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心灯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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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心灯系列-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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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样子。  从此,我在蔡利先生的手风琴学校开始上课。第一天,手风琴的带子勒得我的肩膀很不舒服,我觉得自己处处笨手笨脚。“他学得怎么样?”下课后父亲问道。“这是第一次课,他挺不错。”蔡利先生说。父亲显得热切而充满希望。  我被吩咐每天练琴半小时,而每天我都试图溜开。我的未来应该是在外面广阔的天地里踢球,而不是在屋里学这些很快就忘的曲子。但我的父母毫不放松,把我捉回来练琴。  逐渐地,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我能够将音符连在一起,拉出一些简单的曲子了。父亲常在晚饭后要求我拉上一两段,他坐在安乐椅里,我则试着拉《西班牙女郎》和《啤酒桶波尔卡》。  秋季的音乐会迫近了。我将在本地戏院的舞台上表演手风琴独奏。  “我不想独奏。”我说。  “你一定要。”父亲答道。  “为什么?”我嚷起来,“就因为你小时候没拉过小提琴?为什么我就得拉这蠢玩意儿,而你从未拉过你的?”  父亲刹住了车,指着我:“因为你能带给人们欢乐,你能触碰他们的心灵,这样的礼物我不会任由你放弃的。”他又温和地补充道:“有一天你将会有我从未有过的机会:你将能为你的家庭奏出动听的曲子,你会明白现在刻苦努力的意义。”  我哑口无言。我很少听到父亲这样动感情地谈论事情。从那时起,我练琴再也不需要父母催促了。  音乐会那晚,母亲戴上闪闪发光的耳环,破天荒地精心化了妆。父亲提早下班,穿上套服打上了领带,还用发油将头发梳得光滑平整。  在剧院里,当我意识到自己是如此希望父母为我自豪时,我紧张极了。轮到我了。我走向那只孤零零的椅子,奏起《今夜你是否寂寞》。我演奏得完美无缺,掌声响彻全场,直到平息后还有几双手在拍着。我头昏脑涨地走下台,庆幸这场酷刑终于结束了。  时间流逝,手风琴在我的生活中渐渐隐去了。在家庭聚会时父亲会要我拉上一曲,但琴课停止了。我上大学时,手风琴被放到橱柜后面,挨着父亲的小提琴。  它就静静地待在那里,宛如一个积满灰尘的记忆。直到几年后的一个下午,被我的两个孩子偶然发现了。  当我打开琴盒,他们大笑着,喊着:“拉一个吧,拉一个吧!”很勉强地,我背起手风琴,拉了几首简单的曲子。我惊奇于我的技巧并未生疏。很快地,孩子们围成圈,咯咯地笑着跳起了舞,甚至我的妻子泰瑞也大笑着拍手应和着节拍。他们无拘无束的快乐令我惊讶。  父亲的话重又在我耳边响起:“有一天你会有我从未有过的机会,那时你会明白。”  父亲一直是对的,抚慰你所爱的人的心灵,是最珍贵的礼物。


第一部分:浓浓父子情弗利克斯回来了(图)

