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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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歌染尼·烈血炎龙-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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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铎修格一言不发搭箭张弓,姿态端整有力,镞尖正指诺扎毕尔眼珠,不过一寸之遥。
  诺扎毕尔慌忙阻止:“等等!”他伸手撑大自己的眼眶,“这样能不能容易点?”
  雷铎修格眉头骤紧,那瞬间朔勒简直以为他就要脱手放箭。不,他是放了箭,只是执弓的手在最后一刻扬起,羽箭擦过马贼的头顶,没入云天。朔勒仰头呆呆看着。
  离弦的箭是最自由的东西,他喜欢看人射箭。不管它们有多快多远,他一抬眼就能找到,好像有根看不见的丝线,一头拴着那些箭,另一头拴在他的睫毛上。
  “哪儿去了?你还看得见?”身后的人挤上来,胳膊肘捅捅朔勒。
  箭矢越飞越高,已像是一个凝滞不动的小点,被长空吸了进去。但朔勒知道,它跑得比人快,比狼快,比所有四条腿的牲畜都快。他喃喃地说:“仔细看就能看见……就在那儿。”
  “中了。”雷铎修格如此宣布的同时,朔勒不禁喃喃脱口而出:“是红云雀。”
  一只巴掌大的鸟儿从空中旋转着坠下,早有好事者跑去拾了来,果然是红云雀。
  诺扎毕尔看了朔勒一眼,那眼神让他心里发毛。马贼抓着箭杆,把云雀像拨浪鼓似的转了几圈,歪头向合格者的队伍一点:“行,过去吧。下一个。”
  雷铎修格仍站在原地瞪视马贼,朔勒只好拽着手臂把他拉走,只听得诺扎毕尔还在身后殷勤地对谁说:“很好,正是我们要找的勇士,我有一只神骏的白兔子,日行千里,高矮正适合您来骑乘。”
  自打从秋季牧场出发起,这件倒霉的差使一直断断续续地进行着,为着不耽误赶路,都安排在黄昏进行。男孩们使劲磨蹭着往吉格的队伍里钻,却又被强行轰回诺扎毕尔负责的队伍里。最终他们只能尽量往后挪,希望轮到自己时马贼会口干舌燥,说不出那么多挖苦话。可当他们站到队伍最前端,依然不得不面对一个蹲在酒桶上唾沫横飞的马贼,他手里甚至还拿着个搅乳酪的长柄木勺,随时舀酒润喉。
  今天的局面最为混乱,斡尔朵的空场上还有最后几百个人等着给吉格和诺扎毕尔过目,前阵子被挑出来的家伙们也都应召聚集到这儿,列队等候。人语吵闹,如同一巢稠密的马蜂在空中低低盘旋。
  说实在的,这班人看起来大多不是打仗的材料,至少与朔勒从小在故事中听过的那些黑发蛮族精锐铁骑战士不是一回事,高矮各异,穿着算不上体面,也没有像样的武器,更别提指挥重铠战马在校场上踏出舞步。诺扎毕尔评论说,他们列出来的队伍让蜈蚣顺着走一遍,也会闪坏了腰。然而汗王站在大帐前眺望他新征募的军队,似乎感到颇为满意。
  吉格把他拣出的最后几个人打发到队伍里,而后捞起脚下的赶羊鞭,猛地凌空一抽,脆亮的声音让人们都住了嘴,阿拉穆斯也在一旁帮忙,他打出的响鞭几乎与吉格一样有力。
  额尔济走到帐前,旁边早有人点起了篝火,照亮空场。
  “勇士们,你们听好。眼下的情形大伙儿都知道了,我们需要每一个能打仗的人。”汗王的声音浑厚得仿佛滚雷。
  有人油腔滑调地在人群里喊:“咱不知道。”
  “不知道?莱哈德,你小子现在就给我回家去,我的军队不收聋子。”额尔济指着他的方向说,密密麻麻的人丛中爆发一阵大笑。银发的汗王继续高声说道:“住在南边的那帮蠢货,已经被我们甩在后头了。我们比他们离得近,也走得快,等他们赶到白石冬场,我们早就扎好了营。先扎好营的人就是冬场的主人,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把那群左菩敦人踹回雪地里去,叫他们跟羊抱在一块儿过冬,生一堆咩咩叫的杂种出来。”
  下面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可如果他们在半道上给我们下绊子,抢在前头占了冬场,就轮到咱们等着抱羊儿子啦。”
  笑声逐渐稀疏了,这前景毕竟不那么乐观。
  “有羊儿子抱还算好的。”额尔济继续朗声说道。“如果咱们被彻底打倒,你的父亲、兄弟、儿子都会叫人杀死;老娘、老婆、女儿都会叫人糟蹋;所有的牲畜都被抢走,连三条腿的马都不会给你剩下;活下来的孩子不是被卖去当太监、婊子,就是卖进戏班子,去学怎么把一整把剑吞进肚子里,怎么踩着火炭跳舞。你乐意吗?乐不乐意都没关系了,因为你早就躺在地下,变成一堆烂肉啦。”
  巨大的声浪轰然响起,人们愤怒地表达开战的决心,吉格带领数十名汗王近卫整齐地打着响鞭,好一会才令人群稍稍平静。
  “我老了,米夏还小,幸亏天马母亲听见我的乞求,及时赐我一个强壮睿智的儿子。”额尔济伸出手,夺罕尔萨自近卫群中走出,被他拉到身边,万众瞩目的大帐之前。“夺罕会把胜利带给你们。记住,他不止是个尔萨,他是汗王。他出身高贵,在格蓝雷布的大战中生还,刺伤东陆皇帝而生还,他的血管里流着胜利和幸运的血,跟着他,你们就不会死!乌鬃马是最善战的马,这个黑头发的汗王会是鹄库四部古来未有的乌鬃王——渤拉哈汗!”
