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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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年代-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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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消失的年代》代序

    文/那多    
    1999年的时候我开始在网络上看小说,辗转在各个BBS间,阅读不知名的作者每天上传的一篇篇文字。他们的想象力肆意地发挥着,这样的小说被称为玄幻文学。    
    这些年来,写作者的思路越来越天马行空,题材和元素日趋多样化,旧有的分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所以新的通俗小说种类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今天,已经没有什么“玄幻小说BBS”了,我看了一下著名的起点中文网的分类:玄幻、游戏、异世大陆、古典仙侠、架空历史、西方魔法、转世重生……难以分类的小说时常出现,一段时间之后,新的类别也随之产生。    
    我用三个多小时看完了吕晶的新作《消失的年代》,发现这又是一部难以分类的小说。    
    在网络小说中,难以分类几乎就意味着有新的元素,而新的元素往往会带来成功。尽管在网下的评判标准不像网络上这么单调,但新元素依然是吸牢眼球的利器。    
    吕晶自己说,这部小说里有科幻、历史、冒险、人文、灵异、爱情、悬念七种元素,所以他本人也不知道写出的这十多万字该算是什么小说。    
    我会把它归入“幻想小说”,这是个我自己发明的万用帽子。不过归类显然不重要,拧进了七股线的新绳子能不能把读者套住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这七种元素,任何一种运用好,都足以让一部小说成功,如今在吕晶的笔下“你方唱罢我登场”,让我想起飞快转动的万花筒,眼花缭乱,五彩纷呈。    
    有趣的创意在小说里接二连三,并不是用“冒险”或“灵异”几个字就能概括的,卡片系统让我想起多年前看过的电影《勇敢者的游戏》,每走一步棋都会有不可测的危险发生,而在吕晶搭建的地下迷宫里,每一张卡片都会带来新的希望。    
    我注意到在这场声势浩大的爱情轮回背后还有一些留白,并不是所有的伏笔在最后都有了交待,或许作者如同好莱坞大片的导演一样,留好接口以待续集。如果真有那一天,我会很高兴地看到另一场大片再度上演。    
    那多,当红青年作家,著有《那多三国事件簿》、《当摩羯遇见处女》、《凶心人》、《坏种子》、《幽灵旗》等。    
    时光是一本流水帐


