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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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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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大队西渡南渡江,和第3大队会合,向澄迈、临高、儋县一带挺进,以扩大琼西抗日根据地;第2支队向定安方向转移。
    琼崖特委还确定创立定安内洞山中心根据地,为此将挺进到琼东的第2支队第1大队和原活动在定安的挺进支队合编为第5支队,以陈石为支队长兼政治委员。第5支队进入定安地区后,由于敌人严密封锁,无法立足,最后1943年夏到澄迈绿现山与总队部会合,第5支队番号取消。
    日军在对琼文抗日根据地“扫荡”、“蚕食”告一段落后,于1943年夏秋间,将“扫荡”重点转向储县、临高、澄迈地区。独立总队根据琼文根据地的经验,在日军刚向儋、临、澄“扫荡”时,即采取“坚持内线、开展外线”的方针,以第4支队主力及第1支队第2大队向儋县之大星、南辰、大成、和盛一带地区展开,使敌扑空,并直接威胁敌在海南岛的工业区北黎至石碌铁路沿线,经月余转战,迫使日军停止“扫荡”。此后,海南岛敌后抗日斗争出现了新的局面。
    第五编 渡过难关(1941。1~1943。6)
    第二十八章 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战胜严重困难的斗争
     中国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日军军事进攻的重点逐渐转向占领区,并在长期争夺、逐步巩固的目标下,于1941年起把单纯的军事进攻扩大力军事、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全面的殖民统治。经过几年的反复争夺和经营,日军在华北、华中等占领区内,修筑了许多交通线、封锁线和据点,增强了日伪军的军事控制。对抗日游击区,日军采取渐进的“蚕食”手段,不断扩展军事力量,将伪组织的统治逐步从边沿向前推进。对抗日根据地,日军则以军事“扫荡”、“清剿”为主,实行毁灭性的“三光”政策,大肆摧残抗日根据地赖以持久坚持的人力、物力。
    此外,随着日军对正面战场压力的逐渐减轻,国民党在对日作战方面日趋消极,而反共活动却日趋活跃。从1940年11月起,国民政府军政部停发八路军的薪饷、弹药、被服等物资,井继续以凡十万军队对陕甘宁等抗日根据地实行包围和封锁。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从1940年冬开始出现困难局面,加之各地连续发生自然灾害,1941年至1942年华北敌后根据地物质困难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1943年仍处于严重困难之中。频繁不断的战斗使部队损失严重,到1942年,八路军、新四军由50万人减为约40万人。一些抗日民主政权被摧毁。根据地面积缩小,总人口由1亿减至5000万以下。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财政经济极端困难。
    为了克服严重困难,坚持和发展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不仅从军事上加强对敌斗争,而且制定了一系列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的政策和策略,以此指导抗日根据地军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第一节 实行减租减息及开展大生产运动
    一、减租减息
    减租减息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处理农村土地问题,广泛发动和团结农村各阶级积极参加抗日战争的重要政策。制定减租减息政策的基本考虑在于,抗日战争是一场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广大农村社会构成抗战的最基本的力量源泉,而农村中千百年来形成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加强了农村阶级间的矛盾,致使广大农村中蕴藏着的抗战脑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只有消除封建压迫和剥削,解决广大贫苦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才能发动广大农民去从事长期艰苦的抗日斗争。
    同时,抗日战争又是涉及全民族整体利益的民族解放战争,面对的是凶恶而强大的日本帝国主义。没有广泛的、包括各阶级参加的统一战线,抗战的胜利同样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解决广大贫苦农民面临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同时,还必须顾及到农村中其他群众的利益,在他们所能接受的范围内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以团结他们共同参加民族解放战争。
    “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于8月在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正式决定将减租减息作为抗战时期解决农村问题的基本政策,写进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并逐步贯彻执行。在各敌后抗日根据地中实行最早的是晋察冀边区。
    1937年10月,八路军第115师一部进入晋东北后,即提出了“二五减租”、“一分利息”的口号,并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斗争。1938年2月,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后,减租减息成为边区政府施政的主要内容之一。至1940年上半年,中心区北岳区的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减租减息,冀中区的大部分县和平西区中心区的涞水、涿县等数县也先后初步贯彻了减租减息政策。晋冀豫根据地创建之后。各地也先后作出了“五一减息”、“二五减租”和“半分减息”的决定。1938年6月后,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初步开展了减租减息和惜粮反霸斗争。
    但是,由于这时是根据地的初创和发展时期,广大群众还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大部分旧政权还未得到彻底改造,因此减租减息政策还没能得到广泛的贯彻执行。另外,减租减息的工作极其复杂。各地缺乏经验,所以,除晋察冀边区外,其他各根据地都还未能制定出一套贯彻执行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从1940年初到1941年底,减祖减息政策在各根据地的巩固区开始进入普遍贯彻阶段。
    这个时期,日军的主要兵力已经转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根据地,敌后的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华北敌后各根据地由大发展转向了以巩固为主。193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指示各根据地:必须立即实行减租减息,凡已经实行的,必须检查实行程应。此后,各根据地大都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具体政策,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在各根据地的巩固区普遍开展起来。
    1940年2月1日,普察冀边区政府修正公布了减租减息条例,边区的减租减息运动进入高潮。据1940年夏季的统计,边区一般的地租约等于农民总收获量的20~25%(冀东区尚未实行)。1940年8月,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冀太联办”)成立,下辖3个行政公署,共有15个专区,115个县;使边区建设从分散走向集中统一。“冀太联办”在其《施政纲领》中统一规定“二五减租”,”算利率不得超过一分”。同年12月3日,“冀太联办”公布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后,1941年9月1日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提出“切实实行减租减息,减租一般以二五为原则减息减至一分半为标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档案馆合编:《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1)。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页。'
