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浣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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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浣熊-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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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我不再用这种方式教育他了,尔威在长大,他生命里的同情心、耐孤独的能力、意志力、乐观向上的心、正义感等都在增加,而我的教育方式也应长大,也应不断地随之而发生着改变……


第五部分我的儿子刘尔威(3)

    三、具有绘画热情的刘尔威    
    刘尔威写小说,这是一件让我感到十分惊讶而又不敢相信的事情。因他从小就树立着一个非常明确的理想:长大要当画家。    
    前面已经说了,他不到一岁就开始画画,虽然是在储藏室,虽然是在一个本子上,虽然那时他还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而我又要上班,我就在每天上班之前,丢给他一盒粉笔,让他在桌子上,或者在外面的地上画画,有时他就真的趴在地上,一画就是一整天。    
    每次我下班回家,都能看到他将外面的地上画了满满一地。    
    到后来,他读起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他就学习画书上的人物,各种各样的人物,是他所理解的人物,虽然或在地上,或在本子上将他们画得扭曲变了形,可就是这变了形的画,让人感到,他眼中的“关羽”、“曹操”、“宋江”与别人眼中的就是不一样。    
    阅读、绘画、听故事,是伴着他从婴幼儿时代,一直进入童年的,他也从一种无意识的接受状态,进入到了一种非常自我、非常个性的与我合作的独立状态。    
    其实这种拥有自我与个性的与我合作的状态,就是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受到大人任何挤压的自然生长状态。    
    刘尔威画画是有瘾的,这种瘾,不是一个小孩子对一样玩具的那种爱惜与难舍难分,倒像一个执著于绘画事业的真正画家所表现出来的。    
    记得有一次,他刚刚三岁,我们大人全都进入了梦乡,我一觉醒来,发现尔威还趴在床前地板下,借着床前昏暗的灯光画着他手上的那些画。    
    快深夜两点了,他还在画画!    
    而且趴在地上,用一种全身心投入的姿势!    
    屈指一算,他连续画画至少有五个小时!    
    而且在这种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开始担心起他的视力来。    
    那时,我立即起床,给他立了一个规矩,说:好了,尔威,你真了不起,画画居然画到了深夜,也真废寝忘食,可在这么昏暗的灯光下画画,对视力肯定会有害的。    
    我接着说:尔威啊,让眼睛休息一个星期吧,这一个星期之内,你不要再画画了。    
    我这样说,也是为了让他记住,对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保护自己的视力,比绘画本身还要重要。    
    哪知一个星期还没结束,他就忍耐不住了。    
    这天,显得有些难过诅丧的尔威,小心翼翼来到我面前,对我说:妈妈,我想到雷(注:就是“电闪雷鸣”的“雷”)那里去。    
    记得那时的武汉,正打着雷,下着雨,他的说法不由将我的视线转移到了窗外。    
    是啊,平时,不管什么时候看到他,他都要么拿着一只粉笔,趴在地上画着什么,要么拿着一只彩笔,或一只毛笔,在储藏室的纸上画着什么,可现在,一个星期不许他画画,他心里的难受是可想而知的。    
    看我看着窗外,他也看着窗外,继续对我说:妈妈,我真的想到雷那里去。    
    为什么?我问,到雷那里去干什么?    
    他说:你不让我画画,而且一个星期不让我画画,我就到雷那里去算了。    
    他并不一定能明白他所说的这句话的意思,但他的话让我很快明白了,一个整天不画画的生命,对他来说,无异于一个已经和雷在一起了的没有出息的生命,一个离他极为遥远的生命,甚至是已死的生命!    
    我听了他的回答后,内心极为震撼。我看到,他对绘画的热情已远远超过了我对他立的那条规矩,此刻它正极力突破这条规矩,突破床头那昏暗的灯光,带着废寝忘食的热度,向我猛扑过来。    
    从那一时刻起,我就暗暗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想方设法保护他的这种热情。    
    热情是需要保护、需要引导,而不是用一些规矩来扼杀的,而且是不能被扼杀的。    
    我觉得大多数孩子的天性里,都有像尔威这样的对自己所感兴趣的东西的、最初的、不同凡响的热情,只不过父母稍不留心,就将这种热情视为一种天方夜谭,而将之抹杀了。有的还用其它的理由,如趴在地上画画会把身上弄脏,如每天教孩子识字太麻烦,如教他的时候他根本就不想听,如孩子根本就不是学习的料等等为由,将孩子心中本来就有的对某件事最初的、纯正的热情给抹杀了。    
    发现孩子的热情,并去保护它,这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极为不易,可只要想到孩子对某件事的三分钟的热情,很可能因为家长的保护,而使之持续三十年,甚至一辈子,那么这种付出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从此,我将他带到了画家们面前,开始了他有计划的正规的绘画训练,从水粉到国画,从素描到油画……以此让他过早进入到一种训练有素的专业状态之中。