  艾利希·凯斯特纳  1921年圣诞节前夜,将近6点钟,普赖斯一家刚刚互赠了节日礼品。父亲摇摇晃晃地站在一张椅子上,身子紧贴着圣诞树,用他那沾湿了的手指掐灭淡红色的小小烛焰。母亲在外面厨房里忙碌着,她把餐具和土豆沙拉端进了起居间,说道:“小香肠马上就热了!”她的丈夫爬下椅子,高兴地拍拍手,大声对她说:“有芥末吗?”她没有答话,回身取了盛芥末的瓶子嘱咐说:“弗利克斯,买芥末去!小香肠已经热好了。”  弗利克斯正坐在灯下摆弄着一只廉价的小照相机。父亲轻轻地打了这个15岁的男孩一巴掌,厉声说道:“以后还有时间玩,你把钱拿着,快去买芥末!带上钥匙,回来你就不用按门铃了。还要我赶你走吗!”  弗利克斯拿起盛芥末的瓶子,似乎还想拿它来拍个照。他接过钱,拿了钥匙就上街了。  店主们都不耐烦地站立在店门里边,认为命运亏待了他们。所有楼房的窗子里都闪烁着圣诞树的微光。  弗利克斯信步走过无数家商店,朝里面张望,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心神飘忽不定,把芥末和小香肠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他沉浸在幸福之中,以至芥末瓶子不知不觉地从手里滑落在地。橱窗前哗啦啦地落下了百叶窗,这时,弗利克斯发现自己在城里已逛荡了一个小时。这么长时间小香肠肯定早就煮爆了,弗利克斯吓得不敢回家。两手空空,一点儿芥末也没有买着……而且回去这么晚!偏偏要在今天挨耳光,他受不了!  普赖斯夫妇吃着没放芥末的小香肠,一肚子怒气。8点钟了,他们开始担起心来。9点钟他们跑出家门,去按弗利克斯朋友们的门铃——圣诞节的头一天,他们报告了警察。一连等了3天,音讯杳然!他们又等了3天,仍不知所终!久而久之,他们的希望破灭了。最后,他们不再等了,从此陷入了绝望的忧伤之中……  打这时起,圣诞前夜成了这孤寂的老两口生活中的忌辰。每到这天,他们总是默默地坐在圣诞树前,端详着那架廉价的小照相机和一张儿子的相片——那是他受坚信礼时的留影,孩子穿着蓝色西服,齐耳戴着黑色毡帽。老两口太爱孩子了,以至父亲有时信手就揍他几下,可他并不是发火,不是吗?——圣诞树下每年都摆上他昔日送给父亲的10支雪茄和送给母亲的暖和的手套。老两口每年吃土豆色拉加小香肠,但出于忌讳,都不放芥末,他们再也吃不出香味了!  老两口并排坐着,他们眼泪汪汪,燃着的蜡烛看上去像是圣诞树上闪闪发光的大玻璃球;他们并排坐着,父亲每年都要念叨这句话:“这次的小香肠可真是不错。”  母亲照例答道:“我去厨房把弗利克斯的那份给你取来。现在我们再也等不到他了。”  终于,弗利克斯回来了!  那是1926年的圣诞前夜。6点刚过,母亲把煮热的小香肠端了进来,这时父亲说道:“你没听见什么吗?刚才门上不是有动静吗?”他们屏息静听,一面继续进餐。有人进了屋,他们不敢回头看。一个颤抖的声音说:“买来了!这是芥末,爸爸!”接着,一只手从二老之间伸了出来。一点不假,一个满装芥末的瓶子放到了桌子上……  母亲双手合十,深深地低下了头。父亲擦着桌子站起身,虽然热泪盈眶,却微笑着回过身来,举起胳膊给了儿子一记响亮的耳光,说道:“去了这么长时间!你这个调皮鬼,坐到那边去!”  要是小香肠凉了,世上再好的芥末又有什么用呢?不过,小香肠凉过—─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第一部分:浓浓父子情回家(图)

