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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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灭-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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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败天,我和你爷爷有话和你说。”旁边的独孤言志打断了祖孙二人的“交锋”。“你曾经舍身成魔,你知道后果吗?” 
  “不知道。” 
  “能够达到武圣级的高手古来少有,遗留精元石的更是罕见。即使偶有精元石现世,被人得到后也很难将其中的精元吸收掉,像你这种舍身成魔的情况更是罕见,这种几率几乎为零。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曾经有一个人也如你般舍身成魔,成为强绝一时的嗜血魔王。此外他还成就了一副不死之身,身死魔成,魔死身生,循环往复,不死不灭。” 
  这独孤败天听著这仿若神话般的传说,吃惊的睁大了眼楮。 
  独孤言志看了他一眼,继续讲:“因为他的出现,整个大陆都处在一片血雨腥风之下,武林精英几乎损失殆尽。这不仅是武林的一场灾难,也是大陆的一段浩劫。据传说后来出现了一位半仙之体的傲世天才,以无上神功拼弃了一世苦修的功力才将其消灭。所以古人立下遗训:‘见舍身成魔者杀无赦。’” 
  独孤败天不禁面色一白,道:“爹,你不是要大义灭亲吧?” 
  独孤飞羽笑呵呵的道:“傻孩子,你爹怎么舍得杀你呢?就是他想,你爷爷我还不答应呢。” 
  “是啊,傻孩子,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是我的儿子,我怎么会杀你呢,即使与全大陆为敌又能如何?” 
  独孤败天不禁有些哽咽:“可是,如果我以后真的……”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 
  独孤飞羽道:“看把你吓的,呵呵……放心,你不会那样的,你就是想成魔也不行,凭你还没那个资本。” 
  独孤言志接著道:“你已将得到的精元全数消耗在你的那些在鬼门关转了好几圈的朋友身上。成魔的条件是:舍身成魔后需要得到精元石全部的精元,达到圣级高手的境界才行,你是一点精元也没得到,不过精元石还是对你产生了影响。一旦你达到圣级高手的境界,那么你就有可能成魔了,有了一副不死魔身。” 
  独孤败天激动的大叫道:“就是说我一辈子都不能好好的修炼武功,万一我功力大进,就有可能成为不死之魔了?” 
  独孤飞羽笑道:“臭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呀?千年来有几人达到圣级境界,不过你尽管放心,不要压抑自己不去练武,放心大胆的去练。传说中的那个家伙虽然成魔了,但也许你能成仙呢,那时的大陆人由于受不死之魔荼毒太深,心存恐惧,才定下了那个狗屁臭规矩。依我看,当初那个不死之魔也许在成魔之前受到了天大的委屈,后来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报复,殃及了许多无辜,再加上有人煽风点火才造成了当初的惨剧。是否成魔完全取决于一己之心。” 
  独孤言志也道:“你爷爷说的对。当初在树林时你不是也双眼血红,初步入魔了吗?后来你不是照样救了你的朋友吗?当初那个不死之魔也许在成魔之前真的受到了天大的委屈,后来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报复。你想想,在树林当中如果你的那些朋友都真的死掉的话你会怎么做?成魔与否,取决于己心。” 
  独孤败天面露微笑道:“对,成魔与否,取决于己心。即使真的成魔又如何?魔亦有情!在树林之时,我就知道了一切善恶皆取决于本心。” 
  独孤飞羽笑道:“好,你有如此想法就好,这下我们就放心了。” 
  独孤言志道:“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解决,不过却有些麻烦。” 
  “爹,什么事情?” 