第五部分我的儿子刘尔威(4)

    四、具有写作激情的刘尔威    
    八岁的时候,一天,尔威拿着他写的一个短篇小说,高高兴兴来到我面前……我至今仍能记起他当时高兴的表情,不亚于他画出了一幅令他满意的人物绘画,或山水画……可当我看完后,根本没有说任何话,就将之扔在一旁不管了。因我根本不相信这是他写的小说,也根本不信八岁的他,知道小说这码子事。    
    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我为什么在他最初露出写作激情的时候,没有对他有任何的引导与赞许,或许这与我自己是一个严格的文字工作者有关吧。因我觉得,写作小说,诗歌,这都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这既需要天分,又需要勤奋,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写作技巧与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能力,可他,才八岁。一个八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他在短篇小说中所表现的写作技巧与语言呢?更何况我脑海里一心想着的,是他将来当画家的事儿,我怎么可以因为他手上的一篇文章,而改变我,使我将他当作一个作家——我的同行来看待呢。    
    我至今都为这件事感到遗憾,因为我伤害了他最初的写作激情,因为我没有像从前,看到他指着墙上的裂缝时,就受到启发,教他认字,或者看他对颜色、形象、动作极为敏感时,就给他绘画的空间,而这次,我像很多主观的家长一样,用一种主观的判断,将他的创作激情忽视了,并严重地伤害了他。    
    可他并没有因为我的忽视与伤害,而停止他的写作。    
    十一岁时,刘尔威实在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情,就又开始写起小说来,那是一个长篇。    
    这可是我亲眼见他一字一字、一天一天认真写在两个日记本上的第一个长篇——《哈狄王子》。    
    十二岁的一天,仍然无法按捺自己写作愿望的他,突然对我说:妈妈,我需要一台电脑,因我还要写一个长篇,一个可能要写三本书的长篇。    
    电脑买回家后,他就真的开始了他的第二个长篇小说的写作,也就是,他所说的要写三本书的长篇。    
    这个长篇最终没能写出三本书,而只写了这一本,就是:《我是一只浣熊》。    
    这不由使我想起了从前,每当我和他出去散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没有让散步本身变成一种单纯的散步,而是有意识地训练着他的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所以,每当我和他并排走在散步结束的路上时,我都会要他在几分钟之内说出一篇随笔,或小说,或诗歌来,有时,他就真的非常迅速地随口说出一篇随笔,或一个短故事,或一首诗歌:    
    水,是从这里流到那里,    
    月亮独自升起,而又落下。    
    树叶随着它的规则飘动,    
    人徘徊着,不知要干什么。    
    ——《事物》    
    上面的这首诗,就是他随口说出的。    
    请让我在这首诗面前多多停留一下,看一看他随口说出的这首诗。他在诗里用了“独自”、“随着”、“徘徊”三个词,这每一个词从他口里蹦出,都给我带来了艺术的震撼力。这三个词带给了我一种非常广大的孤独,是那种有着重大抱负的人里面自然而然生发出来的孤独,是一种不想屈服于孤独的孤独。这三个词,决不是一个处于儿童阶段的懵懂无知的孩子所能把握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文化积淀,有着一定的阅读数量,有着一定的艺术素养的人所使用的,这不由使我感到了根植于他生命里的另一种东西,就是绘画之外,要通过写作这种手段带出来的东西,是一种丰盛而丰满的由语言构架起来的艺术生命力,这一生命力,正超越着他的年龄,超越着许多写作上的条条框框,用具有现代意识的《事物》爆发着……    
    读完《我是一只浣熊》后,我感到我不能再忽视他的写作了,不能再将他定位在“将来当画家”这件事上了,而且更不能伤害他了。    
    我想,《我是一只浣熊》的魅力,恐怕不只是故事本身,还有与他的诗歌语言如出一辙的小说语言。    
    长篇小说的开头是这样的:“我是一只浣熊,一只会说话的浣熊,这都是我离开动物园后,被人强行训练出来的……”干净,利落,不带任何多余的东西,和他随口说出来的诗“水,是从这里流到那里/月亮独自升起,而又落下”一样,干净,利落,不带任何多余的东西,既像他小时候我给他编讲的各种各样的故事中的一个,又像散步回家的路上,他在几分钟之内随口说出的一些东西……


