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男主的漫漫长路 作者:逸亭轩(晋江2013-12-09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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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男主的漫漫长路 作者:逸亭轩(晋江2013-12-09完结)-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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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量我说:“不是记者,那你是便衣警察?”
  我继续摇头:“我只是一个小助理,秘书助理。”
  男人无言,半晌后笑着拍拍我的肩膀:“那么小助理,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赶紧打哪儿来就回哪儿去,不然有你的苦头吃。”
  
  我这人生来不爱为他人所威胁,他不让我进去拍照,我就偏要进去,擦过他的身,立马撒开腿冲进去。
  但没跑几步,就被他一个饿狼扑食的姿势给压在地上。
  我龇牙咧嘴:“你放开!”可能因为隔着口罩,所以口齿不清,身上的男人一愣,问道:“什么?你让我继续?继续什么?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登时起来,扑扑自己身上的灰尘,看着我笑道:“我还没那么饥不择食,光是隔着厚重的大衣就能摸得出来你身无半两肉,是个男人都看不上。”
  
  我觉得他侮辱我可以,但是绝不能侮辱我男人,这世界上再没有比叶尧更男人的男人了,如若他第一不算男人,那世界上就没男人了,全都是公猪!
  我自然气结于肺腑,一把撤下口罩,摘了眼睛,劈头盖脸朝他一顿骂:“你才不是男人!你全家都不是男人!”但是想想人家的母系一辈确实不是男人,所以又加了一句:“你家都是一群哼哼唧唧的小猪!”
  
  我骂骂咧咧个没休止,没有发现男人眼中异样的眼神,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一把抱住我,兴高采烈的喊:“陌笙!是你啊!小姑娘长这么大了!”
  我挣扎几番没能挣脱他的拥抱,正想抬脚踢他的重要部位,忽然听到他仿佛相识几百年的口吻,便冷静了下来,展眼去将他一望。
  这一望……我还是没把他望出来。
  
  我说:“小兄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他摇头:“没有啊,你就是陌笙。”
  我说:“我确实是叫苏陌笙,但是不一定就是你认识的陌笙,讲不定你认识的正好和我同名同姓。”
  他说:“你在胡说什么啊陌笙。”
  
  我说:“你真的认错了,不是认错,就是你这个人有神经病,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他却把我拦住,皱眉道:“你到底怎么了?陌笙,我们这么多年不见,你忘记我了?”
  我再次看了看他,确定没影响:“我真的不认识你,兄弟,来日方长,赶紧去医院看病,讲不定还能保住一条命。”
  我甩开他再次朝厂内迈进,身后的人影一动,他捉起我的手说:“你不是要参观照相吗,我来带你。”
  我说:“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他点头:“厂长。”
  ***
  
  有自称为厂长的人给我开路,拍照巡查造纸厂的事项进行得很顺利,一个上午就将几个车间和部门都看视过了,没什么大问题。照片也拍得不错,足可以给陈谨交差。
  顺便,我觉得这个厂长长得也不差,就问他要了个签名。
  
  他拿起钢笔唰唰留下‘Perdue’的时候,我觉得这动作配这名字,真是特别的时尚高端。因为拥有英文名字的人,一般都是上流人士,既然是上流人士就定然会和时尚高端几个词相依相偎,特别他的这个英文名字,我还念不来,就更加的时尚高端了。
  
  我接过签名说:“谢谢啊,但是你能不能把你的中文名字也写一下?”
  他愣了愣说:“陌笙,你开什么玩笑,我的中文名字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说:“我不知道啊……”难道他是什么名人?我认识的名人真是寥寥无几,大多是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也没办法认识我,比如——曹雪芹……
  
  他说:“你真的不记得?”皱了皱,迅速回想,“对了,听苏阿姨说,你小时候调皮从树上掉下来,脑子有点不清楚。”
  他前面那句话我认可,但是后面那句话,我实在无法苟同:“你才脑子不清楚,你全家都脑子不清楚。”
  他笑了笑,说:“不怪你,你那时候那么小,不记得也是应该的,我是方书恒,就住在你隔壁的书恒哥哥,你小时候经常和我在一块玩的,记得吗?”
  