序言《消失的年代》自序1

    我是个写小说的。确切地说,我是个写爱情小说的。    
    在许多场合,我都习惯这样介绍自己。    
    今年二月底,我坐1325次列车回重庆上学,对铺是一个西南政法大学的兄弟,他是刑侦系的,一路上讲了许多悬疑离奇的故事给我听。    
    听完了那些故事,我当即头脑发热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到重庆以后,要写一部连自己都不敢看的小说。因此,我对《消失的年代》最初的构想和期望,是一部恐怖小说。    
    让一个写惯了爱情小说的人去写恐怖小说,这本身就是一件比恐怖小说更恐怖的事情。    
    三月和四月,我以日均千字的缓慢速度,断断续续写了前六万字,但此时,《消失的年代》在我心中的定位,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它不再是一个恐怖小说,或者说,我并没有坚持自己的初衷,把这个小说往恐怖的角度去写。扬长避短,总是要比“扬短避长”来得明智一些。我总是自嘲地解释,受爱情小说毒害太深,就算真要写恐怖小说,写着写着,也变成“人鬼情未了”了。    
    恐怖不恐怖并不是什么问题,好看与否才是关键。这个道理,地球人都知道。    
    五一节给自己放了假,去了贵阳的黄果树。旅游真的是激发灵感的一帖良方,正好回来后又接到了不少杂志的约稿,于是五月和六月都在写短篇,源源不断,乐此不疲,顺便赚点碎银子改善生活。    
    那段时间,长篇的创作遭遇瓶颈,在许多逻辑问题上都难以理顺。直到流火七月,我躲在家中的空调房里,面对这写了一半的故事,依旧不知道该把它往哪个方向导引。    
    整个七月过得浑浑噩噩,要是不算那些短篇,三十一天才写了四千五百字,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别的不说,我甚至感觉自己对不起电表上每晚飞增的数字。    
    然而如你所知,要是一篇小说连方向感都没有的话,就别提什么好看不好看了,我不想勉强自己去写些勉强的文字,于是和女友到千岛湖去散心。八月中旬我们回来,台风刚过,天气格外凉爽。回来的车上,与一家报社的记者偶遇,他随便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我则轻描淡写地答着。但是临分别时,他的一个问题令我陷入沉思。    
    “你为什么会选择写长篇?你创作时最大的动力是什么?”    
    记得八月初,到浙江电台做节目时,那个漂亮的主持人也问过同样的问题。由于考虑到是现场直播,我回答得特人模狗样,大致是说现实的学习与生活中压力太大,需要发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而写长篇正是比较适合我的一种发泄手段云云。    
    这话乍一听蛮有道理,但是仔细想想,其实我什么都没说。    
    人毕竟不能在同一个问题上扯淡。所以这一次,当那个记者就同样的问题问我的时候,我决定对他说说实话。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我本来就是个俗人。    
    我为什么会选择写长篇,是因为我想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看到我用心写出来的故事。我曾不止一次地预见,当读者看到故事最后悬念被层层揭开,他们脸上一定会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这样的想象令我无比兴奋,这也就是我创作时最大的动力。    
    我所在乎的,是我的文字能够被更多的读者所看到,所接受,所喜欢。    
    这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前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我都会感到快乐。    
    巧的是,几天后的《都市快报》上,刊登了一位前辈的文字,大抵是说如今人人都写博客这一现象的。里面有一段文字,读后深有同感。    
    “博客基本上行使的就是日记的作用。其实写日记,完全可以先写下来以后再贴,可是不。没有读者,我不习惯!我们已经不习惯写没有读者的字了。只有一个人看的日记,写来干嘛?能用来换稿费的,无谓浪费在口舌之间,换不了稿费的,至少也换个点击率吧……”    
    坦白地说,这几句话,说出了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不想要读者的作者不是好作者。我觉得这句话和拿破仑的那句名言一样,都是真理。