  “就是关于你曾经舍身成魔的事情,绝不能让武林中的任何一个人知道。如果事情透露出去,不仅是你死,连整个独孤家都要从此消失。” 
  独孤败天一笑道:“除了我们之外只有李诗知道这件事,我有办法不让她说出去。” 
  独孤飞羽来了兴趣:“哦?臭小子你有什么办法?我们正发愁是否要得罪雾隐峰的人呢。” 
  独孤败天笑嘻嘻的将树林里发生的“独孤败天版的事情”讲了一遍,说完之后掏出李诗的玉坠雕像给他们看。“我们可以将已经没有了精元的精元石交给她,让她带回她的师门。表面上看,我们给足了她师门的面子,其实我们暗地里和她达成个协议:她不准将树林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而我们也不拿玉坠做文章,不过这样做有些对不起她。” 
  独孤飞羽道:“为了家族的存亡也只好如此了,我和你父亲不好插手,这件事你自己处理吧。” 
  “是,爷爷。” 
  这几天,独孤家热闹非常,独孤败天醒来之后,他的朋友们都来庆贺,一连闹了好几天。独孤言志也由得他们去,毕竟这些人经历了生离死别,心中高兴、激动是在所难免的,年少轻狂,自己年少时不也是如此吗?独孤飞羽更是亲身参与其中,老头喝了几杯酒之后,尽显当年浪荡子风采,斗酒、赌钱,甚至提议要去立春院。独孤败天的那些朋友哄然应好,不过老头很快便醒悟了过来,找个借口溜了,众人哈哈大笑。 
  今天李诗向独孤家一家人辞行,望著她那迷雾的瞳子  
  ,明静如水的脸庞,独孤败天有些不敢正视。今天他又旧事重提,拿玉坠威胁人家达成了“不平等条约”,心里很是愧疚。 
  李诗临走时却是坦然一笑。 
  望著芳踪已渺的远方,独孤败天的内心多少有一丝丝失落。 
  成长,是我们的必然 
  少年,是我们永远的不舍 
  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轮转。 
  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精魂。 
  我看见你的面容浮现在苍蓝色的天空之上, 
  于是我笑了,因为我看到你, 
  快乐的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独孤飞羽在独孤败天眼前晃了晃手说:“回魂了,人都走了,还傻看什么?” 
  “爷爷,我要到江湖中去。” 
  突兀的话语顿时使全家人怔住。 
  独孤言志道:“我们早知道你身属江湖,但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 
  “我要到江湖我实现我的梦想。” 
  “什么梦想?” 
  “啸傲江湖,品味人生,广阔的江湖有无数的精彩在等著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人生应是多姿多彩的,小镇太小了,有更广阔的天空等著我去演义,我要使我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我要让全大陆人都知道独孤败天这个名字。” 
  看著儿子神采飞扬,满脸憧憬的样子,独孤言志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他去江湖的决心了。 
  独孤飞羽道:“你真的要去闯江湖?” 
  “对,我一定要去。” 
  老夫人和夫人不禁神色黯然。孩子大了,理应有自己的一片天空,但江湖险恶,处处充满危险。江湖也是个大染缸,一入江湖身不由己。独孤家仅此一根独苗,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你既然已经决定了,爷爷支持你。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要记住你还有个家,不为你自己,为家里人,你一定要保住性命。” 
  “呵呵……爷爷,你太小看我了。” 
  “你爷爷说的是实话,你的武功也就二流水准吧,江湖是一个讲实力的地方。你不能就这样走,在家呆上一段时间,我和你爷爷传你一些绝技。” 
  “哈哈……爹,咱们家的三流武功我都练了一年多了,要练那些“绝技”,我还不如练那个九死一生的惊涛千重呢。这次我去江湖就是要见识一下各家各派的神功绝技,结合惊涛千重创出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武功。” 
  独孤飞羽淡淡的道:“孩子,还记得我给说过的明王不动吗?以前不教你,你,是因为觉得你的性情根本不适合修炼这门以修心养性为主的功夫,但现在可以拿出来给你参考。” 
  明王不动————一本修心养性,以练气为主的功法。练成之后,后劲绵绵不绝,以独孤败天的性子要单独修炼它,确实不适合。 
  惊涛千重可谓至刚至猛,而且功法诡异。对敌时,内力如惊涛拍岸般,一波接著一波,另人难以抵挡。但未练成时,易伤筋损脉,可谓利有多大,弊有多大。 