第五部分我的儿子刘尔威(5)

    五、想学完联合国大会通用的六种语言的刘尔威    
    那是2002年,刘尔威十岁。    
    十岁开始学第一门外语——英语,对现在的这种环境来说,似乎迟了些。    
    可自他学英语的那一瞬间,他就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就是:要将英语当作母语——汉语来学习。    
    在一个英语并不普遍的语言环境里,要将英语当作母语,那难度可想而知是非常大的,但又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因为如果这样,英语就不再是一门知识、一种需要获得的能力,而是一种工具了。就像汉语是一种工具,让人与人彼此了解、彼此交流一样。    
    所以,一开始,我就将他放在了一个必须“运用”英语、而不是“学习”英语的环境里。    
    想一想: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幼儿,在他开始学习自己的母语时,他也是这样,首先学习的是“运用”母语,运用自己所听、所说的东西,如,当他刚刚学说“吃”这个字,他就必须运用“吃”这个字,了解“吃”这个字,来使自己真正获得“吃”的东西。    
    树立了这个目标,学习起来就容易多了,他的压力也不像在学校里学习的孩子们那样,将主要目的放在考试上,或放在学英语语法上那样大、那样难了。    
    我想,一个婴幼儿能在一两年内熟练运用自己的母语,尔威也应该这样,在一两年内达到熟练运用英语的程度。    
    这是学习外语的一条捷径,恐怕是惟一的捷径,也是一条像婴幼儿学习自己的母语一样轻松的捷径。    
    找到捷径,是通往成功的最佳途径。    
    在如今知识爆炸的时代,我们能够在一座城市和另一座城市之间架起高速公路,使两座城市的距离近起来,学习知识的时候,我们也同样可以架设一条条高速公路,使我们走得更省时,省力,也更容易获得快乐与成就感,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果真如我所愿,两年后,他就开始学习翻译一些东西,甚至翻译我写的诗歌。    
    我有一首诗,名叫《喜悦》,是这样的:    
    喜悦漫过我的双肩,我的双肩就动了一下。    
    喜悦漫过我的颈项,我的腰,它们像两姐妹    
    将相向的目标变为舞步。    
    喜悦漫过我的手臂,它们动得如此轻盈。    
    喜悦漫过我的腿,我的膝,我这里有伤啊,但    
    现在被医治。    
    喜悦漫过我的脚尖,脚背,脚后跟,它们克制    
    着,不蹦,也不跳,只是微微亲近了一下左边,    
    又亲近了一下右边。    
    这时,喜悦又回过头来,从头到脚,    
    喜悦像霓虹灯,把我变成蓝色,紫色,朱红色。    
    下面是刘尔威所翻译出来的英文:    
    Happiness    
    Happinessoverflowsmyshoulders;myshouldersmoveonce。    
    Happinessoverflowsmyneck;mywaist;theyl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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