序言《消失的年代》自序2

    但是没有作品就没有读者,这个道理也很浅显易懂,正如在旱泥地里无法养鱼一样。    
    于是在八月底,在暑假就要结束的时候,我重新开始整理前半篇文字。    
    很早以前我就说过,要我修改自己的文字,倒不如让我重新写一篇。直到现在我依然这样认为,给自己的作品动手术是件很痛苦的事。套用当前新闻里常能听到的官腔来大致描述一下:我耗费了整整一周的时间,对整体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纠正了好几处历史上的遗留问题,并且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拓宽了思路。    
    那几天之于《消失的年代》,就好比遵义会议之于中国共产党。    
    由于改革得力,长篇进展得很快,一切都照着计划进行,仿佛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整个九月都在写作,除了在中秋节前后陪一个远道而来的朋友玩了几天,其余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几乎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由于不会抽烟,所以咖啡就成了夜间提神的必备品,最多时曾经一晚五杯。印象中,我还从没有如此发奋过。发奋到近乎拼命。    
    九月底,临近收尾的时候,一位编辑在电话里问:“听说你的长篇快完成了,这次写的是什么题材啊?”我哑了半晌,竟没法回答如此简单的一个问题。说了恐怕也没人信,写了那么久,我居然不知道我的小说应被归入哪种类别。    
    言情小说?玄幻小说?武侠小说?古典小说?看起来似乎都有点涉及,但却都不是。    
    这样的苦恼始终包围着我,睡觉也不太塌实,总觉得心里有个结无法解开。    
    如果我的话令你感到困惑而不能理解,那么我不妨给你打个很烂的比方。假设你和你的女友苦苦相恋八年,终于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教堂里交换戒指的那一刻,你却忽然想起你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这时的你,会有一种怎样的感觉?    
    你一定会不屑地撇撇嘴,胡扯,这怎么可能!    
    但是无论你是否相信,当时的我,不啻是在面对如此尴尬的场面。    
    在国庆长假里我终于完成了长篇的最后一个段落,在博客上,我如释重负地写下了这几个字:“科幻、历史、冒险、人文、灵异、爱情、悬念。这七样东西,在这部长篇小说中都能看到……我已经不再满足于打造一部纯粹的青春小说了。”    
    我总是爱记些流水帐式的文字,来试图说明我一段时间内的生活状况和处世态度,顺便让关心我的朋友们知道,这部长篇是在怎样一个背景下诞生的。虽然对于这部作品来说,这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只要是用心写就的文字,无论如何,都应当得到尊重。    
    从二月底的初步设想,到十月初的长篇稿成,前后历时七月有余。总的来说,这部长篇所展现出来的结构与情节让我感到满意,里面所建构的逻辑体系与悬念设置也足以令人充满期待。如果让我再写一次,我未必能写出这样环环相扣的故事来。    
    为了火车上的一句戏言,而完成了一部十几万字的长篇,这无疑是一件疯狂的事。窃以为,就单纯的创作而言,除了良知和技巧,重要的不外乎两点,一是冲动,二是坚持冲动。    
    孙雯大姐在广告里说,坚持就是胜利。我觉得这句话道出了许多事情的本质。我的QQ里有二十多个群,几乎清一色是与写字有关的,伸手随意一抓,便能抓出好几个正在写长篇小说的朋友来。至于已经写完或曾经写过的,那就更是多得不计其数。创作是件辛苦的事,是孤独的精神游戏,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承受住寂寞的煎熬并将这种冲动坚持下来。在这篇平淡晦涩的自序即将煞笔之时,我希望能用这句话来与诸位有志于创作的朋友共勉——    
    ——坚持就是胜利。


序言消失的年代

    文/吕晶    
    你从前世的梦境醒过来    
    寻找爱    
    我从人群中走出来    
    为了爱    
    我们错过了好几个时代    
    记忆永远存在    
    活着只为再相爱    
    我们曾消遥在上海    
    奔驰在塞外    
    化成风中无奈的尘埃    
    漂向中国海    
    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    
    蛰伏的爱    
    酿成灾无法掩盖    
    在心中只有一句对白    
    是千古不变的爱    
    蓦然回首你的姿态    
    我明白    
    用一千年空白    
    换一辈子精彩    
    我知道    
    最后终究会分开    
    消失的年代    
    爱情已被记载    
    某个未来    
    爱会卷土重来    
    茫茫人海    
    我会跟着你的裙摆    
    ——林志炫《消失的年代》    
    谨以此书,献给我永远的爱人——马晶


第一部分 险途幕启怎样的事物才离奇(1)

    我曾经问过几个朋友:“究竟怎样的事物才配得上离奇两个字?”一时间众说纷纭。有朋友说:“离奇的事大多恐怖,而恐怖莫过于半夜遇鬼。”也有朋友说:“离奇的东西,往往不是人做出来的。”对于这样的回答,我总是报以淡淡一笑,毕竟,我是一个无神论者。    
    也有朋友的回答比较特别一些,譬如江骁。这哥们儿就会拍着我的肩膀,摇头晃脑地说:“所谓离奇的事,无外乎知道的人唬弄不知道的人罢了。”我打心底里赞同这句话,无论如何,它符合哲学课上老师一再灌输的唯物主义论断。    
    江骁总是爱拿我开涮,一有机会绝不放过,这次也不例外:“吕渊,目前就我所知道的最离奇的事,那还该算你和珊怡挤的那小破屋……”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江骁嘴里,就连颗像样的犬牙都没有,所以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立即张牙舞爪地向他冲去,可是仍然没能阻止他把那后半句话说完:“你说你们两个住在那不足二十平方米的亭子间里,到了晚上可要悠着点,千万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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