  经他那么一提点,我果真就记起来了,确实有那么个人来着。
  
  我说:“记得记得,我妈说,我小时候爬出掉下来了,还是你接住我的,不然就头破血流了。”这些事我虽然没映像,但是我妈说的应该没错,我从前还隐隐觉得,救我的这个小哥哥一定是很帅气的大英雄,不然我听到这件事,怎么会怦然心跳,所以特别追问是谁救得我,我妈一说是隔壁家的方书恒,我瞬间就觉得他也没那么伟大了,主要还是因为我对他压根没感觉。
  
  我叹了一口气说:“但是你为什么第一次救了我,没有救我第二次呢?平白让我受了大罪。”至今我也记不得为什么要爬两次树,如果说第一次是调皮,第二次是不是想引他出来?
  想到此我脑中当机,我那么会想引出方书恒,我又不喜欢他。
  方书恒听我这样一问,狐疑着眼眸不语,送我走出一程,才回答:“苏陌笙你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救过你啊?”
  
  我惊讶:“我妈说是你救的啊!”
  方书恒说:“是不是苏阿姨记错了啊?你再去问问清楚?”
  我想这件事也不是那么重要,遂想点头应付过去算了。
  
  方书恒却说:“正好,你跟我一起去。你这么多年不回来,我已经带她搬到北京来住了。”
  我更加惊奇:“怎么可能,她不是在A城的……疗养院住着吗?我还经常汇钱给她!”
  方书恒点头道:“是的,但是那儿的精神病院动迁,所以拆了,我又联系不到你,只能主张把阿姨接过来,至于你汇的钱,我一直存着,等你回来的那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往事

  妈妈确实被安排进了首都的疗养院,医生说她的精神状况不错,我们可以和她聊一聊。
  
  方书恒和妈妈说了会儿话,便让位与我,顺便把门带上了。
  
  我离开的八年里,每年都会偷偷来看母亲几回,见她安然无恙,我也就放了心,继续努力赚钱给疗养院寄去。然今年发生了许多事,至今我得姻缘际会才能来看她一眼,想起来着实愧疚。
  
  老妈还是喜欢将头发披着,在太阳底下织毛衣。这几年她眼神不好,带上了老花眼镜,那副红边的眼镜框还是我亲自挑的,她至今还用着。
  
  我走到她跟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妈,我来看你了。”说出这几个字后,喉咙立马就酸楚不堪,一股好委屈的感情涌上来,不晓得是替自己委屈,还是替老妈委屈。
  
  委屈自己在外漂泊这么多年,连亲妈也不敢光明正大的看。
  
  也委屈母亲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疗养院里,没有儿女绕膝相伴。
  
  “妈。”我又喊了一声,眼泪滚烫地落下来,连绵不断,宛若断了的珠串。
  
  年迈的母亲抬起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笑出她惯有的酒窝,说:“笙笙,你终于来了。”
  我点点头,哽咽地说不出话。
  
  “这么多年,老妈就在想,哪天我家的笙笙幸福美满了,她一定会来找我的。”她抬起头,眼里有阳光,“笙笙,你告诉妈妈,你现在是不是很幸福?”
  
  我点点头,哭泣着笑:“是的,我有一个很好的闺蜜,一个跟儿子差不多的干儿子,还有一个很爱我,我也很爱的男朋友。”
  老妈笑道:“那什么时候结婚?”
  
  我说:“回家就跟他说,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好不好?”
  老妈拍了拍我的手背,道:“带男朋友来给我见一见。”
  我说:“一定,就来北京办酒席,让他给您老人家敬酒。”
  妈妈笑了:“最重要的是你们生个大胖孩子来喊我外婆。”
  
  我又笑又哭,到后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情绪了,总之就是感恩,感谢毛爷爷这样厚待咱老板姓,最终还是能和家人团聚。
  
  我和老妈分开八年,说了很多话,多是在讲述我在学校里的趣事。
  那些不堪的也就一笔带过。
  
  老妈自然也会询问——生活方面吃过什么苦,遭过什么人欺负。
  
  我扳着手指数一数:“要说吃过的苦,最苦莫不过吃不到东西。当然,连着三四天饿肚子的情况确实有那么一段,但坚持一下就雨过天晴了,拿到了身份证,我就不算是童工,打工养活自己还是没问题的。只是学校的杂费和学费着实贵,顾明明给我的一笔钱大半都给老妈付住院的费用,我没留下多少,自然能省则省,以备不时之需。”
  