    同年11月5日,又正式公布了《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统一了政策,大大推动了该边区减租减息运动的发展。
    1940年12月,山东抗日根据地正式开始施行《减租减息暂行条例》,规定减租1/5,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1分5厘(即15%)。截止1942年初,莱芜地区减租245589斤,减息47009。2元;泰安减祖4127斤,减息8454。15元;博山减租28285斤,减息381。01元;鲁南的沂蒙有2/3地区实行了减租。
    鲁南、湖西、胶东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开展起来。
    这一时期的减租减息运动中曾出现“左”的偏向,一些地区的农民不交租不交息,甚至把减租减息变成了没收土地和废除债务。为了解决这种违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左”倾偏向,中共中央在要求各地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同时,反复强调了减租减息的统一战线性质,井对各项政策作了具体规定:1940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政策的决定》,要求“对全党加强统一战线的教育”。同年12月2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了《论政策》的党内指示,进一步指出了统一战线政策的重要性,强调目前不是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的时期,现在的政策,一方面,应该规定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另一方面,要规定农民交租交息。
    敌后抗战进入严重困难时期后,为了进一步发动各阶层的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广泛团结一切抗日阶层去战胜困难,中共中央对以往减祖减息运动作了详细的研究总结,于1942年1月28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及其附件。
    《决定》高度评价了减租减息运动在巩固抗日根据地方面的作用,指出:抗战以来,凡是减租减息搞得好的地区,那里的根据地就比较巩固,反之,抗日根据地就经不起敌人的“扫荡”,成为软弱无力、无法巩固的地区。《决定》重申了“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也就是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并强调,承认农民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承认地主的大多数是有抗日要求的,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阶段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这三点是制订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的出发点,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才能正确的处理土地问题,才能联合全民支持民族抗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0~282页。'
    中共中央还在《决定》的附件中明确了关于地租、债务等问题的一些具体规定,从而使党的减祖减息政策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共中央的精神,各根据地党政部门制定和修正了有关条例、法令,采取有力措施,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运动的高潮。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42年3月第二次修正了减租减息条例,明确规定减租减息之后必须交租交息。
    1943年10月28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减租减息政策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与群众团体密切协同,具体分工,分明责任,划清范围,根据各种不同情况,确定不同重点,总的要求放在限制高额地租与废除超经济剥削方面。边区政府的指示发出后,各地减租减息运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北岳区重点对已实行减租减息的地区,逐村逐户复查,力求彻底执行。各专区开办了以贯彻减租减息政策为中心的干部训练班。晋西北行署于1942年9月20日正式颁布了减租交租和减息交息条例,规定山地照战前租额,先以七成五折,再减25%。平原水地只减25%;1933年以前的债务,本利一律停付,1933年至本条例公布前的钱债粮债,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943年9月中共晋绥分局发出《关于群众工作的指示》,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农村,加强领导。1943年冬以减租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在晋绥根据地全面展开。1942年5月4日,中共山东分局作出了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议。5月15日,山东省战工会颁布了《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规定公私租佃的土地,均须实行“二五”减租。同时公布了借贷暂行条例,实行分半减息。7月,中共山东分局发出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减祖减息当作中心工作去抓。据胶东、清河、鲁中、滨海4个区的不完全统计,1942年一年减租户数为18284户,减租地数为393482。7亩,减粮6207283斤;减息户数为151户,减息粮25348斤,减息款111934。8元。晋冀鲁豫边区1942年10月11日修正公布了《土地使用暂行条例》,共有10章98条,其中对地租、债息等作了详尽规定,推动了减租减息运动在边区各地普遍深入地开展起来。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开辟较晚,为了进一步推动该地区减租减息运动的普遍深入,中共华中局依据中央1942年1月28日决定的精神,于同年5月17日发出《关于减租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充分利用参议会讲坛,通过群众会议和报纸、杂志、标语、歌曲、戏剧等一切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二五减租的重要意义。华中各地区的减租减息运动也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
    在严重困难的时期,敌后各抗日根据地普遍深入开展的减租减息运动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首先,减租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削弱了封建剥削,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激发了农民群众抗战的积极性,奠定了敌后抗日根据地战胜严重困难的坚实基础;
    第二,减祖减息政策的贯彻执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从而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生产事业的发展。各地在减祖减息后出现了开荒生产,开展农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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