  如今明王不动结合惊涛千重给他不少的启示,一静一动,可谓各有千秋。 
 
 
 
  
 第十八章 有女刁蛮
 
  独孤败天终于离开了小镇,一个月来他已远离家乡上千里了,从汉唐帝国来到了清风帝国。路上他无时无刻不在体会著他初创的九转功法。 
  独孤败天暗暗的想:自己已经远离家乡上千里了,不会有人将自己和独孤世家联系起来了吧。自己即将行走江湖,得罪一些人那是再所难免的,但千万不能给家里人惹去麻烦。 
  家里人一定在挂念著自己吧,离别时家里人各个眼楮湿润,看到他们那副样子,自己都有些不忍心去闯江湖了。还有那帮臭小子不知现在怎么样了,自己走时都没来得及和他们打声招呼,一定在骂自己不讲义气。 
  没想到老头子和老老头子竟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他们为何不曾去江湖闯上一番?也许是练那个明王不动之后,心性也变得不为外界所动了吧。本来还怕刘家和骆家的人查到什么线索到自己家去报仇,现在放心了,自己家的老头子们不去找他们的麻烦,他们就应该烧香拜佛了。 
  独孤败天在客栈中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舒服的躺在了床上。明天他就要正式进入江湖了,想一想就很激动,很晚才睡著。第二天,一大早起来。洗脸,漱口,吃过早饭后他就开始在小城内转悠,转悠了半天也没发现一个所谓的江湖人。 
  吃午饭的时候,他找了一家大酒楼,在二楼临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个小菜和一壶酒,又要了三个馒头。不过饭吃的不香,酒喝得也没有滋味。江湖在哪,他居然找不到,郁闷。喝了壶酒后,他不免有些醉意,不禁大声嚷道:“我靠,TMD江湖在哪里?江湖人在哪里?难道都知道我要闯江湖了,一个个吓得都龟缩在家里,不敢出来了。别让我看到,见一个我杀一个,见两个我杀一双……” 
  整个二楼的人都对他怒目而视。 
  “你们瞪什么?我又没骂你们,我在骂那些江湖混蛋,该死的混蛋我怎么一个也见不著?” 
  酒楼上的众人“仓、仓……”齐抽出随身兵器,杀气腾腾,明晃晃一大片,有刀有剑。众人俱是一脸怒气,一副看白痴的样子看著他。 
  独孤败天傻了眼,怎么不出来是不出来,一出来就出来这么一大片人。 
  一个魁伟的汉子道:“你小子是不是白痴呀?满楼的江湖人都认不出一个,还闯什么江湖?我铁刀盟江林来教训你一下。”说著提刀向他砍来。 
  独孤败天忙抽剑在手朝钢刀架去,“当”火星崩溅。独孤败天就势抽剑向他腰部斩去,魁伟汉子吓的连忙后退。动作稍微慢了一点,“嘶”的一声,衣服被割破一个大口子。 
  “知道我神功无敌了吧。” 
  楼上众人皆怒,齐向他扑来。 
  独孤败天倒也干脆,一转身顺著窗口就跳了出去,到了大街上撒腿就跑。 
  “前面的朋友帮帮忙,抓住那个人。”街上的行人一看这位手提长剑,谁敢上前。 
  “他是个杀人狂,一定要截住他呀。”行人一听,“唰”自动为独孤败天让出一条道路来。 
  “不对,他是个小偷,他身上有好多钱,有好多珍宝,谁截住他,钱就归他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下路上不少行人也参与到追捕之列。 
  被风一吹,独孤败天酒醒了。内心不住的责骂自己:我靠,我TMD太倒霉了,入江湖的第一天就被一大群人追杀,想想自己在酒楼中的表现真的是白痴呀,脸红啊,喝酒真是误事。 
  看著后面追自己的队伍不断壮大,他不禁心虚起来,怎么才能甩开这帮人呢?唉!伤脑筋呀,不过自己也真是够威风,刚出道,就惹的满城武林人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 
  他不禁有些自我陶醉起来。 
  正在这时,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脚,一只漂亮娇小的脚,一下子将独孤败天拌倒在地。未等他起来,来人便一指点住了他的穴道,将他浑身上下翻了个遍,很职业,动作之麻利叫人惊叹。让人怀疑她是不是有与生具来的某方面的天赋。 
  “穷鬼,不是说身上有好多珍宝吗?才这点金币。”声音说不出的悦耳动听。 
  独孤败天面朝下,看不清来人面容。但凭知觉,他敢肯定,这绝对是个美女。 
  “哎,上当受骗了,你这个穷小偷、蠢强盗。”说完在他身上踩了一脚,转身离去。 
  独孤败天心里真不是滋味,被这个美女如此打劫也就算了,还被如此数落。值得庆幸的是,贴身戴著的李诗的玉坠未被这个美女发现,如果这个玉坠被她抢去,那他可真是欲哭无泪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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