  但丁·斯莫克  冒险紧守在蕾苞中,比勇敢地绽放更加痛苦。  这样的一天,终于来临。  ——安耐司·宁 “但谁会帮你将眼睛的那缕发丝拨开呀?”我的爱人柔情地问。  在一起6个月,说我们是欢喜冤家,一点儿都不为过。一方面,某种命运和分手的可能,总在下一个弯道守候着。同时,某种具有智慧和爱心的深刻东西,却稳稳地深埋在纷乱的表面关系下。那缕碍眼的金发似乎成了我们的护身符——她时常爱怜地帮我拨开那撮头发,露出慈母般的笑容。  她是我的护身符,弥补我的缺憾。我单纯而温柔;她热情有活力。她的出现,似乎是来对抗我35年来习于畏缩和规避人生的毛病。从那刻起,我的世界再也不一样了。于是乎,在周二的早晨,我坐在她床上,告诉她那“通电话”的事。  电话,是前一天晚上家兄打来的。那是那种拿起话筒之前会砰然心跳的电话;是那种你暗地里害怕了好几个月,最后打来时却不会惊讶的电话。  电话传来父亲病了的消息。他本来就生病,但这次不同,情况不妙。我可以回家吗?我心里马上编造了上千个借口。小孩呀!还能想到什么借口?有什么借口比得上真正驱策着我的动力——恐惧。  我三年没回“家”了。坦白说,我原本打算等到父亲终于死去之后才回家。像个浪荡子般地踏上伤心之旅,回到那个一点都不像家的地方。回到我年轻时身体成长,灵魂却枯萎的家。  她说:“一起去吧!”我竟然说“好”,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到底有何魔力能把最可怕的事变得可行,而且变得具有活力冒险性,甚至具有疗效?  两小时内,我们就把行李放妥在她的红色敞篷车上,也把要听的CD放进去,启程驶入那被我遗忘的童年。我不晓得会有什么疗效。恐惧是我惟一的感觉——她一再地安慰我,不准我失去自我。我觉得很安全。  那夜,我们跨越阿拉巴马的红土和密西西比河,再往西驶进孟斐斯的都市中。夜色降临,我们把车篷放下,在黑暗中越过满天星斗的阿肯色棉田。到目前为止仍是一趟快乐自在的冒险之旅。我们欢笑,我们唱歌。我们停下来过夜,养精蓄锐,准备明天再出发。  翌晨,恐惧悄然入侵。所有的冒险感离我而去,我想回到有安全感的彼岸。在那里,我知道自己是谁,属于哪里。  我怎能回到那个充满伤心、失落和恐惧的地方。我怎能握住一个从未流露父爱的人的手?我如何对抗脑海中愤怒的心声?当我一路单打独斗,找寻光明之路时,又如何能回到黑暗之中?  我想一走了之,但事实上,她不容我那么做。跑不了,只好试着说出心事。内在的智慧轻声对我说:“说出来就是了。”于是,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当我们往北推进时,她只是一路倾听——倾听那些连我的心都怕听到的故事。故事——苦中带甜,苦乐掺半的往事,有胜利的事,有丢脸的事,也有典型却独特的故事。想哭时,她让我哭。想笑时,她让我笑。想唱歌,她就让我唱个够。在我沉默的时刻,她握着我的手对我唱歌。  我们终于抵达,在医院入口处,坐了像是有好几个小时那么久,我迟迟不敢面对。她说如果我需要转身离去,我们就走。她准我逃跑,也给了我足够的勇气留下来。我们手挽着手,齐步走过一道道的门,坦然面对抛在门后的一切。如果是痛苦,我也会接受。  我们找到父亲的病房,然后和他在一起,像机场大厅无所事事的旅客般,在里面耗了三天。在医院特有的气味和声音中,我们有说也有笑,但多半只是看着生命以一种有点优雅又不太优雅的姿态移动,与我们擦身而过。  父亲的情况和我想的差不多。早在几年前,中风便夺去了他的声音,所以跟他沟通很吃力。我聪明地选择不尝试说话,只是坐在一旁,握住他的手,任凭各种情绪和感受如海潮般涌至,洗涤我的心灵。我已受够了对抗、挣扎和思考。我要抛开一切,单纯地去爱眼前这个老人,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去爱。  她总是在一旁陪伴,只是默默地看着,见证着,并带着爱和慈悲握住我的手,也握着父亲的手。他立刻喜欢上她。  我一脸严肃,她却会逗他笑;她给他带来玩具;护士太晚送早餐给他,她还开玩笑地扬言要跟她摔跤。她是上天派来的,一个乔装的天使。  三天来,她帮我恪尽为人子女的孝道,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我们等待着,谈了一些不得不谈的事。有没有活下去的可能?怎么分那块土地?把房子卖了或保留它?我麻木地坐在那里听他们讨论,感到心痛而不解。难道只能讲这些吗?  我带她去看我成长的地方,不过觉得很丢脸,感觉像进入幽暗的洞穴。我怕她会瞧不起我,瞧不起我的过往。在这样的时刻,居然会有这种想法,实在很可笑。我怕她会认为我是一个缺乏爱和洞察力的人,我怕她会以我的过去来评断我这个人。  就在最后一天,我再次坐在父亲的床沿,握着他的手,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然而,不知为什么,我感觉很满足、很温馨,这就够了。终于,终于,我开始感到那种转化,感到陈年的苦涩缓缓移开,像春天迫近时,冰自山顶崩离一般。我开始放下,跟往昔道别,最后再说嗨!跟往昔的一切说嗨,对着它本来的面貌说嗨,而不是对我期待看到的样子。  就在那一刻,我赫然发现父亲的态度彻底改变了。顷刻间,他伸出手,用他那因年老而变形枯槁的手,拨开我那缕遮住眼睛的金发。我不禁抽了口气,抬头看我的爱人,看见她热泪盈眶的脸庞。  我是被爱的、被珍惜的,就在离我住的地方600里外的地方,我终于回家了。


第一部分:浓浓父子情孩子 我爱你(图)

  维多·米勒  载儿子上学的途中我思索着:孩子早晨穿戴童子军装备时,看起来相当神气,不像你老爸当年那么胖。直到我大学毕业以后,才感到自己的头发太长,但是我想不论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十分认同你:例如毛发蓬松盖到耳旁、脚趾周围磨损、膝盖上的皱纹等,我们实在太像了……  现在你已经8岁了,我发现我不再能随时随地看到你。哥伦比亚发现美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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