  “再讲讲欺负我的人,多是领导喜欢压榨员工,踏入社会里,到哪儿都要咬牙忍住,无可奈何。所幸进了大学,奖学金助学金丰厚,不用靠打多份工维持。”
  
  老妈摸摸我的头,恨不得将那些苦头委屈都代替我似得,我毫不在意:“这也没什么,我早晚都要经历的,只不过早几年罢了,正好磨练一下自己。”
  
  老妈含笑,夸奖我懂事长大不少,我想这能不懂事,能不长大吗。
  
  然后她突然老眼精光,问起我感情的事,我也没瞒着,把和傅子良陈慧的那档子破事,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出来,并表示对爷爷的过世很是愧疚,老妈说,等会儿请示一下医生,暂时出去一趟,去拜一拜爷爷。本来还想去看看老爸,但他在A城的牢里,过去就要火车飞机的,短时间内也见不着,于是决定去邮局写封信寄过去。
  
  我算一算时间,老爸被判了十年,再坚持两年,也该出来了。
  遂同意和老妈,顺带把方书恒带上,去墓地一趟。
  
  才知道,方书恒将爷爷的坟在首都这块富饶之地按了一个,方便他带母亲来祭拜。
  
  其实我每年去A城看完老妈之后,会顺便祭拜爷爷,清理一下墓边的杂草,带一些祭品什么的。但是后来觉得,即便带了祭品,大概也会被阿猫阿狗或者阿三偷吃掉,就直接做了银元宝,烧给爷爷,让他自己爱吃什么买什么,多好。
  
  老妈说:“很久没来看你爷爷,他的笑容仿佛开朗不少。”
  我看着爷爷的遗照,莫名感到一阵冷风吹过。
  方书恒又不合时机地过来拍我的肩膀,我惊吓了一声。
  他说:“胆小鬼。”
  我白了他一眼,对老妈说:“我们去邮局了吧。”
  老妈同意,在爷爷坟前磕了三个头后才离开。
  ***
  
  这一天忙到晚上,把老妈送回去,才将方书恒跟我提起的那事记起来,问老妈:“小时候究竟是谁救了我的?”
  老妈看了看方书恒,他摇摇头。
  她叹道:“也是附近人家的一个小哥哥,在你出事前就搬走了,可你那时候喜欢人家,死活要找他,老妈只能骗你是书恒。”
  
  我哦了一声,问道:“那他叫什么呀?”说实话,我对那位曾经喜欢过的小男孩,有那么点好奇。
  老妈却摇头说:“人家也没留下名字,我怎么知道呢。”
  我泄气。
  
  老妈仿佛想起来什么,笑道:“但是你说你送了人家什么手镯。”
  我眼皮猛跳,心好像被锤子砸过一般疼,“老妈你说什么?什么手镯?”
  老妈说:“就是你小时候吵着要买,银色的刻纹着小花儿,里面还有你的名字。”
  我有点站不住,晕晕旋旋的,方书恒赶紧扶了我一把,老妈关侧道:“笙笙,你怎么了?”
  我说:“没事没事,我……我突然想起,有一件急事,我……我要回S市。”
  
  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和叶尧确实因此错过,那么,这些年的经历,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就真真成了笑话一场,苏陌笙这一段人生真是太可悲了。
  ***
  
  连夜,我从黄牛手里高价买了一张去S市的飞机票。八个小时的路途,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睡意,双眼瞪得跟红灯笼死的,呆呆地看着前排座椅,脑中尽是茫茫没有边际的蓝天大海,连海鸥也不曾飞过。
  
  踏上S市的土地,拦了出租车,奔向叶尧家里。我尚且记得去他家的路,因为就在上次去的KTV里面,那次我俩做的出格囧事,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叶尧的手机暂时打不通,没奈何下我只能从微开的窗户翻进去。幸好是二楼,即便摔下来,也不一定会缺胳膊断腿。
  
  进了屋子,一股陈旧的气味扑来,我手忙脚乱走进另一个卧室,凭着记忆去寻找上回摸到的暗格,将箱子搬出来,打开锁,哆哆嗦嗦地捧起那单个手镯。
  银色的,雕着小碎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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