觉,但当时我才十岁左右,青春还没来过,这就说明我当时已经开始有病了。尤其是在冬天,走在黑暗的大路上,两边是冲天的树影,前后左右都是嘈嘈杂杂的声音,不一会儿各自分散,走进各自的黑影之中。喊嗓子之声在黑暗中此起彼伏起来。那些老年人都内功充沛,凭着丹田喊出声来,高上九霄。我于是也在黑暗中与他们相呼应,长啸声声,直传数里。

每次我都是一直走到长廊后边的某处就开始压腿,然后是踢腿,正腿、侧腿、旁腿、片腿、盖腿。全练过后,开始喊嗓子,唱岔曲,之后是练贯口。有一次天降大雨,我在雨地里指天大叫“尔不攻不战不进不退不争不斗真乃匹夫是也”,然后自己哈哈大笑。现在想想除了神经了之外,没有什么更好的理由解释。

正文 红狗·德云社·自由主义及其他(4)

2010…3…6 10:38:49 本章字数:1560

一定要说一句的就是,现在我的基本功早就不行了,所谓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嘴这个东西也是一样,几天不练功夫就回去了。人慢慢地从孩子长大,长到知道偷懒的时候,功夫也就慢慢地搁下了。就像当年杨家老架势太极拳带功的师哥,有一次给我指导马步,先讲解了半天要领,给我做了半天示范,然后说了一句:其实我们这样的,马步早就已经不行了。然后笑了一笑。我费了这么半天话,可能就是为了显示一下我小的时候曾经下过这么大的工夫,如此而已。但是现在确实已经不行了。正像我听过很多老艺术家演出之后说:不行了,不行了,功夫全搁下了。这在他们可能有一部分是谦虚之辞,另有一分苦笑、一分无奈、一分失落,剩下的全是对当年的回忆和对曾经的资历的炫耀。

其实我说这些话的意思,是为了避免有人来找我比试,因为现在随便找个用功点的小孩就能把我比下去。

其实仔细想一下,现在要找一个知道用功的小孩,也真是挺难的。



其实说了半天,我一直在说一个矛盾,那就是,我们的目的是快乐的,但是我们达到快乐的途径往往是不快乐的,而且很有可能是很不快乐的。而且一旦你得到快乐之后,你就已经离失去它不远了。

似乎所有的人都在说,把爱好当成职业最好。我不知道这种完全不谙世事、不动脑子的说法是怎么流传得如此之广的。爱好一旦成了职业,那就成了谋生的工具,要谋生,就有利益;有利益,就有了纷争取舍,爱好就不成其为爱好。比如我知道一个相声演员,就爱说传统节目,打死也不爱说新写的节目。而他的剧团领导,偏偏要求他必须说新节目,不许说老节目。而且这些新节目,都是他最看不上的那种应时当令的、歌功颂德的狗屎。但是他必须说,因为不说这个就没有演出机会,没有演出机会就没有钱挣,而且会得罪领导。得罪领导,在中国是一件很SB的事情。类似的情况还有,他很喜欢台上台下的交流互动,这也是相声的生存之源,没了这些,相声说不乐人。而且相声必须有很多即兴表演的成分。但是他在团里演出,必须是准词,一句都不许错。那些词在他眼里,又是那么的不像人话。以一种最为严肃认真的态度来演绎一段不是人话的狗屎。如果你还认为这是他的爱好。那我就无言以对了。

爱好是花钱的,而职业是挣钱的,心态当然不一样。爱好者是想:我怎么才能花一万块钱就能请上一千个观众来捧我彩唱一出戏。职业演员的心里却是想着:我怎么才能让观众掏出钱来看我的戏让我挣上一千块钱。爱好者想的是,我怎么唱才能让自己痛快。演员想的却是,我怎么唱才能让观众痛快。自己痛快和听众痛快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尤其在我这种破锣嗓子的人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

这道理就像写东西一样。信手写来,明心言志的东西,也许别人不爱看,那就叫做活该,你爱看不爱,总有欣赏我的人。就算没有也不妨事,否则就不会有孤芳自赏这个常用词了。但职业写手就不一样。每写一行字之前,先要想,读者爱看什么样的。虽然我不想那么写,但是书商要求一定要那么写,我就不得不那么写,那就叫做受罪。

当然如果有人说:我这就是为了娱乐大众,为了解决世界上1/5的受苦人的精神食粮问题,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以我一人苦换来万家欢。那这个人可能叫做佛,也可能叫做圣人,最有可能的是叫做装逼。

说到佛,又有一点可说之处,就是我在中学时痴迷过一段佛学,曾经向一个佛学老师请教:既然佛学的要义在于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那么无所谓快乐,也就无所谓不快乐。为什么佛经上都告诉人家,佛有妙相宝光,礼佛可以身心皆乐,天上有美如飞天的美女,又有八宝之类的钱财宝物,还能随心所欲,永登极乐世界。既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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