  “渤拉哈汗!渤拉哈汗!”被煽动的人们狂热地高呼这个名字,朔勒发觉自己也在其中,向空中挥舞着拳头。四面八方喧声回荡,或许远在百里之外的左菩敦人也听得见。
  夺罕扬起手,开口说话,上万人注视着他,肃静下来。
  “从后天起,大队不再往西南走,咱们得换个方向。”
  一瞬间朔勒以为自己听错了。只要顺着眼下的方向直行,十日之内便能抵达白石,此时改变方向,无异于舍近求远。他身边的人同样目瞪口呆,接着所有人都炸了窝,闹嚷起来。近卫队的响鞭在头顶炸响几十次,朔勒才又能勉强听见夺罕尔萨的声音。
  “这几天游哨队一直盯着左菩敦人的行踪。我们在北,他们在南,都是朝着西面的白石去的,他们比我们要慢两天的路程。但是,有一支多于五千人的骑兵队,今天天没亮就轻装离开了他们的大营,一定是准备在路上埋伏咱们。埋伏的地点不好说,但应该就是这几天咱们即将经过的地方。”
  “让他们来!”库尔拜恩在底下高喊。“难道这帮混球追到哪儿,咱们就得远远逃开?”他挑衅地注视黑发的人影。朔勒知道,身为夺罕尔萨的亲随侍卫,他必须阻止这样的无礼行径,可他也想知道夺罕会如何回答这个质问。
  “我们不打算逃,我们要跟他们打。”夺罕语气平缓。
  “怎么打?给他们看十七万个奔逃的屁股,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库尔拜恩讥讽地问。
  夺罕并未动怒。“往正西走的话,我们要在路上多耽搁一天。可是,假如这支埋伏的骑兵队冲散了大队,收拾起残局来,花费的时间只会比这更多。到那时,他们就能把我们甩下,提早赶到白石。记住,我们驻扎在白石守卫冬场的,只有三千骑兵。”
  库尔拜恩不说话了。事实上,谁也不说话了。他们都知道三千名孤立无援的骑兵死守原地,对抗十多万人的大队,会是个什么后果。
  “出去打仗的人,分成两队。脚程快、胆子大的家伙去跟这支骑兵队打交道,把他们闹得团团转。有力气,能打硬仗的,就跟着我们自己的骑兵队一起出发,去给左菩敦人的大营找点麻烦。剩下的人可以留在家里给女人们帮忙,眼下还有几万只羊等着合圈配种,正缺人手。”夺罕眼瞳浓黑如点漆,纵然相隔数十尺,目光越过拥挤人群,亦犀利刺人,“库尔拜恩,你选哪一种?”
  红铜色头发的汉子有些不自在,仍不愿示弱,大声说:“我能打硬仗,我去那些兔崽子的大营!”
  “好。那么你跟我一队。”夺罕微笑。那张过于沉静的脸孔令朔勒心中油然生出不安。这个即将率领大队奔袭左菩敦部大营的男人是个左菩敦人。若不是年幼时在格蓝雷布一战中被掠到东陆,夺罕本应继承左菩敦的汗王之位。他这是在谋划对付他自己的部众啊。
  “谁愿意去拦截左菩敦骑兵队?”夺罕接着扬声问道。
  “我去。”吉格挑选的战士队伍中,有人向前迈步,朔勒的心在胸膛里怦然一动。
  诺扎毕尔从酒桶上跳起站直,这下他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高了。“老光头,你挑的这是什么人啊。是不是你脑门太亮,把自己的眼睛晃花啦?看这胸脯!”他冲着吉格嚷嚷。“这要么是个鸡胸的小娘娘腔,要么是个大闺女,这是叫你选人打仗,不是叫你选……”朔勒急忙跳上去扯下马贼,捂住了他那喋喋不休的嘴。
  “她是我的闺女,打仗比男孩还强。还有,再让我听见你说这些、这些……”吉格忽然语塞,光头像火把似的亮了起来,“我就把你的脏舌头抻出来,钉在地上。”
  苏苏终于挤过人群,走到酒桶跟前。女孩橙红宝石般的眼珠盯着马贼,充满挑战:“老头告诉我,会有个马贼带我们去拦截骑兵队,听说他的马快极了。我很想见识见识。”
  马贼掰开朔勒的手,仔细地端详红发女孩的脸。“哈,有意思。好吧,你想见识就尽管来吧。反正你是个姑娘,就算被甩开十里地,也尽可以坐在原地哭,等你老爹来领你回去。”
  年轻牧民们小声笑了,苏苏的脸略有些红。
  “你在干吗?”朔勒急了,用两只手指拉扯苏苏的衣角,低头在她耳边悄声说。“打仗不是女孩儿干的事情。”
  她回头瞪他,脸上还带着他的箭留下的新伤。朔勒的脚趾在靴子里蠕动着,悄悄往后挪了一步,腰后的伤扯得生疼。
  “是吗?那你一起来,怎么样?”女孩逼近一步,她的头发闻起来像初夏雏菊盛开的原野。
  “是啊,你也来怎么样?”马贼耳尖,从木桶上倾身过来,努力睁大浑浊的灰眼睛,期待地看着朔勒。
  自从初次作为亲随侍卫出现在夺罕身后的那一天起,朔勒再也没有被这么多人同时瞩目过。他舔舔干燥的嘴唇:“我……”
  周围的笑声更放肆了,阿拉穆斯在不远处对他皱眉,示意他不要胡来。
  朔勒一直知道自己和哥哥不一样,他们不是亲兄弟。他是捡来的孩子,这一点妲因和克尔索从没避讳过。阿拉穆斯是个好骑手,好射手,好牧人,好猎人,摔角也数一数二。妲因呵斥朔勒时,父亲克尔索总是在一旁沉默不语,只有阿拉穆斯会替他说两句话。每次看见阿拉穆斯,朔勒就讨厌自己。他讨厌自己的金发长得那么快,讨厌自己异常明亮的绿眼珠,讨厌自己细得像芦苇一样的腰板,讨厌自己怎么也打不好响鞭的手,讨厌自己时常跌绊的笨拙双腿。一次也好,他想做个有用的人,做个不比阿拉穆斯差劲的人。
  朔勒垂下眼,猛然一横心,说:“我去。”
  “不行!”阿拉穆斯毫不掩饰地反对,“你骑马不够快,力气也小,不是块打仗的料子。”
  “旗杆小子,你哥哥说你就只配在家放羊啦。”马贼脸上挂满令人憎恶的笑。
  “我要去。”朔勒语气仍然执拗,却不敢抬头。
  阿拉穆斯撞开人群大步走到他面前,朔勒感到自己的脖领子被揪紧提高。阿拉穆斯在人群里算是高大的,只比朔勒矮两寸,气力却大得多。“你疯了?你连羊都不敢杀,怎么杀人?”那双琥珀般的眼睛恼火地逼视他。
  朔勒鼓了鼓劲,说:“我杀过人的……我想试试打仗。”
  “试试?要是你再从马背上掉下来,就不是摔断一只手的事儿了,打仗是要命的。哪一次你闯祸犯傻,最后不是我来救你?”阿拉穆斯压低声音,“可是这回我要跟夺罕尔萨去突袭左菩敦部的大营,没法再跟在你屁股后头盯着了。”
  “我不是小孩儿了,不用你盯着。”朔勒终于不再闪避,直视阿拉穆斯的双眼,“就这一次,你能不能别管我?”
  阿拉穆斯忘了压抑自己的嗓门,朔勒从没见他这么愤怒过。“别管你?你以为我乐意管你?你连成人礼都还没行过,压根儿是个毛孩子!”
  血液轰一声涌上头顶,朔勒脸上像被人抽过热辣辣的巴掌,一块一块地烧灼起来。
  他们都听见了……明天天亮之前,整个右菩敦部都会知道:克尔索和妲因的小儿子今年十七岁了,还没行过成人礼。朔勒喘着大气,他觉得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凉水往肺里头灌,要把他淹死。
  “朔勒……”阿拉穆斯神情稍稍松动,手上的力量不觉小了些。
  人们的眼光如同无数沉默的剑,把朔勒刺得千疮百孔。他恨自己长了这么一副畸形的身材,高得可笑,不论把头埋得多深,还是像混迹羊群的骆驼一样醒目。朔勒骤然挣脱了阿拉穆斯,转身冲出人群。
  他还记得回到雁砬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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